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決定論 (1)
當然,這些反駁隻能說明機械論的證據不夠充分,卻難以徹底擊垮機械論的基礎。特別是在牛頓時代,那時人們沉浸在對科學的過分樂觀之中。從牛頓開始兩百多年,科學都是一路高歌猛進。科學前進得越多,機械論的威信就越高。
但是,這不是一件好事兒。
機械論雖然可以條理清晰地解釋這個世界,但是按照機械論的說法,人類不過是這個世界中可有可無的一件事物而已,和桌子板凳、花鳥魚蟲沒有本質的區別。我們的意識不過是一係列物質作用的結果,隨時可以消失,毫無永存的希望,更談不上還有什麽人生意義。就像世間的其他事物一樣,存在就存在了,消失就消失了。這很容易推導出虛無主義和享樂主義。
但這一切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這個:
決定論。
決定論的意思很簡單,既然世界萬物都可以用物理規律來解釋,那麽每一個事件之間必然要遵循嚴格的因果律。如果人的意識是完全由物質決定的,那肯定也得服從嚴格的物理定律。那麽,整個世界該如何發展,該走向何處,都是由自然定律決定好了的。就像人們根據力學可以預測星辰位置一樣,人們也可以根據自然規律,去預測所有事物的未來。
一個支持決定論的證據是,在20世紀之前,人們認為世界裏不存在真正的隨機數。
我們在生活中可以靠擲骰子獲得隨機數。但如果以物理學的觀點看,骰子最終的點數,是被骰子的形狀、密度、搖晃它時手的力氣等一係列客觀原因決定的,骰子的運動也得嚴格遵守物理規律。隻要我們知道之前任何一瞬中全部的物理數據,我們就可以計算出骰子最終的點數。普通人以為骰子是隨機的,隻不過是因為所有數據的計算量太大,超過了人類能力的範圍而已。
同樣的道理,我們今天搖500萬大獎的搖獎設備,無論再怎麽設計,最終落下哪一個數字小球,也要被物理定律嚴格決定。雖然人們會把各個小球的質量、形狀做得盡可能一樣,但搖獎時間的一點點改變或者一丁點細微的震動,都可能改變最後的結果,而影響最終結果的因素多到人類無法計算的地步,最終“偽造”出隨機的效果。
學過計算機的同學知道,計算機裏也不存在真正的隨機數。計算機生成的所謂隨機數,實際上是取一個現成的數字(比如係統時間),經過一係列固定計算得出來的。
沒有隨機,那就意味著一切都可以計算。數學家拉普拉斯曾經說,隻要他能擁有足夠多的數據,他就可以按照機械定律推出未來世界的全部麵貌。這就像某些科幻小說裏設想的那樣,假如有一台超級計算機,就可以計算出未來的一切。
能預測未來,這聽上去挺美妙的,怎麽可怕了呢?
可怕的地方就在於,一旦我們接受了最嚴格的決定論,那就意味著人類沒有自由意誌了。因為我們的意識是由組成我們身體的物質決定的,而組成我們身體的物質又由物理定律決定。所以,我們頭腦中的每一個念頭,在前一秒鍾已經被決定好了。如果我們這麽一環一環地回溯回去,那麽我們一生中的一切所思所想,我這本書中的每一個字、您看到這本書在頭腦中迸發出的每一個念頭,其實都是在一百多億年前的宇宙大爆炸那一瞬間就決定好了的。且不說這想法很詭異了吧,關鍵是,那人生還有什麽意思啊?
既然一切都是決定好的,那我們為什麽還要努力奮鬥?為什麽還要勞動?人生還有什麽意義?人類隻是一個被操控的木偶,活著聽從因果律擺布,死後化為虛無。
這還算次要的,更要緊的是,人之所以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是因為人有自由。這點我們在講奧古斯丁的時候已經說過了。那麽,假如人的全部意識都是事先決定好的,人沒有自由,那不就沒有道德可言了嗎?人不就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嗎?
