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絕
死了?
周時愕然。
對麵的趙博生冷笑一下:“是啊,做得真絕!”
那段時間發生的事情,可以用迷幻來形容。
沈銘陽死亡,一個家庭徹底坍塌。妻子早產,保溫箱都住不起,生產完以後帶著孩子就回了家,結果孩子差點沒活下來,孟開良知道後,連忙幫她出了費用又送回了醫院,這才給了孩子、也給了這個家庭一條活路。
不管怎樣,孟開良曾經允諾過沈銘陽,更何況,他覺得沈銘陽出事與他們來找他有脫不開的關係,所以每每見到沈妻都覺得愧疚,於是馬不停蹄地又置辦了一處房子,非要沈妻帶著孩子搬過去。
沈妻不走,偏要守著沈銘陽在這,說這才是他們的婚房,他們的家,要走,也等三年後再走。
孟開良拗不過他,隻好沒事多來關照,還為沈妻請了保姆照顧。
沈妻更覺得不好意思,她從來沒怪過他們,甚至還帶著悲痛寬慰譚元元:“我知道他要坦白的那件錯事和你有關,你們也不用愧疚,因為他答應你們的也沒能辦到。”
沈銘陽落水後,沈妻報了警,她是有一些懷疑的,畢竟這麽多年安穩生活,偏偏這兩個人來了以後,人就沒了,一定是與沈銘陽心裏藏得秘密有關,但由於她並不知道內情,也說不清楚懷疑的點在哪裏,更沒有實質性的指正與誰有矛盾,所以在警方看來不足以成為被謀害的證據。
而孟開良和譚元元,警方自然也來找過他們調查,他們卻不知該不該說出這一切。
說出來,唯一的人證已經死了,誰能證明是真的?再者,如果是有人對沈銘陽下了手,那說明他們來找他這件事,已經打草驚蛇了,可敵人在暗,他們在明,敵人有多大來頭,他們更是不知道,會不會自身安全都難保?
孟開良不願意譚元元有一點點風險,因此,他們選擇了閉口。
下一次,如果有下一次機會,他一定不會讓對方有機可乘。可還有下一次機會嗎?
恐怕不會再有了。
沈銘陽落水事件,由於在岸邊並沒有查到明顯的人為痕跡,屍體上也沒有其他傷痕,身上財物沒有丟失排除了搶劫等可能性,調查了一段時間,警方就以意外落水結了案。
沈妻不得不接受這個現實,她還要養早產的兒子,還要照顧傷心過度的沈母,也顧不得其他了,隨後簡單安葬了沈銘陽。
聽到這裏,周時突然想起一件事,開口問道:“他們倆,後來有沒有再去找那名人證?我和劉猛已經見過他,相信有你幫助,找到他並不難。”
趙博生搖搖頭:“一開始是突然襲擊找到他的,知道來意後他就一直拒絕見麵,再往後連電話都拉黑了,你們能見到他,是因為你們的身份不同,他必須要配合,不過我猜,即便是見到他,也什麽都沒問出來吧?”
周時沉默,的確如此。
從沈銘陽的講述中可以確認,當年導致譚滿被定死的證據是被替換了的,如果這裏出了錯,那麽人證的證詞百分之百也是假的了,另外,通知會見家屬的人是法院辦案人,之前周時已經聯係過對方,他們說家屬電話是由公安提供的,具體是誰不記得了,所以想通過內部找到該人的想法一直沒有進展,現在已經知道這個人就是沈銘陽,但用處並不大,這條路也堵死了,找此人隻能大海撈針。
目前隻有人證近在眼前,因此想要再次打開口子,人證恐怕是關鍵中的關鍵。
這是最後唯一的機會,不能再出任何差錯,一旦走了沈銘陽的老路,那就真的是死無對證了。
得慢慢來,急不得,他需要好好謀劃一下,周時心想。
***
昨晚和趙博生聊得太晚,第二天周時一睜開眼睛,已經日上三竿了,拿起手機看了一眼,七八個未接來電,都是張立陽打來的。
有急事?周時騰地坐了起來,起猛了,頭一陣眩暈。
揉了揉太陽穴,連忙回撥了過去,就聽見那小子在那邊焦急地問:“周隊啊,我一直等著跟你匯報呢,你咋還不來啊!”
