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皮膚—遠離皮膚癌的誘因

The Skin: The Quest to Erase Blemishes

我一直在研究人們為了追求皮膚健康或者看起來健康,而抹在臉上的各種軟膏、化學品和噴霧劑。

這是一個驚人的清單,有美味的,也有令人難以想象的惡心的。

在美味的那一類中有:酸奶、檸檬、核桃油、蜂蜜、杏仁、牛油果、薄荷和南瓜。比佛利山的額頭比赤道國家的普通勞動者“吃”得好。

而另一方麵,人們也會花錢把各種各樣的東西塗在臉上。紐約的一家SPA會把鳥糞塗在毛孔上,要價200美元。另一家則是用讓皮膚看起來更有光澤的精胺,而精胺最初是在精液中發現的一種抗氧化劑,現在在挪威有生產。另外,還有用蝸牛分泌液做的麵部護理。在伊麗莎白時代,還流行用小狗尿液來清潔皮膚。

當然,皮膚護理並非是新出現的熱潮。在《舊約·以斯帖記》中,邪惡的國王需要選出一位新王後,他就舉行了一場類似《美國偶像》的比賽。他每天晚上會和一個不同的女人睡覺。而參賽者在此之前已經進行了長達一年的美容:6個月用藥油,6個月用香料。這樣一對比,在約會前做上半個小時的臉部護理似乎就合理了。

而我從小到現在隻抹過防曬霜,以及在野營的時候在臉上抹油彩,其他任何美味的或惡心的東西都沒有往臉上抹過。我為什麽要抹呢?我自認為皮膚可以照顧好它自己,不需要我管得太仔細。

但最近我開始懷疑了:我可能是現代最後一個完全沒有護膚方案的人。在去費城之前,我在賓夕法尼亞車站的盥洗室裏偶然聽到兩個人的談話。他們穿著皮夾克,有著哈雷文身,用皮帶遮著肚子。我猜,他們要麽是摩托車玩家,要麽是過分熱心的臥底警察。

“這天也太熱了,太陽要殺了我,我就跟瘋了似的拚命補水保濕。我真是什麽都用了,現在都在用蘆薈了。”

另一個家夥搖搖頭,表示同情而又惱怒。

作為健康計劃的一部分,我必須照顧好我的皮膚。皮膚癌是世界上最常見的癌症之一,根據美國癌症協會的數據,僅在美國每年就有200萬個病例。而在較為膚淺的層麵上,正如我在賓夕法尼亞車站聽到的那樣,你的皮膚狀態會暴露你的年齡。所以,我決定這個月是皮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