這就像有的人在為罪犯辯護的時候,會列舉罪犯一生的種種遭遇,說他如何被歧視、受到多少不公正的待遇,這才鑄就了他易於犯罪的性格。這麽一看,這人之所以犯罪不是他自己能控製的,都是社會的錯了。推而廣之,人的任何行為,我們都可以說是外界環境促成的,那人豈不是做任何錯事都不應該受到懲罰了嗎?
從決定論,特別是從嚴格的決定論所導出的結論,是荒謬甚至恐怖的。如果按照決定論的觀點生活,那麽人類的社會秩序將蕩然無存,人類的一切工作都變得沒有意義,一切罪行都可以得到饒恕。這樣的世界顯然不是任何一個哲學家想要的。
但是,要想打敗決定論又談何容易。我們前麵說了,決定論有科學做後盾,更何況還是在對科學盲目崇拜的牛頓時代。什麽人能對抗全體科學家,找到機械論和決定論的漏洞,將其一舉擊潰?
還真有人做到了。我們下章再講。
在下一章之前,我們說說關於決定論的一些趣事。
對於決定論的邏輯我們可能會點頭認同,但大概沒有人會當真,覺得自己真沒有自由意誌。
我們一考察自己的頭腦,就能發現,沒有任何東西在控製著我們啊,明明我們願意想什麽就想什麽啊。你看,我想拿一個杯子,我拿起來了吧,我不想拿,就沒拿吧。誰管著我呀?
但是決定論者會說,你感受到的自由其實是一種錯覺而已。比如當我們遇到一個選擇的時候,我們覺得自己既可以選A也可以選B,沒任何人幹涉我們的選擇,所以我們覺得自己是自由的。但是無論你事前怎麽猶豫怎麽思考,最終你必須選擇一個答案。哪怕你說我不選呢,或者我兩個都選呢,總之,有且隻有一個結果。決定論者就會說了,如果讓時間回到你未作出選擇的一刻,讓你重新思考一遍,那麽你的思考過程不可能變,依舊會得出同樣的結果。
所以,你覺得自己是自由的,這感覺本身也是被因果律決定好的。連你試圖反抗因果律這行為本身,也是被因果律決定的。
這就像希臘神話中不少關於宿命的故事,大致的內容都是預言家說了某個預言,當事人很害怕,做出了某些自認為能絕對避免命運的行為。結果這行為陰差陽錯,反而成了促使預言成真的條件。最終預言還是實現了。
說到古希臘還有個段子。
決定論在古希臘哲學裏也有。當然那個時代沒有牛頓力學,但古希臘人知道因果律。既然凡事有因必有果,那麽很容易想象世間萬物都是在因果律下被嚴格決定的。
那時候有個叫芝諾的——就是提出“人永遠追不上烏龜”那悖論的人,他就是一個決定論者。
芝諾平時總念叨著一切都是注定的,都是注定的。結果有一次,他的奴隸犯了錯誤,他就鞭撻那奴隸作為懲罰。但是他的奴隸很聰明,辯解說:主人,按照你的決定論學說,我犯錯是天生注定了的,不是我自己能控製的,所以你不應該懲罰我。
然而芝諾更聰明,他回答說:你說得沒錯。但是按照同樣的理論,我鞭撻你也是天生注定了的。所以你就挨打吧。
除了建立在機械論上的嚴格的決定論外,在哲學史上,更流行的是部分決定論。也就是物理世界是決定的,但是人也有自由意誌,這當然更容易讓人接受。
古希臘的斯多葛學派就相信部分決定論。他們認為我們不能控製事物,但是可以控製我們自己對待生活的方式。所以這個學派提倡隨遇而安的生活態度。
前麵我們說過斯賓諾莎的哲學觀,還記得嗎,斯賓諾莎是用類似於幾何的邏輯一步步推出整個哲學體係的。這意味著,他相信世間萬物之間都有著嚴格的邏輯關係。這必然也會導致決定論。
同時,斯賓諾莎認為世界是一個實體,世間萬物以及我們自己都是實體的一部分,也就是神的一部分。那麽人類就沒有自由,因為人的意誌也是實體的一部分嘛。
但斯賓諾莎又說,我們還是有追求自由的方法。假如我們被動地按照必然律活著,那就成了必然律的奴隸。所以我們應該用理性去領悟事物之間的關係,明白了我們在整個實體中的處境,也就實現了自由。更進一步說,當我們認為自己和萬物是同一個實體的時候,就相當於擴大了我們自己的範圍,世間發生的任何事情都屬於我自己的一部分,這世界對我們的限製也就越來越小乃至於無,我們也就越來越自由。
