第12章 新的證據

鳳鳴歧在停屍房看了韓八的死屍,心裏有點堵。他不是沒見過死屍的,從大清朝到民國,哪年死人少了?可是一想到這人死了以後,還被自己拿馬踩了一蹄子,總覺得以後點對不住他,隻能回頭多燒點紙錢賠罪了。

花子不存錢,有存錢這腦子的,也落不到要飯的地步。鳳鳴歧可以想的到,這些人一下子有了鈔票,去的就不會是正經地方。在他們這個群體裏,為了一塊吃食打得頭破血流都是常事,為了幾塊錢殺人,更是一點也不奇怪。

那刺客有是有意還是無意他現在無從判斷,但是原本對刺客的一點好看法至此**然無存。袁鷹固然不是什麽好貨,也不代表開槍打他的是好東西。

走出斂房,他的心情還是略有些沉重,運河幫的人還沒把信息送過來,但是就算現在送來,他也有點擔心到底是落在誰手裏。必須想個法子,讓運河幫別把消息送到警署。雖然救老馬要緊,但自己也不想真讓袁鷹或是雷震春舒服。最好的辦法,是把所有情報掌握在自己手裏,到時候抬誰一手,或是踩誰一腳,就全看自己高興。

雷震春在局子裏,所有巡警都不舒服,再加上他手下那十幾個幽靈似地暗探。讓所有人都噤若寒蟬,連大氣都不敢出。鳳鳴歧指出方向的能力雖然不欠缺,但是對於抓捕或是找人都沒興趣,在辦公室裏百無聊賴地拿了副撲克牌自己起西洋卦。估算著自己的命數,以及這一關到底是吉是凶。

辦公室的門被人推開了,一個從五官到神情都像極了一隻猴子的男子走了進來。鳳鳴歧當初也學習過《進化論》,並不會歧視猴子,但是對一個長的越來越像自己祖先的男子,他可沒有什麽好態度。再加上來人在自己手裏有短處,就更犯不上留麵子。

“有話就說,有屁就放。我這裏忙得很,沒時間搭理你。”鳳鳴歧在這個警員麵前,沒表現出絲毫的慷慨與外場風範。道理很簡單,這個警察小丁年紀不大,卻染上了一堆壞毛病。小偷小摸吃拿卡要借錢不還,這個集中了整個警署工作人員惡習的兔崽子,名聲早已經臭了,整個警署沒幾個人喜歡他。

如果不是他巴結馬千裏巴結的好,早就滾回家去了。對於這種人鳳鳴歧懶得搭理,也不想跟他多說一句話。

二等警丁華早就練出了一份嬉皮笑臉的本事,即便是被人罵著,也能麵不改色。賠著笑臉道:

“大少,有人新近送了小人一件好東西,據他說是個明朝的老物件。小人這眼拙的很,您老見多識廣,受累到家裏給掌掌眼。小人家裏有個紫銅的鍋子,咱涮點肉片也好下酒。”

完全是一派胡言!

鳳鳴歧既不相信丁華會有古董,也知道他家不可能有紫銅鍋子,如果有早就被他賣了換煙吃(注:民國時稱抽大煙為吃煙或吃大土)。但正因為他這個謊言說得跟他的家庭情況不相符,鳳鳴歧反倒動了心。

這孫子不會沒事吃多了撐著,來自己麵前說這些廢話,惹毛了自己一個耳光上去,一準是他倒黴。再看丁華臉上飛眉毛的樣子,以及他身後走過的密探,鳳鳴歧點點頭:

“能吃你小子一頓飯本來就不是容易的事,難得你出回血,我肯定去啊。正好我也要看看,你小子有多大造化,能收到什麽好東西。古董?要真是古董,我就買了。”

丁華的家住在通州的貧民區,那裏的房子全是用揀來的破磚爛瓦外加舊木料搭建而成,隻要下雨不管大小房間裏都會進水,雨稍微一大,水就能上炕。房間裏一年四季不管白天晚上全都不見光,不想費燈油就得摸黑幹活。

房間裏一股混合汗味、體味以及某種莫名黴味的臭氣撲麵而來,讓鳳鳴歧忍不住直皺眉頭。丁華點燃了油燈,又向外頭看看,隨即一把帶上房門。

鳳鳴歧道:“你小子耍什麽花樣?要是活膩了就直說,消遣我,你該知道是什麽下場。”

“是是,小人知道。可是這事實在是太大了,小人不敢不跟您說啊,您看這個。”

他從房間裏一個櫃子上頭摸出了一套衣服拿給鳳鳴歧,一件西裝,一件白襯衫。鳳鳴歧看著眼熟,隨即想起,正是自己昨天早上在廁所破的那起盜竊案。裏麵失盜的衣服大概就是這兩件,怎麽又跑到了丁華手裏?難道是找不到失主,警署把它拿到當鋪去典當,丁華去贖了當?

