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實現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法製化_一、實現黨的執政方式法製化的基本原則

一、實現黨的執政方式法製化的基本原則

改革完善黨的執政方式,實現黨的執政方式法製化,是一項十分艱巨而又複雜的任務。為此,要求我們必須保持清醒頭腦,必須始終以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為前提,必須始終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效率、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和實現人民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必須始終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這應當成為我們在實現黨的執政方式法製化過程中始終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執政是改革完善黨的執政方式的核心要求

1、依法執政的基本內涵

所謂依法執政,概而言之,就是黨依據憲法和法律,掌握、控製和運用國家政權,實現自己執政綱領和執政目標的活動形式。

筆者理解,依法執政的基本內涵應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麵內容:

第一,依法執政必須服從民主法製的基本原則。現代意義上的民主法治主張主權在民,要求法律建立在尊重人的人格、尊嚴、自由、合理願望、公平、正義和財產權利的基礎上,從而形成以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為基礎的法律製度。法律必須以確認和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為出發點,不但要承認和保護公民的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而且還要建立實現這些權利所必需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條件。公民的權利是國家權力配置和運作的根本目的、原則和界限。法治或依法治國,既是一種文明思想和政治智慧的結晶,又是一種社會狀態與秩序化的社會存在,就其本意而言,它實際上是一種治理國家、控製權力、調節權力與權利關係的方式和力量,是一種治國方略。因此,所謂依法治國,簡單說,就是全體社會成員特別是國家權力主體普遍遵循具有正義與秩序價值的良法體係以實現人民權利的一種治國方略。換言之,它是一個以良法治國為前提條件,以司法公正為基本要求,以權力製約為內在機製,旨在樹立法律至上權威以確保人民權利的製度構架及其合理運作而達到的理想狀態。其實質在於對公共權力與人民權利進行理性的法律定位以使公共權力及其執掌者遵從法律的治理。

第二,依法執政必須按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和運行方式執政。我國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規定了國家的根本製度和根本任務,集中體現了全國人民的共同意誌和最高利益,是包括中國共產黨在內的任何組織和個人最根本的活動準則。國家憲法規定,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國家政權機關,即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行政機關(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司法機關(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來代表人民行使國家的各項權力。中國共產黨作為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不直接從事由國家政權機關承擔並負責執行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動。國家憲法同時規定,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全國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也就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國家司法機關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負責並報告工作。黨依法執政,首先必須依據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國家政權組織形式和運行方式進行執政。

第三,依法執政必須按照法定的黨介入國家政權的方式和運作機製執政。依法執政必須使黨有法可依,為此,要在不斷總結和推進黨的執政方式科學化、規範化和製度化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黨介入國家政權的方式和運作機製的各項法規,從而保證黨切實做到依法執政。加強黨的執政方式法製化建設,主要內容包括譬如,憲法規定了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和運行方式,同時就要用法律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執政的法律地位;要用法律規定黨執政的權力範圍和邊界,規定黨的執政職責和執政職能;法律還要規定黨如何介入國家政權,黨與國家政權在法律上如何定位,黨與各國家政權機關的法律關係是什麽,如何相互作用;黨的執政權力如何受到國家法律的監督和製約,國家政權機關通過哪些途徑、手段和方式方法,監督、製約黨的執政權力等等。總之,黨與國家政權之間的關係應當在法律上作出明確規定。法律規定了黨介入國家政權的方式和運作機製,各級黨組織就必須嚴格依法辦事,就必須按照法律掌握、控製和運用國家政權,實現黨的執政綱領和執政目標。這也就是說,在法治條件下,黨的執政權力不是絕對的,也不是無限的,必須受之於法,施之於法,依法運行,自覺接受法律的監督和製約,從而切實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嚴肅性和權威性。隻有這樣,黨才能真正防止執政行為主觀化,才能真正避免以黨治國,以黨代政。

