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逼上梁山 (1)
我一直認為,我的忍耐力是超強的。但前妻和丈母娘仿佛不把我“鍛壓鑄造”成太監就誓不罷休,最終把我逼上梁山。
2003年冬,老蟻後再度進京討債。
那晚她用鳥語嘮叨說:她小兒子又懷了個三胎,要交罰款;老大打算跑運輸,想買個車,差好幾萬;老二承包了個魚塘,承包費也得幾萬;老三蓋新房,也要幾萬。還有我那個太監嶽父已病入膏肓,去合肥看病也要幾萬。雖說老五交罰款用不了幾萬,可怕別人拿了幾萬他不高興,也給幾萬算了。
前妻支吾了幾句,但老蟻後唧唧喳喳沒個完,誌在必得。
一陣方言爭吵過後,前妻說:“好吧,我跟守傑商量一下。”
前妻把我叫到臥室,說:“老公,咱們賬上還有十幾萬,你看我們家現在需要錢,給他們十萬得了。”
我已經很討厭這家吸血鬼了,拒絕道:“幹嗎呀?你以為我這兒開銀行啊?十萬,我一年工資不就進去了嗎?”
“十萬怎麽啦?現在咱們有車有房,又不缺錢,他們有困難得幫忙啊?沒準兒哪天還需要他們幫忙呢?”
“誰說我們不缺錢?房貸還沒還完呢!再說我跟你認識這麽多年,要你們家幫過什麽忙了?你們家能幫人什麽忙?”
對話間,前妻原本陽光燦爛的臉漸漸變得烏雲翻滾,她高聲問:“你這什麽意思?”
“我能什麽意思?我希望你們家那群人離我遠點兒。”
前妻惱羞成怒,聲音瞬間提高了八度:“李守傑,你別狗眼看人低!我們家人雖然窮可誌不短!幾萬塊錢就這麽唧唧歪歪的,你還算個男人嗎?”
本來我還是壓低嗓子背著老蟻後說的,一看前妻有意要開*擴大會議,也冷笑著回敬道:“哎呦,張佳麗,你也好意思說你們家‘人窮誌不短’?你們家要都算有誌氣,那天下還能再找出一個不要臉的人嗎?”
前妻愈加憤怒:“李守傑,你給老子聽著,我幫我家裏人是我的事,不用你管!”
前妻和老蟻後有個口頭禪,不喜歡稱“老娘”而自稱“老子”。也許她們壓根兒沒覺得自己還是女人吧?
我以牙還牙:“你好意思說這是你自己的事?你掙那倆錢不全糊到你自個兒身上了嗎?這麽多年老子花過你一分錢沒有?你吃喝可是靠老子掙回來的錢!”
丈母娘聞訊,一看我也居然自稱“老子”了——這簡直就是反了——立刻拿出了潑婦的看家本領,連哭帶罵,仿佛受了千古奇冤。
她的方言我本來就似懂非懂,這時就更聽不懂了。但是那個嗓音、那個調門,弄得我心煩意亂,如千刀剮肉、似萬箭穿心。
恍惚中,隻見那一對蟻後,兩張利嘴,四片紅唇,六十四顆白牙;一個主攻手,一個敲鑼邊兒,人話夾著鳥語,叫罵帶著威脅;時而哭天搶地,時而捶胸頓足,時而聲淚俱下,時而仰天長嘯,爭先恐後向我傾瀉各種肮髒詞匯,大有炸平廬山,停止地球轉動之勢。
一邊看的小女兒被這架勢嚇得哇哇大哭,可她倆誰都不管一下。
瞬間,我被她們吼麻木了,眼前跟放連環畫般,閃現出十年婚姻一幕幕苦難的曆程。
忽然,“嘟”的一聲,我的心靈原子彈被激活了,進入了鏈鎖反應的倒計時狀態……
9,8,7,6,5,4,3,2,1——
突然間,我從混沌中驚醒,抓起梳妝台上前妻幾千塊一瓶的進口香水,猛地砸到地上摔個粉碎,兩眼充血、怒目圓睜,指著丈母娘的鼻子,一聲怒吼經我的腹腔、胸腔、口腔噴射而出:“你他媽的給老子滾!”
那一聲怪叫,挾十年之恨,載千日之憤,既如專諸之刺王僚,彗星襲月,又似聶政之刺韓傀,白虹貫日;既如岩漿鼎沸,驚雷激蕩,又似狂濤拍岸,萬馬狂奔!
那雷霆萬鈞般一聲怒吼,把兩個原本氣勢洶洶的悍婦給嚇住了,她們錯愕地閉上了嘴。
敵我力量對比就在那一刻發生了根本逆轉。
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強行到客廳翻開前妻的包包,奪走了我的銀行卡,意味著從此收回財政大權。
前妻立刻上來阻止。正怒發衝冠的我,一個百步神拳無影掌把她推出幾丈開外。她仰麵朝天地摔倒在地,頭上磕了一個大包,嘴裏卻還罵罵咧咧。
見狀我又上去跺了兩腳,手指著她說:“你他媽的再敢動一下試試?看老子敢不敢把你們倆的腦袋砍下來?”
