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3)

第一章(23)

離開島的那端一段距離後,我還是驚魂未定,呆站了一會;回過神以後,我心中滿懷崇敬和愛戴,眼睛滿含熱淚,仰頭感謝上帝,因為他起先若將我降生在世界的另一地方,使我同這些恐怖的士著區分開來;並且,在我看來,我眼前的傳說已很不幸運,但我在這種處境中仍有許多足以**的地方,這些更使我感動而非埋怨,最關鍵的一點是,正是在這樣不幸的環境裏,我認識了上帝並期望他的保佑,這是一種安慰,也是一種幸運,這種幸運不但足以抵消曾受過和即將受的苦,而且還綽綽有餘。

我懷著這種激動的心情,回到我的城堡裏,而今對於自身的處境是否安全這一問題,心中已不如從前那樣緊張,因為據我觀察,那些吃人的東西來這島上的目的,並非想掠奪一番,當然,他們以前來這島時,一定也常進入密林深處,但一無所獲,因為他們來島上,未必是要找食物,或是要補充什麽東西,或許根本就未打算從這裏得到什麽。我很明白,我到這島上已近十八年了,可是以前就未見到別人的腳印而以後再住上十八年也不會有問題,隻要我仍舊像現在這樣隱蔽,不把自己暴露給他們,事實上我也不必暴露自己,我僅要做的,就是繼續呆在自己的地方,好好隱藏,除非以後見到不吃人的人,那就不妨給他們知道一下。

對於這群吃人的牲畜,對於他們相互生吞活剝這一滅絕人性的習俗,我實在不能容忍,在以後近兩年的時間裏,我一直因這事而鬱悶,所有的活動也都局限於我那範圍中,所謂的範圍,我是指我那三處莊園,也即是我那城堡,那稱為鄉間小別墅的小屋,還有林子裏圈出的那塊地,這地方對我而言,僅是用來圈住羊,我不經常去照看,因為我對那些凶神惡煞般吃人的東西懷有一種天生的厭惡,非常擔心遇上他們,而碰上他們也就如同碰上了魔鬼,不但這樣,我在這段時間中也未照看我那條船,反倒想另做隻船,因為我不想再次冒險,不想再到島的那邊把船運回來,擔心的是在海上遭遇那些東西,若萬一遇到,而且偏又落到他們手中,我的命運就不用講了。

但時間長了,因他們而引起的那種忐忑不安慢慢淡漠,我自以為他們一點都未發覺我,因此開始安心地如從前一樣生活,惟一不同的僅是我現在更加謹慎,比從前更注意周圍的情況,以免碰巧讓他們看見,尤其在用槍方麵,我更小心,生怕他們中有人正在島上。可能聽到我的槍聲,多虧上帝保佑我,讓我馴化了一群供我吃的羊,不用再到林子中去打獵,也不必開槍打野羊了,自然在那以後我還是捕到過野羊的,然而那是用的從前的辦法,借助陷阱和羅網捕到的,所以據我所記,在那以後的兩年中,雖我出門總帶上槍,但一次都未開過,實際上,我共從大船上取來三支手槍,每次出門,我總是全部都帶上,至少也帶上兩把,把它們插到我的羊皮腰帶上,此外,從大船上帶來的還有幾把大砍刀,我把一把磨快,又另外做了一條皮帶,將這刀掛在身邊;我前麵已描述了自己,而今再加上這兩支手槍和掛在腰間的沒有鞘的大砍刀,因而現在我外出的形象是非常恐怖的。

就這樣過了一些時間,除了還保持上麵提到的那些防禦措施,我幾乎恢複了正常生活,過著平靜的日子,所有這些情況同別人的特殊遭遇相比,愈來愈向我顯示我的處境稱不上不幸,實際上,上帝若要改變我的命運,隻需稍微變動幾個小環節,就會大大影響我的生活。這樣我就意識到,無論一個人處境怎麽樣,若一直把自己同情況好的人相比,那麽他就更加不滿,滿口怨言,而若同處境不如他的人相比,那麽心裏就會感恩戴德,這樣的話,世間的怨言就很少了。