“你他娘的想要嚇死我啊,以後不是死人的大事不要沒完沒了的給我打電話!”暈眩的感覺還在,周時一陣氣惱。
他掀起被子下了床,老婆應該已經上班了,不知道幾點走的,周時睡得太死完全沒聽見。
走進餐廳,早餐已經做好擺在桌子上,一杯豆漿,一塊煎雞蛋,一小碗青菜。雖然涼了,但周時還是很滿足,她總是抱怨他,可這麽多年,每天的早餐都是老婆變著花樣做的,不過他經常早出晚歸的,有時候想讚一句好吃都碰不到麵。
他端起豆漿喝了一口,這才看見,碗下麵竟然壓著一張紙條,上麵寫了五個字:“我們離婚吧。”
嘴裏的豆漿一下子走岔了路,鑽進了氣管,哪怕是周時猛烈的咳嗽,也沒咳出來,直到周時差點背過氣去,這口豆漿才一點一點地從氣管裏擠出去,呼吸總算勻了下來。
可那心髒,卻依然咚咚咚地擂個不停,錘地周時胸口生疼。
咽下最後一口煎雞蛋,將碗裏的豆漿喝得一滴都不剩後,周時背上挎包,一如往常去了單位,張立陽那邊的調查,說不定真的有重要的發現,這個案子必須要了結,必須要了結,他一邊走,心裏一邊想,等這個案子結了,再去求老婆原諒。
***
“師父,我可以開始了嗎?”張立陽一臉真誠。
周時點點頭:“說吧,挑重點,要敢囉裏吧嗦的,家法伺候。”
張立陽縮了下脖子,小聲哼唧:“我這都是重點”然後清了清嗓子,周時就聽見他說:“周隊,我和小方一致認為,譚滿那個班主任不簡單。”
隨後,張立陽將手裏的報告遞給周時:“喏,師父你看,這些是我們和那老師的聊天記錄。”
周時沒啃聲,接過來翻閱,卻越看越心驚。
記錄如下:
“張立陽:您說說當年給譚滿試卷的全部經過。
楊國濤:我通過個人關係,從省外一重點中學弄到了一張密卷,你們可能不太懂這個密卷的含金量,每年這個學校的卷子,都能壓中好幾道考題,因此能把密卷弄會,就等於高考穩拿不少分,這對孩子們來說,是多好的機會,我必須要拿給學生們做一做,而譚滿是我最優秀的學生,我和他的父母關係也不錯,所以一回來就迫不及待地告訴他們了,這孩子也是激動的不行,一刻都等不得,我那天正好在學校值班,他非要當晚就來拿試卷,我怎麽會想到,學校這樣的地方也會出事呢?
張立陽:他是幾點去的你那裏,您還記得嗎?
楊國濤:記得,怎麽會不記得呢,案發後,警察問過我很多遍,這個時間已經刻在了我的腦子裏,是當晚 10 點 10 分到的我家。
小方:為什麽記得這麽清楚?
楊國濤:他來的時候,我特意看了下時間,因為確實挺晚的了,我還對他說,都這個時間了,怎麽就等不到明天?我知道這孩子拿了卷子回去肯定會熬夜做題,所以還勸他應該早點睡覺休息。
小方:他是幾點離開的?
楊國濤:我們隻說了幾分鍾的話,他就走了,走時候我沒看時間,但他在我這裏絕對不超過 5 分鍾。
張立陽:他走了以後,你注意過他的去向沒?
楊國濤:我去窗戶邊看了一眼,在窗子的位置能看到操場,廁所在操場右邊角落,但看不見,不過他的確是往廁所方向去了。
張立陽:當時操場有沒有其他人?
楊國濤:沒有看到,不過我隻是在送譚滿走了以後去窗戶那看了幾秒鍾,之前和之後並不確定。
小方:沒有人跑步?
楊國濤:我看的時候,確定沒有。
小方:警察多久後來的?
楊國濤:很快,也就 10 多分鍾,附近派出所的就先來了一輛車,過了一會又來了好幾輛。因為間隔不久,我還沒睡下,所以也跟著下樓圍觀了。
小方:當時現場什麽情況?
楊國濤:廁所周圍被警戒線圍起來了,我進不去,不過能看到譚滿是躺在地上的,後來知道是被打暈了,還有一名學生站在一旁說是報案人,警察勘驗現場後,把他們兩人都帶走了。
小方:你怎麽看這個案子?
楊國濤:我怎麽看?當然是冤的了,你想想,從譚滿下樓到警察來,總共十分鍾,這期間,他要強奸還要殺人然後再被人發現打暈再等著警察來,十分鍾能幹得完這麽多事嗎?
張立陽:那你當時跟警方說了沒有?
楊國濤:怎麽沒說呢,說了無數遍,譚滿這個孩子,將來絕對是棟梁之材,他不可能做這種事的,警察也不是沒考慮,可後來證據確鑿,譚滿又招了,我供述的時間線,可信性就大打折扣。
張立陽:他們認為你記得時間有誤?
楊國濤:隻有這個解釋,沒有其他答案。”
合上記錄本,周時陷入沉思。
他記得查閱案卷時,裏麵記錄的第一次譚滿報案時間是 10 點 20 分,第二次人證也就是那個李建的報案時間是 10 點 25 分,警方抵達現場時間是 10 點 27 分,如果楊國濤老師說得時間沒錯的話,譚滿大約 10 點 10 分到了楊國濤宿舍,不到 5 分鍾後離開,20 分就報了警,五六分鍾時間,絕對不可能做出這樣一起案子來。
之前因為警方根據證據認定了譚滿,所以楊國濤老師的時間供述就不一定是最準確的,畢竟也沒人給他作證,萬一他是愛譚滿心切,故意這樣說的呢?
正想著,劉猛推門闖了進來,由於動靜有點大,門“彭”地撞到了牆上,哐當一聲把屋裏人都嚇一跳。
張立陽喊道:“劉哥你這是幹啥啊,心髒都要出來了。”
劉猛也不理他,瞪著周時:“周隊,李建帶著全家出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