不對,這也說不通。如果是警署拿到當鋪典當,當票也落不到丁華手裏,再說這小子身上從來存不住錢,又哪來的鈔票買這個?這麽想下來就隻剩一個可能,這衣服是他偷的?

他剛想到這,丁華已經說道:

“鳳大少,實不相瞞,最近小人手上也有點緊,得想點辦法搞錢。再加上這偷衣服的人雖然被您抓住了,可是衣服沒人認領,小的就想著……想著發筆財。”

“然後你就把這件衣服帶回了自己的家裏?你這個賊骨頭,對的起自己身上的製服麽?從你上次偷物證開始,就該把你趕出警署永不錄用!”鳳鳴歧怒喝著,他壓根就不怕這個賊骨頭,這麽個卑鄙小人,就如同陰溝裏的老鼠,隻會偷東西,根本沒膽子和人打架。對他越是擺出架子來,他就越害怕。

果然,丁華連連告著饒,“大少……您等回來再罵我不遲,現在有正事。”

“正事?什麽正事?”

丁華小心地把西裝翻過來,西裝襯裏部分已經被用外力挑開,露出裏麵一角白色的信封皮。

“小的祖上是咱們通州有名的好手藝裁縫,雖然小的沒學到這份本事,但從小也是在衣裳堆裏打滾的。什麽衣服讓小的一看,就知道針腳對不對,織的密不密?本來小的是怕西裝有什麽毛病,到當鋪換不出錢。不想這一看就看見衣服襯裏是被人挑開之後重又縫上的,雖然手藝不錯,可還是有破綻。小的以為……以為是衣服主人把匯票藏在裏麵,哪知道挑開之後,隻是一封信。”

鳳鳴歧拿出信,果不其然,信已經被拆了。這種卑鄙小人,幹出這種事再正常不過。等到抽出信紙,發現這是幾張極精美的道林紙。借著油燈的光亮,鳳鳴歧飛速閱讀了上麵的內容,又看向丁華,“你為什麽要把這東西給我,而不是給雷震春?”

丁華依舊在笑,“這是明擺著的事,雷將軍眼裏,看不到小人這樣的小人物。小人就算把信給他,他也不會賞下來什麽。再說,他們是流水,鳳大少才是石頭。水過地皮濕,石頭是要一直待在這的。小人又不傻,自然知道該討誰的歡喜。再說鳳大少是個講交情的人,這事是該立功受賞的大好事,怎麽也不能讓小的吃虧不是?”

鳳鳴歧哼了一聲,從身上摸出一卷中交票丟了過去,丁華手忙腳亂接過票子開始數起來。鳳鳴歧將信塞回西裝口袋,卷了衣服向外走,邊走邊道:“這件事我建議你向雷震春報個信,我們大家都是為大總統做事,沒必要藏頭露尾,把公事搞得像私相授受一樣。若是被人聞到風聲,反倒不好。”

“哪能那麽辦事?咱好歹也是個七尺男兒,做那兩麵三刀的事,是要丟光祖先顏麵的。再說了,小的要是把這事一說,不等於承認自己從庫房偷東西?這幫京裏來的人是什麽脾氣誰也猜不透,我不能自己送自己的忤逆。有您這兩百塊錢,小的就心滿意足了。”

那份道林紙上的內容,價值遠遠超過兩百塊中交票。丁華認字不多,這信裏又有很多地方用了法文書寫,他根本讀不下來。否則的話,隻怕不會那麽痛快把這信交給自己,至少也要敲一筆竹杠才行。

因為那上麵的內容,代表著一樁巨大功勞,如果鳳鳴歧想要走入仕途,隻憑這一份書信,就足夠把他送上一個通州警察署長的寶座。而眼下,馬千裏的生命,也能靠著這封書信挽救,這封信足以證明他的清白。

這封信是交給通州某人看的,上麵寫明袁鷹將於兩日後離京到通州準備與運河幫交涉,請接信人看到書信後,參與對袁鷹的刺殺工作。後麵則是有關行刺的具體計劃,以及希望當地接洽人員配合的工作內容。收信人當然沒有姓名,隻有個代號:秋風。

這封信所有關鍵部分,都使用的法文,而馬千裏隻會寫不到一百個漢字,這信顯然不是寫給他的。也就是說,內鬼肯定不是他。

從日期看,這信是寫在袁鷹出京前兩天,也就是說,正如鳳鳴歧所分析的一樣。刺客是從京裏一路追殺袁鷹到的通州。不但馬千裏本人無責,通州方麵也不用草木皆兵,所謂的內鬼,應該是出在京裏。

就在這時,連升走了進來:“少爺,交通旅社的茶房金水打電話過來找您,說是您交給他的差事辦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