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而積極的自尊

從出生的時候起,孩子們就會從很多源頭—包括父母、同齡人、老師、親戚以及他們自己在現實世界中的經曆—獲得有關自己的反饋信息。人們告訴他們,他們的個子矮或高,他們學會了閱讀,他們會跳舞或打棒球,他們慷慨或節儉,他們大膽或害羞,等等。孩子認真傾聽這樣的反饋信息,並進行積極的消化吸收。他們從多個源頭的反饋信息中構建了一個客觀的框架,並通過這個框架來評估他們可能聽到的關於自己的所有新信息。不符合這個框架的信息不可能長期欺騙他們。

如果一個孩子收到一條令人愉快的但卻毫無意義的信息,其大意是這個孩子在各個方麵都是最棒的,那麽會發生什麽情形呢?有幾種可能的情形發生。有些孩子對這類信息幹脆置之不理。不管怎麽說,抽象概念對他們來說幾乎沒有任何意義。他們可能會偶爾重複這些話,但不會放在心上,念念不忘。這些信息並沒有改變他們對自己是誰的觀念。

但是,有些孩子確實會受到這類信息的影響,盡管影響的方式不盡如人意。有些孩子會對自己的力量產生一種誇大化的,但卻空洞的、最終脆弱的感受。有些孩子會將自我價值感與他們的個人行為分割開來(參見我在第2章中所討論的“馬刺幫”男孩們的例子,以及他們的“我對自己滿意”的態度)。此外,還有些孩子對這樣的信息持懷疑態度,並越來越習慣於接受積極的反饋信息。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可能會導致他們開始不信任成年人的話,並產生一種令人痛苦的自我懷疑。

反複掩蓋真相不可避免地會削弱聽者對信息傳播者的信心。父母和老師可能會用很多方法來向孩子們掩蓋真相,以幫助他們建立自尊。這些方法包括空洞的說辭、明顯的吹捧、歪曲現實,以及對孩子和其他人進行不恰當的比較,等等。盡管這些都是善意的謊言,旨在幫助孩子們而不是欺騙他們,但是孩子們能夠而且確實識破了它們。如果重複的次數過多,這樣的欺騙就會破壞孩子們對成年人的信任。

就算這些信息的不良影響僅限於孩子們不相信好心的成年人說的某些話,這也是很成問題的事情。而且,這種不信任感會進一步擴散,並自我強化。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旨在提高孩子們自尊的空洞讚美恰恰無助於成年人試圖改善的狀況—自尊低下。如果孩子們對自己的能力感覺不自信,那麽不被信任的信息隻會進一步加劇這種感受。孩子們完全可能會問我們在麵對空洞的吹捧時會問的問題:為什麽人們覺得他們有必要編造關於我的事情?我有什麽毛病是需要人們掩飾的?這些關於我的說法試圖證明什麽?

毫無疑問,成年人的鼓勵有助於幫助孩子們獲得技能。孩子們依靠真正的成就茁壯成長。我們應該鼓勵他們嚐試新鮮事物,應該告訴他們成功是可以達到的。當與孩子們真實的努力和真實的成就聯係在一起時,成年人的表揚就可以發揮有效的作用。但是,沒有具體所指的空洞讚美如“你很棒”,會削弱成年人給孩子們的信任感。取得新的成就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如果成年人耐心引導孩子完成這一過程,那麽孩子們不僅能夠發展新的技能,而且還能夠建立基於客觀事實的堅實自信。要做到這一點沒有捷徑可走。孩子們不可能通過幾句簡單的讚美如“我很了不起”或“我很棒”就迅速建立起自信。

兒童發展研究人員進行了大量的研究,報告了有關孩子的自尊以及相關因素的大量數據。梳理這些研究你就會發現,這是流行的錯誤概念與科學發現完全脫節的眾多領域之一。總體而言,有關我一直在討論的“抽象的自尊”的研究,一直是兒童發展實證研究中最令人失望的地方之一。科學家們很少能夠以直接或明確的方式,將孩子的整體自我意識與其社會、情感或精神生活中的任何重要行為或技能聯係起來。心理學家露絲·懷利(Ruth Wylie)對過去20年的自我概念研究進行了最權威的評價。對於將孩子的整體自尊與重要發展結果聯係起來的研究,懷利得出了這樣的結論:“綜觀本書,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是它包含有很少的或幾乎為零的科學發現。”盡管,正如懷利不無啟發地指出的那樣,“慣常智慧充滿信心地預測了強勁的發展趨勢”。

