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親情觀:人之常情與黨性原則對共產黨員的考驗
16.親情觀
人之常情與黨性原則對共產黨員的考驗
親情觀,是一個人對親情的看法和觀點,表現為對待親情的態度、方式和方法等。人都是有感情的,而親情則是感情中最重的一種,講親情是人之常情。古語雲:“能吏尋常見,公廉第一難”,講的大概也是“人情難卻”之意。但是,對於共產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來說,不徇私情,秉公辦事,卻是最基本的要求。近年來查處的許多腐敗案件表明,錯誤的親情觀是引發腐敗的一個重要誘因。因此,共產黨員“基本觀”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要樹立正確的親情觀。可以說,樹立正確的親情觀是對黨員、尤其是黨的幹部的一項政治要求。
(一)錯誤的親情觀是引發腐敗的重要誘因
親情,是人類與生俱來的特性,是維係人類社會不斷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精神慰藉。親情在人的思想情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影響著人們的思維和行為。親情觀念,人皆有之,共產黨員也不例外。但是作為共產黨員,我們首先要以人民利益為重,正確對待親情,切不可把黨和人民給予的地位和權力,當作為自己和家庭謀取私利的手段。
應該說,我們的絕大多數黨員領導幹部對待親情是有正確態度的,他們不僅嚴於律己,而且對自己的家屬子女也能夠做到高標準、嚴要求,在樹立正確親情觀方麵為全社會做出了表率。但是,也有少數黨員幹部的親情觀確實存在不少問題,有的甚至很嚴重,已逐步成為腐敗的重要誘因之一。有的人隻講親情,不講原則,甚至於把親情看得高於一切,大於一切,把親情淩駕於人民利益和黨紀國法之上;有的人對家屬子女的情況不過問,不教育,聽之任之,不加約束,甚至對他們的所作所為一味裝糊塗,在大是大非麵前喪失原則立場;有的人自身就不過硬,不但自己違法亂紀,還縱容唆使家屬子女胡作非為;還有的對家屬子女發生的問題不是積極配合組織調查處理,而是百般包庇袒護,幫助開脫責任,等等。從近年查辦的許多腐敗案件中可以看出,不少領導幹部之所以腐化墮落,就是從自己的親屬子女和身邊工作人員打著自己的旗號、利用自己的職務影響幹違法違紀勾當的事開始的;一些不法分子拉攏腐蝕和利用領導幹部,往往也是從他們身上打開缺口的。錯誤的親情觀使不少領導幹部自己甚至他們的配偶、子女也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給黨的事業造成了惡劣影響和不應有的損失。
某省人大原副主任於某就有著錯誤的親情觀。他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子女開辦的公司在非法受讓、轉讓土地使用權中牟取私利。在1991年底到1992年10月間,於某多次出麵為子女的公司要地3300多畝,並施加影響,將地價由讓方要求的每平方米最低不低於200元壓到180元。此後,於某又提示其女兒將土地盡快出手,並親自出麵找地方和有關部門領導,指令他們優先為女兒的公司辦理購地手續,使該公司很快拿到了由有關部門核定的紅線圖,並以每平方米380元的價格將土地使用權迅速轉讓,於某子女個人從中獲利2800多萬元。於某身為黨的高級幹部,應該運用手中的權力來為人民群眾謀福利,但錯誤的親情觀使他忘記了全心全意為人民謀福利的宗旨,置國家、人民的利益於不顧,打著為公家要地的幌子,利用自己的職權和影響為子女所辦的公司謀取私利,損害了國家的利益,造成了惡劣的影響。
某省交通廳原副廳長兼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副總經理馬某也很看重“親情”。他利用職權及影響,使他的妹妹、女兒、女婿等三人插手公路工程建設的有關項目,三個親屬先後收受的不義之財竟有220萬元,而他本人直接受賄達13萬元和5000元港幣,4人受賄總數已達230多萬元之巨。馬某於2002年5月被判無期徒刑。馬某的犯罪是從1995年開始的,這離他1999年退休,僅差4年。他在獄中的反省書中,認為導致自己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錯誤的親情觀。他寫道:“在對待親情問題上,我忘記了自己入黨時為共產主義事業奮鬥終身的莊嚴宣誓,臨近退休時,為自己和家庭、家族的利益考慮得太多,當親屬中有利用我的職權和職務影響撈取錢財的苗頭時,我沒有用一個黨員領導幹部應有的態度去及時製止他們,用正確的觀點去教育、引導他們如何對待理想、前途、幸福,沒有用一個黨員領導幹部的親屬應該比別人有更高的要求去管束、鞭策他們,為他們指引一條做人的正確道路。相反,有的隻是親情至上、兒女情長。對親屬的要求,滿足多於教育,以感情代替原則。家庭、家族是一個利益共同體,為親屬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自己,正是由於我這種錯誤的親情觀,導致我必然利用自己的職權和職務影響做出一件件違反黨紀國法的事,害了一家人,也害了自己。”
