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編 新聞發言人_第三章 新聞發言人實務

第三章 新聞發言人實務

本章將重點介紹的內容是:新聞發言人的任務、職責是什麽?新聞發言人要做哪些工作?新聞發言人要掌握怎樣的傳播原則?新聞發言人要采用什麽樣的表述方式?新聞發言人與媒體是一種怎樣的關係?

一、新聞發言人的任務、職責及工作內容

1.新聞發言人的任務

簡單地說,新聞發言人就是要了解“媒體是怎樣看我們的”和“我們要讓媒體知道些什麽”這兩件事。

第一,“媒體是怎樣看我們的”,可以通過對新聞報道的密切跟蹤調研以及媒體經驗的積累得來。美國國務院下屬的公共外交局每天搜集《華盛頓郵報》、《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三家大報上所有對白宮不利的新聞和言論,編成一頁紙的當日國內輿情報告,作為美國總統早上上班看到的第一份文件。

第二,“我們要讓媒體知道些什麽”,則需要與上級領導緊密溝通才能夠作出決定。新聞發言人應該可以參加部門內任何級別的會議,隨時能夠與最高決策者取得聯係。這也是為什麽有的新聞發言人幹脆由部門的第二把手,甚至是最高決策者本人擔當,這種情況下,一般還要任命專門的秘書或助理來執行具體的新聞發布工作。就像美國白宮新聞發言人一般兼任總統新聞秘書、總統助理,他們有權出席總統召集的會議以及各種內閣會議,而且在會議進行時可以隨時進進出出。

2.新聞發言人的職責

由以上新聞發言人的任務決定了其以下兩項職責:

第一,對外:麵對媒體與公眾,代表自己的政府、組織、機構宣示立場,解釋行動的緣由與價值,糾正錯誤的信息,努力改善關於現有信息的解讀和理解。

第二,對內:負責向自己的政府、組織、機構傳遞記者與公眾的各項訴求,是連接政府、組織、機構與媒體和公眾的信息紐帶。

3.新聞發言人的工作內容

具體說來,新聞發言人要做的事包括以下方麵:

◇負責常規的和突發事件的新聞發布;

◇搜集自己所在政府、組織、機構需要的新聞報道;

◇向上級匯報在社會上產生重大影響的新聞報道;

◇建議上級對重大事件應作出正確應對;

◇依照上級的指示和媒體、社會公眾反饋意見設計口徑,並轉化成新聞用語;

◇召開新聞發布會;

◇消除謠言,糾正錯誤信息;

◇準備新聞稿、各種相關背景資料、圖片資料等;

◇策劃和組織媒體活動,處理媒體的詢問;

◇與專門報道該領域的記者保持接觸及良好關係;

◇安排領導公開活動日程;

◇陪同領導出席活動;

◇接受媒體專訪;

◇安排領導接受媒體采訪;

◇起草領導發言稿;

◇對媒體及其報道進行評估;

◇製定長期的新聞傳播戰略;

◇對內部各方信息進行匯總;

◇製定危機傳播預案;

◇開展危機預案的培訓及演練。

二、新聞發言人的傳播原則

1.誠懇的態度

如果說真實是客觀的,是事物的本來麵貌,是事情的真相,那麽誠懇則是主觀的,是一種態度。在發生任何事情的時候,當事方對另外一方態度誠懇了,事情處理得可能更好。一場好的新聞發布會,一個合格的發言人,在事件沒有完全調查清楚的時候,一定要有自己的誠懇態度。隻有拿出誠懇的態度,才有可能在事件處理過程中,尤其是危機事件中贏得記者的理解,因為事情的真相在事發後一般不會馬上有結果,此時,誠懇的態度有可能讓事情往有利於自身的方向發展。發言人應該明白,當壞事發生的時候,再怎樣巧舌如簧也不能把它變成好事。不能用說好事的辦法去說壞事,也不能用說好事的思路去考慮如何說壞事。

在任何危機事件中,與其竭盡全力為自己辯解,不如坦誠麵對所有媒體,拿出一張整改時間表和將采取的實際措施給公眾更有說服力。2011年,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女子郭美美讓中國紅十字總會陷入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中。開跑車、挎十幾萬元名包的所謂“紅十字商會經理”讓紅十字總會牽連其中。公眾當然不滿意這樣的事件發生,但最不滿意的有時並非事件本身,而是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對事件的處理態度。應該說,任何一個單位或個人都有可能發生危機事件,必須時時作好準備,為自己也為單位樹立良好的輿論形象。其中,是真心實意誠懇麵對積極回應,還是虛情假意被動應付,這是能否樹立良好輿論形象的第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

郭美美炫富引發的媒體事件

2011年6月20日,微博上一個名叫“郭美美baby”的女孩引起了眾人矚目。她在微博上經常展示自己的生活照,從中能看到,她開瑪莎拉蒂跑車、在別墅開生日會,皮包、手機、手表都是昂貴的奢侈品。而她微博認證的身份是“紅十字商會商業總經理”,正是這一點,引發了公眾的強烈質疑:一個年僅二十歲的女孩就當上了總經理,並擁有名包豪車,財產來源是否和“紅十字會”有關?一時之間,網友們展開了“人肉搜索”,各種與郭美美、紅十字會有關的說法在網絡上流傳,真假難辨,真相不明。

這一切激起網友民憤,並進一步引發了社會公眾對紅十字總會捐贈係統的信任危機。

2011年6月22日紅會以聲明形式在紅會網站發布回應,稱沒有“紅十字商會”和“商業總經理”,更不認識郭美美。

事發六天後的6月28號,紅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記者參會資格進行限製。據網上消息表明,《第一財經》記者於6月28日中午得到消息稱下午兩點半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將就“郭美美事件”舉行發布會。雖然此前該刊記者曾多次向紅十字會提出采訪申請,但是依然沒有接到此次發布會的邀請,於是,《第一財經》記者“不請自來”,直接來到發布會現場並發生了下麵的對話。

工作人員:這是我們內部的一個會,您為什麽非要……

記者:非要什麽?我不進去我怎麽知道裏麵發生了什麽?內部的會為什麽網上已經有人直播?

工作人員:我們選定的這幾家媒體,是我們自己工作的一個安排,您該尊重我們的工作安排,這是一個澄清的會。

記者:有媒體參加就是一個公共的會,越多的媒體來澄清不是一個好事兒嗎?

