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重見天日
周時抬起頭看了一眼沈妻,又瞟了眼她兒子沈寧,沈妻讀懂了周時的欲言又止,說道:“周隊長,您有什麽想問的直接問就行,我不識字,這封信,這孩子早就看過了,還是他讀給我的,所以關於他爸爸的事情不用瞞著他。”
“那好。”周時清了下嗓子:“這封信和我之前了解到的情況有很大的不同,從這裏麵來看,沈銘陽對於之前做的事情其實是知情的,甚至是主動參與的?可我了解到的是,他說他從來沒有見過讓他替換物證的人。”
“我知道您是從哪了解來的,那年,那對男女來找沈銘陽的時候,我就知道這事不簡單,不過我相信這封信裏寫的都是真的,當年他對他們沒說實話,但對我,這封信就是遺言,他沒必要說謊。”
周時同意她的說法,所以這樣看來,之前孟開良和譚元元找到沈銘陽所了解到的情況,也並非是全部真相。
沈銘陽為什麽對他們隻說了一半,現在已經無法去考證,或許是還沒有足夠的信任,或許是迫於另外兩人的威脅沒敢透露,還有可能是要報王青澤的恩情,想把他徹底撇清。
他是用什麽心態寫下的這些內容呢?而那個晚上,他又去見了誰?
想到這,他又繼續翻開下一張紙,最後這張紙不再是回憶了,而是寫給他的妻子的。
“花:
如果你能看到這封信,說明我已經不在了,你不要難過,是我對不住你,咱倆認識雖然不是始於什麽情啊愛啊,但是這段時間我過得也很溫馨,有你在家裏,我總是感覺無比的踏實,你是把我從黑暗洞穴裏拉出來的使者,跟你在一起的時候,我才會忘記曾經做過什麽。
我從來都不想害別人,可後來我為了救一個人,卻害了另一個人,我害了一個人,進而又害了一個家庭,可悲的是,最後哪個都沒有活下來。
我原本以為這些過往會隨著時間逐漸被掩埋,可他們還是來了,該來的還是來了。我都不敢直視那個女人的眼睛,她和他弟弟的眼睛太像了,看一眼,我都覺得是他回來要索我的命。我原本應該是一名正義的警察,是我自己選擇了與黑暗同流合汙。我對不起他們,也對不起你和寶寶。
這件事壓在我心裏這麽多年,它就像一個會生長的石頭,越堵越深,堵得我喘不過氣,所以今天我對他們說了,我想去作證,我想交代一切,我想贖罪。
但就在剛剛,他聯係了我,這麽多年過去了,偏偏在這個時候聯係我,必然不會是什麽好事,晚上 11 點,我們會在不遠的那個湖邊見麵,如果我沒回來,把信收好,或者幹脆燒掉,不要讓任何人知道我留下了東西,不要把這些事告訴任何人,包括警察,那人手狠,你們不能有任何的危險。
千萬要記住,除非真相大白,否則不要讓任何人知道真相。
沈銘陽。”
合上信,周時長長地歎了一口氣。
如果不讓任何人知道真相,又怎麽才能真相大白呢?
“為什麽沒有按他說的,把信燒掉?”周時問。
“我沒文化,但我也知道,有些事是不能帶到墳裏的,不然閻王爺那都沒法交代的,沈銘陽把這個包袱留給了我,但我不能再把它留給我的兒子,所以我就藏起來,等著有一天能有機會當做,什麽堂證。”
“媽,呈堂證供。”沈寧在一旁笑了一下。
“對對,我嘴笨,不會說話,反正就是這個意思,其實這個案子鬧得沸沸揚揚的,我早就關注到了,但我害怕啊,我怕他們知道什麽風聲再找上門來,所以不敢對你們的人透漏一丁點,那次把幾個小警察趕出去了,希望您幫忙給他們道個歉,我是膽子小,但沈銘陽都死過一次了,我實在是害怕。”
周時望著這對母子,作為一個普通的單親媽媽,沈妻能做到這個份上已經相當不容易了,他還怎麽忍心苛責呢。
隻是光憑一封信,似乎還不夠,如果……周時想起來一件事:“按沈銘陽所說,當年的那個印了指紋的口紅是給了他去提取的,後來怎麽處理了他沒說,您有見過嗎?”
沈妻馬上答道:“當然,他沒扔!這老沈心思縝密著呢,今天我來,除了把這封信給您,還有就是想讓你們去我家裏把東西拿走,當時那個口紅和信是放在一起的,但我一直都沒動,怕給破壞了,麻煩你們親自跑一趟吧。”
“不麻煩!”周時頓覺血壓又高了。
15 分鍾後,周時和小馬到達了沈妻的家裏。
那管口紅位於臥室衣櫃最下麵的一個抽屜,周時輕輕打開,就看到抽屜中沒有任何物品,空****的空間,口紅靜靜地躺在裏麵,他覺得這個場麵,就像靜候采擷的寶藏,在沉睡了 15 年後,終於重見天日。
小馬說:“您這個比喻可不恰當,這哪是寶藏啊,這分明是殺人不見血的刀。”一邊說著,一邊用戴著手套的手小心翼翼地提起口紅,裝進了物證袋裏。
“別太樂觀,15 年了,空氣的任何變化,比如濕度、溫度,都會影響指紋的保存,一般來講,物品上指紋可能幾天或者幾周就消失了,環境合適的話,也不過幾個月,我不能保證從管壁上可以提取到接觸人的信息。但譚滿的指紋是印在口紅上的,印記應該比較深,能提取到這個,譚滿就可以平反了。”
周時不置可否,不過既然已經拿到這個東西,敲碎李建的心理防線,應該是勢在必得了。
這時,小馬突然咦了一聲,隻見她舉著物證袋裏的口紅對著光線目不轉睛地盯看。
“發現什麽了?”
