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充分性原則

一些社會心理學家聲稱,服從和內化是在不同的條件下促成的。他們斷言,有形的獎懲會促進服從,而說服、爭辯和推理則會促進內化。今天,許多為父母提供育兒建議的受人追捧的專家都接受了這樣的理論主張,即將服從與內化對立起來,並建議父母隻以後者為目標。就像托馬斯·戈登及其“父母效能訓練”計劃一樣,這些專家中的許多人認為,內化比服從更有可能促使孩子們改善他們的行為。

但對孩子的實證研究表明,孩子行為的長期改善是一個比這更複雜的過程。把內化和服從對立起來的主要問題在於,如果沒有最初的服從行為,內化本身通常不可能發生。

在社會心理學家馬克·萊珀(Mark Lepper)及其同事們進行的一係列精心設計的研究中,他們對此進行了實驗演示。萊珀和他的同事們安排了兩組實驗來研究孩子內化標準的條件。第一組實驗是上麵提到的“被禁止的玩具”實驗的變體。在這組實驗中,萊珀遵循了通常的流程,通過威脅來禁止孩子玩對他們有吸引力的玩具,他對其中一些孩子使用了輕微的威脅,對另一些孩子則使用了嚴重的威脅。他重複了先前的研究結果,即處於輕度威脅狀態的孩子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對玩具的興趣較小。他還發現,在一個全新的環境中,這些孩子比那些受到嚴重威脅的孩子更有可能抵製**。萊珀的結論是:“一般來說,在較小的外部壓力下產生的服從,似乎增加了隨後的內化,即從心裏接受成年人最初的要求中隱含的標準;在更大的外部壓力下產生的服從,似乎減少了後來的內化。”

除了威脅和禁令,研究人員還發現,給予孩子的積極獎勵與其繼續活動模式的可能性之間存在類似的關係。在他們的第二組實驗中,萊珀和他的同事們要求孩子們在一段時間內玩魔法記號筆。萊珀知道這些孩子對魔法記號筆很感興趣,因為他和他的同事通過悄悄觀察確定了這些孩子明顯喜歡玩魔法記號筆,並讓他們參與研究。在實驗中,孩子們被分為三組,每組麵對不同的獎勵情況。其中一組孩子被告知,隻要使用魔法記號筆,他們就可以獲得一張有吸引力的“好隊友”證書,而且他們會在實驗結束時拿到證書。另一組孩子則什麽也沒被告知,但他們在實驗結束時意外地獲得了證書。第三組孩子隻是被簡單地要求使用魔法記號筆,但沒有任何獎勵,無論是預期的獎勵還是意外的獎勵。幾周後,這三組孩子都再次獲得了玩魔法記號筆的機會,但這一次他們沒有被明確告知要玩魔法記號筆。此前沒有因為玩魔法記號筆而獲得獎勵的孩子—第三組孩子—對再次使用魔法記號筆表現出了最濃厚的興趣。萊珀的結論是:“使用不必要的、明顯的外在激勵,損害了孩子們對活動本身的內在興趣。”

為了解釋他的研究成果,萊珀提出了所謂的“最小充分性”社會化原則。該原則指出,永久改善孩子行為的最有效方法是恰到好處地應用強製或獎勵措施,這樣的強製或獎勵措施要既能夠讓孩子參與新的活動,又不至於讓他們覺得這是新活動中最難忘的部分。換句話說,成年人提供的外部激勵必須足以改變孩子的行為,而且不會比成年人試圖推廣的標準更引人注目。在這種情況下,孩子的態度和行為將會永久改變,因為孩子將會內化新的標準。萊珀用他的最小充分性原則解釋了迪亞拉·鮑姆林德(Diara Baumrind)、馬丁·霍夫曼等人之前的社會化研究結果。例如,萊珀將迪亞拉·鮑姆林德區分的專製型父母和權威型父母重新定義為使用過度強製手段的父母和將最小充分性原則與推理和爭辯相結合的父母。後一類父母—權威型父母—為其孩子內化社會標準創造了最佳條件。正因如此,父母使用權威方法的孩子很快就會主動表現出對社會負責任的行為。相比之下,專製型父母會促使孩子們順從,而不是發生永久性的態度改變。驕縱型父母在一開始就無法給其孩子提供改變其行為所需的最低限度的強迫或獎勵。

最小充分性原則解釋了微妙的社會化影響方法的長期有效性,特別是當這些方法與權力壓製和愛的撤回等更嚴厲的方法相比較時。這一原則意味著,如果父母想要孩子內化這些行為標準,他們就必須鼓勵孩子關注他們傳達的行為標準。父母的一些行為,例如過於嚴厲的懲罰,將會讓孩子的注意力從標準本身移開,從而不可避免地與內化的過程背道而馳。根據這一原則,成功的關鍵依賴於對孩子並不是特別明顯的管教策略,來引導他們按照父母期望的標準行事。這樣一來,孩子就會把注意力放到這些標準本身以及它們背後的原因上,並最終將這些標準納入到他們自己的態度體係中。

通過誘導、最小充分性原則以及權威型育兒實現的信息內化,都是互動的社會化方式。在其中每一種策略中,對孩子行為的長期影響都是通過一致的、合理的家庭控製措施以及父母向孩子清楚傳達這些控製措施背後的道德意義的溝通活動來實現的。這些控製措施在道理上必須是令人信服的,但它們在情感上隻應具有溫和的刺激作用。溝通必須適應孩子認知能力的發展,隻有這樣他們才能理解父母傳達的具有道德意義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