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法治中國的學理思辨_第四章 法治進程中的契約精神思考

第四章 法治進程中的契約精神思考

郝耕

內容摘要:契約精神作為一種普世價值,它所倡導的自由、平等、守信正是對人類進入商品社會經濟秩序的契合。新的曆史時期,我們國家把法治建設提到了一個全新的高度,這為我們深入思考契約精神提供了強大的推動力。法治精神是契約精神的體現和保障,契約精神是法治精神的來源和靈魂。契約精神的深入貫徹在根本上依賴於商品經濟社會的發展和完善。

關鍵字:法治建設 契約精神 法治精神 路徑建議

一、契約精神的現實基礎

契約精神作為上層建築,它是社會經濟結構發展到一定高度的產物。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我國經濟、政治、文化、法治環境發生了極其深刻的變化,從而使契約精神在我國有了更為豐厚的生長土壤。

(一)我國商品經濟的發展,為契約精神的存在提供了經濟基礎。

改革開放以來,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道路的指引下,我國經濟取得了飛速的進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商品經濟的普及為倡導公平、公正、自由、平等的契約精神建立了強大的現實根據。

(二)國家現代治理體係的完善,全力推行民主政治,為契約精神的存在提供了政治保證。

我國目前正在加快國家治理體係模式的現代轉型。優化治理環境,推進國家治理模式民主化和法治化,是國家治理模式現代化的基本標誌。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大力推進民主政治、法治社會等建設,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自由與平等,這為契約精神的弘揚提供了政治保證。

(三)我國推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契約精神的存在提供了思想保障。

目前,我國正在大力學習、宣傳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這一核心價值理念所倡導的精神已深入人心,已成為了引領社會發展的新方向,它體現的內涵與契約精神不謀而合,這為契約精神的推廣提供了思想保障。

(四)我國五千年的優秀文明所孕育的誠信、寬容、博愛的理念,為契約精神的存在提供了文化根據。

我國自古以來就推崇誠信、平等、博愛、法治的文化理念,有著豐厚的契約精神生長的土壤。儒家的“信”、“仁”,道家的“法自然”,法家的“法”等體現了中國曆史上不同時期存在的契約意識、契約觀念和特定的契約文化。這為契約精神的培育和重塑找到了文化根據。

二、契約精神與法治的關係

契約精神倡導自由、平等、尚法、守信的精神,是現代社會公認的行為準則。它既是現代社會文明的一般要求,又是現代工業文明、商業文明賴以生存的基礎,也是現代國家政體、民主、法治存在的前提。契約精神是法治精神的基礎,法治精神是契約精神在國家、社會層麵的應用。契約精神是法治的精神化,法律法規是契約精神的實體化。契約精神與法治精神是相輔相成的,二者具有內在的統一性。

(一)契約精神是法治社會的基石

法治社會實質是一種規則取向的社會,法律法規的實質是人的行為規則。這種行為準則是人們意誌的體現,是人與人之間形成的契約。契約精神包含的平等、自由、人權、民主、公平是依法治國內涵的體現,存在於社會生活的方方麵麵。契約精神本質上是一種尊重規則和重視規則的意識,建設現代法治國家的核心在於人們自覺遵守和重視法治理念,形成精神化的契約,這樣才能不斷推動社會文明的進步。

(二)契約精神是法治社會的精神力量

契約規定著利益雙方權利和義務的雙向依存性,既強調主體的自由意誌,又強調主體的責任,是體現人類文明和進步的規則。契約精神與法治精神彼此互動,產生一種新的時代精神,不斷推動著社會製度的完善,社會文明的發展。社會生活中,人們能夠遵守契約規則、契約精神,使按規律辦事成為行為習慣,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政府之間形成契約,社會文明度、和諧度就會更高。

(三)法治精神是契約精神在國家、社會層麵的應用

法治精神的靈魂是自由平等,法治實質上是依法來保障人權,建立一個平等自由和諧文明的社會。從國家層麵上看,我國是人民主權的社會主義國家,統治者的權力是人民授予的,統治者與人民之間形成一種契約,替人民行使權力,依法來保障人民的權益,為人民

