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治本之策堅持正確用人導向_劉旭濤:選人用人的新理念新方法
劉旭濤:選人用人的新理念新方法
用辯證思維看待選人用人的德才標準
習近平同誌在2013年6月召開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指出:“我們黨曆來高度重視選賢任能,始終把選人用人作為關係黨和人民事業的關鍵性、根本性問題來抓。好幹部要做到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好幹部”五條標準的提出,與我黨長期堅持的“德才兼備”標準高度一致,也是新形勢下“德才兼備”標準的進一步發展和細化。
要以辯證統一的思維處理好德與才的關係,兩者雖然是識人的不同維度,但兩者之間並不是相互對立、此消彼長的關係,必須要把“以德為先”作為“德才兼備”的前置條件。中國自古就有“先做人,後做官”的先人教誨,雖然“才”是施展能力、取得業績的重要基礎,但缺少了“德”,能力和業績就失去了正確方向,甚至成為禍害。在德才標準方麵,前些年一些地方和部門曾經出現過將“德”與“才”對立起來的傾向,認為用幹部不求“十全十美”,隻要幹部有能力、有水平,在德方麵的可以降低一點標準。甚至有人將操守方麵的某些缺陷,作為“有性格”、“有個性”的象征,拿“缺德”、“低俗”當“魅力”。這種傾向不僅使一些幹部放鬆了對自己思想道德、職業道德的要求,而且長此以往難以塑造幹部隊伍的清風正氣,甚至滋生歪風邪氣。
因此,習近平同誌提出的好幹部五條標準,尤其在幹部的思想道德方麵提出嚴格要求,不僅對以往
“德”方麵出現的“虛化”、“弱化”問題,提出更具體、更嚴格的標準和解決措施,而且用辯證統一的思維將“德”與“才”兩者的關係有效揭示出來,使“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原則真正落到實處。
用辯證思維處理好幹部考核的科學有效和簡便易行的關係
習近平同誌指出,把好幹部選用起來,需要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製。要緊密結合幹部工作實際,認真總結,深入研究,不斷改進,努力形成係統完備、科學規範、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製度機製。
幹部考核是幹部選任工作的前置性、基礎性工作。盡管這些年組織部門對幹部考核工作進行了深入研究,並出台了相關辦法,但是在現今中國國情之下,如何在幹部考核中處理好科學有效與簡便易行之間的關係,是一項十分艱巨和富有挑戰性的任務,突出表現的問題有:一是考核內容側重於經濟發展、形象工程、短期政績等顯性、容易量化的指標,而輕視長遠發展戰略、基本公共服務、民生改善、生態效益等難以看得見摸得著的隱性指標;二是考核方式過分依據所謂的量化考核技術和投票方式,甚至簡單以分數替代政績、以票數替代民意的現象,而不願在基於事實的基礎上做綜合分析;三是考核周期突出當期考核甚至年度考核,而缺乏從既往任期追溯、長期實踐檢驗的角度全麵、客觀地進行考核。
要正確處理科學有效和簡便易行的關係,就必須堅持辯證統一的思維,方法上要科學,操作上要簡便;“科學有效”寓於“簡便易行”
之中,“簡便易行”體現科學精神。
用辯證思維強化選人用人的權責一致
習近平同誌多次強調,要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裏,有多大的權力就有多大的責任,失責就要追究。特別是在選人用人方麵,在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新頒布實施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中就充分體現了這一精神。新條例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突出了黨組織對幹部選拔工作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從一個方麵看,加大了黨委(黨組)和組織(人事)部門,特別是一把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的權重,但從另一方麵看,實際上加強和明確了權力主體的責任力度。權力給你了,責任也相應地給你了,出了問題就要追究你的責任。
從辯證思維的角度看,權力與責任是對立統一的:權力是責任得到有效落實的製度保障,責任則是對權力範圍的有效製約和限定。在前些年的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確實出現一些選人用人權責脫節的問題。尤其是在選人方麵,出現“唯分”、“唯票”現象。黨組織淪為計票人、監票人、記分員的作用。應該說,競爭上崗、民主推薦等方法是選人用人的重要手段,一定程度上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踐中也確實成為某些領導規避用人失察責任的借口。甚至在“分數”、“票數”的包裝下,使選人用人披上科學民主外衣,而真實目的在於實現某些領導的個人意圖。
因此,要正確處理選人用人權力與責任的關係問題,就必須規範權力運行,做到有權必有責,失責必追究的機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