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證詞》劇組在和平街拍了兩天,這兩天鄰居們的生活就是圍觀、圍觀、圍觀!

辛鈴對此沒興趣,幹脆出門逛了逛Z縣的景點。

Z縣旅遊資源不豐,評級最高的一個景點隻有國家2A級,這在遍地4A、5A的S省簡直是渣渣。

這些景點小且落魄,沒幾個遊客,優點是清靜,可以獨自一人慢慢溜達,盡情享受自然風光和人文風情。縣城要是真被《證詞》帶火了,就目前這個情況,肯定沒辦法接待遊客,景點的打造和配套設施都還差得遠。

逛了一遍,辛鈴沒什麽興趣去第二遍,就待在家裏追劇玩遊戲,偶爾被大媽叫去打牌、買菜的路上和大家聊聊天,很快融入當地生活。

一眨眼,趙若聯係她——沈燦要進組了。

趙若很生氣。

耿利超一安排辛鈴給沈燦當助理,她就聯係辛鈴了。當時辛鈴說媽媽去世,她也不是那麽不近人情的人,沒要求辛鈴馬上上任,還把沈燦的進組時間告訴對方,就是希望對方能明白她的心意,早點把家裏的事處理了,提前回去做準備。

結果之後辛鈴一直沒聯係她。

當助理的,總要詢問藝人有什麽需求吧?總要溝通工作細節吧?

辛鈴就好像忘了自己的工作,沒跟趙若說半個字。

趙若就當她是在經曆喪母之痛,忍了,隻要她能提前回去就行!但是現在,沈燦都在收拾行李了,她還沒出現,趙若忍不了了!

電話裏,趙若壓著脾氣問:“你現在在哪裏?沈燦明天就進組了。”

“Z縣。”

“什麽?!你怎麽提前過去了?”

“哎,我忘了告訴你,我媽就住Z縣。這不是巧了嗎?我幹脆就在這邊熟悉環境,想著你們來之後也方便。你把航班發我,我明天去機場接你們!”

辛鈴當然知道趙若在生氣,但她假裝不知道,更不會說馬上回去。

現在這個時間,當然能在沈燦出發前趕回帝都,但一回去,馬上又要來,那不是吃飽了撐的嗎?何必把自己搞那麽累。

都按她的節奏來!

“……行吧。”趙若被她理所當然的語氣唬住了,掛了電話才反應過來——辛鈴的話滿是漏洞!

什麽叫她媽住那裏?直接說她家在那裏不就行了嗎?幹嘛繞著說?自己的家鄉還需要怎麽熟悉?

她看這個辛鈴就是消極怠工!

趙若憋了一肚子火,忍不住跟沈燦吐槽起來——她慫,不敢找別人吐槽,更不敢找耿利超告狀。

這是沈燦第二部 戲,是他第一次配助理。

上部戲開拍時沒人看好,不然怎麽輪得到他一個純新人參演?所以當時他是自己進組,沒有助理,趙若都隻在進組的時候送了一下。

現在他有了熱度,公司重視起來,但也沒到配備固定助理的程度。按以往案例,可以在進組時安排一個臨時助理。隻是臨到年底,有助理辭職,一下子找不到人,趙若去請示耿利超,耿利超安排了辛鈴。

趙若知道辛鈴簽的是藝人合同,搞不好轉頭比沈燦還紅,當然不想結怨。

她倒是可以去耿利超麵前上眼藥,但萬一耿利超嫌她事多,直接把這個助理取消了怎麽辦?到時候她一個人陪沈燦進組麽?沈燦好歹有點名氣了,不能那麽沒排麵。

趙若對沈燦說:“估計她覺得當助理委屈,不想幹。畢竟是要當明星的,這是明顯的打壓,誰受得了?不過不太聰明的樣子,不知道當助理也是紅的機會。”

未出道的藝人給同公司的知名藝人當助理不算稀奇。娛樂圈競爭這麽大,很多新人根本沒曝光的機會,給師兄師姐當助理反而是一個渠道,進組、錄綜藝時都會見到業內,運氣好、會鑽營,搞不好就有資源了。

沈燦在手機上看遊戲視頻,對她的話毫無反應。

趙若忍不住大吼:“你到底有沒有聽?!”

