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隻一劍生死立決

木婉清嗬嗬嘲笑道:“秦大哥是多麽地大公無私呀!甘願輔助秦始皇,生得偉大,死得光榮。”

鍾靈道:“唯一的缺點是照顧女人太多,多得秦大哥自己都覺得應付不過來,但這世上可憐的女子那麽多,不救又實在放心不下。美人們都知道秦大哥的好,都搶著要送上門來,秦大哥怎麽能忍心拒絕?”

木婉清強忍住笑,學鍾靈,努力裝作一本正經地樣子道:“眾多美人得了你秦大哥的保護和照顧,生活得無憂無慮,快活似神仙。卻害你秦大哥四處奔波勞累不說,回到家,還要圍著眾多美人忙個不停。但你秦大哥一直無怨無悔,擔當得起,擔子越重越有精神。什麽是男子漢,大丈夫?這就是了。”

這些充滿諷刺意味的話,早已不是兩女第一次說,說得越來越順口。

秦朝越來越沉得住氣,重複耐心解釋道:“那是秦龍,我是秦朝,你們別老將之混在一起。”

木婉清笑道:“我的好靈兒妹妹,你真的是誤會哥哥了。哥哥長到這麽大,還是童子之身,仍要受這種誤會,好可憐!真可憐!快說對不起,哥哥一定會原諒你。”如此大膽直白的話,讓鍾靈一再自愧不如。

秦朝擺了擺手,加重語氣道:“好了,都別說了,別打亂我的思維,讓我再好好想一想,說不定運氣好,就想到了。你爹媽都不是普通人,既然這麽多年都找不到解決的好辦法,我又怎麽能那麽快找得到,現在隻能憑運氣碰。”

“我管你是不是運氣,反正你要給我盡快找到。不然三天的期限一到,我實在等不及了,可就不會再這麽好說話了。”木婉清自覺又勝了一局,心中頓時覺得好受多了。

秦朝道:“我說了下策就在《尋秦記》裏,隻要你爹的女人都多讀幾遍《尋秦記》,什麽家庭糾紛都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學秦皇一統七國,把家裏眾女都統一了,就家和萬事興了。”

木婉清氣道:“又說屁話!你利用《尋秦記》,害我和鍾靈還不夠嗎?別以為我們是傻瓜。”

鍾靈氣道:“別把我扯在了一起行不?那些最精彩動人的內容,全都隻和你說,我連當傻瓜都還不夠資格。”心道:“是我自己不像木婉清什麽都敢說,但我至少什麽都敢聽呀!”

木婉清愣了一愣,火氣上湧道:“你偷聽得還不夠多嗎?”

鍾靈一下漲紅了臉,大聲爭辯道:“那是我憑自身本事得來,與你們有什麽關係?”

兩女鬥起了嘴,最難過的是一旁的秦朝。因為兩女每次鬥到了最後,矛頭都是指向他。然後兩女忽然間又化敵為友,結成攻守同盟,一起合力討伐他。

而且每次都當他是在扮豬吃老虎,哪還須手下留情!

不過秦朝最近一直都處在快速進步之中,正變得越來越厲害,也怪不得別人誤會他扮豬吃老虎,當他一直在隱藏實力。好像他的實力漸漸暴露出來,顯得更深不可測更嚇人。

兩女都相信自己的眼睛所見,在不明內裏的情況下,自然覺得他這進步未免太快,用扮豬吃老虎才解釋得通。比起他在龔家武館門口挨的那頓打,他的進步更是大得不可思議。若連這都不是假裝,難道武功能說來就來,說走就走?所以他的進步越快,兩女的誤會自然越深。他不解釋還好,越解釋越容易得罪人。可不解釋又怎麽解除誤會?

兩女這次隻吵了幾句,馬上又合好了,又突然齊聲道:“揍他!”

淩波微步閃動,八道箭光從秦朝身邊閃過。明知這已經超出了木婉清的最大控製力,卻發現自己說不出半句理由來阻止。若不用這一招,明知道在浪費箭支還射什麽射?

