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與青少年精神

青少年士氣低落最可靠的解藥是目標感:這就是說,讓他們相信(和獻身於)超越自我的東西。在每個孩子身上,這種超然的目標感所采取的形式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精神信仰。但是,這種目標感不單單是個人信仰的問題,相反,它與激勵孩子為他人服務的社區裏的人存在著錯綜複雜的聯係。出於這一原因,正如我在本章中闡述的,社區和精神的發展是齊頭並進的。它們共同讓孩子的能力和品格發展成為可能,共同讓孩子充分發揮他們的智力和道德潛力,共同確保文化的傳承和改進。

在第5章中,我闡述了現代文化如何提升自我,貶低精神,從而損害了年輕一代的利益。當然,這種精神的挫敗並不徹底。羅伯特·科爾斯和其他人記錄了許多在現代社會中昂揚奮進的青少年的豐富的精神生活。我們現在的問題不是如何讓時光倒流,撤銷近代史上的社會進步,而是如何讓現代文化對成長中的孩子變得更加“精神友好”(用現代的話來說)。

促使我撰寫本書的原因是一種令人痛苦的恐懼,即當代社會對青少年發展來說已淪為一種不健康的環境。青少年的成長環境變得一年比一年更糟,而不是更好。我並沒有發現我的擔憂顯得特別突兀或引發爭議:我的朋友、同事以及許多與我交談過的父母都和我有著同樣的擔憂。我們社會中的大多數人都意識到了青少年犯罪和暴力活動的上升趨勢。大多數人都目睹了我在本書中闡述的青少年士氣低落的多種跡象。

許多人看著充斥於我們媒體的青少年墮落的畫麵,忍不住想知道這些令人不快的信息是否是罪魁禍首。這些媒體的影響是我們文化衰落的根源嗎?今天大眾媒體節目中有關青少年墮落的內容讓我也感到毛骨悚然,但我認為這與困擾他們的麻煩並沒有多大關係。在公共媒體上,孩子遭遇的應受譴責的事情更多的是對問題的反映而不是對原因的探討。相反,問題的根源是我們的文化未能為孩子提供他們的精神發展所需要的東西。我們的文化讓孩子失望的原因不在於它給了孩子們什麽,而在於它沒有給孩子們什麽。把孩子們引向歧途的,不是文化給予他們的影響,而是文化沒有給予他們的影響。

我們也可以這樣說現代文化的各種產物。媒體之所以成為問題,與其說是因為它的內容粗俗不堪,還不如說是因為它極大地浪費了孩子們寶貴的時間。當孩子們每天花4個小時盯著電腦電視看的時候,他們本可以用這些時間來讀書、探索、鍛煉、磨練技能以及了解不同的人、不同的地方和各種事物。他們本可以在活生生的現實生活體驗中發展品格和能力。但恰恰相反,在他們成長的大部分時間裏,他們將自己的活力和精神置於一種停滯不前的狀態。這種可悲的機會喪失遠遠超過了任何槍戰片或在線直播的浪漫片可能對他們的心靈造成的傷害。正因如此,對於孩子們沉溺社交媒體和影視劇的行為,最富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是遏製它,而不是審查它。審查內容的做法收效甚微。事實上,它斷送了一個富有成效的成年人指導的機會。當一個負責任的成年人就某件糟糕的事情向孩子提供道德解釋時,這個成年人給孩子們提供了一個指導框架,這個指導框架能夠讓孩子知道在類似的事情發生時(這樣的事情在生活中是不可避免地會發生的)該如何應付。