……

此次會議從下午兩點半開始到四點半結束,很多聞訊趕來的媒體都沒有進入發布會的現場。

既然在網上公開表示要召開新聞發布會,記者來了又不讓進場。我們不管“郭美美事件”最後的結果如何,僅就中國紅十字總會的這樣安排來說,顯然十分不妥,至少對待媒體的態度不夠誠懇。

假設一下,如果紅會的新聞發言人是按照以下的程序處理這個事件,結果又會是怎樣呢?

第一,事件發生後,建議相關的領導最遲要在事發後三日內召開新聞發布會,請一位主要領導和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出席並回答記者提問。這三天內,各部門要緊急動員起來,既調查事件緣由,同時又要理清由事件引發的工作機製和內部有可能存在的各種問題以及如何公開、透明、合理地回答等。如紅會特別要重點查清商業係統紅十字會到底做了哪些事,中國紅十字會是否清楚是否認同等等。

第二,新聞發言人綜合各部門的意見並給領導提供如下答複口徑:

從幾天的調查情況看,紅會不應當把工作重心和表達重點放到有無郭美美上,而是應當放在由郭美美事件折射出來的紅會工作中出現的一係列問題上。

從事件過程看,紅會作為商業係統紅十字會的指導單位,肯定是有責任的,如果商紅會有問題,紅會自然要擔責,根據常識和經驗判斷,商紅會肯定有問題,因此,紅會要更加客觀和實事求是。退一步說,商紅會真沒問題,其他係統類似的紅會還有沒有問題,因此話不能說絕。

從總的情況判斷看,人們對郭美美引發的公益組織公信力問題,公開透明的問題,以及紅會的工作機製建立健全問題都是值得認真對待的。

最關鍵的是,從出席發布會的主要負責人到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媒體和公眾的態度一定要真誠,要以事實勝於雄辯和懇切的態度對待媒體,清楚的就說清楚,不清楚的就說待查;該認錯的就認錯,不是紅會錯誤的也要協同有關方麵解決。

無論是發問的語言,還是各部門回答的語言都要口語化,貼近大眾,少講文件語言,少說官話套話,因為紅十字會本來就是公益性的群眾組織。

從當時出現的局麵分析,紅會的工作顯然有很多還沒有到位。而且,據參會的媒體事後反映,當天,紅會發給媒體的新聞通稿有4000多字,但其中有2000多字都是在進行自我表揚的。這顯然與發布會的主題不符,要說自己為公益事業所做的好事,也不應該是在這個會議上。態度誠懇地麵對記者就是有一說一,把需要解釋的事情解釋清楚,而不是不分場合和時機地為自己臉上塗脂抹粉。也許那些“自我表揚”全是事實,但此時交給媒體,隻能激起大家更多的氣憤和不滿之情。外界無從知道紅十字總會新聞公關機構是如何開展工作的,但從紅十字會領導和有關負責人的表現看,顯然他們的口徑和對媒體的態度等均缺少真誠,不僅充滿官方色彩,缺少真情實感,而且動機過於明顯,就是推卸責任,把自己從亂麻中抽出來。

2.講真話,不撒謊

“誠實”是新聞發言人的永恒生命。新聞發言人和他的團隊,與媒體建立起相互信任的關係是很重要的,也是不容易的。隻有長期堅守良好的專業表現和職業道德,才能得到媒體的認可與支持。有時麵對媒體尖銳的問題,發言人很難正麵回答,這時可以選擇不說,但絕不能撒謊。否則,會被媒體揪住不放,造成意想不到的損失。

蘇聯作家、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索爾仁尼琴說過,一句真話比整個世界的分量還重,說得痛徹入骨,說得刻骨銘心。真實,對於發言人來說是一條永恒的不二法則。我們許多發言人恰恰是在真實上犯了錯誤。

新聞發布內容的真假直接關係到政府、社會組織、企業的品格。一旦失信,讓公眾無法容忍。在歐美等國,如果議會通過了針對政府的“不信任案”,整個內閣都要辭職。可見信任與不信任對於執政者來說有多麽的重要。對於其他社會組織或企業也是同樣的道理。我們先一起回顧一下“華南虎”事件的始末:

真假華南虎引發的媒體事件

2007年10月12日,陝西省林業廳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失蹤了20多年的野生華南虎在陝西省鎮坪縣被重新發現。發布稿稱,10月3日,鎮坪縣城關鎮文彩村7組村民周正龍,在該縣神州灣一處山崖旁,拍攝到兩組共71張清晰的野生華南虎照片。林業廳稱組織野生動物和影像專家鑒定,照片真實可信。

在發布會上,陝西省林業廳還宣稱:“根據鎮坪縣群眾不斷反映當地有虎出沒,從2006年6月起,陝西省林業廳和安康市鎮坪縣聯合組織成立華南虎調查隊,對鎮坪縣進行全麵調查,逐步發現了華南虎的足跡、糞便、毛發、牙齒、樹幹爪痕等重要證據。今年7月6日,省林業廳組織專家論證會,初步認定鎮坪地區現今仍有野生華南虎生存。”

陝西省林業廳公布“華南虎照”,並宣稱鎮坪縣尚存華南虎後三天,就有網友說老虎的照片是利用圖片軟件編輯出來的假照片;緊接著,又有專家在博客中具名指出華南虎照片造假;不到一個月,又有網友在論壇上粘貼了一張名為《老虎臥瀑圖》的年畫照片,照片中的老虎與年畫中老虎的姿態、斑紋極其相似;門戶網站則公布了有關民間機構的鑒定報告,認為周正龍虎照中的“華南虎影像是不真實的”……

2007年11月底,網易公司委托國家級專業司法鑒定機構華夏物證鑒定中心等機構對陝西華南虎照片進行鑒定。鑒定的結論是:送檢四十張數碼“野生華南虎”照片中,六號和三十號數碼照片中的“老虎”與樣本照片中的“老虎”一致,其餘數碼照片檢驗條件不理想。報告提到的“樣本照片”即浙江義烏出品的“年畫虎”。

盡管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周正龍拍攝到的華南虎是“偽老虎”,但是,一直力挺周正龍的陝西省林業廳官員卻堅稱華南虎照片是真的。陝西省林業廳副廳長朱某在接受《東方早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華南虎照片是假的,他將引咎辭職。

省林業廳信息宣傳中心主任關某在博客中寫下《是什麽把真老虎變成了紙老虎》一文為周正龍辯護。11月3日晚,在做客陝西省電視台《今晚播報》“今天我主播”節目時,關某說:“從周正龍照片送到林業廳的第一天開始,我就參與了整個照片鑒定的過程,我們的鑒定都是經過很嚴格的程序的,而且我個人從事野生動物的攝影已經快20年了,所以我一看就覺得這個照片是真的。而且我覺得這個事件出來以後,滿世界都是對周正龍的責罵之聲,我覺得這個農民太冤枉了,沒有任何一個人替他說話,我開這個博客就是想當他的代言人,來替他說話。”