有關自尊的研究通常是讓孩子們用一些概括性的話語,例如“我是一個好人”或“總體上我對自己很滿意”,對自己進行評價。孩子們被要求回答同意或不同意這樣的說法,孩子們同意的程度決定了孩子的自尊水平。由於許多兒童保育專業人員認為自尊是大多數兒童問題的根源,因此人們普遍預期這樣衡量出來的自尊水平能夠與兒童表現的各種衡量指標聯係起來。也就是說,根據一般的推理,孩子們對這些積極的自我評價表示同意的程度,應該能預測他們適應生活的能力大小。但是,支持這種預測的證據難以找到。那些聲稱將孩子的自尊與他們的智力、成就、社交和情感成熟度聯係起來的研究,甚至沒有提供令人信服的相關數據,更不用說人們普遍相信的因果關係證據了。

在過去幾年裏,新聞媒體經常宣傳一項所謂的科學發現,其大意是說,我們社會中的女孩在到青春期的時候就“喪失”了自尊。這一發現已在許多新聞報道、暢銷書和報紙谘詢專欄中傳播。因此,它引起了公眾的關注。學校和老師被迫進行特殊的調整,以幫助女學生應對其自尊的“喪失”。在撰寫本書時,甚至有傳言稱,美國政府正在製定一項耗資巨大的計劃來解決這一“問題”。

然而,這種嘩眾取寵觀點的科學證據就像果凍一樣搖晃不定。在聲譽良好的專業或科學期刊上,很少有關於這種與性別有關的失去自尊的報道。這種性別差異很少出現在對兒童和青少年自我理解能力的縱向研究中。在聲稱存在這種性別差異的研究中,它們通常可以歸因於不同青少年群體對“自尊”的定義存在很大差異。例如,存在品行障礙的男孩—即那些經常調皮搗蛋的男孩—在許多自尊測試中通常會獲得極高的分數。在青少年自尊研究中納入這些男孩,可以很好地解釋女孩的自尊分數的“下降”,因為這些調皮搗蛋的男孩提高了整體男生的平均分數。換句話說,青春期女孩看起來正在“失去”自尊的原因是,她們被拿來與一群平均自尊分數很高的男孩進行比較,而這群男生包括那些靠自吹自擂而獲得極高得分的男生。高自尊的概念是如此模糊,以致它既可以表明學習和創新的自信程度,也可以表明傲慢無禮的程度。

由於多種原因,沒有可信的自尊衡量方法可以證明青春期女孩的自尊“下降”。由於整個自尊的概念都存在很大的缺陷,所以我們無法進行這樣的證明。一個小女孩對“自尊”(無論這對她意味著什麽)的描述,如何與她到十幾歲時對這種概念的描述相提並論呢?這兩者可以通過什麽標準來比較呢?自尊的概念從一開始就是非常難以捉摸和變動不居的,因此它不可能為不同年齡段或性別的人群提供有效比較的前提。然而,現在的文化氛圍很容易接受有關兒童自尊的問題,以致人們僅僅根據女孩自尊“喪失”的虛假說法就開始考慮實施影響麵甚廣的社會政策。

兒童的自我肯定並不容易通過像“我是一個好人”這樣膚淺的、抽象的陳述來獲得。這類陳述對兒童的實際意義不大。相反,兒童的自信來自一係列小而具體的技能。值得注意的是,蘇珊·哈特(Susan Harter)的《感知能力量表》(Perceived Competence Scale)在可靠地預測兒童適應能力方麵取得了一些成功。這一量表在幾個嚴格區分的表現領域衡量了兒童對自己能力的印象。評分項基於孩子們自身熟悉的具體活動,如體育活動、藝術表演、閱讀和數學計算。這種衡量方法不會假定兒童會從所有這些活動中抽象出首要的、全麵的信息。因此,這種衡量方法看起來具有內在的有效性,對孩子是真正有意義的。

父母和老師與小孩子的溝通也必須具有有效性。它們必須是有意義的,而且必須是直截了當的。它們還必須指向成年人內心完全認可的目的。這就是說,他們必須鼓勵兒童發展特定的技能和價值觀。有了這個目標,孩子們就知道他們必須做什麽,當他們的學習可以幫助他們實現目標的技能時,他們就可以切切實實地看到自己的進步。通過這種方式,技能和價值觀將給孩子帶來表現和成就等內在激勵。隻有這些真實而具體的信息才能教導孩子建立以真正的能力為基礎的自信。

