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都隨便招惹不起

病來如山倒。得病是最正常不過的一件事,隻要是人,連九五至尊都避不開。稍不注意,小病就會演變成大病,危及生命,禍害家人。治又不一定能治得好,宮中的禦醫都不敢擔保。而且病去如抽絲,太費時費力費錢了!不治又太傷身體,太難過,太誤事!秦朝免費治病的主要目的,最初更多地是為了自己,期望借此提升自己的醫術,研究武術。但在別人眼裏,則幾乎完全成了一種莫大的善舉,很快就在南澗鎮附近傳開,與《尋秦記》一起聲名鵲起。大理國世子段譽亦慕名而來,改了路程,離開了大茶商馬五德家。

馬五德豪富好客,頗有孟嚐之風,江湖上落魄的武師前去投奔,他必竭誠相待,因此人緣甚佳,武功卻是平平。秦朝早就從書中知道這些,卻不知馬五德還有個小女兒馬秀秀,因為有她陪著段譽,《尋秦記》才入了段譽的眼,才一直還沒忘。馬秀秀才是真正用心關注秦朝。但馬秀秀最關注的不是他的醫術,而是那新鮮奇異的說書本領。馬秀秀一直想在書畫市場上幹出一番成就來,所以特別關注這方麵的人才。並不隻關注他一個,段譽一樣被盯上了。因為在家裏一直沒攻克,才隻好陪他走出家門,一起遊山玩水。

《尋秦記》的出現,讓馬秀秀頓時眼前一亮。這一亮等待已久,早就迫不及待,也就更加佩服。發自內心地欣賞,想要更深入地了解它的作者,拉人入夥。馬秀秀已經拉了九個同事入夥,全是年青貌美的大家閨秀。還準確成立一個組織幫派,但因為一直收支不平衡,入不敷出,不好意思公開來宣布。因為吃夠了誌氣太大的苦,受夠了不用男人的錯,才終於決定不再隻找女人入夥,準備找有這方麵才華的男人加入。秦朝和段譽恰逢其會,又顯露了過人的才華。馬秀秀隻當他們都是落魄書生,自信不管是憑實力還是憑魅力,都能輕易將段譽拿下,再找秦朝。

一路上,馬秀秀用盡心機,越來越奇怪,段譽怎麽還不入套?

相比馬秀秀不知內情地拉人入夥,秦朝雖然知道,但隻是從書中。他從未親眼見過段譽一麵,但已經不知想過多少次。想把段譽當作《尋秦記》裏的秦始皇,學呂不韋和項少龍的奇貨可居,幹一筆大買賣。

女的非常幹脆地行動了,至今還沒成功;男的還在左思右想,至今還沒行動起來。

男的很不願意那麽做,覺得功利性太強,連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何況別人。認為那段譽最怎麽瞞著家人出走在外,也是大理國皇位的第二順位繼承人,根本就瞞不過那些有心人。想占段譽的便宜,別鬧得像書裏的那些配角,最後都反讓段譽給占了便宜。

想想那吐蕃的國師鳩摩智,身份、名聲、智力、武功和江湖經驗都遠在段譽之上,結果等於給段譽創造了占更大便宜的機會。有時候,事情就是這麽地不講道理。不管是呂不韋的反麵,還是項少龍的正麵,到底還是便宜了秦始皇。

秦朝最怎麽自高自大,都不會認為:現在的自己,比那鳩摩智、呂不韋和項少龍都厲害。

要麽一開始就把秦始皇給殺了,把段譽給殺了,不給那類人成長成為主角的機會。

要麽一開始就別想占什麽便宜,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擁有越多,吃虧越大。就算殺了還是吃虧,因為還有別的主角來占便宜,因為這就是配角的命。但若自己是主角,也就更沒必要考慮這些。反正考不考慮,主角終究還是主角。不如學書中的段譽,不想練武,不想殺人,還怪它們自動送上門,送得太多了,自己不想要都不行。但事實呢!他完全可以學無涯子一樣,把內力傳給別人。要是覺得太吃虧,可以優先傳給自己的親人呀!他父母、妻兒、妹妹、伯父、伯母都可以呀!不管那是現實還是小說,其中必須另有原因。

秦朝不想提前與主角展開生死之戰,吃力不討好。但又怎麽甘心當一輩子的配角?

現在唯有順其自然,省出心思,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功。逍遙派的武功以積蓄內力為第一要義,‘內力為本,招式為末。’秦朝基本上讚同,不想在招式上耗費太多的時間。連淩波微步都隻一天練四遍,並打算等內功練成後最多隻練兩遍。現在每天隻練四遍,耗費的時間合在一起,都已經很嚇人了。因為淩波微步的練習與應用正好相反,走得越慢越有效果。但越慢越容易用錯力,像書中段譽開始練習的時候,身體曾經癱瘓過一陣,就是用錯了力。秦朝親自試驗過一次,癱瘓了的感覺很糟糕,隻嚐一次就已足夠,再不想拿自己來做這種試驗。

為什麽要慢?

為什麽要動?

不動就連躺在床上躺久了都會躺成癱瘓,而不是站馬步要不動如山,站得越久越靜越厲害。馬要動,人也要動。既要動,又不能動快了,因為那比躺久了更快出事。腦海裏不禁又想起了家鄉的‘太極拳’,分練法和打法,一慢一快,一柔一剛,外調內養與傷人傷己。跟這兒的武學本質相同,發展方向和程度卻大不相同。家鄉那最厲害的內家拳,練的都不是內力,而是明勁、暗勁之類。這兒隨便找一門武功,都脫離不了內功體係,離不開內力。兩者結合在一起,不知會產生什麽化學反應?

有太多的東西需要靜下來仔細研究,但一個人最怎麽研究都十分有限。但就算把全天下人都網在一起,研究還是需要靜下心來。不然成果最大都不叫研究,而叫抄襲。

說書的更喜歡抄襲,而且往往一遍還不夠。自己現在也在大量抄襲。說久了,來聽書的常客日漸增多,日漸熟悉。其中與他最親近是個十六七歲的少女。那少女經常當眾用毒蛇喂養小貂,手裏各種毒蛇層出不窮,五步蛇、竹葉青、赤練蛇、金環蛇、銀環蛇……既嚇跑了不少膽量不大的客人,亦吸引了不少好奇心很重的客人逗留不走,醉翁之意不在酒。又都不敢太接近,更不想輕易放棄。

最美不過得不到。第一次,秦朝也是下了極大的決心才敢接近,暗中給自己打氣道:“表現的機會到了。無論實際情況是不是小說《天龍八部》,大不了說錯了話而已。”

“‘萬劫穀’是你家,你姓鍾,名靈,小名靈兒。你爹是‘萬劫穀’穀主鍾萬仇,你娘是‘俏藥叉’甘寶寶,你懷中的小貂是‘閃電貂’,今年四歲,最聽你的話,連你父母的話都不怎麽聽……”腦袋裏早就想好了一句又一句,秦朝也已經張開嘴好幾次,卻連半個字都沒說出來。雖然很想故作神秘,但不想驚壞了鍾靈,更不想死在那‘閃電貂’的毒嘴下。

如果突然有人跑來對自己故作神秘道:“你來自‘地球’,z國,hn省,yy市……你姓秦,名朝……你爹……你媽……”自己會怎麽樣反應?秦朝實在不敢想象。

如果那人是木婉清、秦紅棉、甘寶寶、王語嫣、龔光傑甚至喬峰,實在想不出自己會怎麽反應。但若說都不敢說,還能管得了別人的事,還能改變書中人物的命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