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決定論 (2)

休謨就說,你們都錯了。錯在你們討論的問題超出了人的經驗範圍。“經驗從哪來的”這個問題我們根據經驗回答不出來,所以,隻能老老實實說不知道。

所以在休謨這裏,經驗就是人的感覺印象。我感覺到了什麽就是什麽,至於這感覺從哪來的,是真是假,我不知道。

按照《黑客帝國》的世界觀說就是,我隻知道自己體驗到的世界是20世紀。至於我體驗到的這個世界是真實存在的,還是計算機虛擬出來的,我不討論這事兒,因為這個問題已經超過我們的能力範圍了。不管怎麽討論都是空話,所以我老老實實說不知道。

更狠的是,笛卡爾雖然懷疑一切,但起碼相信“自我”是存在的。而休謨則說,“自我”這個概念隻是我對自己的印象。但真正有沒有“自我”呢?對不起,咱不知道!

休謨的哲學觀可以用來解決下麵這個問題。

我們說過,我們永遠沒法證明自己是不是生活在《黑客帝國》式的虛擬世界裏。那該怎麽才能安心呢?

休謨的回答是,不知道就不知道,沒關係。我們能得到的經驗就是麵前的生活,在有明確的證據證明麵前的生活都是幻覺之前,我們就照著自己平時的經驗正常生活下去就可以了。我們沒必要也沒能力去無限地懷疑世界。

話說得遠一點,正是因為很多人不接受休謨的這個觀點,才使得文藝創作者們有各種花招可以玩。比如《黑客帝國》後兩集裏的招數:讓觀眾懷疑反抗軍的基地也是虛擬出來的。比如《盜夢空間》裏,讓觀眾懷疑所謂的真實世界還是一個夢境。

隻要我們不接受休謨的觀點,那麽這些花招永遠都是無敵的。我們可以在所有的電影、小說中都搞這一套:在故事結尾跳出一個超出故事世界觀的事物朝觀眾一笑:木哈哈哈哈,你所經曆的一切都是假的(或者都是幕後黑手精心營造的)!

一般的觀眾看到這裏或許會擊掌讚歎,可咱們這些經過哲學反複折磨的人大概會覺得,這花招本身挺沒勁的,是吧。

通過休謨前麵的思考我們可以發現,休謨和笛卡爾一樣被蘇格拉底附體。他打算用懷疑拋掉前人所有不可信的經驗。休謨繼續想,那麽,有什麽知識是切實可信的呢?

他找到兩種。

第一種是不依賴於經驗的知識。比如幾何,它自身是不矛盾的,完全符合邏輯規則,而且不依賴經驗存在。我們前麵說過,在現實世界中觀察不到任何嚴格的三角形,但是我們仍舊有三角形這個概念。三角形不用依賴外物存在。

自然,像斯賓諾莎、萊布尼茲等人的哲學體係,因為根基是可疑的,所以不在休謨的承認之列。

第二種可靠的知識是我們自己感受到的經驗,摸到什麽,看到什麽,這些是可信的。(當然,還是那句話,這經驗是不是來自於幻覺我們不管。)

休謨想來想去,覺得可信的知識就這兩種,於是他很彪悍地說了一段話:我們去圖書館隨便拿起一本書,問這些書中包含著數和量的抽象推論嗎,包含著關於實在事實和存在的任何經驗的推論嗎。如果沒有就可以燒掉,因為裏麵隻有詭辯和幻想。

實際上,休謨對知識的界定很靠譜。從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的爭論來看,人類就兩種獲得知識的辦法,一個是靠演繹推理(而且還沒得到新的知識),一個是靠經驗。休謨把其中最不靠譜的、理性主義者們的那些公設給去掉了。剩下的除了經驗之外,還留下了純粹靠演繹推理能成立的知識,相比激進的經驗主義者,休謨已經很厚道了。

如果你理解了這兩個原則,那麽可以看下麵最猛的了。休謨要親自辦掉科學。

研究科學,最重要、最基礎的一條規律叫做因果律。就是說,凡事有因必有果。牛頓想,蘋果落下一定是由於什麽原因造成的,這才有了萬有引力定律。蒸汽上升是帶動機器運轉的原因,因此才能有蒸汽機。總之,萬事萬物之間必須都存在因果律,我們才談得上科學研究。

但休謨偏偏就拿因果律下手了。

剛才說,休謨認為隻有兩類知識是可靠的。一類是像邏輯和幾何那樣,既邏輯嚴謹又不依賴於外物存在的知識,一類是我們感官體驗到的知識。

那麽,因果律屬於第一類知識嗎?我們能不依賴於經驗,隻靠邏輯推理推導出因果律嗎?

