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胡攪蠻纏怎麽避

在這種情況下,秦朝隻好利用淩波微步,躲了又躲,避了又避。偶爾反擊一下,也是想代表他不是隻守不攻,讓兩女多些顧及,別欺人太甚!!!

兩女最厲害的地方,都隻勝在攻擊力恐怖,閃避力遠不及閃電貂。秦朝最具威脅的攻擊,是將兩女胸部高挺的兩座玉女峰,當成了兩對移動的靶子。隔著一層又一層衣服,峰頂跳動的四顆靶心,挨了一劍又一劍,中了一針又一針,不時顫動。那程度雖然比那蚊子咬得還輕,但在此時此刻,絕對比砍斷手腳更管用。對付女人的身體,當然還有更具威脅的地方,可那個度該怎麽掌握呢?

“淫賊!”

“死淫賊!!”

兩女口裏不住地罵他,但就是不肯收手。真要說來,癢都不癢,比起命隻一條,根本無關大雅。但在兩女看來,一再敗在這麽簡單無恥的無名劍術下,自己這虧吃得實在太大,怎麽都吞不下這口氣。越無奈,越無賴般糾纏不休,隻有大占口頭上的便宜,大罵秦朝不是男人,小氣得要命,一下都不肯相讓。

“別的能讓,這能讓嗎?”秦朝心想,“一下代表了一條命,我讓得起嗎?”

不得已,他隻好繼續麵對兩女的胡攪蠻纏。

兩女和閃電貂越是想攻擊他,越能給他創造更多攻擊的機會,不然絕不會中那麽多劍。因此秦朝覺得那所謂的淫賊,自己最多隻占一半,畢竟自己一直屬於被動。

木婉清的袖箭大占優勢,可是數量的消耗大增,變成了此時最大的短板。以往隻用來偷襲別人,一招三箭,立決勝負,最重要的是質量。現在換成正麵的持久戰,就算把袖箭的數量連續翻倍,都還是遠遠跟不上消耗,質量反而變得不再那麽重要。現在最重要的是數量。袖箭上的劇毒反而是越輕越好,不用毒最好。若是兩女肯放棄攻擊,即等於又一次宣布停戰,雖然不會再繼續中劍,但兩女更加覺得不甘心,總覺得是自己吃了大虧。

甚至胸部漲得厲害——雖然一再提醒自己,主要隻是心生錯覺,但在某方麵更勝真的。

“秦朝惡賊,你再敢刺一下試試,我要你的小柳十倍百倍償還。”木婉清突然又甩出慣用的殺手鐧,一再百試百靈的殺手鐧。頓時再不用擔心秦朝的攻擊,心中一鬆,痛快多了。

“乖乖貂兒,快上,報仇的時候又到了。”鍾靈又把閃電貂當暗器擲。

閃電貂貌似真的聽得懂人話。它懂得記仇不奇怪,懂得咬人不奇怪,但還懂得戲弄人,懂得趁火打劫,還可以按著主人的心意而動,才是最奇哉怪哉的地方。但若懂得人話,就不奇了。

兩女又起了別的心思,邊追擊,邊分心研究起秦朝的淩波微步。

表麵上學起來倒是容易,見多了,小孩子都可以學著走兩步,但真的有那麽容易嗎?

兩女不會直接問秦朝,最多都隻肯偷學。就像秦朝學醫的時候,極不願直接詢問那些醫師。

反正隻要可以提升實力,兩女便不願放過,樂此不疲。算作從秦朝身上討回一些債,收回一點利息。

今天早上,秦朝之所以不肯比試輕功,是因為勝了會加大兩女的重視,敗了會加大兩女的輕視,怎麽算都不劃算。

到了不得不比,直到比都比了,隻想最好是以平局收尾。但兩女一直不肯平局,用盡了力。結果她們越是用力跑,當然越跑越累。另一邊,秦朝卻又越跑越精神。對比越來越明顯,就算他肯承認自己敗了,兩女又豈肯相信,肯定又罵他虛偽。