相比之下,引導孩子了解整體的自我“尊嚴”,就是用孩子們感覺不熟悉和不自在的表達方式與孩子們溝通。這意味著說話籠統,言不由衷,這等於教育孩子不要把成年人的話當真。在某些情況下,這也意味著孩子們可能會提出疑問,質疑成年人為什麽要傳遞這種特殊的信息。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像這樣的疑問可能會導致孩子產生自我懷疑,讓成年人原本想要通過這個信息治愈的傷口出現惡化。我已經在好幾個場合見到過這種情形。一個成年人通過籠統的讚美之詞來提高一個有麻煩的孩子的自尊:“你是最棒的”“你太出色了”,等等。從這個孩子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讚美來得太突然。孩子的眼裏閃過一絲疑惑的神色。然後,這個孩子提出抗議,表達了她的自我懷疑,然後不再理會這個成年人的讚美。這個孩子的自我懷疑被強化了,一個潛在的有效溝通渠道遭到了質疑。

毫無疑問,我們對孩子自尊的癡迷源於我們對待年輕人態度的曆史性轉變。我們已從將外在要求強加給孩子,完全轉變到關注他們的內在情感。這種轉變並不全是壞事。它增加了我們對年輕人特殊思維方式的敏感度,並在這個過程中打開了成年人和孩子之間的新的溝通渠道。但是,我們對兒童內在精神狀態的高度關注,加上現代日益強化的以兒童為中心的觀念,讓孩子們對自己和世界的看法出現了嚴重的失衡。當我們告訴孩子他們的首要目標應該是愛自己時,我們是在向他們暗示他們就是宇宙的中心。這樣的暗示進一步強化了現代文化中以兒童為中心的傾向,可能會把孩子們推向自戀的深淵,使他們對別人的需求視而不見。我們不否認愛自己的價值,但我們應該質疑在撫養和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把它當作首要目標是否妥當。

品格和能力的發展絕不僅僅是關注孩子們的個人情感。它絕不僅僅是獲得最喜愛的自我觀念—尤其是當這種觀念是為了滿足對高自尊的普遍欲望的時候。它絕不僅僅是愛自己、尊重自己甚或提高自己。成長意味著學會建設性地參與社會活動。它意味著發展真正的技能,與他人和諧相處,尊重社會規則和合法權威,關心需要幫助的人,並以各種方式承擔個人和社會責任。所有這些目標必然能引領孩子超越自我。它們要求孩子以他人的需求和標準為導向。

把孩子放在一切事物的中心,讓孩子太在意自己和自己的感受,這樣做的心理危害在於,它會讓孩子的注意力離開基本的社會現實,而孩子必須適應社會現實才能獲得適當的品格發展。當孩子學會把自己放在第一位時,他們就學會了更加關心他們自己的個人體驗,而不是別人的感受和反應。他們開始忽視別人的指導和反饋,因為他們從未學會看重這些東西。他們沒有建立堅實的基礎來尊重他人,甚至包括其生活中至關重要的成年人。從長遠來看,他們學會了把自己當作唯一的道德參照物,這可不是培養平衡的道德意識的好方法。

我還記得有一次警方審訊一名14歲男孩的情形。這個男孩因搶劫一名80歲的盲眼老婦人而被逮捕。他不僅搶了她的錢包,而且還狠狠地毆打了她一頓,導致她因劇痛而住院治療,而且還可能會形成永久性的損傷。當被問及為什麽要選擇這樣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作案對象時,男孩傲慢地說,搶劫盲人才是最聰明的做法,因為他們很難認出你。但是,當被問到給老婦人帶來這樣大的痛苦,他是否對她有半點同情心時,男孩的回答才是真正令人震驚的。“我為什麽要同情她?”男孩疑惑地問,“畢竟,她又不是我。”

沒有客觀的道德參照物,孩子們就無法形成穩定的是非觀念。有關兒童心理谘詢的文獻資料中充斥著大量這樣的案例:即使被當場抓住,孩子們也習慣於否認自己的不當行為。一個哥哥故意把妹妹從自行車上推下來,這可能是因為他想要自行車,也可能隻是出於好玩。這一行為就是在父母眼皮子底下發生的。雖然妹妹痛得大叫,但是哥哥卻極力否認自己做錯了事。他顯然是認真的。事實上,在這個男孩的心目中,他並沒有覺得自己做錯事。因為這個男孩學會了隻尊重自己,所以他是自己唯一需要說服的人。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習慣了讓自己相信自己是正確的,哪怕客觀證據正好相反。既然他沒有理由去關心別人的想法,那麽客觀的證據對他來說也就不起什麽作用了。因此,這個男孩隻告訴自己他想要聽到的東西,以維護他的自我形象。真相隻有當它有利於維護他的自我形象的時候才有價值,畢竟,這是這個男孩早已習慣的行為模式。這種否認自己有錯的行為模式,最初隻是一係列旨在提升自尊的善意謊言,現在則形成了一種持久的欺騙傾向。這種欺騙既針對外部世界,也指向自己。從欺騙的種子中孕育出來的,是對客觀事實和外在標準的漠視。在極端的情況下,這種漠視可能會發展成病態說謊和其他臨床障礙。