在整個“華南虎照片事件”中,一邊是網友洶湧澎湃的對照片的質疑聲,一邊是陝西省林業廳以各種方式捍衛自己在新聞發布會上草率發布的結論。

事情最終水落石出。陝西省政府於2008年6月2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周正龍拍攝的“華南虎照片”是“紙老虎”。新聞發布會還披露:“華南虎照片事件”的主角周正龍已經被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包括三名廳官在內的陝西省林業廳和鎮坪縣共13名相關公務人員受到了處理。

“華南虎照片事件”之所以受到人們如此熱切的關注,是因為在用真實的標準考量政府部門的公信力。而不幸的是,這次政府相關部門確實犯下了最不該犯的錯誤:一是地點不真實,二是過程不真實,三是結論不真實。

從新聞學的角度分析,造成如此大的醜聞,原因在於:陝西省林業廳發布“華南虎照片”這一重大新聞信息時,在新聞發布會前沒有組織有關專家對虎照認真鑒別,審慎地做出科學的鑒定結論;也沒有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技術要求,對拍攝現場進行認真核實,草率發布了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還有,麵對公眾的質疑,陝西省林業廳意識到自己可能已經犯了錯,但就是拒不承認錯誤:他們一再強調鎮坪保護區內確實存在華南虎,總想把虎照的真假問題與華南虎是否存在問題混為一談。在國家林業局要求其進行二次鑒定後,陝西省林業廳一再聲稱已經經過專家鑒定,對於二次鑒定一拖再拖。有關部門這種不真實及不誠懇釀成了這樣一個大的事件。

人不可能不犯錯誤,政府部門也一樣。坦誠地承認錯誤,實事求是地改正錯誤,這是政府部門的起碼品質,也是社會公眾對政府的要求。如果沒有充分認識到社會公眾真正關心的焦點是政府的公信力,以為隻要公布了“華南虎照片事件”的真相就能“打發”公眾的好奇心,就萬事大吉,那就大錯特錯了。

3.勿以“公關”取代“誠意”

無論是政府、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發生這樣或那樣的危機事件是很正常的。盡管沒有人希望災禍發生,但是,災禍常常會不可避免地降臨,隻不過是時間早晚而已。問題是,發生了災禍,我們該如何應對?毫無疑問,從工作層麵上來說,一定要積極組織施救,而在信息公開層麵上,則必須及時發布有關情況,公開透明地麵對媒體和公眾。當然,在處理這類事情的時候,可以進行必要的危機公關,以修複形象。但必須明確,實施任何危機公關手段的前提是真誠善良,是態度誠懇,沒有了這個前提,任何危機公關手段不僅很難奏效,而且還有可能引發新一輪的公共危機,在這個過程中一定不要讓公關之意超過誠懇認錯之心。

哈藥總廠深陷汙染門事件

2011年5月,央視《朝聞天下》報道了哈藥總廠汙染物排放調查顯示硫化氫氣體超標千倍,周邊居民忍受臭味多年,直指該企業不盡社會責任,不遵守法律法規,明目張膽偷排亂放。

10多年了,住在那裏的居民“不敢開窗戶”“夏天也要戴口罩”,被嗆得得了氣管炎、肺氣腫、口腔炎,可以想象居民生活環境有多糟糕。除此之外,釋放的臭味還波及周邊的高校、醫院等,甚至“很遠的地方都能聞到臭味”。哈藥總廠以鋪天蓋地的廣告轟炸廣為人知,同樣為人所知的還有其汙染。

實際上,這已不是哈藥總廠第一次遭遇環保指責。兩年前,黑龍江省多位政協委員曾就此問題聯名提案,並提供了對藥廠相鄰區域空氣質量檢測的結果,發現硫化氫氣體超標1150倍。事件被曝光以後,公眾極為憤慨,媒體更是發出強烈譴責之聲:作為一家年銷售額近50億元的全國醫藥“百強企業”,以“追求人類健康”為企業核心理念,怎麽這麽多年來一直在排汙損害著

部分人類的健康?

6月11日晚,哈藥總廠廠長吳某在京就哈藥“超標排放事件”發出《致歉信》正式向公眾道歉。吳某介紹說,在汙染超標發生後,哈藥總廠已經對汙染相對比較大一點的原料進行減產、限產和停產,以減少環保設施運行檢修期間的負荷。哈藥的另外一位負責人韓某則說,我們是一個老的原料企業,汙染是比較重。為了保證檢修期間其他設施的正常運行,我們從源頭進行了減排,減少了品種的生產。

在《致歉信》中,哈藥總廠方麵表示,正加快高濃度廢水氣浮預處理項目建設進度,該項目總投資143萬元,預計2011年6月15日即可投入使用。另外,為便於設施檢修,計劃投資3000萬元,新建約30000立方米生化池,現已經進入項目前期招標階段。但韓某表示:“由於周圍人群的增加,環境空間減小,我們要想徹底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異地新建。”新建的工作已經提上了日程。

發布會上,就媒體提出的“哈藥有錢投廣告沒錢治汙”、“哈藥廣告投入是環保27倍”等說法,吳某解釋說,哈藥總廠主要生產的是處方藥產品,處方藥產品在大眾媒體上是不允許做廣告的,隻有在專業的期刊和雜誌上做廣告。“實際上我們這個企業在廣告投入上每年也就幾百萬元”,吳某說,“2010年的廣告投入是175萬元,今年到現在為止廣告投入也就是十幾萬元。而近幾年來哈藥總廠在環保的投入大概是4億多元,每年的運行費用實際上比前一年可能要增長很大一部分。所以它的投入是遠遠大於廣告投入的”。

企業道歉,行勝於言。對於哈藥來說,說一萬句“我錯了”,不如來一次誠懇的態度和做法。道歉信念完之後,首先應是有關責任人切實擔責,該處分就處分,該撤職就撤職,以嚴厲懲罰舉措讓公眾看到誠懇反省之意。其次要對深受“刺鼻氣味”之害的公眾,給出明確的補償方案,不能來個“一筆勾銷、既往不咎”。更重要的,還需開出治汙“藥方”,技術升級也好,改遷移址也罷,得給出明確的時間表,不能再是含混不清的“正在努力改進中”。盡管哈藥總廠廠長吳某說:“事情的發生也充分地暴露出了企業在環保工作中存在著嚴重的失職、失責、失察這樣的問題。對此,企業和我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哈藥總廠和我本人以及企業領導願意為此事承擔一切責任,接受一切的處罰。”而事實上,從媒體獲悉的情況看,事件發生後,沒有人引咎辭職或者被撤職。曝光之後,所說的30000立方米的生化池興建與否也是不清不楚。

