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千絲萬縷(16)
為什麽會清理剩飯喂雞呢?常年貧困的人都極為節約,養成物盡其用的習慣,這種習慣深入骨髓,她雖然知道剩飯可能有毒,但認為人不能吃,不代表雞也不能吃,總之不能浪費。沒想到雞也全部死了。
這和農婦最後將沾了農藥的麵粉用來喂牛,是一樣的原因:她們都舍不得浪費。
說曹操曹操到,陸凱才說完禹德望碰到的這起案子,會議主持人說了一聲會議繼續,禹德望就出現在主席台上。
禹德望的匯報言簡意賅。大意就是通過對聞忠所有的鄉間別墅地下室裏的人體毛發、皮肉采集,再進行DNA檢測,發現至少屬於11名不同的個體。
也就是說,如果地下室是聞忠設置的專業分屍場所,可確定的就有至少11名受害者。
這11名受害者是誰呢?不知道。
失蹤人口DNA數據庫裏,沒有可與之相匹配的結果。
這是根據已搜集到的生物信息進行鑒定得出的結果,除了這11名受害者,會不會還有其他人?隻是這些人被分屍後,由於時間較長以及現場被刻意清洗,所以沒有留下可采集的生物信息呢?
這種可能性存在,並且極可能就是事實。
然後,他又宣布了一件既好、又不好的消息。
地下室電鍋裏發現的人體頭骨和手掌骨,經DNA檢驗、比對,能基本確定就是聞忠。
禹德望於別墅的臥室裏,在一套衣領上繡著聞忠姓名的男士西服上找到一根頭發;在主臥衛生間洗漱台上,找到一根放在牙缸裏的牙刷。頭發和牙刷應該都為聞忠所有。
經檢驗,頭骨、手掌骨和西裝上的頭發、牙刷提取到的DNA完全一致。故此,頭骨和手掌骨被確定為聞忠所有。也就是說,聞忠在自己設計、修建的如同一座煉獄般的地下室裏被人分了屍。
如果說,造成那至少11名受害人的凶手就是聞忠,最終他又被人分屍。這種因果報應似乎是一件“好事”。
問題在於,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一起案件隻有唯一一個犯罪嫌疑人,並且能夠確定該嫌疑人已經死亡,那麽案件將終止調查。
地下室為聞忠所有,聞忠毫無疑問就是犯罪嫌疑人。
更重要的是,從別墅內部能搜集的生活痕跡來看,聞忠應該是屬於長時間的“單身生活”。與寧可卿的婚姻關係結束後,他也一直沒有三婚登記記錄。
也就是說,在直接證據上,沒有有力證據可證明除了聞忠外,還有其他嫌疑人。
但是,聞忠也可能存在幫凶。這個“幫凶”裏麵,包括屈露露和史際。但“疑罪從無”的人性化考量,又讓這一可能性陷入尷尬境地。
至於他最後有可能死於幫凶之手,這樣的假設和懷疑當然不能作為斷定他有幫凶的理由。也許是他在對某一受害人實施犯罪時,卻被受害人反殺呢?
故此,在對11名受害人是否繼續進行調查上,清河警方內部或許會產生極大爭論,甚至會因此而被迫終止調查。畢竟,任何一個地方的公安機關,主張以證據說話的人總是不在少數。
這就是確定聞忠已經死亡,所帶來的“不好”了。
事實也證明這樣“不好”的負麵效果確實存在。
禹德望才宣布已確定聞忠死亡,台下就立即陷入嘩然。
沒有反應過來這意味著什麽,嘀咕著“罪有應得”的有之;反應過來,說“不能執法犯法”“如果調查繼續,立案程序恐怕會不合法”的有之;偷偷嘀咕著,說“可以打擦邊球”的有之;唉聲歎氣,說“阮星竹、寧可卿、屈正罡這些人的‘失蹤’,恐怕就要成為永久性的迷”“這至少11個人恐怕就要死得不明不白”的有之。
當然,也有人想到即便對聞忠的犯罪行為終止調查,但也可以“曲線救國”嘛。畢竟,條條大路通羅馬啊。
在他們看來,調查不了聞忠,那就調查是誰殺了聞忠。我們可以以調查誰殺了聞忠的名義立案,實際卻在兩方麵入手,既圍繞他的死展開調查,也圍繞他幹了什麽開展調查。況且,圍繞一個人幹了什麽,進而調查清楚這人為什麽會被殺,這在邏輯上是一生二、二生三的道理,完全沒毛病。
根據已有線索來看,殺害聞忠的最大嫌疑人就是李海軍……
很快,就有人告訴持這一想法的人:李海軍也死了……
“吵什麽吵?像個什麽樣子。”
主席台上正中位置坐著的清河市刑警支隊長何友誌黑著一張臉,就著話筒繼續連說帶罵:
