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問責工作應當堅持的原則_三、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三、懲前毖後、治病救人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問責工作的目的性原則。懲前毖後,出自於《詩經·周頌·小毖》:“予其懲而毖後患。”其含義是對以前的問題和錯誤進行懲處,使其吸取教訓,以後小心謹慎,做得好些,不再犯類似的錯誤。治病救人的含義是幫助犯錯誤的人,把錯誤改掉,變成一個好同誌。這個原則,強調的是問責工作的目的。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我們黨在總結自身建設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提出的重要方針。1937年,毛澤東在《矛盾論》中指出:“不同質的矛盾,隻有用不同質的方法才能解決。”他還強調:“用不同的方法去解決不同的矛盾,這是馬克思列寧主義者必須嚴格地遵守的一個原則。”在黨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在江西蘇區時期所推行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錯誤教訓的基礎上指出:“對於犯錯誤的幹部,一般地應采取說服的方法,幫助他們改正錯誤。隻有對犯了嚴重錯誤而又不接受指導的人們,才應當采取鬥爭的方法。在這裏,耐心是必要的;輕易地給人們戴上‘機會主義’的大帽子,輕易地采用‘開展鬥爭’的方法,是不對的。”1942年,毛澤東在《整頓黨的作風》中指出:“我們反對主觀主義、宗派主義、黨八股,有兩條宗旨是必須注意的:第一是‘懲前毖後’,第二是‘治病救人’。對以前的錯誤一定要揭發,不講情麵,要以科學的態度來分析批判過去的壞東西,以便使後來的工作慎重些,做得好些。這就是‘懲前毖後’的意思。但是我們揭發錯誤、批判缺點的目的,好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而不是為了把人整死。一個人發了闌尾炎,醫生把闌尾割了,這個人就救出來了。任何犯錯誤的人,隻要他不諱疾忌醫,不固執錯誤,以至於達到不可救藥的地步,而是老老實實,真正願意醫治,願意改正,我們就要歡迎他,把他的毛病治好,使他變為一個好同誌。這個工作決不是痛快一時,亂打一頓,所能奏效的。對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決不能采用魯莽的態度,必須采用‘治病救人’的態度,才是正確有效的方法。”1944年,毛澤東在《學習和時局》中指出:“這次處理曆史問題,不應著重於一些個別同誌的責任方麵,而應
著重於當時環境的分析,當時錯誤的內容,當時錯誤的社會根源、曆史根源和思想根源,實行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借以達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團結同誌這樣兩個目的。”習近平指出:“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也是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的曆史經驗。日常工作中發現了問題就要真管真嚴。懲治,治是根本,懲是為了治。要通過加強紀律建設和紀檢工作,管住紀律、看住權力,使幹部向高標準努力,不犯或少犯錯誤特別是嚴重錯誤,這才是黨組織對黨員、幹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開展問責工作,必須堅持這一方針和經驗。
懲前毖後、治病救人是黨章的明確規定。黨章第三十八條明確:“黨組織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依據黨章製定的《問責條例》和遵循黨章開展的問責工作,理應遵循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
從我們黨自身來說,我們黨是世界第一大黨,其黨員來自於工人階級、農民階級以及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各個階層,其認識和能力參差不齊,肩負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任務又充滿著複雜的矛盾和問題,這就使得黨員幹部不可能不犯錯誤,黨內會有一些犯錯誤的黨員幹部。同樣,由這樣的黨員幹部組成的黨組織,也會有所差別,有的也會產生履行責任不力的問題。對這些出現錯誤的黨員幹部和黨組織進行問責,不能一棍子打死,隻能采取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來解決。
第一,堅持懲前毖後。懲前毖後是懲前與毖後的統一。懲前是毖後的前提,毖後是懲前的結果。堅持懲前毖後,就要失責必問,失責嚴問,讓失責問責常態化,形成強有力的威懾力量,達到失責者擔當責任,沒有失責者更加負責的毖後效果。如2015年7月,交通運輸部召開領導幹部警示教育會議,通報了中國船級社上海分社原總經理、黨組副書記李某公款打高爾夫球、擅自分配地方政府獎金,江蘇海事局原黨組副書記、紀檢組組長陳某公車私用等9起部屬單位違反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和中央
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查處及問責情況。“聽了以後很受震撼,對我觸動很大。”會後,部水運局局長、黨總支書記李天碧告訴記者,這些被通報的人中很多都很熟悉,既為他們感到痛心和惋惜,也提醒自己時刻繃緊守紀律講規矩的弦。“作為局黨總支書記,還要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切實履行好主體責任,守土有責。” 懲前還要早發現、早問責、問小責,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促進黨內關係正常化,使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成為大多數,使對嚴重違紀的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應當是少數,使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隻能是極少數,防患於未然,避免嚴重後果的出現。毖後還要在治本上下功夫,以問題為切入口,查找原因,找出漏洞,完善製度,形成擔當責任的長效機製。
第二,堅持治病救人。治病救人的救人是目的,治病是救人的方法。問責,對黨組織來說,是全麵從嚴治黨,是救黨組織;對個人來說,是糾正錯誤,是救人。堅持治病救人,對不履行和不能正確履行責任的領導幹部,一定要對症下藥,進行問責。表麵上看,問責好像是不講情麵,實質上來說,是對領導幹部的真正關愛,是組織對幹部的真正愛護。作為領導幹部,一定不要諱疾忌醫,要實事求是地向組織說明問題,接受組織及早治病,否則,等到病入膏肓,走向犯罪的時候就晚了。堅持這個原則,還要堅持“團結—批評—團結”的公式,從團結的願望出發,經過問責和批評教育,達到新的團結,達到挽救幹部的目的,使領導幹部重新擔當責任。
第三,堅持懲前毖後與治病救人的統一。懲前毖後,側重於對事,側重於責任;治病救人,側重於對人。堅持懲前毖後與治病救人的統一,就是既對事又對人,既懲戒又教育,如進行黨的知識、黨內法規甚至心理教育,解決領導幹部的法律法規不熟悉,以及僥幸、放縱、麻痹、從眾等心理問題,既問責又救人。堅持二者的統一,就是既問責任,又問誰的責任,是哪一個黨組織的責任,哪一個領導的責任。這樣,通過問責,既可以解決責任落實,推動黨的事業發展,又可以挽救同誌,不斷提高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增強領導幹部擔當責任的本領和水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