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培育廉政文化,淨化政治生態_以法治廉培育廉政文化土壤

以法治廉培育廉政文化土壤

林喆

林喆 1989年—2001年任職上海社科院法學所,2001年調到中央黨校,曾任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導師。2015年4月23日下午,因病在二炮醫院去世。主要著作有《權力腐敗與權力製約》《權利的法哲學》《黑格爾的法權哲學》《法律思維學導論》等。

廉政文化是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內容,大力發展滲透著現代法治觀念和法治精神的廉政文化對促進我國黨風廉政建設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一、廉政建設的基本內涵及其特點

廉政是指國家政務活動潔淨,國家公職人員公務活動行為規範端正,沒有被汙染的政治狀況。廉政是反腐敗的重要內容,包括兩個環節:一是防範腐敗,二是揭露、追查和懲治腐敗。廉政建設貫穿於反腐敗的始終,無論是在腐敗行為出現之前的防範教育中,還是在腐敗行為暴露之後“亡羊補牢”的措施中,都存在著廉政建設。廉政建設是塑造國家機關活動及其公職人員公務行為清廉的製度建設。漢字“廉”意為堂屋的側邊,古書《儀禮·鄉飲酒裏》中有:“設席於堂廉東上。”引申為品行方正。廉潔即為不貪。《楚辭·招魂》中有:“朕清以廉潔兮。”王逸注:“不受曰廉,不汙曰潔。”

廉政建設具有以下特點:

1.對象特定。廉政建設所針對的是國家機關及其公職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這些人都是具有某種身份,擔任特定職務,掌握某種權力,履行特定職責的權力者。非國家公職人員不是廉政建設的對象。

2.目標單一。廉政建設以權力者為主要對象所展開的各種活動隻有一個目的,這就是保證國家權力的純潔和在軌道中的規範運作,而製約權力是廉政建設的核心問題。

3.內容多樣。目標的確立,使培育公職意識和正確的權力觀,以及建立嚴格的行為規範和嚴密且無懈可擊的監督製度,成為促成廉政目標實現的製度建設的兩大內容,而由此展開的一係列舉措使廉政建設的內容變得極為豐富。

4.依法進行。廉政建設是反腐敗的重要方麵,它不是一種民眾自發的、由下而上的群眾運動,而主要是一種由執政黨和政府領導、開展的活動;它與政黨建設緊密相關,具有很強的政治性,其規模的大小受到特定時期國內政治製度和經濟建設,以及該國文化傳統狀況,社會管理者和民眾的理念、心理承受力的製約。該國生產力的發展水平、生產關係的現狀,以及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矛盾狀況,決定著這一時期廉政建設的內容和發展規模。

5.功效漸進。近代社會以來,世界各國或各地區的廉政建設一般不以運動式、尤其是急風暴雨式的群眾運動展開,雖然也出現過在一段時期內各種廉政舉措同時出台,以至使眾多貪官汙吏紛紛落馬的“廉政風暴”的情況,但是廉政建設大都滲透在日常的製度建設中。廉政建設要求出台的各種製度或舉措具有可操作性,以達其實效,強調這些措施不僅應當在懲治腐敗時便於操作,而且在權力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也能夠起到防範、警示或發現問題的作用。可以說,這是一種主動建構、自覺遵守和敏銳發現問題,自律與他律有機結合的製度建設。在社會發展中廉政建設總是不可缺失的重要內容。

二、當代中國反腐敗或廉政建設的核心問題

廉政建設的中心工作是權力製約。權力腐敗給社會造成的物質的和精神的損失是巨大的,這不僅僅反映在它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由此帶來的精神損耗上,還表現在反腐敗所投入的巨大的成本上。

權力腐敗與權力製約存在於人類社會的每一個階段。腐敗並非特定時期或特定的社會製度所獨有的現象,凡權力存在之處,都存在著權力腐敗的可能,盡管人們不可能徹底根除腐敗,但是可以遏製腐敗。尋求最大限度地遏製腐敗的途徑是現代社會憲政理論和實踐的重要內容。對於當代中國來講,除了堅定不移地走依法治國的道路,加快民主的進程,加大預防、懲治腐敗的法製力度,完善廉政立法體製之外,別無其他更好的途徑。

腐敗特指權力職能的蛻變。從法哲學的角度上看,凡是行為主體為其特殊利益而濫用權威或偏離公共職責的現象都可以視為權力腐敗。權力腐敗的基本特征有四:(1)它主要與公職人員的個人行為相聯係;(2)權力成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商品;(3)主體行為突破了權力的合理界限;(4)其後果損害了公共利益。權力本身所具有的不平等性和可交換性,決定了權力一旦不受製約,它便必然走向腐敗。

