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我是80後 (1)

我們中國人有個習慣,喜歡談宏觀趨勢,喜歡操心大事,80後就是這樣在大家的關懷下不斷被討論的。現在的80後壓力很大:職場的勾心鬥角、生活的一地雞毛、房價的居高不下、理想與現實的影影綽綽……這些都在考驗著他們的承受力。但如果80後把這些事看作是這代人獨有的煩惱,那就大錯特錯了。其實,不止80後,每一代人,從20後到70後都得麵對,即使是90後也將麵臨這些壓力。

但是我不讚同用簡單的概念來評論某某後。每一個時代的生存環境不同,在思考模式、語言係統、性格上都會有痕跡,這個痕跡沒有好和壞之分,不能說這一代人好那一代人不好。我在剛開始讀書工作的時候,在單位裏是最小的,我18歲讀大學,24歲碩士畢業,26歲當講師,那個時候很小,很多人看不起我們,所有今天80後被指責的東西我們那時候也都經受過,現在變成我們來評論你們。

有一點大家可能不知道,我也是80後,有兩個80後的頭銜:一個是碩士畢業在80後,1984年;另一個是1880年後,所以我永遠都是80後的新一代。

我是站在80後這邊的,因為我有過同樣的經曆。每個時代的痕跡都是不一樣的,這個痕跡沒有對錯。比如說能吃苦可以算是優點嗎?為什麽這個時代非要吃苦呢?我們能不能不吃苦就可以創造偉大的奇跡呢?被迫上山下鄉,被迫幹那些勞而無功的事,辛苦一輩子不創造GDP,互相人鬥人死這麽多人,受這麽多苦幹什麽?這不能簡單說能吃苦變成優點,你的製度成本太高了,能算是優點嗎?隻能說明你環境不好,如果環境好,不吃苦,把這些精力拿來創新、創業幹更好的事情,就變成這一代的優點了。

我把80後稱為獨唱團。

第一,獨是指獨立的個性。這個方麵非常重要,獨立性的個性對於舊體製是批判性的進步。舊體製有大我沒有小我,現在有小我,淡化大我,有了個性的進步,前提是個人利益被固定下來了。過去為什麽有大我沒有小我?利益上大家是絕對平均的,所以你就不可能有獨立的利益,當然不可能有獨立的自我,也不可能有獨立的專業,獨立的判斷,什麽都不能獨立。所以獨唱團首先是獨,80後的人很獨立,也有獨立的機會,這個機會在中國近200年曆史上是絕無僅有的,這是80後的幸運。因為你獨立才能創業,你才能住中國,住美國,想睡覺就睡覺,想上班就上班,這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個是唱,就是表達,這是80後包括後麵還有90後最大的特點。90後有很多的豪言壯語,比較流行的一句話叫做“不要代表,隻要表達”。我們這代就比較孫子,被代表習慣了,隻要代表不敢表達,今天的80後90後就是要表達。如果說人人能夠自由地表達,這是一個社會的進步,你們敢於表達這是創造的開始。一個人能不能創造了,其實就是表達不表達,你永遠不表達的人一點創造力也沒有,能創造的人會表達。所以第二個特點是獨立基礎上的自我表達。表達的形式非常多樣,你可以畫個漫畫,做動漫也可以,發短信也可以,跳街舞都可以,去酒吧喝酒喝醉也是表達。以前我們就是寫信表達,偷偷寫個信給組織,寫個思想匯報就是這點表達,所以就是當慣了孫子從來不知道自己怎麽表達。正是因為這樣,所以領導錯了不覺得錯了,因為他不表達。表達有兩種,一種是讚賞,一種是批評,批判是社會進步的動力,讚揚也是社會進步的一個動力,這兩個東西都很重要,有表達,社會才會進步,我們老不表達,隻會做孫子,不願意表達,老讓別人代表我們,這樣的話就縱容了一些錯誤,社會進步就被延遲了。