據我眼前情況來講,我事實上已不缺多少東西,另外我也的確以為,那些吃人的家夥大大驚嚇了我,隻有為了自己的生存而大費心機,這就一度磨掉了我的進取精神,令我不再為改善自己的生活而使用自己的創造力了;我以前曾有一個很好的設想,並且為此也動了一度的腦子,我那設想是,試著用我的一些大麥來製成麥芽,而後用麥芽來造啤酒。這個計劃確實有點異想天開,因此我也常責怪自己,認為自己太簡單來想這問題,因為我很快就明白,想自己釀製啤酒,我仍差好幾樣必需的東西,而這些東西又非我所能製出的,首先,我就缺少用來裝啤酒的木桶,而前麵已說過這種圓桶是我永遠也做不出的,雖然我不僅用去幾天,而是幾星期以至幾個月的時間,試想造出一個,但以失敗告終。另外,我沒有使啤酒長久不壞的啤灑花(注:這種花出自一種被稱為啤酒花藤的植物,屬桑樹一類,其球果狀果穗也叫啤酒花,幹燥後用來使啤酒等帶有苦味和香味,但不一定能使啤酒經久不壞)沒有酵母來發酵,缺少銅鍋銅蓋燒煮,雖然缺少這些必需的東西,我倒不是不確信,若非那群生番使我受驚,慌了神,我已早就著手幹了,並且說不定已做成功了,因為我一旦想好某件事並動手去做,就不大可能中途罷手。

但現在我是在一個完全相異的方麵,運用我那種動腦子想辦法的本領了,而今我朝思暮想的非其它事情,而是要襲擊那種慘絕人道的血腥宴會,滅掉幾個吃人的魔鬼,若可能,最好還救出被他們帶來並準備殺害的受難者。為了消滅一些吃人的牲畜,或者,至少也嚇得他們以後不敢再來,我左思右想,倒也想出好幾個方案,若讓我全部寫下,那麽此書的篇幅將比我計劃的大的多;不過這些計劃都化為泡影,因為除非我身體力行,那些計劃都不可能實現。可是我一個人去又有什麽用呢;他們說不定有二三十人,還有標槍,弓箭什麽的,而他們投標槍,射擊的準確度也許並不遜於我的槍法的準確度。

有時,我想在他們生火的地方下邊挖個洞,放進五六磅炸藥,這樣一來,隻要他們一點火,火藥就會被點著,就會把那周圍的一切全部都炸飛,但我首先就不願為他們而浪費那麽多的火藥,因為我現在的火藥最多也僅有一桶,另外,我無法保證爆炸時間恰如其分,結果或許隻是讓他們被撲麵而來的火嚇得四處亂竄,卻不足以使他們就此不再來;於是我把這計劃放到一邊,又想到了一個打埋伏的想法,就是找個合適的地方躲起來,同時備好三支槍,都加上雙倍的彈藥,待他們那血腥的儀式舉行到中間,就向他們開槍,到時,一槍準能幹掉他們兩三個,讓他們非死即傷,然後憑著我的三把短槍和一把砍刀,若他們僅有二十來人,能確實全部殺掉他們。這個想法讓我興奮了幾星期,我滿腦子都是這件事,結果做夢也常做到這件事,有時竟然夢見自己正開槍向他們射擊。

我這樣胡思亂想還不算,居然還用了好幾天時間,到那裏找合適的埋伏點,以便打他們一個措不及防;由於經常到那地方,也就開始熟悉那裏;自然我去那裏時心中總是想著要狠狠教訓他們,砍掉他們二三十個人頭才為快意,而我看到那些留下的跡象,我更加仇恨他們。

最後,在那山坡上我找到一個自己滿意地方,在那裏,我能勝券在握地等候他們,觀看他們的船過來,而且在他們作登陸準備以前便秘密地移到一處樹叢中,其中有棵樹的樹洞非常大,完全可以使我全部隱藏起來:我可坐在那個樹洞中,一點不漏地看到他們殘忍的行徑,而在他們相互靠得很近時,可以瞄準他們的頭,這樣我一定能百分之九十地擊中他們,第一槍射去,最少可以打傷他們三四個。

因此,我就選擇了這地方,準備在這裏實施我的計劃,為了這個目的,我準備好了兩把火槍和一支普通的鳥槍,裝好它們的火藥後,我在那兩支火槍裏都裝上兩顆形狀不規則的彈丸和四五顆小的彈丸——其大小同手槍的相近;把一把最大號的打野鴨等飛禽的彈丸,裝進了鳥槍裏;另外在兩支手槍裏裝上了四顆子彈;另外,我又準備了下兩次射擊的彈藥,這樣我就作好了出去的準備。

我製定了這樣一個計劃,總想象將付諸實現,而今每個早上去山頂去望一次,我走出我稱為城堡的住地。登上三四英裏外的一座小山,看看有無小船在駛近本島或在遠處駛來,然而兩三月後,我開始厭倦這種苦差了,因為我雖不停地去守望,歸卻總是無功,不但島上和島邊海麵上一直不見敵人,就連我目力和望遠鏡所及的海麵也都無一點動靜。

