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法治中國的學理思辨_第八章 法治思維:黨治國理政的新思維
第八章 法治思維:黨治國理政的新思維
李永勝
內容摘要: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立足於我國國情,緊緊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係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直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領域的突出問題,回應人民期待,從法治文明的戰略高度對黨治國理政的思維與能力作出了具體明確的闡述,提出了以“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推進各領域改革的全新理念,它涵蓋了“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四個方麵,涵蓋了黨和政府的各項工作內容,它體現了我們黨執政理念和治國理政思維的發展變化。不僅如此,四中全會還進一步從執政黨、政府、社會、黨員幹部群體和公民個人五個層麵提出了法治思維的具體內容與要求,使法治思維與方式成為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條鮮明主線。
關鍵詞:法治思維 治國理政 內容要求
哲學是關於思維的科學。所謂思維方式,“是一定時代人們的理性認識方式,是按一定的結構、方法和程序把思維諸要素結合起來的相對穩定的思維運行樣式”。[1]所謂“法治”,是指以民主政治與市場經濟為基礎,以法律至上為核心的一種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2]法治的基本精神具體包括:1.法律至上——法律在國家社會生活中具有最高權威,它居於國家和社會的統治地位,法律應成為社會治理的最高準則,實現規則治理,[3]正如十八屆四中全會所說:“法律是治國之重器。”[4]2.良法之治——依照完備、有效、內部嚴密統一的正義之法(法律內容反映大多數人的意誌、利益和要求)進行社會治理,正如十八屆四中全會所說:“良法是善治之前提。”[5]3.權利本位——一切從人出發,以人為中心,人的自由、解放、尊嚴、幸福和全麵發展,是個人、群體、社會和政府的終極關懷目標。[6]所以,法治必須以追求人民利益為根本宗旨,以保障人民權利為終極目標。4.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是法的核心價值,司法既要體現出實體上的公正,也要體現出程序上的公正,即司法必須在法律程序內運作,必須展示出一套法定的、公開的、公正的解決各種利益衝突的程序。[7]“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8]5.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在法治社會中,法律是社會最高的、最終的支配力量,執政黨必須依法執政,政府必須依法行政。所以,所謂法治思維,就是指以法律價值為核心價值(或以憲法價值為最高價值標準),以尋求良法善治為手段,基於法治的本質、規律與精神觀察事物、評價事物、分析和解決問題的一種理性化思維方式。
一般說來,法治具有如下五個方麵的功能與價值:一是提供一種自由的秩序。法治通過構建尊重人的權利、保障人的利益的法律體係,營造一種保障人的基本權利(生存權、發展權等)、尊重人的自由和創造的社會生態環境,具體體現為法無禁止即可為,從而為人們提供自由的行動空間和發展秩序。[9]二是法治為人們營造穩定的行為預期。一個社會的健康可持續發展,不僅需要自然資源、人力資源的物質支撐與保障,而且需要一個穩定並可預期的製度設計與體製安排。一個穩定的可把握的製度安排,可以使人們對未來產生穩定的行為預期,並對自己所選定的理性行為充滿信心,給人以安全感和確定性,[10]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環境可極大地消除人們的各種非理性的投機行為。三是法治具有引領和規範作用。社會主義法治是凝聚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誌並為大眾所認同的行為規範,它以一整套明確穩定的強製性規矩為人們提供了一種規範性的行為模式與價值理念,法治具有較強的規範能力。法治的實施與運行可強化法律權威,增強社會認同,形成價值引領,有助於達成社會共識,引導人們的行為,規範政府、組織和個人的行為,並有效地規範各種社會關係,協調社會矛盾,形成和諧有序的社會生活秩序。四是法治具有社會評價和行為導向的作用。法治體係中蘊涵著一整套社會公認的價值標準(社會主義法治體係蘊涵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係),它通過對各種行為主體權利義務內容與關係的分析與界定,明確告訴人們應當做什麽(提倡什麽行為)、不應當做什麽(禁止什麽行為),以及行為做事的具體程序與合理規則等,形成為具有外在強製力的鮮明價值尺度,並通過賞善罰惡的法治實踐的信息反饋與現實示範,從而對人們的思想、觀念和行為具有價值評價作用(法治標準是對人的行為之是非、善惡、美醜進行價值判斷與評價的基本標準)和行為導向作用(法治規則對社會行為可以起到預測、保障、激勵和導向作用)。法治標準往往成為社會行為和社會關係的風向標和導航器。五是法治可提供操作化的行為標杆,從而提供並開辟某種理念、精神、信仰向現實行動轉化的具體路徑。法治通過對人們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具體界定、實際運行和效果評價,達到對人們具體行為的明確指引、理性判斷、現實褒揚和懲罰製裁,從積極和消極兩個方麵為人們提供一種具有合理性、正當性、示範性、可操作化、可實踐的規範化行為方式與現實路徑,開辟“應當”、“應該”到“實行”、“現行”之間的通道,可使法治理念、精神、原則、規定等抽象化的內容轉化為人們的具體化、操作化和接地氣的實際行動。可見,法治具有認同性高、導向鮮明、預防性強、可預期性明顯、穩定性好、可操作性強、可救濟性好、均衡性佳及具有可控製性等突出特征,[11]無疑是社會多樣化、利益差異化、價值多元化複雜格局下最能凝聚社會共識的價值理念和行為依據。從社會治理思維的角度來看,法治思維是浸潤著自由、民主、秩序、平等、公正、確定性(可預期性)、操作性等現代價值理念的一種科學思維方式,與其他社會治理思維例如人治思維、統治思維等相比較,法治思維具有規範性、程序性、均衡性、穩定性、建設性、可操作性、有效性和全麵性等無可比擬的諸多優勢。