第三,80後還是個團,雖然各自獨立表達,但是社會整體的價值取向是進取的,是健康的。所以每個人獨唱,但是合到一起是個團體,這叫中國一代人都在進步。舉一個例子,馬雲也說,覺得現在社會最好的是80後、90後、00後這樣一種獨唱團的精神能不斷傳承下去,中國社會再建立很好的法製,保護這樣一種獨立言論、獨立創業的精神,中國改革的終極目標正像前幾天講的政治體製改革才能實現。

最近有一個事,今年高考考到國際名校的小孩們在北京開了個論壇,這些都是90後。他們讓我找馬雲,然後討論的就是這個團的問題,就是整體的價值觀和怎麽樣推動中國發展得更好。這個提議很好,一點不比他們的父輩差,我們這一圈人說的全是不著調的事。實踐證明了,前30年說了很多的宏觀理想、宏觀的東西,都阻礙了中國經濟發展,這些空洞的沒有實際意義的理想千萬不要有,越少越好。我們要的是切實地在法治基礎上推動公民獨立創業、獨立表達的整體性的進步。現在這個小事在90後身上都有的,創業成功的80後也很多,他們每一個成功的個體都反映了80後的整體精神狀態,中國才可愛,中國才有更好的未來,世界才能接受這樣的中國。

獨、唱、團,這三個字組成的詞很好,既是80後群體的總稱,也是80後優勢所在,這就是他們的核心競爭力。

唱自己的歌,讓別人說去吧

有人說80後太獨了,自私、隻考慮自己不考慮別人的感受,唱的表達方式太過於自我,太過於張揚。我覺得不用擔心,隻要是在法律範圍內容許的,就可以接受。你要用道德來講沒法討論,道德是永遠正確的廢話。所以隻要不犯法,在法律範圍內,他強調自己的利益,捍衛自己的利益,無可厚非。比如說跟人打官司,為了十塊錢敢花一百塊錢打官司,我感覺挺好,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放棄,這樣的話,每個人都按照法律給你的權利來捍衛自己的利益,我們政府才能知道公民利益的邊界在哪裏,才知道公權力的範圍在哪裏;如果都放棄了,政府就隨便摧殘你,那麽公權力沒有邊界了。隻有私權力邊界越來越清晰,我們才能定位公權力的邊界,所以隻要不犯法,你怎麽都不能叫自私,這叫捍衛公民的權利。

唱這個事就更熱鬧了,隻要言論自由不違法,大家都應該歡迎他們表達,每一個人都出來表達,這個社會才能化解很多原來認為很重要的事。過去我們都不表達,突然一件事出來了就是大事,古人一直講“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如果把言論防得像防大水和泥石流一樣,不進行疏導,可能某一天一下子就爆發了。現在出現一個現象,天天都這樣說,說得熱鬧,最後以至於好像誰說什麽都不重要了。這就好比大家都不說的時候,一個人出一點聲,所有眼神都看著他;大家都在說的時候,誰都不會理睬你,這個時候每個人都很豐富,很輕鬆,因為大家都在說。所以言論的自由表達隻要他不違法,實際上是化解了社會很多小的矛盾的,而且給大的危機提供一個預警,這對社會很好。

我們以前不可能容忍鳳姐,這樣一個“研究社會科學知識”的人研究的居然是《知音》。要在過去的話,首先說是神經病,得收拾了,現在說挺好玩,大家拿她娛樂,一開心最後我們一笑,又豐富了我們的生活。我們知道確實有這麽認真的女子,這麽執著地找對象,還不通過《非誠勿擾》,隻是用這麽低成本的方法,她表達出來有什麽不好。現在有各種“哥”,各種“門”,我都記不過來了。實際上現在沒有以前亂,現在不管怎麽說我們沒有餓死人,70年以前大家按一個方法來說都很好,餓死好多人,你說是好還是不好?現在我們在網上甚至調侃一些領導人,但領導人也沒有下台,他還是我們尊敬的領導人。改革開放以後,每一個人都落架了,不存在絕對正確的精英,也不存在絕對正確的權威,也不存在所謂絕對的明星,誰都可以一夜之間臉掉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