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菠菜並非本土菜蔬,它是兩千年前由波斯人栽培的菜蔬,當時叫波斯草。菠菜這名字,是後來演化而出的。

正史上菠菜第一次登場,是在貞觀二十一年,尼泊爾的國王那拉提波將菠菜作為禮物,派使者前往長安,送給李世民。

顯然,曆史上波斯的菠菜可能更有名,但尼泊爾也是產菠菜的。

《唐會要》曾記載這樣一番話:“尼波羅國獻波棱菜,類紅藍,實如蒺藜。火熟之能益食味。即此也。”由此可見,在當時菠菜還有個別名,叫波棱菜。

往返於尼泊爾與大唐或波斯與大唐的商隊,行路上都會帶來自家鄉的美食,別問他們是怎麽保存的,這畢竟是有空間儲物的西遊記世界,為保鮮,香料藥材及菜蔬都存在空間內,就怕沿路顛簸,使其營養流失。

被鍾離珺找上的商隊也挺懵,他們不是沒見過攔路進貨買香料的,可連帶著問他們買菠菜,還真是頭一回。

拜托!菠菜的根莖可是紅色的,看這顏色你們敢吃嗎?

這年頭人對顏色鮮豔、從未嚐過的果蔬都敬謝不敏,生怕吃了中毒。想想番茄,明代一開始傳入中國時隻作觀賞之用,還是到了快二十世紀才被普遍食用。

對當時的百姓來說,鮮豔的菜蔬就像是色彩斑斕的毒蘑菇吧。

像李時珍一樣繼承神農嚐百草遺風的人少之又少。

可鍾離珺就不同了,他還是很熱衷於挖掘新菜的,而且就算中毒又怎樣?反正也不是什麽靈蔬,還不是中毒就中毒了?

中毒了就逼出來!

修士的體質為他提供了得天獨厚的條件。

鍾離珺樸實地詢問波斯人,菠菜怎麽吃?

波斯人操著古怪的漢語表示:“加點鹽,煮著吃。”

鍾離珺立刻嚐試了。

也不怪他急,唐代蔬菜種類還是挺少的,像葉子菜,最常見的是菘菜,也就是我們今天說的大白菜。但菘菜絕不是唐最時髦的蔬菜,這年頭人都更喜歡吃葵菜,一種滑溜溜黏膩膩的綠葉菜。

甚至有不少詩人留下詠秋葵的詩。

鍾離珺這人對吃的都很博愛,可吃多了他也覺得膩味,就想換換口味,像他這樣的老饕,立誌吃遍天下美食。

更何況,鍾離珺也不是很喜歡秋葵的口感,有時他會覺得葵菜黏糊糊的。

頭次嚐菠菜,鍾離珺眼前一亮,或許是沒處理好,菠菜還帶著股土腥味,然瑕不掩瑜,吃碗菠菜後,鍾離珺充滿了力量!

他腦海中劃過菠菜的無數種吃飯。

最後,他向波斯商人購得種子,又往烏斯藏去了。

……

“阿嚏——”

一陣寒風吹過,高長鬆打了個噴嚏。

烏斯藏這晝夜溫差十分之大,剛歡度完豐收的季節,小風就吹起來了。

高長鬆外出時見村人換上了冬衣,這年頭可沒什麽羽絨服、棉襖,富裕人家會在布裘裏充絲綿,輕薄又保暖,可這玩意兒哪怕高長鬆都不會穿,一是修道之人不怎麽怕冷,二是這衣服太太太昂貴了。