此外,僅從廣告費與環保投入的辯解上,也能讓人看出哈藥“辟謠”公關之意,遠甚認錯道歉之心。再聯想到此前哈藥對政府的“撒嬌式要挾”——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在新廠址選擇問題上給予各方麵政策支持”,就可以看出,哈藥誠懇之心不足,徹查汙染源頭、控製企業生產的決心毅力不夠。也正因為如此,在哈藥進京道歉之後,帶來的不是媒體的理解和同情,而是鋪天蓋地新一輪的批評和轟炸,時至今日這種影響都沒有消退。

哈藥麵對批評應該吃點什麽“藥”?哈藥應該吃的是誠懇之藥,真心悔改之藥和負責任的藥。哈藥如果誠懇道歉,首先應該向受害的居民道歉。根據媒體的報道,哈爾濱居民劉瑉一家,生活的地方離哈藥總廠的汙水處理池隻有約40米的距離,他們三人的病例上均有“嗅覺喪失”、“慢性鼻炎”、“急性咽炎”等醫生診斷。事件被曝光後,哈藥應該立即找到劉瑉一家三口,向其道歉,並主動擔賠償之責,而不是千裏迢迢坐著飛機、住著賓館、花著票子跑到北京向批評了自己的媒體“誠摯道歉”。在這次事件中,之所以哈藥給公眾的感覺很不誠懇,就是因為沒有搞清楚道歉的對象。

哈藥如果誠懇道歉,還應該對環保組織的建議進行公開回應。據了解,哈藥汙染事件被曝光之後,多家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綠家園誌願者、綠色龍江6月13日聯名發出公開信,曆數哈藥集團總廠長期以來的汙染“事跡”,並建議相關部門對其“未進行環境信息披露”的行為進行懲戒,同時暫緩批準其正在進行的重大資產重組。

身陷“汙染門”的哈藥集團盡管跑到北京發文向媒體道歉,但環保組織對此並不“買賬”。民間機構的公開信聲稱,哈藥集團若要表達解決問題的誠意,應進一步對其違規問題及整改情況進行說明並向公眾公開。

哈藥總廠領導向社會公眾道歉

哈藥如果誠懇道歉,還應該對哈爾濱環保部門的整改通知作出回應。根據環保組織統計,2004年至2009年間,哈爾濱市環保局曾三度對哈藥集團總廠下達整改通知。2009年底,黑龍江省環保廳也曾發文要求哈藥集團總廠在1個月內向社會公布主要汙染物排放情況,並在1年內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工作。但直至2011年被媒體曝光時,哈藥總廠的汙染問題依然存在。環保組織也沒有發現其在任何媒體上公開披露主要汙染物排放信息和清潔生產的審核情況。2009年11月18日哈藥集團總廠就被黑龍江省環保廳列入汙染嚴重企業名單,而自始至終其母公司哈藥股份未將該信息向社會披露。

沒有信息的公開,沒有汙染的整改時間表,談何誠懇?再高明的公關技巧再會說的企業發言人,都不如麵對錯誤拿出誠懇的態度采取實際行動更令公眾信服。回顧哈藥汙染曆史以及企業應對行為,一個沒有明確具體時間限製的、可衡量具體目標的公開表態,對於社會公眾而言無異於“空頭支票”。

4.真實地表述客觀事實

所謂表述真實,就是說出事物本來的樣子。既包括事物的原生態,也包括認識事物過程的原生態。簡單說:事情原本什麽樣就說什麽樣,知道的就說知道,不知道的就說不知道,不假裝知道,更不能模棱兩可或似是而非。這就要求新聞發言人首先要提供基本的事實,其次要表達基本的態度,這兩點是核心。

新聞發言人要以事實勝於雄辯和懇切的態度對待媒體,清楚的就如實表達,不清楚的就說正在調查當中;有了錯誤就勇敢地認錯,即使不是自己的錯誤也要表示協同有關方麵解決。

如果一個新聞發言人麵對媒體和公眾的質疑,提供的是模糊的事實,說明的是不準確的情況,表達的是模棱兩可、愛憎不明的態度,這就是失敗的新聞發布。2011年“7·23”溫州動車追尾事故的發布會為我們提供了這方麵的教訓。

“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

2011年7月23日20點30分05秒,甬溫線浙江省溫州市境內,由北京南站開往福州站的D3115次列車發生動車組列車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傷,中斷行車32小時35分。

7月24日17點15分,在事故發生20多小時之後,在清理事故現場時,救援人員發現在D3115次列車第16號車廂內,仍有一女孩存活,被重重地壓在了行李架下,動彈不得。救援人員將其救出並緊急送往醫院治療。

7月24日22點43分,原定於22點30分開始的“7 · 23”甬溫線特大交通事故發布會在溫州水心飯店召開,在這次發布會上,時任鐵道部新聞發言人王勇平對事故情況進行了介紹。

發布會上,當王勇平回答問題時,這樣說:

問:為何救援宣告結束後仍發現一名生還兒童?

答:這隻能說是生命的奇跡。

問:為何要掩埋車頭?

答:參與搶險的人告訴我,要填平現場一個泥潭,才便於搶險。他們是這麽說的,至於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王勇平回答提問時的這些話引發了網友對鐵道部的質疑。發布會剛開始時,王勇平告訴記者:“請大家相信,既然我來到這裏,就會一個一個地回答你們的疑問。”但在接下來的回答問題中,發言人如同中彈的靶子,記者密集的問題子彈一起掃射過來,沒有作好充分準備的發言人,身上的防彈衣瞬時就被洞穿了。網友披露發布會有幾個與基本事實不符的地方:

第一,有關事故發生的時間:王勇平說,事故發生在23日晚8點30分,有媒體質疑說據7月23日媒體報道的時間為20點34分;而7月24日白天新華社通稿又稱是20點27分;中央電視台新聞聯播又改稱20點38分。為何時間一再改變?

