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情人2
第4章 情人(2)
寡婦門前是非多,何況還是在陳國。
陳國人跟鄭國人一樣,風流成性。兩國也都有一個特別的地方,叫“東門”。東門未必是“紅燈區”,但可以肯定是戀人或情人尋偶求愛的“約會區”。所以鄭國的情歌便說“出其東門,有女如雲”,而陳國情歌所謂“東門之池,可以漚麻;彼美淑姬,可與晤歌”,也可以理解為“東門之池,可以泡妞”。15鄭國和陳國,都是**的“自由王國”。
實際上陳國比鄭國更開放。前麵說過,鄭國是有“情人節”的,叫“上巳節”,時間是在三月三。陳國卻似乎天天都是情人節。陳人因為自稱是舜帝之後,巫風盛行,國人個個能歌善舞。他們甚至有一部分女子,專門從事巫術,以歌舞祭祀神。這種“神妓”,其實是最早的性工作者。《詩經·陳風》中的《宛丘》,就是某個男子獻給巫女的情詩。何況陳國的祭祀活動次數頻繁,地點則除了東門和宛丘,還有“南方之原”。
於是每到這時,陳國的男男女女便成群結隊傾城而出,泡巫女,會情人,找對象,大開其“**”。
不難想象,在風氣如此的陳國,性感的夏姬一旦單身,會怎麽樣。
首先是國君陳靈公“當仁不讓”,然後是他與卿大夫孔寧和儀行父“資源共享”,君臣三人共同成為夏姬的情人。他們甚至穿著夏姬的內衣,公開在朝堂上談論偷情的過程,交流**的經驗,大講三十七八的她如何風韻猶存。夏姬的內衣怎麽會到他們的身上?是夏姬給的,還是他們偷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們的行為絲毫都不避人耳目,已是公開的秘密。
這事終於鬧得沸沸揚揚。《詩經·陳風》中的《株林》,便是當時國民議論此事的“手機段子”。這段子說:我們國君為什麽要去株林?誰都知道那裏住著什麽人。他是去看子南(夏姬之子夏征舒)的吧!第二天早上,他在那裏吃點心。
陳國人,就是這樣“刷微博”的。
看來,即便是主張性自由的陳國人,也覺得事情有點過分。輿論監督的結果,是導致了一位大夫的死亡。因為他對靈公君臣的所作所為,公開提出了批評。於是,在陳靈公的默許下,他被孔寧和儀行父謀殺。
沒有了監督的君臣三人更加肆無忌憚。一年後,也就是前麵一章說到的自殺後八年,即魯宣公十年五月八日,這三個家夥居然在夏姬的客廳裏,嘻嘻哈哈地爭論她兒子夏征舒長得更像他們當中的誰。
陳靈公嬉皮笑臉地對儀行父說:征舒像你。
儀行父厚顏無恥地回答:也像君上您。
這玩笑開得實在過分,因為夏征舒無論如何不可能是他們的私生子。16
士可殺不可辱。忍無可忍的夏征舒,便在陳靈公出門時一箭射死了那家夥。
這應該是第三個死於非命的“靈公”。第一個是前一章講過的晉靈公。他是因為為君無道,被趙盾的族人趙穿殺掉的,時間是在公元前607年(魯宣公二年)。第二個就是夏姬的哥哥鄭靈公。他是在晉靈公死後兩年(魯宣公四年),因為吃王八而起糾紛,被本國兩位公子殺死的,當國君還不足一年。六年後(魯宣公十年),便輪到這位因偷情而喪命的陳靈公。前麵說過,諡號叫做“靈”的,其實都不靈。但八年之內一連死了三位靈公,也未免太有戲劇性。夏姬六年前死了哥哥,這會兒又死了情人,實在太倒黴了。
更倒黴的是,就連鄭靈公的死,後來也被某些人說成與夏姬有關。他們說鄭靈公就是子蠻。他被本國兩位公子殺死,其實不是因為吃王八,而是因為吃醋。也就是說,鄭靈公和某公子,不但都是夏姬的哥哥,而且都是夏姬的情人。
他們爭風吃醋積怨已久,這才刀兵相見,翻臉不認人。
當然,這種無稽之談夏姬並不知道。同樣,我們也不知道陳靈公被殺後,她是什麽態度和心情。我們能知道的是,惹出大禍的孔寧和儀行父逃到了楚國,殺死陳靈公的夏征舒則自立為君。弑君和篡位,在當時可是滔天大罪。垂涎已久的楚人便有了可乘之機,也有了滅亡陳國的“正當理由”。第二年(魯宣公十一年)十月,楚軍攻進陳國,殺死夏征舒。然後摟草打兔子,順手牽羊把夏姬帶了回去。
等待夏姬的,將是她無法主宰的命運。
幸運的是,她遇到了巫臣。
情種巫臣
關於巫臣,我們掌握的材料不多,隻知道他是楚國申縣的縣公,家族為屈氏,字子靈。他的名字,幾乎僅僅是因為夏姬才被載入史冊的,因此除《左傳·宣公十一年》提到過一筆外,以後便事事與夏姬相關。
巫臣與夏姬,前世有緣。
夏姬被帶到楚國後,莊王和大夫子反(公子側)便眼睛發直,都想要她,卻被巫臣阻止。巫臣勸阻莊王的說辭是:大王出兵陳國,原本是討伐有罪;如果占有夏姬,那就是貪戀美色了。以小貪而害大義,可以嗎?