比輕功,又變成了比持久,但在這方麵,秦朝連傲視群雄的喬峰都不怎麽怕,麵對初出江湖的鍾靈和木婉清,還比什麽比?說到底,還是由於兩女童心未泯,當他在藏拙,找上了癮,將之當成了另一種捉迷藏,迷底是他隱藏的真正實力。

就連兩女的母親,‘修羅刀’秦紅棉和‘俏藥叉’甘寶寶,本來都懷疑他隱藏了大半實力,又因為那晚秦紅棉隨手點了他的穴道,使得懷疑一下減低了大半。

兩女的輕功係出同門,都爆發厲害,長於彈跳力,但持久不行。其中又以木婉清為最。

兩女的母親,‘修羅刀’秦紅棉和‘俏藥叉’甘寶寶早年同門學藝,鍾靈的父親‘馬王神’鍾萬仇可不是。‘馬王神’早年最擅長的正是輕功,速度和持久都能與馬中之王相媲美,這才在江湖上得名‘馬王神’。

木婉清不是‘馬王神’鍾萬仇的女兒,反而需要寶馬‘黑玫瑰’代步,彌補持久的不足。

鍾靈無須寶馬代步,持久力不足的缺點貌似已經用來自父親的輕功補足。但用來與淩波微步比試,就像拿普通美人與絕世美人比試,很自然又開始顯露出種種不足。

鍾萬仇的攻擊大半來自於毒功,鍾靈的攻擊力則大半來自於閃電貂。這類手段最怎麽厲害,都屬於旁門左道,上不得台麵。其實鍾靈應該把閃電貂秘藏好,放在關鍵的時候用才好。

不用則已,用了就要殺人滅口,防止傳播。不然別人多了防範,猜出閃電貂吃各種毒蛇長大,可用克製蛇毒的蛇藥克製,鍾靈的攻擊力便要弱掉大半。一旦碰上生死大敵,便等於提前丟了半條命。

生死之戰,隻爭一線,何況丟了半條命!

但這種事情,說著容易,表麵貌似極為合理、簡單,事實上鍾靈的表現很正常,反而是秦朝顯得不太正常——他一會要顧及這,一會要顧及那,首尾兩端,且效果寥寥。

原本即使擁有很上得了台麵的武功,都不該拿出來四處炫耀。別說北冥神功,就連淩波微步,起初秦朝都很擔心暴露,生怕被太多人得知,引發類似《九陰真經》那種波及天下各國各門各派的超級大戰,更怕提前引起逍遙派前輩高人的注意。

最終連他這個資深宅男,都受不了山中的野人生活,一入江湖,便身不由己。就算隻呆在小鎮的小酒樓說書,都禁不住一再多嘴多舌,將越來越多的秘密暴露。而且早就想離開小鎮,闖蕩天下。

若還硬要鍾靈忍住,甚至再過十幾年都不出萬劫穀,除非把閃電貂廢了不用;若還硬要秦朝忍住,除非完全把一身逍遙派的武功廢了,不用了。

又或者,一個人跑到深山老林中躲起來,不見人;又或者,見一個殺一個,不斷殺人滅口……

否則別妄圖什麽十全十美。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既然怎麽避都避不開這些江湖上的紛爭,那麽隻好積極些,主動融入江湖。別當自己是不死的主角,隻當是小蝦米一個初入江湖,最大的快樂還在於能不斷取得進步。才擁有更大的能力,做下更多曾經想做卻做不了的事,比如說幫助更多想幫助的人。結下更多的朋友,擊敗更多的敵人。當然作為一個男人,怎麽能少得了美人相伴。

群花各有其美,一輩子都觀之不盡。

一入江湖,最最關鍵,無疑是用最快速度提升最多的武功。

不然隨便來一個了解逍遙派武功的前輩,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可就晚了!

此時此景,難道還要繼續等,等別人刀下留人嗎?

或者還要等到死了親人,怎麽都救不回來了,才開始有動力爆發?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