這樣,製約權力便成為反腐敗或廉政建設的核心問題。

三、廉政文化建設與權力製約

細加分類,在中外曆史上曾出現過四種反腐敗的基本模式:重法製廉、清廉為政、高薪養廉和以法促廉。各種模式就其理論基石、重點、措施、成本及效果而言各有不同,並具有各自的局限性。

廉政文化建設在本質上是一種以法治廉模式。它是以社會控製論為立論基礎,強調法在廉政建設中的主導地位,欲圖以法律及其製度為主要手段,對權力的整個運作過程實行有效的監督,建立起多層麵、多階段、多環節的權力監督網絡和防止腐敗的內在機製。盡管在社會生活中法的控製作用是有限的,但是與其他模式相比較,以法促廉的模式在反腐倡廉措施的有效性上則顯得更為突出。

權力內在的易於異化的傾向,決定了權力的製約必須貫穿於權力運作的每一個環節——權力的設定、操作和監督。這裏,法律及其製度在對權力的有效製約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法是現代社會反腐敗或廉政建設的主要手段。現在更為重要的不是還要製定多少監督製度,而是應對這些年的用人製度真正地進行深刻的反思,提高諸如社保基金之類財產管理的透明度,並使日常的監督製度真正的運作起來。

四、培育共產黨人特有的群體思維模式和廉政文化土壤

中國共產黨人群體思維模式的形成以共產主義的實現為其價值目標,以為人民服務為其核心內容,以實事求是為其思維方式。

曆史上象征著其傳統的“四大精神”(井岡山精神、長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所展現的內涵——堅定信念,實事求是,敢創新路,依靠群眾,勇於勝利;不畏艱險,不怕犧牲,獨立自主,顧全大局,嚴守紀律,堅定不移,百折不撓,官兵一致,同甘共苦;自力更生,艱苦奮鬥;探索進取,敢於鬥爭,勇於創造,謙虛謹慎,廉潔自律,艱苦樸素,紮根人民,團結奮鬥等——是其思維模式形成的顯著標誌。該思維模式的建構與產生這些特有的作風、習慣和傳統的特定文化土壤的形成幾乎是同步的。它們既是這一特定時期每個優秀共產黨員精神的提煉,一經形成又使得置身於其中的個體思維不可避免地帶有它們的印記。正是當年革命領袖和他們率領的紅軍將士,以及根據地人民的崇高品質、特殊品格和精神風貌,形成了共產黨人群體特有的思維模式,是井岡山、長征、延安、西柏坡特有的文化土壤,培育出中華民族的一代精英,使其每一個成員都帶有了這種精神特征。這樣的群體思維模式和文化土壤是我們現在所需要的。

個體是多樣的,群體是諸個體按某種特征結合在一起的共同體。群體思維模式是指群體認識過程中特定的穩態格局和秩序,它以內部成員的認識能力、思維形式、思維方法、思維規律、語言操作程序和技巧為存在前提,但不是它們的簡單相加,而是群體組織在特定的時空中借助於一定的物質手段,對諸個體成員思維模式進行提煉的結果。

群體思維模式與個體思維模式的影響是互相的:一方麵群體思維模式是在群體成員個體思維模式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另一方麵,對於個體思維模式來講,群體思維模式是先在的,從他進入這個群體之日起,他就處於它的包圍之中,其思維模式的形成的過程始終受到群體思維模式的影響。

群體思維模式的建構至少須滿足三個條件:群體組織結構的相對穩定;進行共同活動的大部分成員或主要成員彼此之間在思維格局上,比該群體外的其他個體有著更多的相通性;有特定的物質性載體。

群體思維模式的建構主要有兩種途徑:自然演變或人為設置。政黨組織思維模式的建構更多地采用一種強製性手段,通過人為促進的方式進行。由於成員較為分散,試圖統一各成員的認識較為困難,這樣當組織從少數領袖的思維模式出發,依據政黨在社會經濟、政治關係和文化生活中的角色、地位、任務和目標,預先地提出一係列需要其內部成員遵守的規範,及相應的權利和義務時,它隻能以強製的手段將它們貫徹下去,通過人們反複實踐並修改它們,經過長期的熏陶灌輸,監督和獎懲,使之滲透到個體成員的認識格局中,最終在群體內部形成一種相對穩定的特定的認識格局。這是長期的和潛移默化的過程。