絲綿沾了一個“綿”字,可根咱們常說的“棉花”不是一個棉,這是種用蠶絲製成的棉絮,工藝上比較接近現代的蠶絲被。

蠶絲被可不便宜,這還是在生產力發展的現代,放在一千五百年前,非達官貴人是用不起絲綿製衣禦寒的。

稍微殷實點的人家首選的禦寒之衣是皮裘,也就是皮草,這也分個三六九等,譬如狐、貂、貉、豹做得皮草稀有,多為貴人所穿,百姓則穿鹿裘、狗裘等。

說實在的,都穿上皮草了,這起碼家裏得有勞動力能抓麅子、鹿,才有皮裘穿,再窮一些的人家,就像是古詩中說的,蓋紙被,穿紙衣。

不過這裏的紙,並非我們理解的紙,要不然百姓早在嚴寒之中被凍死了。

紙衣既然能盛行,就證明它還是有一定抗寒保暖性的。

紙衣的原料是楮樹皮紙,此紙十分耐磨,且隔熱性完勝麻布,已經快把麻布紙衣給淘汰了。

高長鬆家貧時也穿過紙衣,他感覺:硬是真的硬,保溫,馬馬虎虎吧,隻能說聊勝於無。

無錢的村人除紙衣外還會左套一層、右套一層,他們的外套多是麻布所製,夾層裏縫了破布頭、麻繩、廢紙等一切似乎能禦寒的廢品。

成品說禦寒是不可能的,擋風還差不多。

去年高長鬆自己還在掙紮,自然沒有閑心搞別的,但在第二個寒冬即將來臨的今日,他也琢磨著能不能做出價格在皮裘之下的防寒品了。

哎,禦寒衣物,最好的原材料不就是棉花嗎?而且棉花也不是沒有傳進中國,早在未經南北朝時期,就有棉花了,可惜直到現在還隻當觀賞品,要他在全國大力推廣,也得當上朱元璋,在全國強製推行種植才行啊。

考慮到下一任皇帝是李世民,他還是無視種田係統的爭霸功能吧……

推廣棉花是行不通的,他自己種棉花都欠奉,高長鬆從未在古格鎮周圍看見過!

但是,學習一下穿越者前輩們的經驗,搞點毛衣還是有可能的。

高長鬆還是看過不少穿越小說的,隻要穿越古代,就必然打鐵製糖織毛衣,可能是這三項賺頭比較大吧,哪怕是當時有技術,這還不是能進行技術革命嗎?

毛衣這玩意,看似走進千家萬戶,實際上它進入中國的時間是比較晚的,否則在明清時期就用該有布袍配高領毛衣這種時髦的搭配了。

它是在二十世紀才被國人逐漸接受,並且推廣開的。

但在西方,毛衣很早就登上了曆史舞台。

兩河文明遺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線製品,在唐代時,整個地中海都應遍布毛衣的影子。

當然了,高長鬆想著織毛衣,可是有的放矢的,他認為烏斯藏具有搓毛線、織毛衣的先天優勢。

其中原因還得細細道來。

首先是烏斯藏在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文成公主進藏的那個吐蕃。

在傳統曆史中,吐蕃一直是遊牧民族,文成公主帶來先進的技術與農業知識後,才變成半農耕半遊牧民族的。

有農耕做後勤保障,又有遊牧民族一貫的機動性,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強大起來。

西遊記中,高老莊人明顯過著農耕生活,這也從側麵展現出,吳承恩老先生筆下的烏斯藏不是單純的遊牧民族,實際上,根據高長鬆對本國的理解,這毫無疑問是個農耕與遊牧兼具的國度,別的不說,圍繞在古格附近的察雅、八宿、類烏齊、左貢、桑昂等地中,一半都是草原。

他們這的常見畜牧有犛牛、名馬與羊、彘、驢等等,考慮到唐代人比較喜歡吃羊,羊又成為了當地的大種牲畜。

馬就不用說了,那是國家機動力的根本,算戰略物資。

烏斯藏的羊為了應對高原惡劣的氣候,自發性養出了一身厚厚的毛皮,一般情況下,這些毛皮會被整張剃下來加工成羊裘賣給平民,如果嫌棄羊毛太髒,不願意鞣製,那就會成為肥料。

高長鬆算了一下買純天然羊毛的價錢,倒吸一口冷氣,謔,這簡直是無本的買賣!