正如孩子需要獲得真正的技能來為他們的自我感受提供一個客觀參照物一樣,他們還需要遵守前後一致、嚴格執行的標準來培養對自己和別人的尊重。孩子必須學會麵對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現實,現實不會隨著他們的心情和感受而變化,也不會因為他們的抱怨而消失。不給孩子嚴格的規訓和指導,注定會讓他們變得傲慢、不尊重人,也會導致妄自尊大的膨脹感—這種膨脹感是我們的文化過度強調自尊形成的惡果。

孩子有必要在生活中學會深刻地、持久地尊重別人。這至少和尊重自己一樣重要。事實上,要尊重自己,首先就要尊重別人。牢固的自尊不可能建立在真空中,它需要你與你尊重其判斷和反饋意見的人建立富有建設性的關係,並得到這種關係的支持。也許正是因為這個原因,謙遜的人的自尊往往是最牢固的。相反,被濃墨重彩渲染的自尊往往是最不可靠的。這是很有諷刺意味的。在孩子建立自己的身份和自尊時,他們尤其依賴於自己對別人的積極情感。當年輕人在態度和行為上對老年人或其他成年人沒有表現出自發的尊敬時,這就是一個令人非常擔心的問題。對於那些在其他時代和地方長大的人來說,或者對於任何有機會觀察更傳統的文化中成年人和孩子關係的人來說,我們社會中孩子們不尊重成年人的情況看起來令人擔憂,而且我們應當感到憂慮。

孩子必須學會兼聽消極的和積極的反饋信息,重視它們,並采取相應的行動。隻有當他們完全尊重給他們提供反饋信息的人時,這種情況才會發生。孩子們最好在很小的時候,遠在青春期之前就學到這一點。而且,他們最好通過行動而不是言語來學到這一點。像“聽我說話!”或“要尊重長輩!”這樣的勸誡與“你真棒!”的空洞讚美一樣徒勞無益,原因大同小異。在這兩種情況下,唯一有效的途徑是持續不斷的具體行動和成就,比如承擔真正的家庭責任。這一過程必須持續多年,沒有任何捷徑可走。隻有長期沉浸在這種社會化體驗中,孩子們才會意識到,他們自己的觀點和反應不是他們唯一甚或主要的參照點。隻有通過這樣的體驗,孩子們才能對別人的判斷和指導保持一種健康的敏感性。

追求自尊是每個人的權利。培養幸福感是心理調適的重要內容,幸福感是個人幸福的核心。但是,為了自尊而追求自尊則是一種錯誤的追求。從邏輯上和心理上來說,這是一個自相矛盾的說法。一個人無法在與他人斷絕關係的情況下“找到”自尊,因為離開了這些關係,自尊就不存在了。

我在前麵曾指出,一個人的自我感覺必須有一定的現實基礎才能穩定地發揮其積極的心理作用。同樣地,一個人的自我感覺必須與其對他人的感覺相一致。甚至連最基本的自尊(例如,“因為我是一個人,所以我有價值”)都與尊重他人密不可分。一個人不能說:“因為我是一個人,所以我尊重自己,但是我不尊重其他人。”即使對一個小孩子來說,這種推理在邏輯上也是站不住腳的,在心理上也是難以過關的。

就像幸福一樣,自尊是不能直接追求的目標,也不是為了追求而追求的目標。實現良好的自我感覺,是一個迂回曲折的過程,需要獲得很多成就。在這個過程中,孩子不僅要獲得各種技能和知識,而且要與他人建立積極的社會關係。敏銳的自我意識對這種追求毫無裨益,它可能會嚴重分散注意力。當父母和老師引導孩子獲得各種技能和知識,以及建立積極的關係,從而讓他們最終獲得真正的自尊時,這才算是真正對孩子最好。當父母讓孩子們對自己的重要性產生一種虛假的信念時,這對孩子並不好。真正值得的事情沒有任何捷徑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