第二,有關遇難者數字:王勇平稱,事故造成35人死亡,且其中沒有外國人。有記者在現場提問:“死亡人數為什麽一會是40人,一會兒是35人?”王勇平說,作為鐵道部新聞發言人,他所掌握的數據就是死亡35人,“至於說我在網上發布過死了四十幾個人的數據,我要澄清一下,我沒有接受過這方麵的采訪,我也沒有在網上提供這樣的數據”。“35人是已經證實死亡人數的數字,目前沒有發現失蹤人員。”而根據媒體最終披露的遇難者名單中,外籍人士有兩位,遇難者一共是39名。

第三,在回答停止救援後為何還有一小女孩生還的問題時,王勇平提出了“奇跡”說。

在尖銳的提問中,現場氣氛十分緊張,浙江衛視停止直播,改由播音員總結王勇平的發言。CCTV4、CCTV13兩個頻道繼續直播,王勇平繼續回答記者提問。他承認,由於對事故的艱難性、複雜性想象不足,再加上天氣惡化,推遲了線路開通時間,但目前已具備開通條件。

7·24發布會結束之後,媒體和公眾普遍認為這是一次失敗的新聞發布會。南方電視台《拍案》節目編導徐靜稱,這是史上最混亂的新聞發布會。諸多網友則對發言人的發言表示失望和氣憤。有網友在微博上說:“如果不徹底調查事故起因和真相,不向媒體徹底開放,不給公眾一個無保留的交代,最後的結果一定是小道消息滿天飛,鐵道部將成為中國社會和諧穩定的直接破壞者。”

這場新聞發布會之所以失敗,首先在於提供事實不清。在基本事實沒有弄清的前提下,發言人沒有客觀地、實事求是地將自己不知道或不十分清楚的情況如實告訴公眾,而是極力扮演頂雷的角色,雖然巧舌如簧,但也無法讓媒體和公眾滿意。

事後,有專家指出:鐵道部發生這麽大的事件,應該說引發的關注度不亞於美國的“9·11”事件,而美國的“9·11”事件是布什總統在得到消息幾小時後即發表電視講話。專家以為,這場發布會應該是鐵道部部長在事故現場召開最好;次之,也應當是有關部領導和司局長在場共同向記者解釋情況;再次之,一定要王勇平獨自擔當,他也一定要在開場白中務必應該加上這樣的表述:

“本來,今天的發布會應該是盛光祖部長和某某(主管鐵路安全的某某副部長)及某某局長與會,但由於他們正在指揮救險,無法與會。受他們的委托,我在這裏代表盛光祖部長、某某副部長和鐵道部全體工作人員以及全國鐵路係統向‘甬溫線7·23特大事故’中的遇難者表示沉痛哀悼,對受傷者和傷亡者家屬表示深切慰問,對參與搶險的鐵路係統內外員工、公安幹警特別是溫州現場廣大市民表示深深的謝意,是你們在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損失程度,謝謝你們!在這裏,我也代表鐵道部向全國人民表示我們深深的歉意(站起鞠躬)。”

這裏的關鍵點是——機關或部門是模糊的,而機關或部門的人員形象才是具體的,受眾在這樣的特大事故麵前更易於接受的是具體的、形象的、符號化的人物。

還有關於發布會的準備工作,重大事故發生後召開新聞發布會,受眾最想了解和最願看到的,應該是兩個方麵,一是態度,二是事實。一場發布會不能既無事實,也無態度。鐵道部這場失敗的新聞發布會縱然有再多的客觀理由,也無法被媒體所理解,更不能被公眾所接收。這個教訓值得所有領導幹部、新聞發言人及其團隊進行深刻的反思。

5.維護“與人為善”的社會良知

無論從倫理學上,還是從社會學上,善良可以有多角度和多維度的分析與提煉。作為新聞發言人的善良,更多的是與同情、良知、忍耐、善解人意、利他性等相連。既然發言人是和人打交道的,就必須擁有一顆善良的心。特別是在應對突發事件的時候,在麵對遇難者家屬、傷者、患者、權益受損者的時候,不管是在嘴上還是在心裏,都應該多一些溫情,多一點理解,多一顆同情心。隻有這樣,當站在發布台上的時候,才能夠做得更平易、平和,更有人情味。抱著這份心態,新聞發布會才會具有滅火器的功能,才不會成為炮筒子,點燃所有人的怒火。關於這方麵的教訓其實並不少見。

陝西交大一附院新生嬰兒被拐案

2009年12月3日18時20分左右,西安交大一附屬醫院就新生嬰兒被拐騙案舉行媒體通報會,陝西省藍田縣灞源鄉的張蘭芳生下女兒不足24小時,就被一假扮護士的女子偷走。

據新聞發言人介紹,11月20日,產婦張蘭芳於下午2時08分剖宮產下一女嬰。嬰兒於16時10分送回母嬰同室病房觀察。次日淩晨6時50分,產科值班護士測量體溫時發現嬰兒未在病房,詢問患者及家屬,得知新生兒不久前被一不明身份女子從其家屬手中騙走。院方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院方稱,他們對在產科住院的每一位孕婦,入院後均進行書麵入院宣教,其中明確告知“母嬰同室新生兒不能離開親屬的監護”;科室執行《防止嬰兒抱錯或倒錯預案與措施》製度;為防止嬰兒抱錯或丟失還專門設計“母嬰分離卡”,卡上注有護士姓名、照片及新生兒安全注意事項,用於從產婦處臨時抱走嬰兒的各種醫療活動。此被拐騙新生兒親屬入院後同樣接受了上述安全防範知識的宣教,並實施了知情簽字。

該院院長李旭稱,他們是為了協助警方處理善後才召開了發布會,醫院和張蘭芳都是此案的受害者,醫院對張蘭芳及其家屬非常同情,同時對此事件十分遺憾,對盜竊嬰兒的犯罪嫌疑人表示憤慨和譴責。他說,醫院有製度,而且在執行此項製度,醫院隻承擔社會責任,如果司法機關認定他們還要承擔其他責任,他們也會麵對。

而女嬰的父親嚴小紅對醫院出示的家屬知情簽字質疑。“他們這是欺騙!他們說上麵有我姐姐的簽名,我姐姐隻上到小學一二年級,很多字都不認識。”嚴小紅說,簽字時哥哥也不知道這件事,當護士拿著“單子”讓他的姐姐嚴雪莉簽字時,嚴雪莉就提出她不識字,但會寫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護士就告訴她,那你在這裏簽個字就可以了”。嚴小紅表示將與醫院對簿公堂。

