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儒家文化與生態文明_第一節 傳統文化中的“天人合一”

|第四章|

儒家文化與生態文明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麵對資源約束趨緊、環境汙染嚴重、生態係統退化的嚴峻形勢,必須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麵和全過程,努力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黨中央將大力建設生態文明提到了國家戰略的高度,是順應當代文明進程不可逆轉的曆史潮流的重大舉措,具有高度的現實意義。但生態文明的核心價值和理念卻可以追溯到人類早期的文明曆史中,是人類始終追求的價值理想。作為我國曆史上長期處於國家意識形態中心地位的儒家文化,其生態價值理論曾經對東方文明史做出過重大曆史貢獻,即便涉及當代中國生態文明建設,重溫儒家傳統生態理論也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借鑒意義。

第一節 傳統文化中的“天人合一”

有相當一部分學者認為,當今社會麵臨的生態問題和環境危機,主要是由於西方自工業革命以來,在現代科技的發展下而引起的過度工業化,以及人類對自然界無限製開發。而西方社會這種對自然的無限製開發又是基於基督教宗教傳統所倡導的人類中心主義。

基督教倡導人類中心主義可以從《聖經》的文字中一窺端倪。在《舊約·創世紀》中,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象,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也就是說,按照基督教的教義,雖然上帝是人類的主宰,但在一切自然存在物中,人類與一切自然物是一種統治與被統治,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持這種觀點的還包括中世紀著名的基督教神學家托馬斯·阿奎那,他明確宣稱,在自然存在物中,人是最完美的存在物,上帝為了人本身的緣故而給人提供神恩;他之所以給其他存在物也提供神恩,僅僅是為了人類。因此,人可以隨意使用植物,隨意對待動物。當代的人類中心主義者在中世紀基督教義的基礎上更進一步認為,人由於是一種自在的目的,是最高級的存在物,因而他的一切需要都是合理的,他可以為了滿足自己的任何需要而毀壞或滅絕任何自然存在物,隻要這樣做不損害他人的利益。西方的這種人類中心主義尤其體現在歐洲的文化傳統,遵循著古希臘以來的對於“邏各斯中心主義”的追求。“邏各斯”出自古希臘語,為λὀγος(logos)的音譯,它有內在規律與本質的意義,也有外在對規律與本質的言語表達的意義,即規律和本質可以言說。由於邏各斯主義把人的本質歸結為理性或抽象人性,人類解放的途徑就隻能訴諸理性邏輯的自我完善、個體的精神解放或者走向規範倫理意義上的個體性世俗化拯救,正是這一認識,使得“邏各斯中心主義”發展成為一種明顯的“天人對立”的“人類中心主義”。康德的“人為自然立法”,即是一種典型的“天人對立”的、人對於自然的爭勝觀念。顯而易見,西方所倡導的人類中心主義,使人類具有了高於其他自然物的中心地位,從積極的一方麵來說,正是這一思想淵源引發了西方社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勇氣,為近代西方社會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提供了理論武器。但從生態環境的角度來說,這種將人類淩駕於自然環境之上的思想也必然導致西方社會為了滿足人類的自身利益而不斷無限製地破壞自然環境,並導致了當今社會的環境危機和生態問題。直到20世紀以後,西方才隨著對於工業革命的反思與超越,逐漸開始出現以“天人合一”代替“天人對立”的觀念。海德格爾於1927年提出以“此在與世界”的在世模式與“天地神人四方遊戲”代替“主客二分”。他的這一思想明顯是受到中國老子“域中有四大人為其一”的影響,是中西文化互鑒與對話的結果。西方現代現象學將西方工業革命之“天人對立”加以“懸擱”而走向“天人”之“間性”,這才為西方當代的

環保主義者奠定了思想基礎。

相比西方傳統的人類中心主義以及直到20世紀才開展起來的西方環保主義,中國傳統文化中“天人合一”的思想更具有生態學的價值,提出的時間也遠遠早於西方的環保主義。“天人合一”是中國古代具有根本性的文化傳統,是中國人觀察問題的一種特有的立場和視角。它最早起源於新石器時代的“神人合一”,西周時代產生“合天之德”的觀念,《詩經·大雅·烝民》的“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天監有周,昭假於下”,是這一觀念的典型表現。對天人之間關聯性問題的探究,是中國傳統文化中各個流派都非常關注的問題。正如美國學者艾蘭所說:“中國早期的思想家無論屬於哪一個哲學流派,都假定自然界與人類社會有著共同的原則,人們通過體察自然便能洞悉人事。”戰國至西漢產生“天人合德”(儒)、“天人合道”(道)、“天人感應”(儒與陰陽)的思想。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提出“天人之際,合而為一”。此後,宋代張載提出“儒者則因明至誠,因誠至明,故天人合一”(《正蒙·乾稱》)。這是“天人合一”作為一個名詞,第一次被儒家思想家予以提出。

在“天人合一”觀念的發展中,西周以來逐步提出了“敬天明德”與“以德配天”思想。“以德配天”的觀念,體現了典型的生態人文精神。《周易·易傳》提出天地人“三才”之說,指出“夫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周易·乾·文言》),包含了人與天地相合之意;《中庸》指出“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這就是對人與天地之間的關係提出了“至誠”的要求,認為隻有“至誠”才能“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因此,中國古代的“天人合一”論,包含著要求人類要以至誠為基礎來遵循天的規律,不違天時,不違天命,從而達到“天人合一”的目標。這是一種古典形態的生態人文精神。