這讓人想到了佛教的理論,佛教強調因果,這和決定論很像。而佛教追求的是大徹大悟,你如果有無上的智慧能了解這世界,你就可以超脫煩惱。
斯賓諾莎的觀點對於現實生活也有很大的價值。我們如果聽憑自己的本能,那麽就會去努力追求財產、榮譽、感官快樂之類的東西。然而靠這些東西獲得的快樂不能持久,還可能會帶來痛苦。如果聽憑自己的去追求享樂,就會像那些“被動地按照必然律活著”的人那樣,成為必然律的奴隸。反過來,我們要是能用理性洞察甚至控製,這樣就能獲得相對的自由了。
最後再總結一下我們得到的這塊哲學瑰寶,決定論。
決定論雖然會導致一些很荒謬的結果,對待生活是消極的,但決定論也能起到很強的安慰作用。唯我論把人看得最大,可以安慰人;機械論和決定論把人看得渺小,也同樣可以安慰人。
假如我們生活中的一切都是被決定的,那我們也就不需要努力、不需要奮鬥、沒有壓力,一切隨遇而安就好。
決定論和宿命論很像。用宿命論來安慰自己,是中國人的老傳統了。
當我們遇到挫折的時候,我們常會安慰自己說“這是命”。比如俗語“人的命,天注定,胡思亂想沒有用”,用來安慰人很管用的。
當然中國人很狡猾的,遇到好事的時候就不說是“命”了,男女相聚,說的是“緣”。緣是什麽?佛教概念,講的是因果報應。遇到好事講“緣”,意思就是說這是因為我之前做過什麽好事,這是我應得的。但自己遇到壞事就像前麵說的,不講因果改講宿命論。但等到討厭的人遇到壞事呢,就又是因果了,罵人家這是“報應”,這是你活該。那麽,要是自己討厭的人遇到好事了,中國人怎麽辦呢?多半心中暗罵:某某某你等著,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誰笑到最後誰笑得最好!——他又開始講辯證法了!
通往懷疑之路
挑戰機械論和決定論,乃至於挑戰整個科學體係的人出場了。
這個人叫休謨,也是一位天才。休謨12歲進入愛丁堡大學,但是念到一半就不念了。
他23歲完成了名著《人性論》。但是這本書出版後無人問津。休謨非常沮喪,覺得是自己水平不行。實際上休謨小瞧自己了,這本書無人問津不是因為他的水平太差,而是因為他太超前了。幾年後,休謨將《人性論》中的部分章節改寫成更淺顯的作品,這才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休謨是英國人,也是經驗主義者。但休謨認為他之前的經驗主義者和理性主義者都存在根本缺陷。你想,這兩派吵了很久,明明相反的觀點,卻誰也說服不了誰。為什麽呢?那些哲學家都是固執己見的笨蛋?這解釋說不過去啊。休謨認為他找到了原因,那就是雙方討論的問題超過了人的經驗範圍。
休謨認為,你們討論“何事真實存在”之類的問題,實際上這些問題人類根本沒有能力回答,所以你們才能怎麽說都有理,正反兩麵的觀點都能成立。
不但空中閣樓式的理性主義者如此,連經驗主義者也犯了類似的毛病。
舉個例子。
洛克不是提倡“白板說”嗎?他認為人的經驗是從客觀世界而來。在洛克之後還有另一個英國的經驗主義者貝克萊,他認為世界上沒有物質,人的經驗都是心靈中的觀念。
這兩個觀點一個唯物、一個唯心,但是誰也說服不了誰。唯物者可以說,一個物體你不意識到它,它就不存在,這豈不是荒謬?唯心者可以說,我不意識到它,它還存在,是因為還有其他人意識得到它。如果人人都意識不到它,你又怎麽知道它是存在的呢?
這話說來說去近乎抬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