第四,依法執政要求黨必須主要運用法律手段執政。依靠法律手段治國理政,是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對執政黨的必然要求,也是執政黨依法執政的重要內容和必要條件。法治條件下,黨依法執政,絕不能再像過去那樣主要依靠政策領導國家政權,因為政策手段從根本上說,屬於人治範疇,政策是領導意誌的體現,是未經法律審察的政治主張,依靠政策治國理政,對執政黨來說,主觀隨意性太強,太缺乏規範,往往使權力超出權限範圍,失去權力運作的程序控製,從而給執政黨執政的合法性帶來嚴重損害。同時,黨的政策主要是在黨內才具有強製作用,對全社會來說,不具備要求全體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意誌。因此,依法執政,就是要求黨必須從主要依靠政策手段執政轉變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執政,要善於把黨的主張和方針政策經過法定程序變為國家意誌,變為對全體人民都具有廣泛約束力的國家意誌和法律規範。隻有這樣,黨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才能全麵實施,全社會才能夠在法治的軌道上正常運行。

2、依法執政是改革完善黨的執政方式的核心要求

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改革、完善黨的執政方式,最根本的就是要實現黨的執政方式法製化,實行依法執政。我們知道,政黨作為現代政治的產物,其基本目的是通過實施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控製政治過程,實現自己綱領,體現一定階級、集團或階層的根本利益。政黨領導是現代國家政治過程的基本特征,在現代國家的政治過程中,政黨是最活躍、最有影響力的政治主體。在不同國家,由於政治製度特別是政黨製度的差異,政黨參與政治過程尤其是實現其對國家和社會領導的方式和特點有很大不同。在民主政治和法治的條件下,政黨參與政治,實現對國家或社會的領導是按照法治的要求進行的。依法參與政治,依法實施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是法治國家對政黨活動的基本要求。

政黨活動方式法治化,是現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征,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在民主法治條件下,不同的政黨因其在國家中的地位不同,與國家政權和法律的關係不同,實施領導的具體對象、範圍和方式也不盡相同。就執政黨而言,黨的領導包括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其中,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即對國家權力的掌握、控製和運用就是執政。執政是一個政黨進入國家政權機構並以該政黨為主體、以國家權力名義從事對整個國家公共事務和社會事務的管理活動。或者說,執政是一個政黨在國家政權中占主導地位、並通過國家政權將自己的治國主張貫徹於國家事務管理過程中的活動。由於執政活動是一種特殊形態下的政黨活動,就自然要求執政黨必須按照政黨執政的一般規律辦事,也就是說,執政黨領導國家政權,掌握、控製和運用國家公共權力,是一種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法律行為,因此,執政黨的政治主張必須和國家法律相統一,必須通過法定程序使執政黨的主張轉化為國家意誌,上升為法律,成為全社會遵循的製度和規範,從而實現對國家和社會的全麵領導。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現代民主政治要求必須將政黨執政活動納入法治範疇。

中國共產黨是在中國居於執政地位的黨,黨的領導首先是黨對國家政權的領導,同時也包括對社會各個階層、各個領域的領導。由於黨在國家中居於執政地位,黨對全社會的領導主要是通過執政活動來實現的,即黨以國家政權的名義依法對各種社會關係進行規範和調控。當然,黨的執政活動並不能取代黨對社會的其他領導方式,在各個不同的社會領域、社會階層和社會團體以及社會組織中,黨領導社會的方式是不

同的。但即使在黨的組織直接領導和管理的社會領域和社會組織中,黨通過國家政權並以國家意誌表現的法律實施領導,依然是黨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目前,黨的執政方式存在種種問題,比如權力過分集中在黨的手裏,以黨代政,黨政不分等等,歸根到底是黨的執政方式缺乏法製規範,因此,改革完善黨的執政方式,就是要以實施依法治國為基礎,全麵推進黨的執政方式法製化,切實保證黨做到依法執政。這也是改進黨的執政方式,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的關鍵所在。

總之,民主政治是法治政治,政黨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是法治國家對政黨行為的基本要求。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在國家政權中處於領導地位,但黨並不謀求淩駕於法律之上和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權。在法律麵前,共產黨同其他民主黨派、政治團體和各類組織一樣,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中國共產黨在國家政權中居於領導地位,黨依法執政的水平直接影響和決定著國家權力能否嚴格依法運作,整個社會能否在法製的軌道上運行。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說,實行依法治國,首先要求黨依法執政,隻有堅持依法執政,才能保證政府機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因此,依法執政作為黨對國家實施領導的法治化,它對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對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都具有全局性的意義。