小馬沒回答,隻說了一句:“回去就知道了。”
***
小馬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幾個小時後,結果終於出來了。
口紅上印著的指紋,依然清晰可辨,一對比,就是譚滿的。
而管壁上,小馬成功提取到 3 個人的指紋,一個是唐宛的,另兩個,就是李建和王青澤,雖然有些殘缺,但在小馬的努力下還是比對成功了。
上麵沒有沈銘陽的指紋,他當時接觸口紅的時候,一定是做了萬全的準備和萬分的小心,而且在事後迅速保存了證據。
正常來講,口紅管壁上的指紋,在經手了幾個人,又被放置了 15 年,應該很難被檢測到了,但在沈家的時候,小馬就發現,口紅管壁上似乎多了一層東西。拿回實驗室仔細查看,果然,口紅管壁上竟被貼上了一層薄薄的透明膠帶,由於剪切的嚴絲合縫,所以猛地一看還不太容易被發現。
正是這層膠帶,將管壁上的指紋牢牢地粘住,在 15 年後依然清晰,沈銘陽是留了後手的啊!
“真是可惜了, 如果他當年沒在王家門口摔那一跤,或者說,如果他爸不是在那個時候得了重病,他就不會被卷進這個是非之中,現在在警隊,說不定已經榮譽加身,擔當重要職務了。”
自從聽完小馬的匯報,周時就一直在歎氣,沈銘陽的過往和他所做的一切,給了他很大的觸動,他的選擇無疑是錯誤的,他明明有更多的機遇,最終一念之差,誤入歧途,害人又害己。
見周時這個樣子,張立陽在一旁忍不住插嘴:“沒什麽可惜的,又沒有人逼著他選,就算是為了就他爸,那也不是他害人的理由,不過周隊,你先看看這個,王青澤什麽都交代了,和沈銘陽信裏寫的基本一致。原本他把什麽都推給了李建,真真假假地胡說了一通,把自己摘得挺幹淨,但我告訴他證據已經找到,他就全撂了。原來還以為他是幕後大佬,卻沒想到是個草包。”
周時一掃沈銘陽帶來的陰鬱,興奮地拍了拍張立陽:“幹得不錯,李建那邊怎麽樣?”
“不承認,我把口紅舉到他麵前了,也沒承認,就三個字,不知道。這家夥才是個硬骨頭,真不好啃。”
“我去會一會。”周時起身去了審訊室。
李建見是周時進來,挪動了下身體,重新閉上眼睛,一副打算沉默到底的架勢。
周時將沈銘陽的信、唐宛的口紅往邊上推開,從口袋裏拿出一樣東西,對著李建晃了晃,然後放到桌上:“這麽貴的表,我是第一次見,別說,6 萬塊錢還挺沉重的,以你的家庭條件和現在的工作水平,應該是用不起的吧,讓我猜猜,你為什麽要戴這麽貴重的表?”
李建不說話,不睜眼。
“你躲在山裏那麽多天,衣服都破爛了,表上卻一塵不染,連劃痕都沒有,說明你即便是逃亡,依然在每天地擦拭它,嗬護它,為什麽?”
李建睫毛動了一下,但依然沒睜眼。
“你是窮人家的孩子,從小應該是受了不少苦,可能也遇到不少白眼和嘲笑吧,王青澤不過是個小老板的兒子,不學無術,不務正業,就是這樣一個人,是不是曾經也笑話過你,瞧不起你,不僅如此,他甚至還把你喜歡的人玷汙了,憑什麽他們呼風喚雨,要什麽有什麽,你就得被踩進泥巴裏,連觸碰愛情的資格都沒有?甚至,就連一個在你心中已經不純潔的女孩,依然瞧不起你,他們憑什麽?!”
李建的呼吸開始急促起來,他終於睜開眼睛:“你不用激將我,我小時候是過得很苦,但不代表我會一直苦,小時候的委屈,我早就找補回來了,那塊表是我自己攢錢買下來的,我有能力讓自己體麵一些,這有什麽問題嗎?”
周時湊到李建麵前:“沒問題啊,可是你隻有這一塊表,這麽多年過去,能帶給你體麵的,是不是就隻有這一塊表?你本來很聰明,人生應該會更好,卻在高三那年被王青澤、被唐宛害了,或者說,是被那些瞧不起你的人害了,害你窩在一個銀行當了十幾年的小職員,你想升職加薪,但提拔的標準並不以你幹得好為準繩,他們是不是會看你的身份背景?是不是需要你送禮打點?”
“不是,我……”
“別否認了。”周時打斷他,把那塊勞力士貼在他的臉上:“所以你要靠一塊勞力士去證明你的體麵,證明你的成功,是不是隻有這塊表,才代表著你心中理想的自己,才能跟你的老婆孩子,跟周圍的同事,跟你自己證明你不是個孬種!”
“你閉嘴,你他媽才是孬種!啊啊啊!你跟他們一樣,你們踐踏別人的自尊,殺人於無形,你們才是罪犯,你們才都該死,都該死!王青澤也該死,上了這個賊船,他就別想下去,不就是有倆臭錢,到時候也得跟我一起下地獄!把我的表還給我,給我!”
周時望著他癲狂的樣子,忽然湧上一股同情,一個人需要有尊嚴的活著,但尊嚴不是這麽掙來的,一切都會走入終章,就如這個案子,但人生該如何結局,隻能由自己來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