[12]因此,它對於我們實現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係的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尤其是對於我們這樣一個缺乏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傳統的中國社會來說,更是我們亟待確立並強化的現代化思維。國家治理的現代化思維包括民主化、製度化、法治化、多元化等思維內容。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治國理政。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理念,給予了我們在新的形勢下更全麵、更科學、更理性地觀察世界和處理問題的全新視角。這是立足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實踐的現實、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創造性地提出的契合時代主流的嶄新思維方式,體現了我們黨在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新階段治國理政的新思維——法治思維,並從思維主體的角度,對執政黨、政府、社會、黨員幹部群體和公民個人五個不同層麵的主體,從法治文明的戰略高度提出了各自明確而具體的思維內容和要求,為我們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了基本思維遵循與行動指南。
一、執政黨層麵
《決定》指出,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執政確定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真正運用法治思維和方式領導國家各項工作,並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權威。堅持“一切按照憲法和法律辦事”的法治原則和憲法價值為最高價值的法治思維,使執政黨的一切活動都在憲法的框架下運行,使憲法成為執政黨活動的堅實基礎和堅強後盾,彰顯憲法的權威和憲法價值的至上性。憲法是黨和人民意誌的體現,依憲執政是黨的領導的本質所在。堅持憲法至上,維護憲法權威,意味著在社會多樣化、價值多元化、利益差異化的社會背景下,堅持把憲法看作全國各族人民價值共識的最大公約數,以此為平台熔鑄各階層各群體各黨派求同存異、共存共贏的社會價值鏈,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識,增進團結,強化認同。這實質上是從價值觀和價值理念層麵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信仰體係的自覺堅守和維護,從而以憲法精神為旗幟統一人們的思想和行為,更好地發揮法治對社會的引領和規範作用。《決定》還強調,充分運用憲法和法律手段(實質上是著眼於法治思維),善於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誌,實現黨的主張、人民利益與國家意誌的辯證統一,以法治化方式實施黨的建設,使黨的領導、黨的生活、黨的權威都符合憲法精神。以法治化思維考量和謀劃黨內生活,實現黨內生活和國家生活的有機統一,這就從法治文明的戰略高度確立了中國共產黨執政的現實正當性、合法性與權威性。四中全會還強調,把黨領導人民製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實現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的相得益彰、一體聯動,這將有助於將黨的執政理念和執政願景通過科學立法轉化為可操作、可實行、可驗證的製度安排與政策設計的剛性要求,必將進一步加快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一體化建設進程。
二、國家、政府層麵
四中全會強調,政府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的軌道上工作,真正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領導國家各項工作,依法行政。遵循法治建設規律,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通過法治建設,把權力關進製度的籠子,使權力行使理性化。要加強法律的實施,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建設“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中國。政府的一切行政權力都要有憲法和法律界限,國家行為不能突破法律界限,按照法律程序運行和施政。政府要以法治精神、法治思維為指導,以法治體係進行國家治理,把依法治國作為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內容和新階段,作為治理國家的一種新常態,使全麵深化改革和公共政策決策具有合法性、合憲性基礎,確保在法治的軌道上穩步推進改革開放與政策創新,以法治方式進行行政管理方式的創新,實現國家治理的統一性、規範性和權威性要求。按照法治政府職權法定、行為法定、程序法定、責任法定的基本要求,更新觀念,轉變思維,政府履行任何職能都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從行為到程序、從內容到形式、從決策到執行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讓行政權力在法律和製度的框架內運行[13],從而使法治理念落地生根,使法治精神融入政府行政意識與權力運作思想深層,成為一種思維習慣,真正成為規範一切權力的牢固基石。
三、社會層麵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中國。四中全會強調,構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它包括完備的法律法規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五個子係統。推動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增強法治觀念,推進多層次多領域依法治理,建設完備的法律服務體係,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的社會機製,自覺運用法治方式對社會生活進行規範,用法治理性規範人性道德品行,使全社會相信法律,建設法治社會。堅持係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不斷提高社會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使憲法和法律成為公共治理的最高權威,提升全社會對於憲法精神與法律價值的認同度,堅持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在全社會樹立起完整的法治理念。學會以法治理念、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更好地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化解社會矛盾,表達利益訴求,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使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大力培育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為法治社會提供堅實的文化支撐。在全社會學法、用法、守法和文明執法的社會氛圍中,培養社會的法治信仰,增強全社會厲行法治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形成守法光
