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世界和平體製的規劃:《聯合國憲章》_三、舊金山製憲會議和聯合國誕生

三、舊金山製憲會議和聯合國誕生

(一)舊金山製憲會議

1945年4月25日在舊金山召開了國家關係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會議——製憲會議,那日恰逢蘇、美部隊會師易北河,這更為會議增添了勝利與和平在望的喜悅。最初有46個會員國代表團參加會議,其中包括4個發起國和最早在《聯合國家宣言》上簽字的除波蘭以外的21國,以及後來在宣言上簽字和按照雅爾塔會議的決定向軸心國宣戰的21國。連同會議期間被接納的4國,使得會議實際有50個國家參加。由於波蘭臨時政府沒有得到英美等西方發達國家承認,沒有被邀參加會議,但最後還是同意其作為創始會員國之一簽署《聯合國憲章》,出席會議的代表282名。

美國代表團首席代表是國務卿斯退丁紐斯,蘇聯首席代表為外交人民委員莫洛托夫,英國首席代表是外交大臣艾登,中國首席代表是中華民國外交部長宋子文,董必武也被應邀作為中國共產黨代表參加了會議,法國首席代表是外交部長皮杜爾。

製憲會議從4月25日開始,到6月26日整個會議結束,會議進程大體可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會議。從4月25日到5月2日為大會一般性發言階段,為籌備有關會議作了組織準備,還決定成立由各國首席代表組成的指導委員會及由包括五大國在內的14國首席代表組成的執行委員會,以協助指導委員會工作。會議決定由中英美蘇首席代表輪流擔任大會主席。指導委員會和執行委員會主席由美國首席代表擔任,這兩個委員會負責整個會議的協調一致的工作,但實際上,會議最重要的一些決定常常是由五大國的首席代表拍板定案。

第一階段會議批準了接納烏克蘭、白俄羅斯和丹麥參加會議,但在接納阿根廷問題上,曾發生激烈爭論。在雅爾塔會議上,羅斯福明確反對阿根廷參加製憲會議,但在舊金山上,美國代表團一反常態,大力支持阿根廷參加會議。蘇聯方麵表示激烈反對,認為邀請始終幫助敵人的阿根廷,將會敗壞這次大會的名譽。但美國自悖有多數票支持,大玩“實力遊戲”,開創了聯合國由大國操縱投票的惡劣先例。

會議決定把敦巴頓橡樹園會議《四國建議案》分解成若幹部分,分別交給各委員會研究審查和修改。規定了一切實質問題需經過與會者的2/3才能通過,一切程序事項的決議應以半數票才能通過。會議設秘書處,擔任會務、行政、技術工作

。此外還決定將中、英、法、俄和西班牙語作為會議的正式語言,英法作為應用語言。

第二階段會議。即“委員會階段”,從5月3日至6月20日,專門討論和製定憲章,這是整個會議花費時間最長,也是最重要的一個階段。會議將《四國建議案》的各個部分及一些補充問題分別交給四個委員會審查、修訂。由於這部分涉及很多國家的利益,各個國家都發生過很大的爭論,尤其是在美蘇之間。到6月20日,曆時6周的各委員會的審查工作全部按預定計劃和程序結束。

第三階段會議。6月21—26日為製憲會議的最後階段。這個階段主要修正一些字句及文法,在大的內容方麵沒有任何更改。調整委員會進行了巨大的工作,大大地改善了各章在憲章中的排列順序和各條的措詞。該委員會決定三讀憲章原文,以更好地把會議12個小組委員會所提交的“零散章節”編訂成為一個統一的整體。