莊王隻好放棄。
巫臣勸阻子反的說辭,則是夏姬“不祥”。巫臣說,這個女人,克死了她的第一個男人子蠻和第二個男人禦叔,害死了第三個男人靈公,連累了親兒子夏子南,搞垮了大夫孔寧和儀行父,滅亡了陳國,真是誰沾上誰會倒黴。人生苦短,保命要緊啊!再說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一棵樹上吊死呢?
子反也隻好放棄。
莊王和子反棄權後,夏姬被分配給了襄老,實際上成為襄老兒子的情人。因為八個月後,襄老就戰死在疆場。夏姬則似乎沒有片刻猶豫,就跟襄老的兒子上了床。沒有人對此表示大驚小怪。也許在公眾看來,夏姬這樣的尤物,可是從來就不在乎什麽後果的。
誰都沒有想到,這裏麵其實另有文章。
時隔多年人們才發現,巫臣勸阻莊王和子反,其實是自己想要夏姬,而夏姬似乎也鍾情於巫臣。史書沒有記載他們相愛的過程,隻知道他倆配合默契,利用國際政治鬥爭“曲線救國”,終於雙雙私奔到晉國。
這事相當複雜,也隻能長話短說。
簡單地說,夏姬被許配給襄老,是在魯宣公十一年十月。第二年六月,就發生了晉楚之戰,交戰地點則在鄭國。
戰爭中,晉軍射死了襄老,又俘虜了楚國的王子,並帶了回去,準備用來交換被楚國俘虜的自己人。
於是巫臣就覺得機會來了。
巫臣的辦法,是先跟夏姬打招呼:隻要你回到鄭國,我就娶你。然後又讓人從鄭國送信給夏姬:隻要你回國,就能得到襄老的屍身。夏姬跟襄老,畢竟是法定的夫妻。她要回國收屍,楚莊王不能不批準,何況巫臣也做了工作。夏姬心裏也清楚,所謂葬夫隻是借口。事成之後,巫臣也不可能再回到楚國。於是夏姬揚言:得不到我丈夫的屍體,就不回楚國。
果然,夏姬一回到鄭國,巫臣就跟她秘密結婚。
婚後,夏姬留在了鄭國,巫臣卻沒有馬上叛逃。事實上,他一直等到楚莊王去世,等到楚共王(共讀如恭)即位後的第二年,才付諸行動。這一次,他利用了出使齊國的機會。隻不過走到鄭國,他就把任務和禮品都交給副使,自己則帶著夏姬遠走高飛。他倆原本是想去齊國的。由於齊國剛剛戰敗,便改變主意去了晉國。這一對情侶在晉國安家落戶,巫臣還做了晉國的大夫。
當然,襄老的屍體和被俘的楚國王子,也被晉國歸還了。但這是在巫臣叛逃後的第二年(魯成公三年),跟巫臣和夏姬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回顧夏姬一生,**遊戲不少。她甚至不在乎情人們之間的關係是君臣(比如陳靈公、孔寧和儀行父),還是父子(比如襄老和他兒子)。但這一回,夏姬和巫臣可是玩真的了。種種跡象表明,他們應該是一見鍾情,而且相見恨晚。
為了這難得的愛情,從密謀私奔到實施叛逃,他們用了七八年的時間。17
真心相愛的結果,是讓巫臣和楚國都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巫臣叛逃五年後(魯成公七年),沒能得到夏姬的楚國大夫子反殺光了巫臣的族人,巫臣則說服了晉國與吳國聯盟伐楚。他甚至親自到吳國擔任軍事顧問和教練,害得子反他們一年之內七次疲於奔命,被打得顧首不顧尾。
隻有夏姬修成正果。
與巫臣結合後的夏姬是幸福的。晉國老太太反對迎娶的兒媳婦,就是他們的女兒。盡管與巫臣相愛時,夏姬已五十上下,但好歹等到了真愛。實際上,夏姬成為尤物,原本是上天的安排。能否遇到德義之人,其實由不得自己。她的所作所為,不過希望能夠主宰自己的命運,因此一生都在等待和努力。在巫臣之前隻遇到庸才或人渣,那不是她的錯。
賴不到神頭上
跟海倫相比,夏姬有點冤。
沒錯,夏姬是亂了倫,但**在當時習以為常。18
夏姬也偷了情,但沒有一次是在婚姻狀態中。相反,當她跟丈夫禦叔一起生活時,甚至在等待巫臣來團圓時,從未有過緋聞。比起海倫的背叛丈夫來,哪個問題更嚴重?