無數實例已經證明:能不能正確處理公事與家事、權力與親情的關係,能不能從嚴要求子女、家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帶頭樹立正確的親情觀,是對共產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嚴峻考驗。現實生活中的一些情況表明,領導幹部的家事是與其所擁有的權力和地位緊密相連的,如果把握不準,就容易出問題,甚至會釀成家破財空、身敗名裂的悲劇。這些被揭露的違紀違法案例說明,由於缺乏對權力和親情的正確把握,有的領導幹部在親情和廉政的考驗麵前失去了理智,擅自動用手中的權力,把對兒女和親屬的血緣親情演變為對權力的濫用,為子女經商批條子、出國撈票子、升官通路子,等等,以致觸犯黨紀國法,既毀了自己,也誤了家人。
(二)樹立正確的親情觀是對共產黨員的一項政治要求
如何對待親情,表麵上是個人生活細節問題。但切莫小瞧了這個“親情觀”,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不同的親情觀既反映了不同的立場、感情、胸襟和誌向,也預示著不同的境界、思路、行為取向和結局。縱觀曆史,大凡偏私的親情觀都會不同程度地偏離公法公義,導致蔭親私友、澤被裙帶,以至“一人得道,雞犬升天”、黨同伐異、損公害國。
處理好親情的問題,對共產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來說,非常艱巨和迫切。幾千年自給自足的溫飽農業經濟和佛儒道合流的文化積澱形成了中國人的明哲保身、重友誼、重親情、重鄰
裏、講禮儀、能忍耐、不逾規、避邪惡的立世保身思想,親情文化主要表現是感恩戴德,唯上司是從、唯長者是從,在同輩之間是哥們義氣,為朋友兩肋插刀。不正確的親情文化是腐敗產生和蔓延的文化溫床,在這樣的文化背景下,硬性的法律、法規、製度、條例都變成了彈性的東西了。一張無形且無邊無際的關係網讓公平、公正、正義、法律望而卻步。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大凡處理違法亂紀者時,總是說情者絡繹不絕,有朋友、有親戚、有領導、甚至有執法執紀的領導、一陣糖衣炮彈過後,結果是以權代法,以法代刑,黨政紀處分代替司法追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久而久之,關係網下的腐敗分子愈來愈膽大,拉下水的人愈來愈多。這就形成了惡性循環、慫恿了違法亂紀、不法之徒有恃無恐,從而形成了不好的官場風氣。這也是導致我國政令不通,反腐不力的根源之一。因此,對廣大共產黨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而言,樹立正確的親情觀的要求尤為迫切。
重視處理好公與私、國與家、法律與親情的關係是古代中國從政者的一個傳統。古人雲:“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從古人的這些話中,可以看出正確處理親情問題對治理國家和社會的重要性。中國古代將治家與治國聯係在一起,因為在以家族為本位的社會裏,家國同構,治家就是治國。對我們今天的領導幹部而言,家庭倫理與政治倫理依然是互相影響而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麵。一個人對伴侶、對子女、對親屬的態度能夠塑造出他的政治品格;而一個人在政治上的大是大非也足以反映出他在處理家庭關係時的對與錯。同時,家庭關係又每每與政事公務關聯牽扯,一個人若不能處理好家事,也難以處理好政事、國事。如果黨員幹部連自己的配偶子女都不能管住管好,又怎麽能擔負起執政為民的曆史使命呢?即使黨員幹部自身廉潔奉公,如果配偶子女嚴重違法亂紀,黨員幹部自己也難以挺直腰板,其從政為官的形象也會在人民群眾中大打折扣。因此,作為領導幹部,僅僅獨善其身,管住自己是不夠的,還必須管好自己的子女、配偶、以及其他家屬,還要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樹立良好的親情觀。
能否管住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能否管住管好身邊的工作人員,不是小事,而是黨對領導幹部的一項政治要求,它關係到黨的形象,關係到人心的向背。因為群眾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以及身邊工作人員的言行舉止一直是十分關注的,他們常常通過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以及身邊工作人員的言行來判斷領導幹部是否嚴格要求自己,是否清正廉潔,並以此來衡量我們的黨風。黨員幹部隻有牢固樹立正確的親情觀,把人民賦予的權力切實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而不是為自己、為子女、為親友謀取私利,才能當好人民的公仆;隻有把對子女親屬的關愛之情,用於關心他們的成長和進步,教育他們遵紀守法、奮發有為上,才是經得起時間檢驗的親情;隻有以堅強的黨性和高尚的人格培育清正廉明的家風,與家人一道築牢夯實拒腐防變、抵禦不正之風的堅固防線,才能戰勝“糖衣炮彈”的進攻,建設真正溫馨幸福的家庭,從而在黨風廉政建設中起到表率作用。