(二)必須把依法執政與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統一起來

1、必須把依法執政與堅持黨的領導統一起來

實行依法執政,不僅意味著要求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而且意味著必須依靠憲法和法律,維護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這主要因為,一方麵,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相統一的體現,依法執政,本身就包含著對黨的理論綱領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另一方麵,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因此,實施依法治國,實行依法執政,必須同堅持黨的領導有機統一起來。

中國共產黨的曆史地位,是在中國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長期過程中形成和確立的。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舊中國,帝國主義同中華民族、封建主義同人民大眾的矛盾是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擺在中國人民麵前的首要任務是推翻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在中國的反動統治。誰能夠帶領中國人民完成這一反帝反封建的偉大曆史任務,誰才有資格成為中國革命的領導者。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以來,帶領中國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義革命任務,實現了民族獨立和人民解放;建立了社會主義製度,實現了中國曆史上最廣泛最深刻的社會變革;開創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正確道路,正在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複興而努力奮鬥。從曆史的比較中,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一切愛國力量深深認識到,中國人民所以能站立起來,中華民族所以能夠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就是因為有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有了共產黨,中國的麵貌就煥然一新。這是中國人民從長期奮鬥曆程中得出的最基本的結論。

黨的領導是曆史的選擇,更是現實的需要。偉大而艱巨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需要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奮鬥。今天,在中國這樣—個大國,要把十三億人民的思想和力量凝聚起來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沒有一個由具有高度覺悟性、紀律性和自我犧牲精神的黨員組成的能夠真正代表和團結人民群眾的黨,沒有這樣一個黨的統一領導,是不可能實現的。正如鄧小平指出:“中國由共產黨領導,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由共產黨領導,這個原則是不能動搖的;動搖了中國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亂,就不可能實現現代化。”筆者以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人民團結,社會安定,民主發展和國家統一等等,都需要黨的領導,這主要體現在:

首先,堅持黨的領導是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沿著正確方向前進的必然要求。中國的現代化建設是在經濟文化水平落後、社會發展很不平衡的基礎上起步的,麵對複雜的國內外形勢,我們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製定出適合中國國情的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才能依靠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把全國人民的力量集中統一起來,才能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從容應對各種複雜局麵,才能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全麵推向前進。

其次,堅持黨的領導是調動社會主義一切積極因素的根本條件。我國是一個有13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人民利益的廣泛性和實現人民利益的複雜性、艱巨性,要求有一個能夠集中最廣大人民的共同意誌、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堅強領導核心,來領導人民掌好國家權力;並且隻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堅持社會主義以人為本的政治理念,充分發揮黨的社會利益整合作用,正確處理好各種矛盾,從而最充分最廣泛地調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切積極因素,動員和組織各方麵力量,同心同德,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局麵。

再次,堅持黨的領導是維護和發展社會穩定的關鍵。社會穩定是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先決條件,沒有穩定就沒有一切,這是我們治國理政的大道理。中國共產黨是全國各族人民的領導核心,是中國保持長期穩定的決定性力量。中國過去一向被人稱為一盤散沙,但自從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成為團結全國人民的核心力量後,過去四分五裂、一盤散沙的局麵才得以結束。為此鄧小平說:“共產黨的領導,這個丟不得,一丟就是動亂局麵,或者是不穩定狀態。一旦不穩定甚至動亂,什麽建設也搞不成。”

總之,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實行依法執政與堅持黨的領導是相輔相成和有機統一的,實行依法執政必然要求堅持黨的領導,依法執政是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前提,黨的領導是實現依法執政的根本保證。隻有始終堅定不移地堅持黨的領導,黨的依法治國方略和依法執政的基本方式才能得到真正實施,隻有切實做到依法執政,黨的領導才能得到真正加強和改善。

2、必須把依法執政與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統一起來

人民民主專政是我國的國體。我國的政治製度規定,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最廣泛地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共產黨執政的實質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誌相統一的體現。實行依法執政,實質上就是實現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因此,堅持依法執政,既要同堅持黨的領導有機統一起來,還要同堅持人民當家作主有機統一起來。