夏姬當然也惹了禍,但海倫惹的禍更大:特洛伊城徹底毀滅,眾多英雄戰死沙場,無數百姓慘遭蹂躪。然而結果卻兩樣:我們被告知夏姬是一個淫婦,卻幾乎聽不到對海倫的任何譴責。事實上,她一直以美麗女神的形象活在人間。2004年5月9日,華納兄弟拍攝的影片《特洛伊》上映,第一個周末就贏得了4560萬美元的票房。海倫的魅力,毋庸置疑。
夏姬備受爭議,海倫無限風光,這是為什麽?
最簡單的解釋,是人神有別。
對!夏姬是“人之罪”,海倫是“神之過”。
誰都知道事情的起因:天後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愛情女神阿芙洛狄忒進行天界選美,獎杯是一隻蘋果,上麵刻著“送給最美麗的人”。諸神讓特洛伊王子帕裏斯裁決。帕裏斯鬼使神差地將蘋果給了阿芙洛狄忒,阿芙洛狄忒則把海倫作為獎品給了帕裏斯。所以,從偷情到私奔,海倫都沒有責任,也可以不負責任。至於奧林帕斯山上的諸神,當然也不會負責。
沒人負責,就沒法問責,也不必指責。該做的,是狂歡、起哄和看熱鬧。
這是典型的希臘做派。
夏姬就沒有那麽好運。中國沒有希臘那樣的神,更沒有誰會為一個女人的選擇埋單。甚至按照宗法和禮教,女人就不該選擇自己的命運。她要做的,是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跟一個自己不認識的人結婚,然後生兒育女,相夫教子。如果遇人不淑,隻能自認倒黴。如果不幸喪夫,也隻能自認倒黴。夏姬,怎麽會有人理解有人同情?
當然,她也賴不到誰頭上。
這樣看,有神是好的?
錯!問題不在神,而在人。我們知道,希臘的宗教,其實是藝術;希臘的神,則其實是人。看看奧林帕斯山上的那些夥計吧!驕縱、蠻橫、**、小心眼。他們相互欺騙,故意找碴,爭風吃醋,互不買賬,還積極參與人類的戰爭和偷情,很黃很暴力。這跟人有什麽區別?
區別就在人會死,神則是不死的。不死的神不受自然規律的限製,這才恣意妄為又不負責任。這當然很沒道理。在特洛伊戰爭中,英雄阿喀琉斯對破壞遊戲規則的阿波羅怒吼:你當然不擔心將來會有報複!大埃阿斯則對降下漫天迷霧的眾神之王宙斯怒吼:如果我們必須死,那就讓我們死在陽光下吧!
這是正義的呼聲,它比神性更高貴。
好吧!既然神可以行為乖張,那麽,人也可以自由選擇。至少,人類的某些天性和天賦可以免責,比如愛和美。
因此,海倫和帕裏斯是不受譴責的。為他們的偷情打一場戰爭,也是值得的,甚至是必需的。有這樣一場戰爭,英雄才成其為英雄,正義才成其為正義,愛情才成其為愛情,美才成其為美。一位英國學者甚至說,《伊利亞特》的真正寓意,也許就體現在它的兩行詩中──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一是愛情,二是戰爭。19
這讓我們想起了《左傳》,想起了“國之大事,在祀與戎”。模仿前麵的句式,這話翻譯過來就是──比所有事情都重要的,一是祭祖,二是打仗。
嗬嗬,希臘更看重女人,我們更看重祖宗。但無論希臘還是華夏,戰爭都是重要的,戰士也都是重要的,更是史家不可忽略的。因為隻有在戰爭中,人性的美和醜才會暴露無遺,並表現得淋漓盡致。
那就來說戰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