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危機中的媒體應對_第一章 突發事件與危機
第四編
危機中的媒體應對
新聞發言人與媒體打交道有兩個重要意義:一是通過日常的媒體活動,塑造積極正麵的形象;二是在危機處置中化解負麵影響,重塑形象。
在前麵的篇章中,已經介紹了日常媒體活動的內容,本編著重介紹危機處置中的媒體應對,主要包括突發事件與危機的關係、危機新聞的傳播、危機中的媒體應對等知識,以期能夠幫助從事新聞發言人相關工作的領導幹部在日益開放、複雜的媒體環境中,勇於麵對媒體和記者,運用新聞的傳播方式和運作規律樹立政府、組織或企業的正麵形象,從而獲得公眾的信任和支持,營造良好、和諧的社會氛圍。
第一章 突發事件與危機
突發事件往往與危機相伴而生。每一次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都是對政府的一次嚴峻考驗。因此,了解突發事件的定義、特點、等級劃分以及突發事件與危機、媒體的相互關係是有效控製事態發展的第一步。
一、突發事件的定義及特點
“突發事件是指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有重大影響,可能產生重大後果的自然災害、安全事故、重大的刑事事件、社會群體性事件、恐怖主義的破壞活動,以及重大的涉華外交事件。”
突發事件因為是在預料之外的、突然發生的事情,它打破了日常工作流程、影響了正常生活節奏,可能產生不良後果。歸納起來,突發事件具有以下特點:
1.無法預知。例如,海嘯、山洪、地震等自然災害,還有像美國“9·11”恐怖襲擊這樣的人為災害,同時也有像“非典”這樣既含自然因素也有人為因素的突發事件。
2.時間緊迫。事件發生突然,因此需要當事者迅速反應,越是後果嚴重或者影響力重大的事件,決策的時間越是緊迫。
3.瞬息萬變。一般突發事件事態的發展會不斷出現變化,難以控製,必須隨機應變。
4.連鎖反應。由於突發事件是非常規的,一旦出現,往往對正常的社會秩序及公眾的工作生活及心理造成影響,容易引發一係列問題。
5.風險性高。突發事件要求當事者基於那些正在變化的信息作出迅速的決策,這種行為本身就充滿了風險。
二、突發事件的等級劃分
按照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可以將其粗略地分為5個等級:
Ⅰ級:程度特別嚴重,有大量死亡,整個區域受到威脅,有迅速擴散趨勢;
Ⅱ級:程度重大,有人死亡,關鍵區域
受到威脅,有明顯擴散趨勢;
Ⅲ級:程度較大,有人死亡,個別區域受到威脅,有緩慢擴散趨勢;
Ⅳ級:程度一般,無人死亡,部分人受到影響,有微弱擴散趨勢;
Ⅴ級:程度較輕,無人死亡,少數人受影響,沒有擴散趨勢。
三、突發事件、危機與媒體的關係
首先,我們要確認什麽是“危機”。按照《韋氏英文辭典》的解釋,“危機”是指“有可能變好或變壞的轉折點或關鍵時刻”。換言之,它是決定著事態向著更好或是更糟方向發展的關鍵節點。
突發事件由於它的突然性、難以預料性,往往容易演變成危機。可以說,突發事件與危機僅一步之遙。
突發事件對於公眾和新聞發言人來講不是什麽好事,卻使媒體和記者感到異常興奮,因為突發事件本身具有新聞的戲劇性和爆炸性特點,還有那些利於煽情的故事情節,媒體往往視之為“天上掉下的餡餅”。突發事件如果被媒體(或意見領袖)憑借主觀判斷並以一定規模連續傳播時,就變成了媒體事件,危機也就降臨了。