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曆史唯物主義始終堅持人民群眾在曆史發展中的主體地位。馬克思主義從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這一曆史前提出發,從物質生產特別是生產力是曆史發展的基礎和決定力量這一根本觀點出發,堅定地認為社會曆史歸根結底是生產力發展的曆史,因而也是生產者的曆史,是人民群眾的曆史。在人類社會整個曆史進程中,人民群眾始終是創造曆史的主體。作為創造曆史的主體,人民群眾不僅創造了極大的社會物質和精神財富,同時還是社會變革的決定性力量。共產黨人以實現共產主義為奮鬥目標,共產主義作為人類的最高理想,從價值層麵講,它的實質就在於實現人的徹底解放,而人的徹底解放,其中必然包括政治上的徹底解放,即獲得高度的民主自由。恩格斯曾說過,共產主義就是意味著人們成為自己和社會結合的主人,並進而成為了自然界的主人。這裏講的“社會結合的主人”,一個很重要的方麵,就是指人們在政治上已經徹底擺脫了任何形式的奴役和壓迫,真正成為了自己能夠完全主宰自己命運的曆史主人。在社會主義條件下,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這一共產黨執政的本質,與共產主義所要實現的人在政治上的徹底解放是完全一致的,前者是後者的前提和基礎,後者是前者的奮鬥方向和最終目標。正是因此,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南的中國共產黨人,自覺地認為黨的執政權力是人民賦予的,隻有人民群眾才是黨的執政權力的最終擁有者;始終把黨行使執政權力看作是代表人民群眾這個曆史主體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自覺認為隻有人民群眾才是權力運用的最終決定者。也正因此,我們黨始終堅持人民當家作主,把人民群眾擺在曆史主體的應有位置,讓人民群眾自己主宰自己的命運,自己決定自己的事情,自己創造自己的未來。長期以來,資產階級政黨把人民群眾當作實現自己政治意圖的工具,而中國共產黨則自覺地認定自己是人民

群眾在特定的曆史時期為完成特定的曆史任務的一種工具。因此,改革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實行依法執政,就必須始終把領導、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作為根本的出發點和最後歸宿。

在新的曆史時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把黨依法執政同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統一起來,就是要不斷健全民主製度,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證人民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實行民主選舉,就是要解決好權力授予和權力行使相互關係的問題,使人民群眾真正成為名副其實的權力授予者,以保證公共權力行使者一心一意對人民群眾負責;實行民主決策,就是要讓人民群眾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參與國家決策過程,以保證執政黨的各項決策能夠充分反映廣大民眾的呼聲,體現廣大人民的意願,集納廣大民眾的智慧,代表廣大人民的利益;實行民主管理,就是要鼓勵和支持人民群眾依法行使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包括鼓勵和支持人民自治組織依法管理其內部事務;實行民主監督,就是要讓人民群眾以國家主人的身份,廣泛運用法律、輿論、質詢等手段,對執政黨和國家公職人員實施全麵有效的監督,以保證公共權力始終健康運行。

總之,發展人民民主,實行依法執政,最根本的就是要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製度,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使中國共產黨執政為民的本質在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曆史實踐中得到最充分、最有效的實現。

(三)必須把依法執政與黨科學執政和提高黨的執政效率結合起來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全黨共同努力,使黨始終成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黨,成為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黨,成為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潔的執政黨,歸根到底成為始終做到‘三個代表’、永遠保持先進性、經得住各種風浪考驗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社會和諧、人民幸福。”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是黨在領導國家政權方麵堅持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和實現形式。實行依法執政,對於社會主義國家執政黨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工人階級政黨從革命到執政,領導建設和改革,是角色的重大轉變。黨成為公共權力的執掌者後,黨的活動應納入國家法製的軌道,黨的執政能力的培養和提升要在法製的軌道上進行。曆史的經驗教訓表明,堅持依法執政,既有利於提高人民群眾對執政黨的認同,又有利於提高政黨執政的科學性、有效性,是社會主義國家執政黨代表和實現人民根本利益的保證,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基石,是共產黨勝利完成執政使命的重要保障。依法執政,要求執政黨必須提高運用憲法和法律規範行使權力的能力,善於把黨的主張經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誌,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經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機關的領導人員,從製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維護和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黨的各級組織和領導人都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不允許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同時,依法執政,要求黨必須科學執政,必須按照政黨執政的客觀規律和內在要求辦事,把法律的正義性、規範性和強製性同規律的科學性、效率性結合起來,從而不斷提高黨在執政活動中的執政效率和執政績效,更好地實現、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依法執政與科學執政是相輔相成的,堅持科學執政,必然要求依法執政;隻有堅持依法執政,才能實現科學執政。科學執政要求執政黨必須遵循政黨執政的一般規律,而依法執政就是現代政黨執政必須遵循和堅持的最基本的規律。因此,隻有把依法執政與科學執政有機結合起來,統一起來,才能真正提高黨的執政效率,從而確保黨獲得最大的執政績效。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指出:“要結合中國實際不斷探索和遵循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人類社會發展規律,以科學的思想、科學的製度、科學的方法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持科學執政和依法執政的有機結合,最主要的是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麵:

首先,要全麵認識和正確把握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把黨執政建立在更加自覺地運用客觀規律的基礎上。所謂規律,是指事物本身固有的、本質的和內在的必然聯係,是事物變化和發展過程中的基本秩序和必然趨勢。規律具有客觀普遍性,它不僅存在於自然界,也存在於人類社會;不僅存在於經濟活動當中,也存在於政黨執政的具體實踐當中。事物的規律,在具備了相同的條件時,就必然會重複出現和發生作用,具有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特征。在一定條件下,規律能夠不管人們同意不同意、喜歡不喜歡,而排除一切障礙自然而然地發生作用。人們可以認識規律、利用規律,但不能否定規律、違背規律。否則,必遭規律懲罰。因此,堅持科學執政,就是要求黨必須全麵認識和正確把握共產黨執政規律、社會主義建設規律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自覺地把黨的執政活動建立在運用客觀規律的基礎上,這既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必然要求,也是踐行馬克思主義世界觀和黨的思想路線的必然要求。目前,從大的方麵說,就是要正確認識和把握什麽是社會主義、怎樣建設社會主義和建設什麽樣的黨、怎樣建設黨的問題。具體說,就是要深入調查研究,從現實國情出發,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的主要特點及其規律,從而更好地駕馭市場經濟,加快國家經濟發展;研究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規律,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研究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規律,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發展;研究社會主義社會建設規律,構建社會主義各方麵、各階層和諧相處的社會狀態等等。總之,對規律的研究和把握,就是要讓我們的思想和行動更加符合客觀實際,更加符合社會發展的必然趨勢,更加符合人民意願。隻有這樣,我們才能正確把握規律,自覺運用規律,從而保證黨的執政事業取得更加輝煌的成就。

其次,要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不斷開拓馬克思主義執政理論發展的新境界。科學的思想和理論決定執政黨執政目標體係的科學性。共產黨執政,就是要用科學、先進的執政理論對黨的執政活動進行指導。我們黨作為馬克思主義執政黨,要始終走在時代前列,實行依法執政,科學執政,就必須以馬克思主義科學執政理論為指導,一刻也不能放鬆。胡錦濤同誌曾說,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過程,既是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實踐過程,也是不斷把實踐經驗上升為理論、深入把握執政規律的過程。因此,加強黨的執政理論建設,就是要善於從實踐中探索、總結政黨執政的一般規律,不斷豐富、發展黨的執政理論體係;要善於把人民群眾的實踐經驗升華為理論,善於用理論創新的成果指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製定;要善於通過理論創新推動製度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以及其他各方麵的創新等等。總之,要通過不斷深入實際,進一步加強理論思考和理論概括,使黨的執政實踐更加符合發展變化的客觀實際,從而保證黨的執政方略更加完善,執政體製更加健全,執政方式更加科學,執政基礎更加牢固。

再次,科學執政還必須有科學的製度和方法作保證。製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科學執政必須有科學的執政製度和方法作保證。製度建設以及正確適當的製度安排,是我們黨探索科學執政的有益嚐試,它符合社會主義政治現代化、民主化的必然趨勢,符合依法治國、按製度辦事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們黨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效率、鞏固執政地位和完成執政使命的基礎。建立科學的執政製度和執政方法,首先必須從建立科學的執政體製和機製入手。體製和機製是製度的實現形式。實踐證明,黨的組織結構和領導體製是否合理,執政機製運行是否科學,極大地影響著整個黨的執政能力,影響著黨的執政功能的實現程度和黨的執政效率。體製和機製缺乏科學性,就會弱化黨的執政能力,也會妨礙黨內資源的優化配置,降低執政效率,引起執政活動中不必要的扯皮和摩擦,進而加大黨的執政成本。為此,必須改革完善黨的領導體製和工作機製,提高黨組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能力;必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科學監督製約,通過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製約有效的權力監督製約機製,從而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