考慮到從無到有的過程,高長鬆決定從最簡單的搓毛線開始,這一部分實踐無法交給其他人來做,隻能靠他自己摸索。

*

高長鬆聽聞胡屠戶來了,親自出去見他。

胡屠戶是鎮上的屠夫,在封建社會屠戶是賤業,可比起尋常老板姓,他們的錢包還是鼓鼓囊囊的。

他身兼數職,宰羊又殺豬,以前胡屠戶都從農戶家買黑豬,肉說緊實也緊實,就是一身騷味,他都不大願意吃。

不知從何日起,長安來的郎君都要專門去高老莊吃東坡肉了,他一開始隻將其當茶餘飯後的談資,聽一嘴便罷了,可當他真看見高老莊產的豬——個頭那麽大、肉那麽肥、還沒有臊味,胡屠戶甚至想,這別不是尋常豬,是豬妖吧?

不過,豬妖怎麽會有如此多頭?定然是此地出了個養豬能手,聽說那十二郎家都不是養一頭、兩頭豬,是養十幾頭、幾十頭。

胡屠戶咋舌,他們哪來這麽多糧食養豬的?

高長鬆:感謝豬飼料配方。

胡屠戶看見高長鬆,那定然是恭恭敬敬的,高十二郎的名聲他們都聽說過,對他這樣的屠戶來說,高長鬆是上線,不跟他搞好關係,哪有豬可以賣?

這十二郎的來意也讓他覺著奇怪,隻聽他問:“胡屠戶,今日羊賣得可好?”

胡屠戶摸不著頭腦,還是答道:“較往日是好些,天寒日冷,吃點羊肉暖身子。”賣得都要比豬好了。

高長鬆說:“還是以往那樣,直接從牧人那牽幾隻羊,等人要了直接剝皮?”

他胡亂點頭。

“羊毛價格如何算?”

“羊毛?”胡屠戶問,“要連皮嗎?”

“有沒有皮都不妨礙。”

胡屠戶斟酌道:“那羊毛本就不值錢,十二郎若想要盡數拿去便可,你可別忙著推拒,倘若你不要我也是拿去扔了。”

這種羊毛太髒,又沾了血,板結成一塊一塊的,哪怕是樹皮都比羊毛更保暖,貧寒人家的小兒都不願意拿,畢竟拿回家後還要多次清洗,他們又沒掌握鞣製的技法。

這天喝水太冷,若想把羊毛洗幹淨,手指都要凍成通紅的蘿卜塊了,反而得不償失。

高長鬆也沒白占便宜,他估摸價格,給胡屠戶打折,他今日挑的豬個頭最大,價格還便宜,等他牽著“哼哼”叫的肥豬從豬圈出來時,笑得合不攏嘴。

目前看豬圈的活落在了白兔精的手上,既然是勞動改造,那活必定是又累又髒,別人不願意幹的,至於為什麽不給黃鼠狼精他們,那還不是怕他們監守自盜,把豬給生吞活剝了?

對勞改的妖怪,高長鬆如同秋風掃落葉般無情。

胡屠戶抽筋剝皮的事幹多了,技術一流,他送來的羊毛都連成一片。

草原上的羊恐怕從出生那天起就沒洗過澡,羊毛是真的髒,高長鬆看這一堆仿佛打上馬賽克的髒羊毛,嘴角抽搐,他想了想,招來一名長工道:“去,把狐二虎三他們一起喊來。”

是時候讓精怪工作了!

……

高長鬆以為自己成日在折磨精怪四人組,誰知他們一點都不覺得這是折磨。

不說別的,就那白兔精,他根本感覺不到黑豬臭,原因很簡單,他們這些帶皮毛的妖怪,都不大喜歡皮毛被打濕的感覺,因此很少洗澡,都快被醃入味了。

別的不說,那黃鼠狼精自帶一股異味,他與其相處,久而不聞其臭,又怎會感到豬臭呢?

更別說高長鬆這素菜做得好,白兔精滿意極了。

高長鬆也滿意讓妖怪做活。

他可以用很多詞匯來形容他們:勤勞、踏實、不求甚解。

這裏的不求甚解含貶義,是說他們埋頭幹活,不深入了解。

高長鬆將他們召喚到麵前,滿意地發現,經過這段時間的調養,精怪們的臉頰都豐盈了一圈。他深諳對比之道,從未在吃喝上虧待了這四精怪。

從卵五郎身上便可得知,給他們吃飽穿暖有多重要,此乃和平之基石。

再看他們對自己的態度,恭敬中夾雜著一絲絲的畏懼,很好,就該這樣!

