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的適用原則_三、服務發展原則
三、服務發展原則
大發展小困難,小發展大困難,不發展最困難。對於國家來講,強國富民應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目前存在於社會生活中的許多矛盾,可以說都是發展中引發的矛盾,同樣是社會問題,有的是改革中沒有搞好統籌平衡導致的,而有的則是某些方麵改革不徹底造成的,如果從改革發展的角度對比分析就會發現:不是改革進行到今天已經不需要進一步推進了,而恰恰是由於在某些難點上有待進展,一些問題才處於膠著狀態甚至複雜化,所以還是要通過發展的辦法來解決。發展經濟仍然是基礎,許多社會問題、社會矛盾是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也要靠發展去解決。要堅持“發展就是硬道理”“發展是第一要務”的思想,繼續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努力提高利用外資水平,不斷擴大經濟總量,有效提升經濟結構,從而切實提高國家或地區的總體經濟實力。在此基礎上充分發揮稅收、價格、保障體係、產業布局等杠杆調節作用,用政策的傾斜扶持和比較充足的財力和物力,去平衡和改善各個階層、各個方麵的利益關係,確保企業職工、廣大農民及社會全體成員的生活水平穩步提高,生活質量不斷改善,使社會矛盾在發展中緩和,在發展中化解。
同時,要始終堅持科學發展,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防止和克服發展中存在的各種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問題,不斷提高發展層次和水平,讓廣大人民群眾更好更多地享受到發展成果。目前國內經濟還有許多影響生產力發展的矛盾存在,深化發展就是要不斷地解決這些矛盾,打破利益格局的平衡,這樣經濟才能發展,社會才能進步。而往往改革處於攻堅的時候,也是利益關係調整最大的時候。30多年改革的實踐證明,每當在利益關係調整中出現一次陣痛,過後終將有一大的收獲。在利益變動過程中,要獲得就必須要付出代價。享受發展的成果也必須要承擔改革風險。如果我們都想坐享其成,維護自身既得利益,又不願意付出,企求平平穩穩,改革是不會前進和成功的。
需要注意的是,服務發展不是服務增長,更不是多快好省地做政績、形象工作。不能單純地追求數字的增加,而忽視了可持續發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