群體思維模式的存在具有顯著的標誌:一是特定符號的象征意義,它們所傳遞的信息在該群體內部的任何一個成員那裏都會產生同樣的意義;二是特定的作風、風俗、習慣、傳統。群體以物質和精神的方式樹立整體在個體成員中的尊嚴和價值,如:賦予、承認、保障或剝奪個體的種種權利,獎勵個體傑出的行為,或懲罰個體的離軌行為,以培養成員對組織特有的依賴感、畏懼感、安全感……這樣,群體才可能通過給予、灌輸、暗示、強製等多種途徑,以特定的行為規範將各個成員的認識活動聯係起來,促使他們順應群體目標的指向。當群體的行為規範為諸多個體思維內化時,一種特有的作風、習慣、傳統便在群體內形成,它們反映出群體思維格局的秩序化。

五、當前一些黨員幹部的精神麵貌正在發生變化

隨著改革開放以來國內外形式的急劇變化及幹部隊伍在權力、地位、利益方麵的變化,一些黨員幹部的精神麵貌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這一變化主要表現為:

一是實用主義態度滋長。建國後,國家在建立社會主義公有製的同時,在意識形態領域確立了以集體主義為核心的共產主義道德觀念。在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關係中,強調個人對於集體和國家的服從。這一主導觀念形態在一段時期內曾經相當有效地維持住了原體製的正常運轉和社會各階層良好的精神麵貌,使新中國得以渡過建國初最艱難的日子,承受住冷戰時期西方國家施加的重壓,初步奠定了我國現代工業、農業和科學技術的基礎。改革開放中,尤其是市場經濟確立後,一些幹部的“務實”意識增強,並很快地從理想主義轉向實用主義。他們不再以理想化和教條化的說教來啟發和宣傳民眾,也不再受空洞的理論所支配,而更為注重實際,任何理論或決策隻要實用即可推行。這自然是一種進步,但也帶來了某種負麵的結果:理想的失缺導致的是本位主義和短期行為。

二是雙重人格加深。我國原有主導觀念形態與原體製的矛盾造成的重要負麵後果之一是,在幹部隊伍中形成雙重人格,即盡可能地在人前表現自己對黨的事業或領袖無私的忠誠,竭力遮蓋、掩藏個人動機,在不同的場合或私下說著截然不同的話語,尤其是在麵臨選拔之時“唯上”、唱高調,迎合上級的需要。現在這一“兩張皮”的情形變得更為嚴重,一些幹部整天關心的不是怎樣將本職工作做好,而是揣摩領導意圖,研究“為官”“升遷”之道,以迎合不同的需要。雙重人格造成了幹部隊伍誠實信用和良知的失缺,阿諛奉承,投其所好。在一些地方說謊話、假話、大話、空話成風,且沒有任何內疚或良心譴責。

三是“圈子” 意識嚴重。長期以來幹部任用上的任命製和委派製,與倫理社會重血緣、親緣、地緣關係特點的融合,滋生了幹部隊伍內部亞群體的存在。或多或少的“山頭”“派係”等“圈子”現象的存在,早已成為公開秘密。與某個“圈子”的親疏成為一個幹部能否得到使用或升遷的關鍵。早在井岡山時期,毛澤東就曾對“山頭主義”“宗派主義”之類的小團體主義作過嚴厲的批評,鄧小平在揭示原體製弊病時也曾指出這類“君臣父子關係或幫派關係”現象的惡果。但是這些年來幹部用人製度的不完善,使得幹部隊伍中裙帶關係、拉幫結派、任人唯親的做法及“圈子”意識有增無減。這也是“帶病提拔”“群蛀”、上級為下級

提拔或牟利“保駕護航”現象頻頻出現,以及“平庸者上”選拔機製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是唯利傾向加大。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對於物質利益的強調,放權讓利改革的推行,使絕大多數幹部的利益意識大大增強。過去那種隻講精神不講物質、隻講政治不講經濟、隻講“意義”不講利益的做法被否定,換來的是廣大幹部對於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和個人實際利益的獲得和增長的關注。利益在驅使經濟迅速發展的同時,成為一些幹部行為選擇的唯一取向,“創政績”成為在任時的主要熱點。結果凡是對自己有利的事情就承攬、促成和推進,凡是對自己不利的事情就推諉、拖延和阻礙。

五是補償衝動強烈。幹部的工資多年來並無實質增長,與借改革開放而迅速暴富的各類經濟人員的收入無法比擬,對於一些幹部來講,在向社會提供服務的同時“收取”一些費用,“雁過拔毛”,便成為一種下意識的“自我補償”行為,尤其是麵對那些靠政策優惠、政策漏洞發財致富的服務對象時更是如此。