高長鬆清了清喉嚨:“召你們來,是給你們派新活計,這項活計我尚未交給別人,我做給你們看,你們跟著學。”

說完就要蹲下來,清洗裹油結塊的羊毛。

老虎精等聽了高長鬆的話,尚且懵懂,隻是彎曲高大的身軀,照葫蘆畫瓢,黃鼠狼精就不同了,他眼中閃過一道精光。

機會!這是受提拔的好機會!

撚毛線的第一步是給羊毛去油,後世簡單,你就算弄點洗潔劑都可以去油,現在的話隻能用古法,在弱酸鹽和石灰水中,高長鬆選擇石灰水,平時點豆腐就要用到,東西都是現成的。

甭看老虎精長得五大三粗,幹起活來卻很細致,至於狐狸之流,本來就是以狡猾麵目為眾人所知的,精細活對他們來說不算難,三下五除二就把幾盆羊毛洗幹淨了。

高長鬆滿意點頭:“把這些羊毛擰幹放院子裏曬曬,記得找塊石頭壓著,別讓它們吹飛了。”

於是老虎精跟白兔又屁顛屁顛去曬羊毛。

之後的工序也簡單,一是用針梳把羊毛梳順了,隨後就是擰成毛線。

中間雖然有種種小錯,最後還是順利完工。

織毛線對高長鬆來說倒是比較簡單,他是個搞手作的,竹編之類的功夫活都會,沒道理毛衣就不會織。

於是乎,大凡是要跟高十二郎打交道的,都會看見一幅奇妙的畫麵,隻見高長鬆左右手各捏了根長筷子,左右左右不斷翻飛,一條長圍巾在他手中誕生。

哪怕是他去鎮上辦事,都不忘帶上他心愛的毛線!

順德樓的少東家楊晨本來是約高長鬆來吃酒聚聚,局上還有些相熟的,如蔡元光、黃千裏等,一眾人看他目瞪口呆。

最後還是較為見多識廣的黃千裏說:“這編織法,跟織布略有些相似。”

這年頭哪怕是大家的小姐,也要頗懂裁剪、織布之法,這就是項必備技能。

誰家還沒有台提花織機啊!

哪怕高長鬆家都有一台,隻可惜高香蘭跟高翠蘭都不算特別會用,她們以前看高老太織布,可因二者年歲太小,身量不夠長,不能操作。

若按照原本的生活軌跡,她們遲早要跟隔壁的於四娘學,現在高長鬆也不強求她們學,於是家裏的提花織機就放在那落灰。

畢竟她們所學的,可比提花織機來錢多多了!

高長鬆樂嗬嗬的,一點不顯屈辱,黃千裏說破織布後都不敢說話,隻覺自己口直心快,犯下大錯。

試想,這跟指著高長鬆鼻子說“你就是個娘娘腔”有異曲同工之妙。

哪裏知道高長鬆不僅不惱怒,反而露出神秘的笑容:“非也,這可不是尋常線,而是毛線。”

“毛線?”

這一詞匯勾起眾人好奇之心,這是什麽毛?他們紛紛猜測,兔毛?狐毛?

高長鬆宣布答案道:“是羊毛。”

這答案有些難以置信,要知道,這群郎君都是不缺錢的,羊毛裘是窮人的專利,他們哪怕穿衣服都穿的是羊皮襖。

羊毛拖拖拉拉、披披掛掛,太容易髒了,這群人對羊毛的印象停留在一縷一縷油乎乎的黑毛上,跟高長鬆手中潔白的毛線有著天壤之別。

高長鬆看他們錯愕的表情也覺得好笑:“羊毛底色是白色,洗幹淨不就好了?”說著給他的圍巾收尾。

這條圍巾可是高長鬆專門帶來織的,收完邊就新鮮出爐了!他這人有樸素的商業頭腦,深知宣傳之效用,在這信息閉塞的鄉鎮中,能起到引領風尚作用的除了那穿紅戴綠的高員外,就是眼前這些帥氣的公子哥。

哎,先跟他們宣傳宣傳,到時候方便帶貨。

高長鬆的小算盤打得精明,這些年輕的公子哥也咬鉤了,這不是說算不算計,單純就是高長鬆整出來的新玩意好用!有意思!除非是杠精,誰不買他的賬?