“鹹吃蘿卜淡操心。調查要不要繼續,支隊領導班子自有決斷,用不著你們瞎嘀咕。總之,我們不會讓你們的辛苦白費,不會讓這至少11個人死得不明不白,也不會讓‘失蹤者’成為永久的迷。一碰到問題就嚷嚷,當這是菜市場麽?一幫癟犢子玩意兒。”
然後,他又示意禹德望繼續。
禹德望在人群中掃視一圈,最後將目光停留在李竹道身上:
“根據堰城兄弟單位提供的‘白土文案’的嫌犯DNA樣本,以及李海軍在市第一人民醫院做親子鑒定時留下的DNA檢測樣本,我們將二者進行比對匹配,結果顯示,數據完全一致。”
“也就是說,堰城‘白土文案’的嫌犯並不是李海東,而是曾在我市創辦‘創世紀’企業的李海軍。”
“李海軍本人沒死,而是在堰城仍處於昏迷當中。”
短短的幾句話,信息量卻極大,甚至讓台下的辦案人員在一時之間都沒有反應過來。他們當中,極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白土文案”,卻大都聽說過“李海軍出車禍死了”。但這一信息,都被禹德望的短短幾句話徹底顛覆。
在地下室裏,李竹道曾發現被煮在電鍋裏的頭骨和手掌骨,這一手法和“白土文案”中“李海東”的手法完全一致。這讓他懷疑,這兩個案件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當然,出現這一現象,也有可能是巧合。
同時,李竹道一直懷疑聞忠先前的“失蹤”,以及現在的“被確定死亡”,其作案人極可能就是李海軍。至於李海軍為什麽會在聞忠的地下室裏,對聞忠進行分屍,目前而言這暫時是個謎。
無論如何,如果這兩個懷疑和假設都成立,那麽“白土文案”嫌疑人“李海東”的身份也就值得推敲。
據此,李竹道特意跑了一趟清河市第一人民醫院,拿到李海軍父子留在那裏的DNA樣本數據,同時也要向娟將“李海東”的DNA數據通過保密渠道發送過來。
將這二者之間的DNA數據做個比對匹配,就能驗證他的懷疑到底成立與否。
結果證明,他的懷疑極可能就是事實。
但這樣一來,就產生了許多新的謎團。
從屈露露的丈夫們悲慘的“人生經曆”來看,屈露露本人極可能存在通過對前夫們製造“意外傷害事故”來騙取保金、甚至“殺夫騙保”的犯罪行為。至於屈露露是不是受聞忠“支配”暫且不論。
在這一假定前提下,李海軍的“車禍”就非常值得懷疑。說白了,清河警方和李竹道都懷疑“車禍”就是屈露露的“人為製造”。
但現在李海軍居然沒死,那麽“車禍”又是怎麽一回事?到底會不會是屈露露的“人為製造”?
如果是,李海軍又是怎麽“逃出生天”的?生還後,卻又為什麽不聲不響,繼續扮演自己“出車禍死了”的假象?
如果不是屈露露的“人為製造”,那李海軍的“死而複生”,或者說他的“假死”又是怎麽一回事?
出現“假死”情況,至少證明一點:這不是一起單純的車禍“事故”,而是一起經過精心策劃和布置的“人為事件”,也隻有這樣才能騙過交警的勘察認定。
既然假設屈露露不是“製造者”,那麽這一“人為事件”的製造者就極可能是李海軍本人。
無論這一“人為事件”的製造者是誰,李海軍扮演了“假死”的情況是事實,其動機和目的,隻要聯係一下聞忠的死,似乎就變得昭然若揭:以“死”為自己的犯罪行為逃避法律製裁。
這反過來似乎又進一步印證李海軍的確就是殺害聞忠,並對其進行分屍的凶手。
當然,李海軍“假死”的目的也有可能是夥同屈露露騙保。但這種可能性似乎相對較小。
總而言之,在沒有更多線索信息的情況下,這些如同一團亂麻的可能性都存在。
更讓人頭疼的是,既然“車禍”當中死的不是李海軍,那麽死的人是誰?
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交通事故調查、人身意外身故理賠,不是小孩子過家家。即便當時的“車禍”伴隨有大火,將人燒得麵目全非,甚至將人燒成一堆炭,那也必須要有麵目全非,或者被燒成炭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