在每天到山上走一次並進行一番觀察期間,我對實施自己的那個計劃勁頭十足,膽量之大,好似隨時都能做出那種心狠手辣之舉,幹掉二三十個光身的土人,我卻從未好好想過他們犯了什麽罪,僅是由於先前當地土著有此種泯滅人性的習俗,感到極其憎惡,因此對他們怒火中燒,現在看來,他們之所以這樣是由於根據上帝對這個世界的英明安排,引導他們的僅是他們那種卑微低下的,結果就幹出這類聳人聽聞的事情——或許這樣做了很長時間——並且若無其事地接受了這種駭人的習俗,他們如此做,原因在於仍淪落於天性混沌,不分善惡的狀態中。剛剛我已講過,我每天上午這樣有勞無功地走一趟,走時距離既然很長,則前後所花去的時間也非常大,最終產生了厭倦的心理。於是,對是否應采取那種行為,我的觀點有了變化。

重新冷靜地考慮自己始終都想幹的事情。我想,既然很多年,上天也認為應忍耐他們,不懲罰他們,並且似乎還讓他們這樣繼續幹下去,讓他們充當裁決的劊子手,相互殺戮,那麽我有何種權力,憑什麽資格,去當判官,把他們當成罪人並對他們執行死刑呢;他們在什麽程度上衝撞了我?他們之間不明正誤地殺人流血,我有什麽權力加入?我心中常嘀咕:“對於這件事情,我如何懂得上帝是怎樣來判決的呢;我可斷言,這些人在這樣的時候,並不認為這是犯罪,他如此幹既不會感到昧心,也不會覺得良心受到譴責。他們並不知道這樣違背了聖旨,更非明知故犯,不像我們明知道觸犯天條,卻偏偏還要經常犯下罪行。依他們看來,殺掉一個戰爭中抓獲的侍虜,未必稱得上犯罪,就如同我們殺掉一頭牛一樣,同樣,吃人肉一事對他們來說,也不過同我們吃羊肉相同。”

我稍微思考了這件事後,自然就得出這樣的論點,我對這件事,肯定錯了,這些人並非我先前認為的那種殺人犯,至多也不過同那些常會殺掉戰虜的基督徒一樣;而且在極多情況下,雖然對手已放下武器,表示投降,然而基督教徒卻常常不給一條生路,而是殺光整個投降的部隊。

我此外想到的是,他們這種你殺我,我吃你的行為,雖然野蠻而無人性,但與我卻實在是毫無幹係。他們壓根就未傷害過我。若講他們想要我的命,或者說我發覺自己危在旦夕,不得不先襲擊他們,那倒還有理由可講,但是到目前為止,他們壓根就不能碰到我的一根汗毛,我如果對他們進行襲擊,那就無理了。若我這樣做是對的,那麽西班牙在美洲所犯下的滔天罪行也就是正確的了,他們把當地成千上萬的土著士兵殺掉的做法也就是對的了;那些土著雖然還未開化,所崇拜的也僅是偶像,並且在他們風俗裏,有些儀式非常野蠻殘忍,如用活人向偶像獻祭,諸如此類,但他們對西班牙人卻並未犯下什麽罪行,但幾乎被趕盡殺絕,提起此事,無論歐洲別的基督教國家,就連西班牙人自己,也是深惡痛絕的,認為這是一場血腥屠殺,是泯滅人性的暴行,是上帝和人類所不能容忍的;而正是基於此事,隻要一提起西班牙人這詞,那麽無論是具有人道主義思想的人,還是有基督教同情心的人,都感到令人發指,就好似西班牙王國之所以赫赫有名,就是因為出產一種人,他們對不幸的人壓根不仁義,根本就無惻隱之心,而據公認的觀點,這是氣度恢宏,心胸寬闊的標誌。

經過這番考慮,我便暫停執行自己的計劃,事實上可以說完全停止下來,慢慢的,我放棄了這個計劃,而且認識到先前的那想法是不對的,我一定不能采用攻擊土著的措施;我的結論是我不應去幹涉他們的死,除非他們先來進攻我,而此點卻是我全力防止的;但萬一他們發現了我,對我采取攻擊,我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麽。

另一方麵,我也用同樣的理由來說服自己的先前那個計劃不是解放自己,而是徹底地自我毀滅,因為除非我百分之百地殺掉每一個登上此島之人,不然就會有數以萬計的人渡海過來,為他們的同胞報仇雪恨,那麽,我便必死無疑,可是眼下我就好好的,何必這樣幹呢?

總之。我的結論是:無論是從原則上還是從策略上考慮,我都不應以任何方式去管這件事。我應做的,是盡最大可能來隱藏自己,不讓他們發現了,同時也要盡量不留下任何痕跡,讓他們永遠也想不到還有一個生命在這島上——我是指具有人形的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