顯然不能。

一個因果律是否成立,總要關係到具體的事物。我們放炮,每次都是先把炮竹點燃了,再扔出去,然後炮竹爆炸。點炮竹、扔炮竹和炮竹爆炸這三個動作總是在一起的。但我們知道點燃爆竹是爆炸的原因,而扔出去這個動作不是。我們是怎麽知道這一點的呢?這純粹是因為之前的經驗。假如一個人完全沒見過、沒聽說過炮竹,那他無論怎麽演繹推理,也不可能想出炮竹爆炸的原因。

還可以這麽說。休謨認為,我們根據理性隻能判斷事物是不是自相矛盾,就像數學和邏輯都是不自相矛盾的,所以這兩者才可能通過理性推導出來。但如果我們用理性去分析燃放炮竹這件事,我們會發現,我們完全可以想象我們扔了一個炮竹,就使得炮竹爆炸了的情景。這個情景不和我們的理性矛盾,隻和我們的經驗矛盾。所以顯然,隻靠理性是無法察覺因果律的。

總而言之,因果律不符合第一類知識。

那麽,因果律可以靠經驗總結出來嗎?

比如在地球上,蘋果一離開樹枝肯定會掉在地上,我們通過日常經驗就可以認識到這一點。那麽這算是我們認識到了,“蘋果離開樹枝”和“蘋果落在地上”這兩件事中存在因果關係嗎?

休謨說,不能,因為你就算之前無數次看到蘋果離開樹枝落到地上這個現象,你也不能保證,下一次蘋果還一定會落在地上。

你怒了,你說,這不是純粹的抬杠嗎?

休謨搖搖頭說,我這不是抬杠。

什麽叫因果律呢?你不能說因果律就是“一件事的發生是另一件事發生的原因”,這相當於同義反複,說了跟沒說一樣。

因果律是什麽呢?在經驗世界裏,我們可以把因果律說成:“如果A事件發生了,那麽B事件一定會發生。”更嚴格的說法是:

一、A事件發生在前,B事件發生在後。

二、這個關係是必然的。

比如說,蘋果必然落地的事件我們可以分解為:

一、“蘋果離開樹枝”發生在前,“蘋果落地”發生在後。

二、這個關係是必然的。

想象一下:如果我們是一個一無所知的小孩子,我們隻靠經驗,怎麽能知道蘋果一定會落地呢?唯一的辦法就是,我們一遍又一遍地觀察到“蘋果離開樹枝”和“蘋果落地”這兩件事總緊接在一起發生。我們就學會了,哦,蘋果這東西原來不可能飛上天去啊。

但問題是,通過經驗,我們隻觀察到的是因果律中的第一條——“A事件發生在前,B事件發生在後”。

那麽第二條呢?

這個關係的必然性我們是怎麽觀察到的呢?

這個“必然”能讓人看見?這個“必然”能讓人感覺到?沒有,“必然”這個東西不在我們的經驗範圍之內。我們之所以認為這裏有“必然”性,是因為我們過去無數次看見了這兩件事連在一起發生,所以我們就想當然地認為,這兩件事之間有必然的聯係,在未來也會永遠連在一起發生。

休謨尖銳地指出:這種想當然是錯的。

休謨認為,人相信因果律其實是一種心理錯覺,隻因為我們發現兩件事總在一起發生,我們就期待它們能再次一起發生,但這其中並沒有可靠的根據。(你也不能說“科學證明了地球有引力,所以蘋果脫離樹枝和蘋果落地之間是必然的因果關係”,因為牛頓必須先認為蘋果落地存在原因,才可能去研究這個原因。換句話說,“萬有引力定律”就是揭示物體運動因果律的,自然不能用“萬有引力定律”去證明存在因果律,這就成了循環論證了。)