我們無從知道事情最後的結果,但是從發布會的效果上看,發布會不僅沒有讓當事人平息下來火氣,反而讓當事人極端憤怒,甚至表示要提起訴訟。

在新聞發布會上,作為當事一方,不能一上來就為自己辯護,首先聲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即便情況真的如此,也要對被拐嬰兒的家屬表現出足夠的同情,同時應表示積極配合警方的偵破工作。西安交大一附院的領導一開口就為自己辯解,讓所有人覺得缺乏起碼的同情心,更沒有檢討反省之意。嬰兒畢竟是在醫院丟失,再怎樣辯解,也是缺少善意、逃避責任的表現。

交大一附院“嬰兒被拐案”新聞發布現場

嬰兒被拐時的監控錄像

召開這樣的發布會,醫院一方應首先就發生的事件向當事人表示起碼的同情,無論從哪個角度說,這都是一個讓人焦急、難過、悲傷的事情,值得予以同情,最後才可以說:“本單位作為受害者,正在考慮向警方報案。”此時,如果有記者提出尖銳問題,向醫院問責時,新聞發言人要表現出對當事人深深的同情和深感責任重大的姿態,之後再進行補充說明事情的真相;如果此時記者聽到的是一些謠傳、錯誤的信息,新聞發言人要及時向他們耐心、仔細地解釋,糾正錯誤,而不是急急忙忙為自己開脫。

6.忌空喊口號的滑稽言行

發生事件尤其是公共危機事件以後,新聞發言人適時適度地表態,提出具體可行的改進措施和辦法,甚至提出一兩句鼓舞人心、振奮精神的標語口號,都是可以的,也是能夠被媒體和公眾所理解和接受的。但是應該把握住一個度,千萬不能過,過則引起負麵效應,令人生厭。

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不少部門在處理危機事件中常常失去這樣的度的把握,或者沒有目標,或沒有改進措施,或提出脫離實際的大而空的口號。

企業在發生各種危機事件時,必須牢記為消費者利益負責的宗旨,從自我反省和自我提醒中汲取教訓,正視自己的商業道德汙點,以一個自我救贖的形象上路,才能走得更遠。如果拋棄這些,在缺乏足夠歉意和反省誠意的姿態下,僅僅以利益結盟為出發點,以高呼“萬歲”的勇氣拚市場,恐怕難以走遠。

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瘦肉精事件

2011年3月15日晚,央視曝光濟源雙匯食品有限公司收購“瘦肉精”豬肉,引起消費者廣泛關注。

3月31日,雙匯召開“萬人職工大會”,參會人員包括雙匯集團所有管理層、漯河本部職工、經銷商、部分新聞媒體。這是雙匯陷入“瘦肉精”風波後召

開的第三次公開會議,也是規模最大的一次。

此前,3月26日雙匯董事長萬隆曾小規模邀請部分媒體進行溝通,並表示雙匯是“代人受過”。

在大會上,雙匯集團董事長萬隆說“瘦肉精”事件對雙匯影響巨大:3月15日雙匯發展股價跌停,市值蒸發103億元;3月15日至今,影響銷售額15億元;濟源雙匯處理肉製品和鮮凍品直接損失預計3000多萬元;由於“瘦肉精”改生豬頭頭檢查,全年預計增加檢測費3億多元;品牌美譽度受到巨大傷害。

按照萬隆公布的數字,雙匯能夠計算的損失已超過121億元。對於品牌形象傷害帶來的經濟損失,雙匯沒有給出具體的估算。

雙匯庫存產品被查封

雙匯萬人大會會場高呼萬歲

雙匯“萬人大會”召開之後,其關注度在各大網站的新聞排行榜上都處於前幾位,累計點擊量和評論數都達到了數十萬。據媒體介紹,此次雙匯的“萬人職工大會”,參會人數不下萬人,是雙匯瘦肉精事件發生後召開的規模最大的會議。參加者包括投資代表、全國多位媒體記者、雙匯中高層、各地經銷商、銷售代表以及漯河市當地的工商、衛生、畜牧相關單位的主管負責人。在大會現場,經銷商很激動,某經銷商竟高呼四聲“萬總萬歲!雙匯萬歲!”

雙匯誓師大會之所以引起網友關注,原因主要是現場的表現讓很多網友感到雙匯的反思缺乏誠意,正劇搞成了鬧劇。一個嚴肅的“萬人職工大會”本應有自責聲、贖罪聲。然而,會上竟然高呼“雙匯萬歲!”有網友表示,“這次大會竟然沒有消費者代表,也沒提購買了問題產品的消費者該怎麽辦?”

在雙匯風波後期的表態中,雙匯強調更多的是股票停牌、市值蒸發過百億元、產品下架、直接經濟損失、品牌美譽度下滑等損失。在這種信息傳遞的姿態下,受害者的形象更鮮明,而肇事責任者的形象卻模糊了。

“瘦肉精”事件曝光後,雙匯集團對消費者和公眾的許多“欠賬”還沒結清:混入“瘦肉精”的產品種類和數量不清;按照國際慣例,急需召回的產品範圍不清;對購買、食用瘦肉精產品的消費者而言,補償措施不清;對雙匯集團自身而言,對產品混入“瘦肉精”的自我反省不夠深刻;甚至,雙匯集團連最基本的“良心債”都未還清,即道歉的誠意還遠遠不夠。

雖然萬人大會打著“消費者旗號”,現場主席台背景板上還寫著“生死攸關的考驗,刻骨銘心的教訓”的標語,但是從雙匯反思會透出的信息來看,既帶有不小的“代人受過”怨氣,又帶有明顯的反擊味道,而萬歲之呼更激起了消費者的公憤。

7.恰當使用“無可奉告”

由於信息的高度發達,增加了透明度,使用“無可奉告”一詞顯然容易引發矛盾,但是,由於新聞發言人將麵對各種類型的媒體,記者的問題也是五花八門,他們既會問一些正麵信息,也可能會問一些難以回答的問題,比如:

◇無聊的問題;

◇隱私的問題;

◇刁鑽古怪的問題;

◇不懷好意的問題;

◇你雖知道答案,但上司不讓說的問題;

◇事件還正在調查中,沒有確切結論的問題,等等。

這時使用“無可奉告”是合理的。當然,發言人可以用另外的語句來表達“無可奉告”之意,如:

◇“我沒什麽要說的”;

◇“我沒有什麽要評論的”;

◇“我不想對此發表評論”;

◇“抱歉,我沒有被授權”;

◇“對不起,事件正在調查中,目前還沒有得到結果,一旦有了結果,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內向大家通報”等等。