(三)共產黨員要樹立正確的親情觀
我們共產黨員也講親情,也應該幫助親朋好友,但作為無產階級的先鋒隊,作為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更要講親民,把“小愛”化為“大愛”,更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老百姓謀利益,樹立克己奉公以至大公無私的親情觀。
第一,始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
共產黨是一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工人階級政黨,黨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手中掌握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是用來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的。共產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都必須懂得權力與責任的關係,權力意味著義務,責任重於泰山。共產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都要“權重不移為民誌,位尊不泯公仆心”,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與人民群眾同呼吸共命運的立場不能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能忘,堅信群眾是真正英雄的曆史唯物主義觀點不能丟。共產黨員始終要把體現人民群眾的意誌和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最高標準,把絕大多數人的利益作為最緊要和最具決定性的因素來把握,真正代表絕大多數人的根本利益。麵對親情友情,始終做到情為民所係,利為民所謀,絕不能把手中的權力私有化、商品化,更不能允許濫用權力謀取私利。
第二,切實做到“不為情所困,不為利所擾”。
毛澤東同誌曾經把處理親情問題的辦法歸結為三原則:戀親不為親徇私,念舊不為舊謀利,濟親不為親撐腰。這些原則為共產黨員講親情,但“不為情所困,不為利所擾”的親情觀作了最好的詮釋。在這方麵,毛澤東同誌為我們做出了光輝榜樣。毛澤東對大兒子毛岸英可謂骨肉情深,可他從未在生活上、待遇上、提拔職務上給過兒子任何照顧,卻讓他先是上“勞動大學”,跟農民一起生活、勞動;後又把他送上抗美援朝的戰場,最終獻出年輕的生命。顯然,毛澤東對兒子的情,是希望他成為對國家對人民有用的人,情在高處。對兒子如此,對其他親友亦然。對要求走後門上學的,要求幫助推薦安排工作的,他都一一說服,要以人民利益為重,不搞特殊化。對於家庭生活確有困難的親友,就從自己的稿酬中拿出錢來予以接濟。毛澤東的做法,既有情,又有原則。
老一輩革命家中,許多人都是如此。我們的開國總理周恩來是個非常重感情的人,但他從來不用親情取代原則。新中國成立伊始,周恩來家鄉的親屬紛紛致信祝賀,有的還來京敘舊。不少人示意要進京做事,在新政府裏謀得一官半職。這些親朋有的過去曾經幫助過革命,也有的因與他的關係曾經受到牽連,吃盡苦頭。周恩來的弟弟周恩壽,上世紀20年代參加過大革命,解放後在一個工業部門工作,後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被有關部門安排到內務部任參事。周恩來堅決反對這樣安排,多次找到當時的內務部
長提出意見,並在一次會上說:“周某人的弟弟在內務部做參事,不管是什麽原因去的,總沒有好影響。他在工業部時能夠工作,我不幹涉,現在當參事等於拿幹薪,那就要考慮了。”會後,他執意要求內務部按有關規定給他的弟弟辦理了病退手續。周恩壽病退後,從1950年到1968年在哥哥那裏領取生活費,從每月105元到120元,後來增加到200元,直到周恩壽的六個孩子全部工作。對於周家的晚輩,周恩來既嚴格要求,又諄諄教導,去除他們依賴父輩的觀念,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親情觀、身份觀,成為自食其力的新中國建設者。周恩來經常向他們強調:“不要因為我是總理,就自認為有什麽特殊,造成不好的影響。上幾代,周家是個封建大家庭,你們要自覺改造自己。不能學八旗子弟。”侄兒周爾輝的父親是烈士,周恩來將其接到北京撫養。當時北京辦有幹部子弟學校,是專門培養烈士、高級幹部子女的,條件相當好。但周恩來沒有讓周爾輝上這樣的學校,而是讓他到普通學校就讀,還特意囑咐無論是領導談活、填寫表格,還是同學之間交往,千萬不要說出與他的這層關係。後來,周爾輝在北京一所大學任教,1961年結婚後,學院領導幫助解決夫妻分居的難題,把他愛人從淮安調到北京。周恩來知道後批評道:“這幾年遭受自然災害,中央調整國民經濟,北京大量壓縮城市人口,國務院也正在下放、壓縮人員,你們為什麽搞特殊化,不帶頭執行?”他還說:“任何時候都要防止特殊化。”在他的說服教育下,侄兒、侄媳一起調回家鄉工作。老一輩革命家講親情,但“不為情所困,不為利所擾”的親情觀,堪稱共產黨員樹立正確親情觀的楷模。
