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當前位置: 悠讀文學網 >偵探推理 >世界怪奇實話(中)第三章她是在被施暴之後再毒打致死的。這是一種無法用言語表達的殘忍,不知道什麽原因,從左腋下到左肋骨處被深深地切開了,背後肩胛骨的正中間,左右各有一處用刀深深刺穿的刀口。左邊的肋骨像切雞一樣,被一根根小心地切開,皮膚和筋骨完全剝離。鼻子被從根部完全切掉,被水衝刷後就剩下兩個空空的洞。一把刀從**部一直插到下腹部裏,左肋腹被切開,一部分內髒被小心地取了出來。屍體的這部分損傷在公開發表的刊物上隻是用“她的一部分內髒被小心地拿了出來”這樣模糊的語言代替了,手頭上當時的報紙是這樣記載的。作者是根據進行屍檢的介雷西縣的布拉賽博士寄給“底特律時報”記者拉爾夫·格蕾的個人日記裏的描述,委婉簡單地解釋了整件事情。他相信這樣就足以讓這一恐怖事件公諸於世了。警方推斷殺人的第一目的就是為了施暴,這是毋庸置疑的。而後來用刀和在水裏造成的局部損害,是經過多個部門的專門檢查後才弄清楚,並且被作為證據保留下來。在之前的一九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夜裏,在布倫特·克裏克和弗林特市交界的曼特·莫裏斯鎮上,也發生過兩起類似的事件。二十二歲美少女桑德拉·G.巴克斯特的屍體被挖了出來,凶手**後對屍體進行了奇怪的解剖,她全身都被刀子殘忍地切開。這件事情當時引起了很大的轟動。本州的當局積極行動起來,但至今都沒有將這個虐待屍體的惡魔逮捕歸案,整件事仿佛走入一座迷宮。如今,格林檢查官從殺害桃樂絲的方法上斷定凶手有著虐屍的怪癖,他使用刀的方法就像外科醫生一樣專業,對人體的解剖知識和經驗都超出了常人的知識範圍。格林檢察官突然覺得這兩起案件應該出自同一人之手—他仿佛嗅到了什麽氣味,頭腦裏一下子就冒出了這樣的想法。現場取證工作沿著布倫特灣還在繼續著。不久格林就發現了裝三氯甲烷瓶子的蓋子、從屍體上切下的右手拇指和小指,還在枯草叢中發現了部分血肉模糊的肉片。隨後又在附近的殘雪裏發現了口香糖的包裝紙和帶血的男士手帕。手帕是鑲邊的、白底藍色條紋、棉質的便宜貨。微弱的光亮一點點被黑暗籠罩,傍晚後寒風陣陣。在現場的小河堤上,一群蒼白臉色的人圍著格林,他們正在召開首次的搜查會議。第一步就是以當前現場四周的情況為事實材料,對整個犯罪過程進行想象拚湊和推理—被害人桃樂絲·修納易達在回家的途中,被“這個男人”用一片口香糖騙上了“那輛車”。到了前麵斯坦雷街道的T形路口時,“這個男人”用三氯甲烷將她迷暈之後,抱起已經失去意識的她穿過柵欄來到小河岸。借著這片楊柳樹下凹地的遮掩對她施暴,事後又對她施以重拳,並用小刀將她捅死,之後把屍體的衣服脫光,在屍體上用刀切開一道道口子,最後將屍體拋入旁邊的小河中。根據阿奇·培根的證詞,整個過程大約兩小時。之後“這個男人”洗掉手上和衣物上的血跡,由於車子陷入泥潭無法動彈,便來到附近的培根家中,尋求培根和威廉·勞倫斯的幫助。之前培根還說了,他是沿著斯坦雷街道走到克裏奧大街後朝西開走的。時間 地點 犯罪事件一九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曼特·莫裏斯鎮的公共墓地二十二歲的桑德拉·G.巴克斯特被從墳墓裏挖了出來,凶手**後再對屍體進行了殘忍的破壞。一九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弗林特市的公共墓地 十八歲的女孩林伊娃·鄧肯被勒死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上一章 目錄 +書簽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