6月25日晚,全體大會一致通過了《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院規約。26日早晨,在舊金山退伍軍人禮堂舉行了隆重的簽字儀式,曆時8小時。根據會議決定,全體代表均有簽字權。各國代表均在憲章的五種文本(中、英、俄、法、西)上簽字。中國代表團第一個簽字,領先簽字的是已接替首席代表宋子文的顧維鈞,中國共產黨代表董必武作為正式代表也和其他中國代表一起在憲章上簽了字。接著是蘇聯、英國和法國的代表團簽字,然後是其他國家的代表團依照英文字母順序簽字。美國作為東道國,最後簽字。在憲章上簽字的總共有50個國家的153名全權代表,這50國和稍晚些時候簽字的波蘭被稱為聯合國創始會員國。同日參加會議的代表又簽署了一項被稱為臨時規章的《過渡辦法》,設立聯合國籌備委員會,以籌組聯合國首次大會事宜。

6月26日晚,舊金山製憲會議舉行了盛大的閉幕式。中、美、英、蘇、法等10個國家的代表在閉幕會上講了話,盛讚這次會議獲得了曆史性的成果,有益於世界的未來。最後由美國總統杜魯門發表演說。曆時兩個月的舊金山會議宣告圓滿結束。6月26日這一天,後來被聯合國定為“憲章日”。

(二)聯合國的誕生

按照6月26日會議參加國簽署的《參加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各政府所議定之過渡辦法》的規定,設立聯合國籌備委員會,以在憲章尚未生效及憲章規定之聯合國尚未成立之前,執行規定職務,以擬定臨時辦法,

籌備大會、安理會、經社理事會及托管理事會之首次會議,並籌備秘書處之設立及國際法院之召開,為整個聯合國主要機構正式成立預作準備。籌委會由憲章簽字國各派一名代表組成,並於製憲會議結束後在舊金山舉行了第一屆會議。籌委會下設執行委員會,以在籌委會閉會期間行使其職權。執行委員會由澳大利亞、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國、捷克斯洛伐克、法國、伊朗、墨西哥、荷蘭、蘇聯、英國、美國、南斯拉夫14國代表組成,籌委會會址設在倫敦。中國代表為顧維鈞,他並被推選為執行委員會輪流擔任的五主席之一。執行委員會的任務是在籌委會閉會期間內代行其職權,為聯合國的正式成立提出計劃,尤其是為聯合國第一屆大會提出計劃,以及依據憲章原則為聯合國大會和其他各機構討論和擬訂規章製度。執行委員會的工作是很重要的,實際上乃是聯合國正式機構成立前之過渡組織。過渡辦法規定,待聯合國秘書長選定後,籌委會即行解散。

1945年10月24日,美國政府發表公告宣稱,《聯合國憲章》已經中、法、蘇、英、美以及其他簽字國的過半數批準,已經開始正式生效。至此聯合國宣告正式成立。這一天後來被定為“聯合國日”。1946年1月10日至2月14日,第一屆聯合國大會第一階段會議在倫敦舉行,51個創始會員國參加了會議。這是聯合國的成立大會。大會正式建立了聯合國的組織機構,選舉出安理會的6個非常任理事國(埃及、墨西哥和荷蘭任期為一年,澳大利亞、巴西和波蘭任期為兩年),經社理事會的18個理事國,國際法院法官15人。2月1日,經安理會推薦,大會選舉挪威的特裏格夫·賴伊為聯合國首任秘書長。聯合國組織係統正式運作。自此聯合國開始了它的坎坷而又不平凡的曆程。

聯合國是二戰後世界各國在吸取兩次世界大戰給世界人民帶來災難的成果,是世界各國試圖通過談判解決矛盾糾紛的有效嚐試。聯合國是在吸收國際聯盟失敗的教訓基礎上而建立的,從建立之初就以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各國間友好關係、促成國際合作為使命,改變以往隻能靠武力解決國際爭端的現狀。聯合國建立已將近70年,有過成就,也麵臨著挑戰,隻有進行不斷的改革才能適應整個全球經濟、政治的變化,使得安理會更具有權威和效率,增加發展中國家代表性,有利於中小國家有更多機會參與安理會決策;有利於堅持地區平衡原則,並兼顧不同文化和文明代表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