“聽了聽了……”沈燦急忙說,“簽約藝人給我當助理,我聽見了。公司還真是物盡其用,也太摳了。”

“……”我看你根本沒聽進去!

趙若懶得管他了,拿起包離開:“明天就上飛機了,你晚上少打點遊戲!”

沈燦不以為意。下午才上飛機,他晚上打遊戲有什麽關係?

*

第二天,辛鈴吃過午飯才慢悠悠出門,先去租車行,租了輛商務車,帶司機。

她坐在後座,讓司機往S省的省會C市開,目的地C市機場。

她用導航看過了,從Z縣到C市機場,走高速隻需要兩個多小時,一來一回不耽擱的話還能趕回家吃晚飯。

瞧這多輕鬆。要是回帝都一趟多折騰,想想頭皮就炸了。

路上她一直聽相聲,還沒聽幾個就到了,一點沒感覺到時間的流逝。

她是算好時間出發的,到接機口沒半個小時,沈燦和趙若出來了。

兩人還不認識辛鈴,辛鈴也不認識趙若,但好歹沈燦是個明星,辛鈴認識他,就朝兩人揮手,喊道:“趙姐、燦哥!”

兩人看過來,趙若沒有猶疑地走了過來——長這麽漂亮,是簽約藝人沒跑了!

兩人暗自打量辛鈴,辛鈴也打量他們。

沈燦能混娛樂圈,外形自然有保障,身高、體型、顏值都在線,扔素人堆裏能對周圍形成降維打擊那種。

趙若倒是出乎辛鈴的意料,二十五六歲的樣子,長得不錯,收拾收拾能出道。

她突然疑惑,莫非趙若跟她一樣,一開始也是簽約藝人?

沈燦和趙若推著行李箱,辛鈴突然心生愧疚——這原本該是她的工作。

“你就是辛小芹?”沈燦語氣有些衝,明顯心情不好。

辛鈴猜他是不樂意親自推箱子。

果然,他下一秒就把行李車推向她,氣呼呼地說:“你這個助理派頭夠大的!”

行李車上的箱子很多,慣性很大,沈燦這一推,很容易將人撞倒。

沈燦剛鬆手就後悔了,慌忙想要抓住,卻見辛鈴一伸手,輕輕地將行李車按住,行李車毫無脾氣地停了下來。

沈燦呆住,一時沒想明白是怎麽回事,懷疑是自己腦子不清醒、不能正常思考了。

辛鈴瞟向他,發現他眼底下有厚厚的黑眼圈,眼裏還有血絲。

這是整晚沒睡覺吧?他應該還沒紅到熬夜趕通告的地步,半夜三更幹什麽去了?

她估計他生氣多半不是因為推箱子,而是沒睡醒。

不過她有愧,的確是她偷奸耍滑了,於是唯唯諾諾地點頭:“對不起,下次不會了。”

沈燦一窒。他還以為她是個刺頭呢,怎麽又這麽好說話了?他頓時覺得一拳打在了棉花上,抿著唇不吭聲。

趙若說:“行了,走吧。車備好了嗎?”

“備好了。”辛鈴推著行李,帶兩人往外走。

沈燦盯著辛鈴的背影,逐漸氣憤。

他昨晚和朋友開黑,一不小心熬過了頭,早晨九點才睡,沒一會兒就被趙若薅起來去趕飛機。兩人帶了很多行李,而且大部分都是他的,他當然不好意思讓趙若一個女生扛,基本上全程親力親為。

但他好歹是個藝人啊!而且他有助理!他為什麽要遭這罪?他隻想睡覺!

這一切都是辛小芹害的!

沈燦越想越氣,到了停車場就故意給辛鈴找事:“我不想坐汽車。”

趙若驚訝:汽車可以一覺睡到目的地,你在說什麽屁話?

辛鈴說:“那行李讓司機送回酒店,我們去坐高鐵。機場有地鐵到高鐵站,到Z縣後可以坐摩托去酒店,你可以全程不用坐機車。來之前我查過了,坐高鐵和坐汽車用的時間差不多,也不耽誤什麽。”

沈燦想著“坐地鐵、下地鐵、進高鐵站、候車、檢票、上車、下車、再坐車到酒店”就兩眼一黑,頓了頓說:“算了,還是坐汽車吧。”他還想睡覺呢。

趙若差點笑出聲,叫你作!