這些詞語不僅中國新聞發言人會用,外國發言人也會使用,沒有必要談“無可奉告”而色變。

新聞發言人必須清楚,自己發布的對象表麵上看是記者,其實記者是代表公眾來發問的。發言人對此應該有正確的認識:記者的提問沒有難與不難或刁鑽和不刁鑽之分,隻有回答得好與不好之分;新聞也沒有負麵與正麵之別,都是客觀發生的。如果在胡講亂講與“抱歉,我不想對此發表評論”或“對不起,事件正在調查中,目前還沒有得到結果,一旦有了結果,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內向大家通報”之間選擇,寧願選擇後兩者。當然,無論在任何情形下,新聞發言人都要守住“真實”這道底線。我們來看一個案例。

汶川地震後教育部新聞發布會

汶川地震發生之後,教育部於5月15日舉辦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發布了《關於做好災區師生安置和恢複重建準備工作的方案》以及在災區師生安置和恢複重建準備工作中教育部和全國教育係統將重點做好的十個方麵的工作。

由於汶川地震中,大多學校被震壞,很多師生在地震中失去了生命,因此那段時間內,校舍的質量問題和師生傷亡數字成為國內外媒體最關心的話題。當新聞發布一結束,記者就開始提問。

記者:在汶川地震中確實湧現出一大批英雄老師,他們確實令人感動。我們前方記者拍到的一張照片給大家印象非常深刻,有兩個救援者看著躺在地上各種姿勢的孩子,有一個孩子胸前還係著紅領巾,但是他們已經停止了呼吸。我們看到很多豪華政府辦公樓,但是學生的校舍卻如此簡陋。有很多人建議,能不能在以後校舍建設標準中,學校建築的標準能夠不低於當地政府大樓的標準。剛才發言人也介紹了這個標準正在討論中,是不是可以把這條建議加進去?另外還請問一下,到目前為止,地震重災區遇難學生和失蹤學生的數字大概是多少?遇難老師和失蹤老師的數字是不是可以說一下?

發言人:第一個問題,我們共同努力。我想,把學校建成社會上最牢固、最安全的建築這樣的目標,就包括你所提出的這樣一層含義。第二個問題,關於學生傷亡和老師傷亡的數字,我們隨時在進行統計,目前我還沒有得到授權發布。謝謝。

記者:在這次地震中,倒塌的學校有多少?學校重建後,你們用什麽製度防止出現“豆腐渣”學校?剛才說要對學校進行排査,這個費用由誰來出?

發言人:你放心,教育部部署了全國進行安全大檢查,在檢查中,危房不能使用,學生的安排,教學活動的進行,對各級行政部門都有明確要求。不能因檢查危房就影響學生的學習,這筆資金當然是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來承擔,我們國家來承擔。有關“豆腐渣”學校的問題,這是非常善意的提醒。其實我覺得,我們現在的校舍,可能有十年、二十年前,甚至更早時間建設起來的。那時我們國家房屋建設可能連監理製度都沒有,現在我們國家有各項房屋質量評估檢查製度。我想,這些方麵在今後會越來越完善。這也是防止所謂“豆腐渣”工程的一個有效措施。

這個案例中,由於是在突發事件後,很多統計數字還沒有得到確認,是不能隨意向社會公布的,況且,很多問題在那種特定時間和環境下是極其敏感的,政策性很強,於是發言人用了“我沒有得到授權”這種回答委婉地拒絕了記者,恪守了從業者的職業操守。

8.時刻保持職業警覺

新聞發言人應時刻保持著職業警覺,因為發言人(特別是危機處置中)常常要麵臨公眾和媒體的拷問、指責和挑剔,極其容易發生爭端。凡是有媒體記者在場的地方,你的每一句話都可能被利用,甚至被斷章取義或被曲解,一旦形成媒體事件,後果將難以挽回。

新聞發言人必要的職業警覺

2006年3月6日,某媒體刊發了一篇文章《教育部回應亂收費質疑:屢禁不止因教育投入不足》,開頭寫道:教育,這個備受百姓關心的問題,又成為今年“兩會”的焦點話題之一。多位代表委員就教育亂收費等問題發表見解。記者將百姓和代表委員的質疑進行了匯總,摘要轉給教育部,教育部隨即作出了回應。從問答情況來看,各方對某些問題的認識還存在一定差距,也許需要進一步溝通。

代表委員:現在上學太貴。

教育部:部分教育是一種消費,要量力而行。

[百姓之聲]網友:我是一名北京學生的家長,收入不算高,一個月也就1000元,而且現在我們麵臨下崗。我們的孩子就讀於一所重點高中,每個月光學費就800元,孩子還要上兩年多的學,麵對這麽多的學雜費我們實在無能為力。況且,孩子還要高考。

[代表委員意見]全國政協委員徐心華:我家裏以前很窮,卻上了大學。如果到了現在,我可能反而上不起大學了。我很奇怪,為什麽幾十年前經濟不怎麽發展,貧困學生能上得起大學,而現在經濟發展了,卻反而上不起學?往屆“兩會”小組討論時,有的委員為此拍了桌子。如果按照現在的收費標準,那麽在座的委員,當年有幾個能上得起大學?

[教育部回應]教育部新聞發言人針對群眾反映的“教育貴”問題,對記者講了個人的見解:人們對學費問題應當轉變觀念。在計劃經濟時代,孩子從小學上到大學花的錢很少,因為國家都給包了,但是在市場經濟時代,形勢已經發生變化。非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已經成了家庭的一種消費,既然是消費,就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智力實力來選擇。北大、清華這些優質教育資源是有限的,自然比較貴,不是所有人都消費得起的。就好比逛市場買東西,如果有錢,可以去買1萬元一套的衣服;如果沒錢,就隻能去小店,買100元一套的衣服穿。現在很多人不考慮自己實力如何,都想讓孩子往好學校裏擠,這是非理性的,也是形成“上學貴”觀念重要來由之一。

這篇報道刊發時,正值中國的“兩會”期間,而且某媒體的三位記者是以教育部新聞發言人接受“兩會”委員質詢的方式發表此文,立即引來公眾的一片罵聲、指責聲,並稱之為“教育買衣論”,使新聞發言人陷於輿論的漩渦之中,招來了論壇上、網上攻擊一片。

後來,經過調查,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某天,專跑教育部的某媒體記者帶著兩個同事找到新聞發言人,說聊聊有關教育方麵的問題,而且沒有攝像鏡頭、沒有麥克風,談話友好地進行,因此發言人沒有以新聞發布會的官方語言回答問題,作為朋友間溝通和交流,談了個人就“理性地對待升學問題”的一些看法。於是,後來在媒體就出現了前麵的“教育買衣論”一段話。在社會上引起一次不大不小的輿論風波,給發言人本人也造成一定的傷害。