如果將突發事件比作危機的導火索,那麽媒體的作用就是將火點燃,而新聞發言人,就要承擔起消防隊員的角色,必須反應迅速、動作敏捷地在火苗燃燒之前把它熄滅。一切對媒體掩蓋事實的行為,都相當於火上澆油。我們一起回顧一下2002年南京湯山投毒案由突發事件演變成危機的始末。
南京“9·14”湯山投毒案
發生在2002年9月14日的南京湯山投毒案,新華社曾在案發當晚及時準確地指出“已證實死亡41人”。但不久,出於維護社會穩定,稿子即告收回,僅以一條通稿“二百人中毒、多人不治”取而代之。本來並不為海外媒體關注的這起“突發事件”即刻掀起千層浪,引來各方猜疑。香港一電視台的記者回憶當初那一幕時說道:“當看到新華社改了稿子,我的上司對我說‘一定出了大問題了!'”“他命令我馬上買飛機票去南京進行現場報道。”
當世界各地的記者紛紛降落南京,聚焦湯山的時候,政府相關部門堅持調查清楚後才透露死亡人數,並阻礙記者采訪報道。台灣《中國時報》稱,南京市區那兩天不管是《揚子晚報》、《現代快報》等,隻要刊登有關湯山中毒事件消息的報紙,一出刊就馬上銷售一空;但是,市民還是覺得報紙內容“不好看”;對中毒事件的描述都是用簡單的新華社通稿。表麵上看,是政府為了維持穩定,不惜壓製輿論避免事態擴大;但事實上造
成了人心惶惶。當地市民、國內廣大網民和記者對官方的控製新聞報道、不公布正確死傷人數感到不解和不滿。
香港《明報》報道,政府有關部門於事發當日給各新聞單位的傳真通知指出,“南京湯山的特大中毒案,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之中。為保證社會穩定,此事暫不報道。等事情調查清楚後,以新華社稿件為準,再作報道。”案發三日,國內傳媒沒有任何有關死難人數及案件原因的報道。《明報》報道,當局對消息的封鎖令內地民眾愈來愈強烈地不滿,很多民眾通過互聯網指摘當局的“鴕鳥”做法。內地一個網站還專辟了一個“紀念九一四”主頁,以《今夜,我們為南京祈禱》為題,收錄湯山死難者的姓名,得到許多網民的響應,紛紛到該網站點燭題句,以示紀念。盡管投毒案悲情正濃,數千中毒者家人和億萬國民翹首以待,期望了解事件真相時,但內地各大“喉舌”媒體卻淡然處之,沒有對此事予以應有的重視和及時的報道。那幾天,群眾隻好在人民日報網站的“強國論壇”和“北大三角地”等論壇表達強烈不滿。
這起在網絡上被炒到上千人、甚至有人說上萬人死亡,給社會帶來一片恐慌的投毒案件,其真實結果是“經搶救無效死亡42人”,就這樣,一個社會突發事件演變成一場影響極大的危機事件。
湯山投毒案受害者家屬
湯山投毒案嫌犯陳正平
南京湯山投毒事件發生的當天,新華社記者就趕往現場,做了最接近真相的報道:“南京湯山發生特大投毒事件,200人中毒,41人死亡”,最初並沒有引起媒體多大的關注,畢竟世界上每天發生的事故、案件、死亡不計其數,南京湯山投毒事件本來也就是第二天報紙上的一條800字的消息。然而,當相關部門出於“保持社會穩定”的考慮,修改了已發出去的新華社稿件,尤其是在公眾最為關注的死亡數字上,給人造成掩蓋事實真相的印象,這便引起了媒體的興趣:“政府說謊了”, “他們到底想掩蓋什麽”, “一定發生了極其重大的傷亡”, “大新聞來了”,媒體為猜想和謠傳推波助瀾,加上境外媒體、網上輿論、當地民眾的壓力,使政府陷於被動之中。
這一事件再次給有關部門敲響警鍾:突發事件發生後,當事者在媒體麵前驚慌失措,顯示出掩飾、隱瞞、失控的跡象,這些將刺激媒體的敏感神經,吊起它們的胃口。突發事件經過媒體的加工和傳播,信息會被無限放大和擴散,造成社會恐慌甚至動蕩,從而釀成真正的危機,所造成信譽上的損失,難以彌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