“老板,可以走了嗎?”司機已經把行李裝好了。

“走!”辛鈴說。

上車後,辛鈴坐副駕駛,趙若和沈燦坐後麵。

沈燦調了座椅,準備睡覺,戴眼罩時突然想起什麽,停下來看了司機一眼。

司機很認真地開車。

他確定,司機沒認出他來。

沈燦心裏頓時鬱結一股悶氣,將眼罩一拉,氣憤地開始睡覺。

他一點沒紅一點沒紅一點沒紅……

他好難過。

辛鈴感覺到濃濃的怨氣,回頭看了他一眼。

趙若以為她是好奇沈燦為什麽睡覺,解釋說:“估計昨晚熬通宵了。他愛打遊戲,在組期間你注意一點,別讓他打。”

“哦。”

不到五分鍾,沈燦睡著了。

趙若對司機說:“開慢點吧。”讓他多睡一會兒。

司機依言行事,不過路程大部分是高速,再慢也隻用了三個小時就到酒店了。

這是Z縣唯一一家星級酒店,三星級。

趙若叫醒沈燦:“到了。”

沈燦打了個哈欠爬起來,伸了伸懶腰,好奇地往窗外看,興致勃勃地問:“這就是Z縣啊?”

看樣子滿血複活了。

辛鈴一邊下車,一邊問:“你們晚上吃什麽,我點外賣。這邊哪家好吃、哪家衛生我已經搞明白了,絕對不會踩雷。”

沈燦和趙若呆呆地看了她一眼,心想:算你有點用!

兩人雖然對辛鈴還有點意見,但舟車勞頓之後也顧不上挑剔了,隻想坐下來吃飯休息。

辛鈴把兩人送進酒店,點好外賣,對兩人說:“我妹妹還在上初中,她家隻剩下她了,我下班之後就不跟你們住酒店了。她家在河對麵,這城小,你們有事叫我一聲,最多二十分鍾我絕對趕到。”

趙若抓住關鍵字:“她家?”不是你家嗎?

辛鈴說:“我是G省的,爸媽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我媽媽再婚嫁到這裏。”

“哦。”趙若終於明白她話裏那些“漏洞”怎麽來的了,對她的意見消減不少,“暫時沒事了,你下班吧。”

*

辛鈴回到家,田宓已經吃過晚飯了。

聽到她進門,田宓激動地從房間裏跑出來,看到她後暗暗落下一口氣,關心地問:“姐姐你吃飯了嗎?”

“還沒。”光顧著安排沈燦和趙若了,她根本沒空吃。

“那我給你做!”

“不用,我叫外賣,之前看中一家還沒嚐呢。”

田宓聞言,隻好放棄做飯的打算,好奇地問:“你接到那個明星了嗎?”

“當然接到了。”辛鈴打開外賣軟件。

“有照片嗎?”

“照片?網上有,你自己搜。”

“不是。我是說接機照啊,你沒拍嗎?”

“我又不是站姐,拍什麽拍?”

“對哦。”田宓轉身回屋拿手機,“我去找找站姐拍的。”

“別瞎忙活,他哪有站姐啊?他現在又不紅……哎?怎麽沒網?”

辛鈴一看,是WiFi的問題,這才想起自己連的WiFi不是田家的。

剛來那天晚上,她不好意思問田宓,就隨便連了個。作為一個快穿大佬,黑客技術當然也是很高的,偷個網不在話下。

她問田宓:“家裏的WiFi是哪個?”

田宓頓了頓,落寞地說:“家裏沒WiFi,媽媽不讓我上網,沒開。”

辛鈴知道她又想陳文雪了,頷首道:“是得好好讀書。”

田宓突然一驚:“你這幾天都用的流量嗎?”這是什麽樣的土豪?

“怎麽可能?當然是蹭的!”辛鈴連了其他WiFi,發現都沒之前那家的質量好,忍不住朝樓外大喊,“和平街釣魚宗師是誰家的網?該續費了!”

幾秒鍾後,樓下傳來一道聲如洪鍾的吼聲:“哪個偷我家的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