創造一個平等自由的大環境;在社會層麵上,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趨於複雜化,呈現出各種形態的社會關係,這些社會關係都是人與人之間在契約意識下產生的。

三、現階段契約精神的缺失

契約精神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現代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在觀念形態上的集中表現,是市民社會新的政治理念的濃縮與集中表現。由於我們國家在封建政治的水土裏浸泡太久,雖然傳統社會也強調道德、強調舍己為公,強調尊重人格,但它畢竟是產生在等級製度的基礎之上,具有階級性,注重論資排輩,忽視普通個人對正當的合理的利益的訴求,要求個人完全服從於國家利益,導致契約精神缺少生長、發育的土壤。隨著我國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發展,經濟和社會雙重意義上的法治精神和契約精神也呼喚形成,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治體係。但對於適合法治社會健康發展的契約精神的整體把握還不夠成熟,契約精神在意識形態層麵上對社會人群的影響還不夠普及,從而造成了契約精神在精神層麵的缺失。

(一)從法律領域看,隨著法治進程的加快,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但是傳統“人治”為中心的思想仍然占有一定的基礎,法製精神還沒有真正貫徹。在法律實施過程中,丟棄基礎的契約精神,法律權威沒能得到真正建立,不遵守法律法規、不按規律辦事、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徇私枉法等現象時有發生,各地經常出現城管打砸搶、強製拆遷、司法不公等違背法治精神、契約精神的事件。

(二)從政治領域看,隨著民主政治的不斷發展,政治製度也不斷完善,但由於傳統專製集權政治製度的影響,官僚主義思想仍較為濃厚,根深蒂固的特權意識占上風,契約精神容易被忽視。契約精神的缺失主要體現在政治上的不作為、失信,行政行為不規範等方麵。以權謀私、公款吃喝、公車私用等現象屢見不鮮,領導幹部大搞麵子工程,不為民辦實事,普通百姓想去政府部門辦事普遍難等導致政府失信於民,官員利用權力尋租等損毀契約精神的現象阻礙了法治社會的構建,進而影響了政治環境中契約精神的形成。

(三)從經濟領域看,由於我國市場經濟發展較晚,商業文明和市場規則都不成熟,契約精神比較匱乏。契約精神的缺失主要體現在經濟人在經濟活動中的失信行為,在商品交易市場中,假冒偽劣商品充斥著整個市場,虛假廣告、虛假信息鋪天蓋地,有毒食品時有出現,商品市場有著許多讓人防不勝防的不良商家,這些商家在經濟活動中不自覺遵守契約精神,丟棄了基本的商業誠信,違背平等、誠信、道德的契約規則,破壞市場規則,嚴重影響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四)從文化領域看,我國的文化有著其他國家所不具有的特質,重人治輕法治,重感情輕事理,重特權輕平等。傳統文化缺乏法治精神、契約精神生長的環境,主要表現為部分學者的失信行為,經常出現學曆造假、論文抄襲、成果剽竊、書本盜版等現象,失去了學者該有的高尚品德和榜樣形象,失信於社會,給年輕人造成了負麵的影響,給社會人力資源的發展帶來了消極的作用,影響了社會主義文化體係的構建,阻滯了政治文明的繁榮發展。

總之,在社會各領域中,不遵守規則、破壞規則、不講誠信的行為時有發生,缺乏契約精神的現象比比皆是,要加快我國法治化進程,就必須重新塑造現代意義上的契約精神,把握好法治社會之本,促進社會健康和諧發展。

四、重塑契約精神的途徑

重塑契約精神是推進我國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具有固本強基的作用。法律的核心價值在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正是契約精神在法律精神上的體現。依法治國強調社會各領域的法治化,法治化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國家治理的現代化。要想實現法治化與現代化的高度統一,建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明和諧新環境,就要把握好法治這一基本目標,在法治建設中真正體現法的契約精神的價值內涵。在法律、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高揚契約精神,使社會各領域規範化、製度化、程序化,樹立規則意識,培育契約精神。