榮、違法可恥的良好社會風氣,用良法、善治、合作、共治構建起國家——社會——公民之間的良性互動關係,確立“法治”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五位一體”建設中的保障性地位,形成國家、政府、社會建設以“法治”為基本導向的新型合作共治發展模式。
四、黨員幹部群體層麵
四中全會強調,黨員幹部是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和依法辦事能力,高級幹部尤其要以身作則,以上率下。這是因為,黨員幹部對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起著重要的行為示範效應和輻射帶動作用。俗話說,其身正,不令則行,其身不正,雖令而不行。所以,必須增強幹部法治觀念、法治為民意識,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製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幹部教育必修課,通過學習教育,使他們對法律懷有敬畏之心,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帶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大力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矛盾和問題。黨的各級組織和廣大黨員不僅要模範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按照黨規黨紀以更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堅決同違法亂紀行為作鬥爭。適應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形勢,必須創新和優化黨員幹部政績考核體係,要把能否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的重要內容,自覺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業績的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係,以此引導、激勵和推動幹部不斷提高法治素養,增強法治觀念。
五、公民個人層麵
通過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全體國民自覺守法、護法、信法,使尊法守法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覺行動。必須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的法治理念,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相應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依法保障公民權利,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製度,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政治等各方麵權利得到落實,實現公民權利保障法治化。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健全公民權利救濟渠道和方式,使法治成為公民權利維護和保障的堅強有力的基石。堅持全民普法,深入開展法製宣傳教育,使每一個公民自覺守法遵法信法用法,牢固樹立權利義務相統一的觀念,強化公民規則意識,增強法治觀念,引導全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引導公民依法理性地表達自己的訴求,依法維護個人權益,依法追求和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培養人們的公民意識和憲法意識,使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意識深深地融入國民的筋骨血脈之中,轉化為人們的思維方式與行為習慣。讓人們從內心敬畏法律、信仰法律並維護法律,使每一個公民成為“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綜上所述,在當前社會結構日益分化、社會矛盾日益凸顯、利益主體日益多元化、人們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日益複雜化的背景下,形勢的發展對我們原有的社會治理能力、治理方式、治理體係都提出了新的嚴峻挑戰與要求。回應這些挑戰,首先需要思維方式的轉變。從思維方式上看,法治思維是契合法治文明的時代要求,有效破解社會治理諸多難題的現代科學思維方式之一。當前,改革深水區的利益藩籬,改革攻堅期的複雜難題,發展黃金區的利益摩擦,矛盾凸顯期的社會風險,亟須創新社會治理思路與方式,回應人民期待,適應推進國家治理體係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形勢要求,呼喚著運用法治理念與法治思維去攻堅與破解。所以,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要求我們以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推進包括全麵深化改革在內的各項工作。為此,執政黨、政府、社會、黨員幹部群體和公民個人等不同層麵的思維主體,必須按照四中全會《決定》的精神要求,順應法治文明的時代大潮,努力按照社會主義法治原則與法治精神,自覺確立適應現代社會發展要求的法治思維與法治理念,實現高度的法治自覺,以此推動實現國家治理、政府治理、社會治理的法治化和群體行為與公民個人行為的法治化,並以此自覺指導各層麵行為主體自己的思想與行為,以良法、善政、合作、共治合力推動善治,就一定能夠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開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實踐的新天地。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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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溫憲之:《建設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經濟日報,2014年11月18日。
(作者工作單位:西安交通大學人文學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