這曆史上的第一條圍巾迎來了它人生中的高光時刻,被一群郎君摸來摸去、傳來傳去,等輪到自己能碰了,趕緊往脖子上一圍,高長鬆早就解說過用法了!

圍了便嚷嚷:“暖和!舒坦!”

其他人不滿了,立刻說:“你脫下來,讓我來圍上一圍。”還有些手快的,已經要搶了。

就看見圍巾被拽得老長。

這又讓人嚇了一跳,第一反應是:完了,得扯壞了!

麻布、絲綢的延展性都很差。

等人鬆手後發現圍巾立刻複位,更加驚奇,高長鬆立刻補充道:“它彈性很好。”

彈性好的意思很多,諸郎君中有對民生比較熟悉的,知道下麵的百姓一件衣服都是穿了又穿,縫縫補補又三年,如果家中有兄弟姐妹的,兒時的衣服定然會留給弟妹再穿幾茬,毛線彈性好,豈不就能永流傳了?

這時高長鬆還沒跟他們說毛線能拆了再編織,若知道了,肯定會感歎它的經濟適用。

楊晨左看右看,問了一關鍵問題:“十二郎,此毛線造價幾何?”

高長鬆不說,隻微笑,於是眾人在心中盤算,這羊毛肯定是不值錢的,之前的是毛線造法與高長鬆用的精妙編製法,可他一旦賣,總有人會知曉如何編織……

於是感歎:“這不是長久生意啊。”

待人把編織法學去了,還不是人人都能做?

又點評:“你是便宜了放牧人。”

高長鬆說:“哪有什麽便宜不便宜的,這樣的法子能夠掙一輪錢也就差不多了,若編織技術真給人學去了,我幹脆教予百姓,就像是織布的法子一樣,他們自個去買毛線織上一件,冬天也能少死兩個人。”

“我若是想掙錢,該趁機多買些地,養一群白毛濃密的綿羊,那才賺錢呢!”

不由想起教科書中的“圈地養羊”運動,不就是因為紡織業發展,英國商人察覺其中大有可為之處,才瘋狂養羊的嗎?

在手工受限、珍妮紡紗機起碼還要幾百年才會誕生的現代,紡織業也不會爆炸成未來英國那樣。

高長鬆心說我要求不高,就辟一塊地,當名悠哉悠哉的農場主,還有什麽不好的嗎?

而且他也不可能親自放牧,肯定是讓別人放啊!

在場人一聽,沒有不為高長鬆的大義所折服。

如果說教化百姓,使其農耕是心懷天下的官員所為,那像高長鬆這樣,將自己“摸索”出的新知識對外分享,就是本時代人不理解的聖人之所為了。

知識、技術在唐代都是壟斷的,要不然往下推行科舉製也不會如此困難。

殊不知對高長鬆來說,這是拿未來的“技術”教給現在人,他甚至覺得自己在慷他人之慨,被人稱讚時不臉紅,證明他臉皮夠厚了。

這條白圍巾被在場人爭相競拍,最後楊晨拔得頭籌。到底是在他家的酒樓吃席,這點麵子是要給的。

高長鬆建議道:“不若將今天之事寫作詩賦,或能被後人觀之。”

這可是毛線在曆史舞台上首次粉墨登場,不留下記錄都說不過去好嘛!雖然有可能在戰火紛飛中遺失,但萬一呢!如果流傳到現代,曆史書上多半會有一條記錄,同學們的考綱也會出現毛衣是在622年誕生的。

詩的選項被排除了,他們一致認為這件事不是區區幾行字能道盡的,說要寫賦,清楚自己是幾斤幾兩的率先退出,尚未認輸的蔡元光表示:“或許會像《蘭亭集序》一樣為後人所知。”

在場人紛紛笑他不要臉,起哄道:“你可有王羲之的筆力?”

寫字不如王羲之,想要流芳百世,隻能靠發明本身。

最後這群不要臉的半文人表示:“序上把我們的名字都列一遍。”

萬一呢!萬一就青史留名了?

不行,必須先蹭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