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問責的方式_一、對黨組織的問責方式_小資料

第六章

問責的方式

問責的方式是指對問責對象進行處理的方法。方法得當,才能有效問責。《問責條例》堅持問題導向,在總結問責工作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根據全麵從嚴治黨新要求,針對問責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明確規定對失責黨組織運用檢查、通報、改組進行問責,以及對失責領導幹部運用通報、誡勉、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進行問責。這些問責方式相互聯係,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並使用,是問責工作的有力抓手。

一、對黨組織的問責方式

黨組織肩負著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麵從嚴治黨的神聖職責,一旦失責,必須問責。對此,《問責條例》第七條規定了對黨組織的三種問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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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黨組織的問責方式

檢查。對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輕的,應當責令其作出書麵檢查並切實整改。

通報。對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重的,應當責令整改,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

改組。對失職失責,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應當予以改組。

檢查,是對失責黨組織相對較輕的問責方式。這是針對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輕的失責情況進行的問責。這一問責方式借鑒了以往黨內法規的規定和實踐經驗,如《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的規定》中確定的對

組織的問責方式:責令作出書麵檢查、通報批評和調整處理。其中就有“責令作出書麵檢查”。實施這一問責方式要把握好幾點:一是掌握自由裁量度。黨組織被問責時,要在事實的基礎上,避免隨意擴大,防止問責的輕責化和量責不均衡問題。二是明確作出檢查的方式。《問責條例》規定,對於使用檢查這類問責方式的黨組織,要“責令作出書麵檢查”。這就把檢查的方式明確下來了。在實際執行過程中,被問責黨組織作出書麵檢查後,要切實整改,避免“沙灘流水不到頭”現象。

通報,是對失責黨組織相對較重的問責方式。這是對履行職責不力、情節較重的失責情況進行的問責。如據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通報,十三師農業局黨組因係統內多人違紀違法問題被問責。2015年至2016年,十三師紅星四場畜牧獸醫站站長胡某、紅山農場畜牧站站長李某,分別因騙取畜牧補貼、將收取的碾壓操場罰款用於違規發放補助和年節送禮,受到黨政紀處分;師農業局因違規發放津補貼被查處。2016年4月,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十三師農業局黨組被通報批評。 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通報”這一問責方式,既能夠對失職失責黨組織進行問責,又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警示告誡的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充分發揮了這

一問責方式的作用,在實踐中起到了“問責一個、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在實踐中,要注意掌握兩點:在通報範圍上,《問責條例》規定,“在一定範圍內通報”。這就要求在實施過程中,要根據失職失責黨組織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問責範圍,不能隨意擴大。在通報方式上,要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采取黨內規範文件的形式進行。

改組,是對失責黨組織最重的問責方式。《問責條例》確定的這一問責方式遵循了《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章第四十二條規定:“黨組織如果在維護黨的紀律方麵失職,必須受到追究。對於嚴重違犯黨的紀律、本身又不能糾正的黨組織,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在查明核實後,應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作出進行改組或予以解散的決定,並報再上一級黨的委員會審查批準,正式宣布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條也規定:對嚴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紀律處理措施:“(一)改組;(二)解散。”在運用“改組”這一問責方式時,要注意落實黨章要求,在問責情形認定時,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要對被問責黨組織的失職失責情況進行認真調查核實,認定確實存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而本身又不能糾正時,方可啟用這一問責方式。在決定程序上,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要在作出問責決定前,及時報

上一級的黨組織審查批準,經批準後,方能宣布執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