(一)要嚴格立法,公正司法,強化法律中的契約精神

在立法上,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製度,增強法律的科學性和民主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提高公眾的參與度。隻有實現立法的公正,才能實現執法的公正,公眾才會積極擁護法律,積極

遵守法律,使法律成為社會生活中的現實規則;在司法上,加強執法人員素質建設,強化責任意識,在法的具體實施過程中真正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無偏無私,使廣大人民群眾信任法律,自覺利用法律的手段來捍衛自己的權利。隻有使得執法人員自覺遵守法律、規範執行法律成為一種行為習慣,才能夠真正貫徹法的契約精神,使契約精神得到保障和弘揚。

(二)提高公務人員的責任意識,帶頭倡導契約精神

現代政府是一個服務型政府,是公正執法的責任、法治、陽光、創新政府。因此,政府在整個社會的契約精神培育中應起著模範帶頭作用。首先,應積極強化公務人員的高度責任感,以民為本,秉公辦事,遵紀守法,在公務員隊伍中樹立責任意識,樹立規則意識,履行好契約精神;其次,在行政執行過程中,要與民眾之間建立起平等對話的平台,樹立平等意識和對話意識,切切實實做到為人民服務,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使契約精神廣泛地深入社會生活各領域,成為人們日常的行為習慣;再次,要加強公務人員契約精神的培訓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公務人員的責任意識、平等意識、公正意識、規則意識,讓契約精神深入人心,提高公務人員對契約精神的自覺性和能動性。

(三)建立健全市場經濟的誠信機製,完善契約機製

現代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和契約經濟高度發達的一種經濟形態,守信是契約精神的根本原則,也是現代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必須要不斷完善市場經濟製度,其核心就是要建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體係。通過完善的契約準則、道德準則、法律準則等市場規則來約束市場行為,通過政府、企業、個人的互信和法律的規範,來培育出真正的誠信市場。誠信社會不僅是一個法治社會,還應該是一個契約社會,因此,我們既要加強社會誠信的監督,也要強化誠信光榮的觀念,促進良好的社會信用體係的建立。

(四)加快社會平等意識的培育,強化人民的契約精神

社會民眾是契約精神賴以生存的基本土壤,隻有在廣大人民群眾中樹立了平等意識、塑造了良好的正義意識,使人民充分意識到契約精神與其生活息息相關,影響到他們日常的行為習慣,才能使他們在社會活動中廣泛自覺地應用契約精神。因此,要將平等觀念融入到社會生活的各領域,組織有關平等的社會活動,帶動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加,加強人民的平等觀念的培育,形成強大的社會氛圍,使得平等的契約觀念在社會實踐活動中養成並鞏固。在當今社會,契約精神已納入了社會領域的方方麵麵,契約精神正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廣度引領我國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和國家現代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契約精神所倡導的自由、平等、尚法、守信的原則正是社會文明體係建設的基本要求,也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隻有在社會建設的各個領域重塑現代契約精神,使契約精神深入骨髓,才能鞏固法治建設的意識基礎,豐富法治建設的內涵,法治中國才能得以實現。

參考文獻:

[1] 汪中求:《契約精神》,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

[2] 盧梭:《社會契約論》,光明日報出版社2010年版。

[3] 文惠: 《呼喚現代契約精神》,中國企業報,2007 -08 -22 (003)。

[4] 郝耀武、孫長春:《論現代法治精神》,行政與法,2009(09)。

[5] 邢暉:《契約精神是法治社會之本》,法製網—法製日報,2012-12-01(第七版)。

[6] 秦強:《論契約文明——兼論契約文明與法治文明的關係》,雲南社會科學,2005(02)。

[7] 劉方博:《法治社會下的契約精神研究》,成都理工大學,2011-05-01。

[8] 張小軍:《契約精神及其培育研究》,華南理工大學,2013-06-01。

[9] 胡世博:《論我國憲政進程中契約精神的缺失及其建構》,內蒙古大學,2011-06-01。

[10] 徐煥茹:《弘揚契約精神建設法治政府》,法治與社會,2010 (33)。

[11] 李大珊:《加快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築牢依法治市的基礎》,重慶日報,2014-10-31。

(作者工作單位:西安財經學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