在中國古典傳統的各個流派中尤以道家和儒家對天人關係的闡述更具有生態學價值。老子說:“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這是說在宇宙中天、地、人都以道為法則,而道以“自然”為法則,而人在這“四大”中隻居其一,並不具有特殊地位。在道家眼裏,“自然”處於最高的價值地位,由於天地本身就是自然存在物,因此人類作為並沒有特殊地位的“一大”必須與天為一。這樣相對於人來說,自然就居於天人關係的中心地位。於是天地就不能簡單地成為人類征服的對象,而應該是順應和保護的對象。

與道家看中自然的絕對價值不同,儒家關於人類在自然界的位置方麵有明確的態度,那就是“人為天下貴”。荀子說:“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荀子·王製》)。漢代的劉向在《說苑·雜言》也有“天生萬物,唯人為貴”一說。《禮記·禮運篇》則有:“人者,其天地之德,陰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食味、別聲、被色而生者也。”這是說,人是由天地元氣的最精微的部分所形成的,是鬼斧神工的傑作,在天地之間居於最重要的地位。不過,儒家雖然講“人為貴”,但並沒有簡單的滑向人類中心主義。在儒家看來,人是自然的產物,也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界中蘊含著一種具有普遍意義的秩序和法則,是人類效法的對象,如孔子曰:“唯天為大”。孟子則認為,“天人相通”。這種看法同道家有區別:道家所說的天是自然之天,而他所說的天是義理之天。他認為,天不僅僅是自然存在的本體,而且還是道德義理等價值存在的本體。人作為道德義理等價值存在的體現者,其所遵循的道德規範、義理準則都源於天道,本於天道,從這個

意義上說,天道與人道相通。而荀子則是把天理解為不受任何神秘的東西所左右的主宰者,是一個自然的發展過程的自然之天。這個自然過程,是無論如何都會發生作用的客觀必然,不以任何人的意誌為轉移。荀子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荀子·天論》)。就荀子把天理解為沒有意誌的自然體這一點而言,荀子的天與道家老莊的自然之天相接近。不同的是,在天人關係上,道家以自然為萬物的根源,將尊崇自然看作是最高的原則,因而貶抑一切人為的事物,而荀子則明確提出了“明於天人之分”,重人為而棄鬼神的天人觀。主張“製天命而用之”,人在遵從自然規律的同時要利用自然規律。以荀子為代表的儒家所講的改造、利用自然,並不是盲目地去破壞自然,而是以對自然規律的遵循為前提的。總體來看,儒家不僅認為人是改造自然的主體,同時也是保護自然的主體。人隻有依靠自然、利用自然,才能體現人的價值,實現富有意義的人生。

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思想最深刻的含義之一,就是承認自然界具有生命意義,具有自身的內在價值。換句話說,自然界不僅是人類生命和一切生命之源,而且是人類價值之源。中國古代的哲學家並沒有把人和自然對立起來,而是把自然界放在重要地位。因為他們認識到,無論是社會群體中的人,還是社會關係中的人,其生命的根源都在於自然界。作為“天人合一”中的人有一種“天賦”的責任、義務和使命,或“天職”,就是實現自然界的“生道”,而不是相反,更不是為了人類自身的利益而去任意破壞自然界的“生生之德”。人的生命的意義和價值就在於此,人的“安身立命”之地也在於此。無論是道家的“體道”、“畜德”以合於“自然”,還是儒家的“修身”、“養性”以合“天德”,都是為了這個目的。所謂“為天地立心”,絕不是“為自然立法”,而是完成自然界賦予的使命,實現人生的真正目的,隻有自然界才是人類的真正家園,人與自然界本來就是一體的,不能分開的,因為人類生命的源泉就在這裏。如果把人與自然界絕然對立起來,以“立法者”自居,以“主宰者”自居,那就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人的生存意義的喪失,精神家園的失落。從這個意義上說,對待自然界的態度,不僅僅是人類生存的外部環境的問題,而是人類存在本身的內在價值問題。

麵對當今世界的生態環境嚴重惡化,以及依然存在的不和諧的盲目追求發展速度的科技競賽和市場競爭,人類為滿足自身的需求仍然不斷向自然界無限度的貪婪索取,各個國家為維護各自的本位利益而無端地進行資源掠奪和經濟勢力競爭。自從人類社會進入近代以來,生產力發展很快,以致於達到使人類“忘乎所以”的程度。人們片麵地強調自己是自然界的主人,忘記了自己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錯誤地把人與自然截然對立起來。在這種形而上學的自然觀的引導下,人與自然的矛盾越來越尖銳。人類滿懷“征服自然”的信心,一味地向自然索取,結果導致環境的汙染與惡化。人類本來想“征服自然”,沒有料到事與願違,竟然受到自然的懲罰。大量地使用農藥,殺死了害蟲,也滅絕了許多以蟲為食的鳥類;大量地施用化肥,提高了產量,也導致地力下降;大量地開墾耕地,破壞了森林植被,導致災害頻仍;工業的過度增長,汙染空氣與河流……在慘痛的教訓麵前,人類不得不重新考慮人與自然的關係問題。人類再也不能把自然單純當作征服的對象了,必須把自然當作自己的朋友。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天人合一”的傳統生態理論更體現出了它的當代價值。正如上文提到的,西方的環保主義者已經開始放棄工業社會以來的“人類中心主義”,而借鑒了中國傳統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發展出來生態中心論、生態協調論、生態人類學等主張,其目的在於強調自然生態存在的重要性和人類為此應承擔的責任。作為這些理論淵源的發起國,中國學者更應該闡述自己的生態理論,為解決當前世界麵臨的生態困境做出應有的貢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