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喝豆汁兒 (2)

開封舊稱東京、汴梁,為七朝古都,宋人張擇端的一幅《清明上河圖》長卷寫盡了“汴京富麗天下無”的繁華形勝。我們到開封,正值滿城楊花飛。入夜,街巷漸次“燈火闌珊”,而宋城禦街附近的鼓樓小吃夜市卻燈火通明,熱鬧如白晝,正如宋代《東京繁華錄》記載:“州橋夜市直至三更。”在各色小吃攤位前,各種腔調的叫賣聲,鍋瓢碗盞,煎炒烹炸,香味四溢,恰如一幅市井風俗畫。據統計在鼓樓夜市上經營的小吃達50多種。開封小吃近千年來一直保持著品種繁多、價廉技精、素而不淡、葷而不膩、甜鹹爽口、色鮮味醇的傳統特色。

我們擇了一家攤位落座,點了幾樣有北宋遺風的小吃:有開封的天下第一樓的湯包,“八寶饅頭”,北宋時稱“太學饅頭”,以發酵麵團做皮,內包“八寶”甜餡,蒸製而成,色白亮,味甜香。“瓠包”是一種回民風味小吃,將瓠瓜剁碎為餡,以羊脂、胡椒麵調味,風味特異。還有一種“雞蛋布袋”,形似團魚,故又稱“雞蛋鱉”,現炸現吃,外酥裏嫩。觀其製作過程很有趣:將麵團搓成長條,再切成7~8厘米長的麵片,將四角稍延長後,入油鍋炸,迅速翻動,待兩麵鼓起呈布袋狀時撈出,從一頭開口,將雞蛋液灌入,開口捏嚴,入油鍋複炸一次,是金黃色,即可盛盤食之;最後每人又要了一小盤晶瑩透明,酸辣麻香的炒涼皮,喝了店家奉送的辣糊湯,每人額上沁出了汗珠,更妙的是,離席而去,店家的一句道別話,不是北京人常說的“回見”,也不是漢口人說的“您家走好”,而是“走哩不是”,竟透出一種留戀與真誠。

漫步在鼓樓小吃夜市不覺月橫中天有了涼意,恍若置身白話小說中酒樓茶肆,或“布衣小帽”的“市井人家”,猶如作了一次《清明上河圖》的畫中遊。

葫蘆頭

同於羊肉泡,異於羊肉泡,同者均為掰饃,異者一為羊肉,一為豬肉,豬肉又僅限於腸子。

史料載:孫思邈在長安一家專賣豬腸的小吃店吃“雜碎”,覺腸子腥味大,油膩多,問及店家,知製作不得法。隨告之竅道,留藥葫蘆於店家調味。從此,“雜碎”一改舊味,香氣四溢,顧客盈門。店家感激孫思邈,特將藥葫蘆高懸門首,漸漸,葫蘆頭取其名。

葫蘆頭三道製作工藝,處理腸、熬湯、泡飯。腸過十二次手續:挼,捋,刮,翻,摘,回,再挼,漂,再捋,又再捋,煮,晾,汙腥油膩盡脫。熬湯必原骨砸碎,出骨油湯水乳白,下肥母雞一隻,大料花椒,八角,上元桂,大火小火湯濃而止。[左水右上大下卯]時將腸切“坡刀形”,五片六片即可,排列在掰好的饃塊上,滾湯燒,三四次,加熟豬油,味精,調料水。

南方人初見葫蘆頭,皆大駭,以為胃不可克,勉強食之,頓覺鮮香,遂大嚼不要命。有廣東人在羊城仿法炮製,味則不及。

鄉俗:身弱氣柔人宜多食之,日久健壯。這恐怕是和藥王孫思邈有關吧。

乾縣鍋盔

關中八怪之一:烙饃像鍋蓋。蓋為平麵,盔為凸形,且硬,敲之嘭嘭,如石如鐵。

一年,有少年從外婆家攜鍋盔回,中途下冰雹,皆蛋大,砸死許多雞羊,少年頭頂鍋盔,有安全帽之功能,行十裏路,身無傷損,饃無破裂。堅硬,食之卻酥,沒牙的老人尤其喜愛,窩窩嘴嚅嚅而動,愈嚼愈出味。

用料簡單,若麵粉十斤,水便四斤,堿麵七錢,酵麵可夏七兩,冬斤半,春秋一斤。製法也簡單,卻必須下苦力,按季節掌握水溫,先和成死麵塊,放在案下用木杠壓,使勁壓,邊折邊壓,壓勻盤倒,然後切成兩塊,分別加入酵麵和堿水再壓,再使勁壓,直到人大汗淋淋,麵皮光色潤,用濕布蓋嚴盤性。性起,麵塊分成每塊一斤多重的麵劑,推擀成直徑七寸,厚約八分的圓餅,上鏊,三翻二轉,表皮微鼓即熟。