修改本書的稿子時,正值中共十八大召開。我們黨迄今走過了91年的光輝曆程。想一想,中國共產黨誕生90多年了,執政也已有60多年了,經曆了許許多多的風風雨雨,也經曆了幾代人,但中國共產黨的宗旨沒有變,執政理念沒有變。革命戰爭年代,黨領導人民鬧革命、翻身求解放時,與人民群眾同甘共苦、生死患難,有著天然的情感聯係,黨群關係如同魚水情深,幹部與群眾也是生死與共。黨執政之後,人民群眾看執政黨,主要看你是不是為民執政,是不是為民謀利。有的人有一種天大的誤解,以為隻要當了黨的幹部,當了黨的領導,就理所當然是代表人民,是在為老百姓辦事,因為黨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嘛。其實,“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很不少,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少數黨員幹部公器私用、公權私授,假公濟私,以權謀私,為家人,為七姑八姨,為戰友同學,為鄉黨故舊、小圈子謀利,貪贓枉法、貪汙腐化,其危害十分明顯,首先就嚴重地損害了黨的形象,破壞了黨群關係,動搖了黨的執政基礎。相反,像孔繁森、牛玉儒等一大批新時期的讓老百姓念念不忘的有情有義的好幹部,在對待親情方麵,“不為情所困,不為利所擾”,堅持辦實事辦好事,贏得了人民群眾的真心愛戴。無數事實告訴我們:共產黨人是重感情的,但親情友情再深也有界。這個“界”就是公權不能私用,講親情不能錯位,重友情不能變味。共產黨人的親情觀是崇高無私的,共產黨人考慮的是祖國這個大家,考慮的人民的幸福安危,心中隻有人民。麵對這樣的親情觀,現今一些人還有什麽理由不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力?還有什麽理由不為人民謀利益?還有什麽理由去計較個人的得失?
第三,切記“與其留給後代財富,不如給後代留下創造財富的能力”。
不同的親情觀,反映出人的不同的感情指向,其結果也大相徑庭。有一種親情觀,表現為對自家人一往情深,為了個人和家庭的利益,置黨紀國法於不顧,到頭來不僅害了自己,也連累了子女和親朋。一些領導幹部貪汙受賄,一個比較重要的因素是為了給後代積累財富創造舒適的生活條件,這種錯誤的“親情”結果是害了自己、害了子女。另一種親情觀,情為民所係,真情地親民、利民,對親朋好友好像是“六親不認”,看起來似乎不近人情,其實恰恰流露出深深的愛、濃濃的情。新時期領導幹部的優秀代表鄭培民熱愛家庭但公私分明,兒女情長但不謀私利,重精神而輕財富。他的家風很嚴,妻子楊力求在幾十年工作中從未沾過“權力”的光,她一貫奉行“三不”政策:不幫別人向鄭培民帶任何信件,不傳口信,不接受任何禮品。用鄭培民兒子鄭海龍的話說:“在廉潔問題上,父親把前門,母親守後門。”鄭培民很愛妻子和兒女,但從不濫用手中的權力來表達這份親情。妻子不會騎自行車,每天走路上班,一趟40多分鍾,鄭培民從未讓妻子搭他的順路車;兒子上大學有一次想搭父親的車,硬是被他從車上轟下來。這些雖是小事,是細節,但“細節即真實”,往往最難做到。鄭培民用鼓勵孩子們上進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愛意:“與其留給你們財富,不如給你們留下創造財富的能力。讀書,就是創造財富的能力。”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讓孩子練就自立自強的能力,勝過留給他們千百萬不義之財。這樣的親情觀帶給親人的才是真正的親情。
親情觀歸根到底是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具體體現,不同品質的人有不同的親情觀,能不能正確的對待親情、友情是衡量一個人為官正否的試金石,共產黨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所處的位置不同,掌握著許多常人不具備的社會資源,可以辦成一般人辦不成的事。如果沒有正確的親情觀,廉潔從政就無從談起,從一些貪官落馬的案例看,除了其本身的原因,其配偶、子女的為虎作倀也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如:原北京交通局副局長畢玉璽的腐敗墮落,還因為他身邊有一位“閑不住”的妻子王某。不僅自己貪,妻子也一起貪,夫妻雙雙落入法網;江蘇省委原組織部部長徐國健曾經一度十分清廉。據傳有一天,徐國健的長子打電話說他在南京看中了一套地段和戶型都很好的房子,但房價較高。在妻兒勸誘下,徐國健的“清官”當不下去了,從此大肆受賄。等等。許多貪官釀成的家庭悲劇,造成的社會危害警示我們,作為一名黨員、尤其是黨的幹部,必須切實搞好家庭廉政建設,帶頭樹立良好的家風,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絕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屏障。親情觀應該成為共產黨員、尤其是黨的領導幹部執政為民的一門必修課、常修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