可見,作為新聞發言人,麵對媒體,無論什麽場合,都應保持一種職業警覺,對談話內容、交流的觀點有所選擇和保留,不能過於相信“朋友式聊天”。要能夠預防被媒體曲解,因為你的每一句話都可能成為媒體稿件的內容。假如,你不幸地遇到類似的情況,也應表現出必要的寬容,既不能得理不讓人,也不能跟公眾和媒體計較。關鍵是自我反省,如何從中汲取教訓,隻有這樣,才能不給別有用心者製造可乘之機。

三、新聞發言人的表述方式

1.開門見山,隻說結論

發言人可以在發布信息時,開門見山地直接闡述事情的結論,接下來再做詳細的進一步闡述。特別是危機處置中,媒體、公眾都在關注著事態的結果,如果把結論放在最後,雖吊足“胃口”,也容易讓人產生失望的情緒。

2.論證性方式

如果所發布的信息需要論證才能說服受眾,就應該使用有多個論點、多個層次逐步構建中心論題,最後得出結論。

3.試探性表述

通常,負麵的信息會引起公眾的緊張和焦慮,而人們沒有心理準備,如果把結果首先公布出來,恐怕人們很難再聽進去後麵的內容,特別是危機處置中,關於人身安全和財產損失等內容,應該通過試探性的表述方式幫助聽眾調整心態,特別是那些情緒激動的人(遇難者家屬、受害一方等),要有一些鋪墊,給予聽眾一些暗示,提醒他們這條信息可能會給他們的心理帶來“振蕩”,並且告訴他們消息的來源可靠並被證實。

4.連續性表述

即可以按照時間先後把不同主題信息按部就班地進行公布,給予公眾行動上的指南。這樣會使受眾了解危機的進程以及走向。但也要注意信息更新不能過於頻繁。如果過程的細節和步驟過於繁瑣,可以采用分清主次的原則,先介紹主要的,再按照意義的大小依次發布。

5.舉出標準式表述

如果所發布的信息是關於如何解決具體問題的,那麽先提出評判標準,再運用這些標準對各種解決問題的反應進行比較。隻要受眾能夠接受你提出的評判標準,一般就會接受擬定解決方案。

6.因果關係推理式表述

要解釋某種現象如何出現的,或者要預測某種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可以考慮使用因果關係的推理方式。但在危機處置中,因果關係並不容易識別清楚。因此,發言人不要輕易下結論,或對事態做出推測。比如,發言人說“要是我們的政府官員事先接受相關的訓練,他們在危機爆發時進行決策就不會那麽困難了”。這種推測是不可靠的,因為影響危機決策的因素很多,不是單獨靠事先的培訓就可以解決的,可能還有很多不可抗拒的非人力因素的影響,或是政策、規定、程序等各種因素的限製,容易產生誤解。

四、新聞發言人與媒體的關係

媒體是發言人製度中的核心要素,政府、組織或企業需要借助媒體的力量將要傳達的信息準確傳達到目標受眾,媒體則需要從政府、各種組織那裏獲取新聞信息,完成媒體的傳播使命。媒體與新聞發言人之間是互相依賴、互相審視的關係。二者之間充滿互動,也充滿博弈。發言人與媒體建立良好的關係將有助於政府、組織或企業活動的展開;反之,不僅達不到目標,還有可能給傳播工作帶來障礙。特別是現代媒體環境下,政府、組織、企業領導應該具有媒體意識和媒體危機感,因為危機總是與媒體分不開,不是由媒體引發,就是被媒體放大,並且要消除危機也是要借助和利用媒體。其原因很簡單:

第一,媒體的基本功能就是信息溝通和社會交流,而最終目標是滿足受眾的知情權。特別是在我國的社會主義體製下,媒體既是黨的喉舌,又是傳達民聲、表達民意的重要渠道,因此,作為政府代言人的新聞發言人自然成為了媒體追逐的目標,是挖掘有價值的新聞非常重要的信息源。

第二,新聞發言人需要通過媒體向公眾提供政府(組織、企業)權威的執政理念、方針、政策、措施等。當公眾有疑問時,要通過媒體進行解釋、澄清,借助媒體設置輿論議程,提高公眾對政府工作的認知度。

例如,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李肇星被外國記者問到有關國防預算費用的問題,李肇星利用回答的機會,對此前社會流傳的相關謠言進行了主動澄清。我們回顧一下:

李肇星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新聞發布會答記者問

俄通社記者:您能否向我們透露一下2009年中國國防預算費用的一些細節?能否向我們提供一些具體數字?

李肇星:感謝你提出這個問題,使我有機會對你的一些同行、同事在這個問題上散布的一些並不十分確切的消息進行澄清。你知道,中國一直堅定地走和平發展的道路,我們嚴格按照《聯合國憲章》和國際關係準則來辦事。中國今年的軍費有所增加,具體情況我可以慢慢地向你道來。如果你對這個問題感興趣,那麽我請你拿出筆來認真記一記,因為這些事情涉及很多數字,不太容易光憑印象就記得清楚。

我們是一貫注重控製國防經費規模的,按照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協調發展的方針,合理安排國防費。譬如說,2009年中國國防預算為4806.86億元人民幣,比上年的預算執行數增加624.82億元人民幣,增長率為14.9%,國防費預算占當年全國財政支出預算的6.3%,與前幾年相比所占比重略有下降。

2009年中國增加的國防預算主要用於提高軍隊官兵的生活待遇。根據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國家公務員收入和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相應調整軍隊的津貼補貼標準,保證軍人的生活水平相應提高。你知道,我們中國的傳統是軍愛民,民擁軍,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子弟兵的生活水平是不是也應該相應地提高?

此外,我們還需要加大軍隊信息化建設的投入,適應軍事變革需要,還要適當增加裝備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經費,提高軍隊在信息化條件下的防衛能力。加強軍隊搶險救災、反恐維穩等非戰爭軍事行動的應急能力建設,提高軍隊應對多種安全威脅,完成多樣化軍事任務的能力建設,支持駐四川汶川地震災區受災部隊基礎設施恢複重建。

通過分析,我們不難發現,在這個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不僅回答了媒體所提出的關於軍費預算中具體數字的變化,更是主動提出了軍費的各項安排,既充分,又合理,成功地塑造了一個大國的責任政府良好形象,贏得國際上廣泛支持,消除了各種謠言造成的不良影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