鍋盔鋪裏,賣主稱饃不用手折,而以刀割,刀是長葉馬刀,割是斜麵。削割,大顯大家風度。曆來賣鍋盔的未遭他人搶竊,刀具使一切歹人生畏,鍋盔也隨時能夠當盾。

據鄉裏傳,鍋盔為古軍人所創。極是。

談羊雜碎

每看到騷人墨客介紹自己家鄉風味小吃的文章,一麵垂涎三尺,一麵也暗覺慚愧。我的第二家鄉寧夏,可說沒有一樣具有地方特色的菜肴,而我所偏愛的本地小吃——羊雜碎,似乎是既上不得台麵又不能形諸文字的。端到台麵上,人們會掩鼻而走,寫成文章,徒然引美食家哂笑。然而我一直敝帚自珍,像北京人愛吃臭豆腐一樣,嗜吃此物不疲。

中國人善吃,對於動物,不僅食肉啃骨,連五髒六腑也要掃得精光。《禮記》中還有古人“茹毛飲血”一說。但畢竟時代不同了,現在血雖然還飲著,毛大約已經沒有人去“茹”了。所謂“羊雜碎”,即羊的內髒。心肝肺肚腸,皆切成小塊,一齊倒入鍋內。煮熟後,澆以羊油炸的辣子,再撒點香菜即可。製作過程極為簡單,刀功火候、放入鍋內的先後秩序以及佐料等等,皆無講究。稍微費事一點的,不過是“吹麵肺”。也就是說,要將麵粉調成的稀糊灌進羊肺的空隙裏。下鍋煮熟後,羊肺就成了介乎麵食與肉食之間的東西,潔白如玉。用寧夏話說,吃起來很“筋道”。

這當然是種原始的食品,和流行於西北地區的“手抓羊肉”一樣,看起來人人都會做。但是,這裏麵大有學問在。最原始的、最簡單的、無所謂工藝規則和工藝秘訣的製作過程,而其製作出來的東西,在質量上也有天地之差。怎麽會出現這麽大的差別呢?我們中國人名之曰“手氣”。譬如醃鹹菜、泡泡菜、醃鴨蛋之類,它們的製作過程都是極為簡單的,而誰都知道,各個人製作出來的味道卻因人而異,有的人還搞得一團糟,簡直不能入口。我在寧夏各地都吃過羊雜碎,各地各人所做的絕不相同,不像有成套工藝程序的鬆鼠鱖魚,在哪個飯館都是同樣味道。這裏,起作用的不是別的,就是各個人的“手氣”了。“手氣”,不同於摸彩和摸牌時那種帶有運氣意義的手氣,也不在於那人是男是女,健康與否,幹淨與否或長得模樣如何。究竟是什麽,現在誰也說不清楚。說不清楚的東西,不算學問,卻又比學問更高級。譬如,“營養學”“烹飪學”這些有規律可循的,是學問;“手氣”,無規律可循卻又實實在在起作用,就屬於玄學了。

因為製作簡單,全憑“手氣”,羊雜碎本身就好像無話可說。但怎樣吃卻有文章可做。我在賓館、招待所裏吃過羊雜碎,怎麽吃怎麽不是滋味,覺得不管是哪家小攤上的也比這裏好。仔細琢磨以後方知道,吃羊雜碎需得吃它的氛圍、食具和本人的打扮。一張油膩膩的桌子,最好是連桌子板凳都沒有,蹲在黃土地上,身旁還得圍著一兩條狗。氛圍就有了。捧的是粗糙的藍邊碗,抓著發黑的毛竹筷,就得使用這樣的食具。本人呢,最好披著老羊皮襖,如果是夏天,就要穿汗漬的小褂。這樣吃,才能真正吃出羊雜碎的味道和製作者的人情味來,你和製作者的“手氣”甚至“靈氣”就相通了。

當然,這樣的行頭和氛圍,吃蘇州的蟹黃包子或廣州的鳳爪,不僅很不像樣子,還會食而不知其味。但對羊雜碎,還非這樣吃不可。淺而言之這是“食相”,深而言之就是屬於文化中的飲食方式。什麽是“風味”呢?風味就在這裏!如同蘇軾的“大江東去”,不能讓二八嬌娃持牙板啟朱唇來唱,非得請關東大漢引吭高歌,聽起來才過癮。

我怎麽愛吃起羊雜碎的呢?其實不過是逼出來的而已。勞改和當農工的年代,肉是沒我的份兒的,但凡隊上宰了牲畜,我隻能分得一點下水。羊牛馬驢騾豬駱駝以至於狗等等,好像除了人的下水(這樣說有點大不敬的味道),沒有我沒吃過的。說實話,對漢民來說,比較起來還是豬的下水好吃一點。不過豬的下水屬於高級下水,還是沒我的份兒。而羊雜碎在回民地區又是一種普通的小吃,於是,經過一段被迫性接受過程,再逐漸適應,最後竟成為一種嗜好了。這倒和某一個人成為某一種學派的信徒的過程相同。

生活條件變了,環境變了,社會地位不同了(這裏所說的不同僅指我也可享受豬的下水而言,並無其他含義),但我還是愛吃羊雜碎。遺憾的是,我再也吃不出那種完全沉浸在雜碎湯中的滋味來了。現在人們愛說文化的斷裂,這是不是也算一種文化的斷裂在個人身上的體現呢?

這種斷裂是挺痛苦的,並經常使我留戀過去的飲食方式。因而造成我在文化上時常出現某種返祖現象,就像過不幾天就要跑到小攤上去吃碗羊雜碎一樣,盡管那羊雜碎已經不同於過去的羊雜碎,大大的串了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