“乖貂兒,攔住他。”鍾靈的閃電貂經曆多了,學聰明了不少,不再跟著淩波微步的精妙步法跑,那樣隻能左右瞎晃,現在改以搶占方位為先,與兩女三方麵配合,減小秦朝的活動空間。

“追,快追。”

“不好,又上當了。”

“可惡,別又想玩貓捉老鼠的遊戲。”

“壞家夥,你不是跑得比我們快嗎?快跑呀!”

“反正我們追不上,別白追了。”

木婉清嘴裏一句接著一句,說是別白追了,但上當多了的秦朝哪裏還會相信!

果然話音未落,又是三套連環三箭。其中至少有一半已經脫離木婉清的控製之外,自己都不知道最終會射到哪裏,對秦朝來說卻變得更加危險。

“男人的話不能信,女人的話更不能信,美人的話越美越不能信,男人被美人追擊的時候更加信不得!賭不起。”秦朝邊躲邊跑,邊試著總結經驗,忽而到了木婉清左邊,忽而又到鍾靈右邊,讓兩女發揮不出兩麵夾擊的威力——若是兩女隔開的距離變小,他就找一個方向跳出來,不接招;若是兩女分開的距離太大,他就利用中間的空間差與時間差,分而擊之。

一旦反擊,雙手摸中了都是調戲。不反擊,他又成了扮豬吃老虎,怪他不肯暴露武功。

在兩女的一再糾纏下,他手裏開始多出一把自製的木劍。

秦朝本來是想學‘小李飛刀,虛發’,但對兩女怎麽例不虛發?

一想再想,隻有放棄。

改換成現在的木劍。

劍尖處裝了一根特別製作的繡花針,既似提升了刺擊的威力,又似減小了刺傷大害。

在實戰中,他的劍術大多數時候隻用刺,自稱靈感來自‘一劍流’。

不是不想學別人在戰場上磨練劍術,但一認真,總覺得那隻是笑掉大牙的愚人之想——生死一線,誰有幾百條命再來呢?除非練了傳說中的《長生訣》,那也最好別在戰場上磨練,隻在江湖上以戰養戰,都已經十分地危險。

正因為誰的生命隻有一次,江湖上的武功大多不是用來拚命,而是用來保命。與戰場上的武功相比,發展方向上走的是兩個極端。拚命一招,保命卻越複雜多變越好。

閃電貂終於近了身,不近身它怎麽咬人?

但碰上淩波微步,近身又擔心呼虧,不怎麽想單挑,隻想牽製一下,等主人圍上來了,再尋機報複。

攻守頓時易位,變成秦朝反追著閃電貂攻,逃避的變成了閃電貂。

突然,淩波微步一個移形換位,變成了閃電貂和秦朝麵對麵,都身在半空。

隻一瞬間,互相又換了個位置。

閃電貂來不及思考,改變,隻憑習慣又上了當——它不該趁機攻擊。

攻擊的範圍本來就比躲避的範圍要小,何況還是身在半空中無處借力,而且時間又隻餘下一招可用,導致秦朝又變得非常容易確定它的攻擊範圍,並且又一次利用木劍大大延伸了己方的攻擊範圍。木劍當然比鐵劍要容易控製得多,他隻須要稍微活動一下手腕,劍尖就可以滑動一大段距離,輕易擋住閃電貂的攻擊路線。隨閃電貂距離變得越近,攻擊的範圍變得越來越容易確定。閃電貂的速度越快,應變的時間越少,變化越簡單。

當閃電貂變得變無可變,木劍十分輕鬆地一刺就中。當劍尖刺中閃電貂的時候,還自動多出了閃電貂衝擊的力量,雙方之力合在一起集中爆發,傷害將絕不止翻倍。

若非他把劍稍微往下偏了一點,這一劍完全可以刺穿閃電貂的腦袋。

江湖中人鄙視戰場上的武功粗鄙、簡單,找死有餘,變化不足。但在真正的戰場上,最管用的劍術,正是這種簡單直接、殘酷無情的殺人之技。隻一劍,生死立決。

這不是真正的戰場,因此閃電貂還能再死上無數次,鍾靈和木婉清仍不知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