六、廉政文化應滲透現代法治觀念和法治精神

廉政文化是指保證國家政務活動潔淨,國家公職人員公務活動行為規範端正,不被汙染的政治狀態的式樣係統。我認為建設廉政文化的理由在於:首先,建設廉政文化是保持黨的先進性的重要措施。其次,廉政文化建設是依法治國的內在要求。“依法治國”在我國的提出,將社會主義的廉政建設提升到一個很高的層麵,使以法的方式對執政黨進入公權力活動的途徑、參與公權力活動的範圍、程序和限度進行規範,也即從憲法、法律層麵上對執政黨執政行為的規範,所應遵循的原則,以及違憲審查,做出明確的、具體的規定成為必要。廉政文化建設為法治政府的建成提供了必要的文化土壤。依法治國進程中的廉政建設的實質是依法行政,最終目標是實現權力的廉潔規範運作,建成法治政府。建設法治政府是實現“法治國”目標的第一步。而無論是建成法治政府,還是實現“法治國”,廉政和廉政建設都是必不可少的基本要求和動力。最後,廉政文化是先進文化的重要內容。在現代社會中,文化概念通常是指人類通過創造性的活動獲得並沉澱於特定民族中的,以價值觀為核心的情感、信仰、習俗等行為方式和規範模式,以及觀念、心態等有機統一的生存式樣係統。“先進文化”就是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文化,它體現的是一個民族積極向上的精神,是一種滲透法治觀念和法治精神的現代文化。先進文化滲透著現代法治觀念和法治精神,體現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的這些基本原則,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所需要的文化土壤就是以它為主導的文化模式,而培育與依法治國相適應的法律文化,是近年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加強廉政文化建設是反腐倡廉的長期任務,也是一項基礎工程。反腐倡廉的舉措並非隻是執政黨內部之事,它與社會的綜合治理聯係在一起。

第一,重視教育。注重道德教化,自古以來一直被視為反腐防腐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措施。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除以重典治腐、清廉為政、倡儉助廉、增俸養廉外,最重要的一項舉措就是注重道德教化。曆朝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明君賢相、清官廉吏,為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大都強調通過加強思想教育和道德修養,造成廉潔的社會風氣,養成清廉為政的品德。

封建統治者反腐倡廉注重道德教化的思想和主張的積極運作結果,對於當時的封建統治階級進行政權建設,以及維持相對穩定的政局具有重要的意義。它既在一定程度上抑製了腐敗犯罪現象的蔓延,同時也相對緩解了階級矛盾和階級對抗。其中一些思想和主張逐漸發展成為規範社會成員特別是官吏的行為準則,及中華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處於現代社會的人們仍然具有積極的啟示作用。

教育的意義在於塑造健康的人格、積極的生活態度和職業道德。為預防國家公職人員搞腐敗犯罪,使他們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榮辱觀。這類教育又包括方方麵麵,如:政治思想教育,黨紀黨風和勤政廉政教育,繼承和發揚艱苦樸素、勤儉節約、反對奢侈浪費等黨的優良傳統和艱苦創業精神,職業道德教育,法紀教育,審美教育。還必須使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服務意識、表率意識、責任意識、管理意識,公正意識、廉政意識。

就教育的方法而言,可以運用多種形式進行。

在教育內容上要突出針對性、超前性、形象性、層次性、目的性;在教育次數上要突出反複性和連續性。

第二,法製是保證。應大力加強法製建設,依靠法製手段來解決腐敗犯罪問題。這裏所說的法製,是指多層次、多功能的法律及其製度,以及由之實施而逐步建立的廉政法律秩序和環境。

要深入持久地開展反腐敗鬥爭,就必須提供堅強有力的法製保證。大力推進廉政立法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建立和完善與市場經濟運行同步的廉政法律法規體係,以及各行各業的業務管理製度,把反腐敗鬥爭納入法製化、規範化軌道,既是新形勢下整體有序推進反腐敗犯罪鬥爭的客觀要求,也是轉型期對腐敗犯罪現象實行標本兼治的必然趨勢。特別是在當前加快改革開放,發展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加強廉政法製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和更為迫切。

第三,監督是關鍵。一切權力都必須受到製約。不受任何製約的絕對權力,必然產生絕對的腐敗。因此,各種監督機製的健全和完善,在各國反腐敗犯罪鬥爭中均被納入重要的位置,許多國家和地區設立了具有很高權威的專門監督機構,如我國香港的廉政公署,在香港的政治和司法係統中,特別引人注目,它因對腐敗犯罪的監督強硬有力而在防貪、肅貪、懲貪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黨要受監督,黨員要受監督”,這是鄧小平的一貫主張。鄧小平認為,濫用權力、貪贓枉法、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腐敗犯罪現象的發生,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監督失控。反對腐敗,搞廉潔政治,離不開監督。實踐證明,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和發揮專門機關的作用的懲治腐敗犯罪鬥爭形式,是切實有效的形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