但是,成年人的指導就像無價商品一樣,變得一年比一年稀缺。這種稀缺性的產生存在根深蒂固的、多種多樣的原因。有些家庭已經分崩離析,(充其量)隻剩下一個負擔過重的、缺乏支持的單親父母既當爹又當媽。有些家庭仍然完整無缺,但由於父母雙方都在工作,孩子們大部分時間都在自由散漫的、缺乏監管的環境中度過,父母對他們也幾乎沒有什麽期望。對於今天的孩子來說,除了不完善的家庭環境之外,我們文化的期望真空也會如影隨形地跟著他們。我們的文化已開始認為孩子是脆弱的、無能的物種,他們幾乎沒有能力積極參與具有挑戰性的活動。我們的文化還開始認為孩子們是好玩樂的、無道德感的物種,不能讓他們承擔真正的責任或進行誠實的討論。孩子們的成就標準已經下降到幾乎消失的地步。與此同時,社區正在迅速遺忘它們的行為標準。它們不再呼籲提高青少年的標準。向青少年傳遞標準的健全手段也正在成為一門失落的藝術,以至於現在任何人在公共論壇上討論社會化、管教或道德教育問題時,通常都帶有指責、分裂言論和政治意圖。這種兩極分化的討論產生的是錯誤的對立,而不是我們需要的富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即把成年人指導帶回孩子的生活中。

要實現一個對青少年精神友好的社會,我們需要徹底重新安排我們的家庭優先事項;我們需要改變我們對孩子以及什麽對他們最好的看法。孩子的發展需要必須成為我們家庭的核心,無論我們的家庭如何被各種壓力和外部工作影響。但這並不意味著家庭應該圍著孩子的每一個突發奇想打轉,家庭必須更加關注孩子們的長遠發展。對於許多家庭來說,這可能意味著減少對孩子的短期願望和需求的關注。孩子需要父母的指導,這種指導的實現需要付出艱苦的、非常耗時的努力,需要父母與孩子一起執行具有挑戰性的任務、承擔相關的責任。忙碌或心煩意亂的父母往往會花錢讓自己和孩子擺脫這項艱巨的工作—溺愛他們的孩子,免除他們的所有義務,輕易就給他們表揚,讓他們在無意義(甚至有害)的消遣中虛度時光,隻要他們不惹父母心煩。父母必須對自己和自己的孩子們提出比這更高的要求。父母必須花時間為他們的孩子提供持續的指導,必須確保他們的孩子花時間體驗為他人提供有意義服務所帶來的回報。

正如我在第7章和第8章中所闡述的那樣,父母的指導要行之有效,就必須搭建起一座橋梁,將孩子的興趣引向明確的目標和較高的標準。此外,如果父母的指導要真正支持孩子們的品格和能力發展,那麽這種指導就必須將孩子引向為他人服務的方向。在孩子的發展過程中,服務和精神是緊密相連的。孩子通過為他人服務學會了投身於超越自我的事情。在無私的行動中,孩子首先發現了超越自己眼前的欲望、全身心為他人服務的快樂。對許多孩子來說,這種經曆直接導致了一種精神上的超脫感:即對超越自我的東西的信仰和奉獻。樂於為他人服務的意願、超越感和對生活更深刻意義的信念,都會促進孩子的精神發展。反過來,精神會支持孩子的智力和道德追求,無論是在順境還是在逆境中。

即使是在一個富裕的社會中,成年人也必須習慣於給孩子提供為他人服務的機會—這不是為了他們所服務的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孩子自己的利益。服務的機會從家庭開始,滿足他人需要的習慣最好在早期養成。正因如此,父母最有資格引導孩子參加服務活動,這些活動將有助於孩子的精神發展。但孩子的發展並不會止步於家庭。學校和社區也必須為孩子提供為他人的福祉做貢獻的機會。每一個充當青少年導師的成年人都能夠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做到這一點。當成年人希望孩子幫忙時,即使是幫小忙,他們也能夠教孩子為他人和自己承擔責任。

與向孩子們傳達較高的成就、服務和責任標準相對的,是另外一種選擇。這種選擇正越來越多地在數百萬個家庭中上演:把孩子培養成以自我為中心、不負責任以及最終士氣低落的人。我們的文化已不能朝著這個方向再漂泊數代人之久了。我們要麽重建我們的家庭和社區,讓它們再次為所有孩子的發展提供精神友好的環境,要麽將永遠失去我們最珍視的人類文明中的寶貴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