羅素有一個比喻,說假設農場裏有一隻雞,每次一看到農場主來,就被喂食物,那麽這隻雞就以為農場主和喂食之間有因果聯係。但結果這天,農場主帶來的不是雞食而是一把獵槍,農夫把雞殺了。換句話說,雞通過觀察發現農夫和喂食這兩件事總在一起發生,便以為其中有因果關係。但實際上,耗費它畢生時間得到的觀察結果仍舊不能證明這兩件事之間有必然聯係或者因果關係。

從邏輯上還可以這麽解釋。兩件事連在一起發生,發生了一回,經驗隻能告訴我們這是偶然的。那麽無論這兩件事連在一起發生了多少遍,再多次的偶然也不能讓這個關係變成必然。

還可以這麽說,我們之所以相信有因果律,是因為我們認為,我們將要經曆的事情和我們之前經曆過的事情是類似的,肯定會不斷地重複經曆。但顯然這是錯誤的。且不說我們的經驗可能隻是片麵的(就像農場裏的雞),而且世界本身還在不斷發展變化呢。

這並不是抬杠。羅素舉的農場的例子在生活中也會遇到。比如我們搞社會調查的時候突然發現,調查數據嚴格表明,身體越胖的人他身邊的朋友就越多(體胖的朋友請原諒我,我信口胡編的例子啦)。這下調查人員興奮了,立刻得出一個結論:身體越胖的,他就越有魅力!

之所以調查人員能得出這樣的結論,就是因為他發現“體胖”和“朋友多”這兩件事總在同一個人身上出現,於是想當然地認為這兩件事之間有因果關係。

然而,事實或許是這樣:這兩件事有一個共同的原因,比如這些人都喜歡參加飯局。因為飯館裏的飯菜油水比較大,所以這些人的身體比較胖。同時,參加飯局的人社交範圍比較廣,所以朋友數量也多。因此,雖然“體胖”和“朋友多”這兩件事總在同一個人身上出現,但這兩件事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自然也得不出來“身體越胖的就越有魅力”這個古怪的結論。

實際上,我們生活中常常能遇到類似不靠譜的結論。一些缺乏統計學訓練的人,經常見到某些數據就興奮異常地得出結論。比如從“少年犯中80%的人都玩網絡遊戲”中推出來“玩網絡遊戲會導致青少年犯罪”。(如果這個推論成立,那“100%的少年犯每天都吃飯”該怎麽解釋?)

或許你還是不服氣。你會想,所謂的兩種可信的知識是休謨自己說的,我偏說因果律屬於可信的知識,你又能怎樣?

你這麽想沒關係,咱們還有一種比較簡單的思路。

因果律是怎麽來的呢?是我們先觀察到兩件事總連在一起發生,並且這兩件事自己還不單獨發生,我們就說這兩件事有因果關係。這用的是歸納法。

但歸納法是怎麽回事?歸納法要從個別的事件歸納出普遍規律來。它的前提是,它必須相信在某些條件下,某件事情是必然發生的。換句話說,它必須相信某個條件是某個事件的原因,也就是必須相信因果律才能成立。

這不就成循環論證了嗎?

休謨對因果律的討論說明了,因果律沒法從經驗中得來。假如我們要讓因果律成立,那它必然像理性主義者認為的那樣,屬於超越了經驗的規律。但是,理性主義者的那些公設明明又不可靠。這麽說來,可就真沒咒念了。

別著急,我知道,你或許還有些不服氣,覺得暈暈乎乎聽到了這裏,好像有道理,但又好像有問題。

不用擔心,別說你了,當時的知識分子聽到休謨的論斷後,也都不服氣。因為這太荒謬了。假如沒有因果律,人還怎麽活著?人為什麽還要勞動,還要生產?我舉起了杯子,明明我就是杯子離地的原因,這種顯而易見的事兒還有人懷疑?

更何況那是個科學蒸蒸日上的年代。人們認為牛頓準確揭示了宇宙的真理,認為隻要科學不斷前進,就可以解答宇宙中的一切秘密。而因果律以及歸納法是一切科學的基礎,怎麽可能統治萬物的物理學,整個都建立在一個完全不靠譜的基礎之上?

但是哲學家們不這麽認為。

他們拿來休謨的論點一看:理性主義有獨斷論的危險,啊對。一切都得從經驗出發,啊對。因果律和歸納法是循環論證,啊,也對。所以因果律不能用經驗證明,所以沒有因果律,自然也沒有歸納法,啊……啊……也對啊!

於是哲學家們都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