這兩腳加這句威脅,把兩隻蟻後徹底嚇傻了。老蟻後大概怕我真拿兩把菜刀鬧革命,趕緊來了個光棍不吃眼前虧,扶起前妻躲到客房裏去了。
其實無賴的力量不在於無賴自身有多少能力,而是無賴們善於利用人們的善心和容忍。如果你把無賴當人,他就是你的噩夢;如果你把無賴當成狗,他就害怕你。
我趕緊回臥室,哄被嚇壞了的婷婷。第二天,又把她送到我父母家拜托老人照顧著。
丈母娘苦思冥想了好幾個月的淘金夢想全盤落空,隻能空手而來,空手而去,再也無法做奪寶奇兵了。
前妻不習慣這種突變,提出要跟我這個搞“家庭暴力”的男人離婚。我立刻應允,歡歡喜喜地擬好了離婚協議。
為顯示大度,我把我們名下的兩套房產任她挑選,她不要的我才要。至於以前交給她的錢,她自稱已經全部花掉了——那也無所謂,就當我把錢扔水裏了。孩子我是要求歸我的,因為我覺得要是跟了她那個無賴家庭,婷婷長大也會變成個寡廉鮮恥的悍婦。哪怕我一個男人帶著孩子再難,我也要婷婷。
協議擬好後我拿給前妻過目,她不同意:“為什麽隻分兩套房子,咱們不是有三套嗎?團結湖那套你怎麽沒提?”
“團結湖的那套?你利令智昏了吧?憑什麽分那套啊?那是我二哥的房子。”
“你二哥不是早就把房子給你了嗎?”
“廢話,戶名還是我二哥呢!”
“反正他親口說給我們了,那就是我們的。”
“咳,張佳麗,房子歸誰,得看戶名是誰。”
“那我不管!這房子我們一直用著,就該歸我們!”
“你他媽是法盲吧?誰告訴你,你用過的東西就成你的了?你還用過街上的公共廁所呢,怎麽不把廁所也拿出來分?”
“好哇,難怪當年你磨嘰著不過戶,原來留了一手!你真卑鄙。”
“我操,張佳麗,你也太不要臉了吧?我哥的房子願意給誰,這是我們家自己的事兒,關你屁事啊?”
“你少廢話!反正這套房子就是我們的!再說,當年你爸媽買房子時裝修我們也出了五萬,你二哥這套算是給我們的補償!”
“哦?那麽,以前你家從我這兒拿走的錢是不是都該還回來?”
“那不算!”
“行行行,張佳麗,我也不跟你爭了。你要覺得那套房子能爭得出來,隨便你到哪兒去告我。法院要是支持你,我淨身出戶都行。”
“這可是你說的。”
幾天後我正上班,前台小姐給我打來電話,說有位律師找我。
我心裏納悶:怎麽會有律師找我呢?我們公司要是惹了官司,那該法律顧問負責,怎麽也輪不到找我這個管技術的啊?
滿腹狐疑中,我請小姐放他進來。
片刻,一位穿西裝戴眼鏡的中年人出現在大門口,邊張望邊問:“請問李守傑先生在嗎?”
“我就是。”我向他舉了舉手。
眼鏡律師進了我的辦公室,握了握手,掏出張名片自我介紹:“我是公正律師事務所的,我叫張俊,受您妻子的委托跟您談談。”
我心裏一怔。確實沒料到她真要告我。這不是惡人先告狀嗎?
不過,我自忖沒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我向他敬茶遞煙,說:“嗯,請講。”
“您的妻子,我的委托人,呃,是叫張佳麗吧?”
“對,沒錯兒。”
“哦,那我可不可以看看您的身份證?”
“沒問題。”我掏出身份證遞給他。
張律師認真看了幾秒鍾還給我:“哦,對不起。”
“沒關係,請繼續說。”
“呃……是這樣。我接到您妻子的委托,跟您商談一下你們離婚,還有您對她施以家庭暴力的賠償問題……”
“家庭暴力?”我冷笑一聲,“她哪兒受傷了?”
“呃……她自述被您毆打了幾小時。”很顯然,張律師也搞不清楚前妻的傷在哪裏,語氣裏強調了“自述”二字。
“毆打了幾小時?”我驚訝地追問了一句。心說,張佳麗啊張佳麗,你他媽的撒謊也不怕風大閃了舌頭?
“她的傷在哪兒?給您看了嗎?法醫鑒定了嗎?”
“這……我沒看到,這隻是我委托人的自述。”
“哦。”我吐出個煙圈,“您應該讓她先到醫院驗傷。沒傷,告我家庭暴力,有點兒證據不足吧?當然,實在驗不出傷的話,她自己撞電線杆子整出點傷也行。”
張律師被逗樂了,問:“您沒打她吧?”
其實我打了,我推她在地,還踹了她兩腳。隻是,當時我穿著棉拖鞋,她穿著棉襖,而我自己也並沒想把她給怎麽著。那本來就不算太重的兩腳,被兩個棉家夥一分散,她身上連塊淤青都沒有。
以前她跟我口角時,往往對我又掐又踢,還常整出點淤青或者抓傷,我都未以為意。可她跋扈慣了,又特別講“女權主義”,她打我可以,我動她一指頭那就是駭人聽聞的“家庭暴力”。更何況,她還指望扯這個理由分我二哥的房子。
但這是律師,她付了他錢,他就會替她說話,尋找於我不利的證據。好,既然你張佳麗不仁,就休怪我李守傑不義。你說我毆打你幾個小時,我就說我一個指頭都沒動過你。你頭上的包,*的,是你自己摔的。
想到這裏,我說:“張律師,您看我像打老婆的人嗎?”
“嗬嗬。”張律師看了看我,“這隻是委托人的自述,我們也想向您核實一下。”
“我一個指頭都沒動過她。她說我毆打了幾個小時?還沒傷?我是氣功大師啊?”我做出一臉無辜的樣子。
“啊,哈哈。”張律師幹笑一聲打起了哈哈,從公文包裏抽出張紙遞給我,“呃……這是您妻子提出的離婚條件。她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她希望好說好散。如果您同意的話,她就不上法院了。”
我接過那張紙低頭細看。本已做好了她提無理要求的心理準備,可真的一看,我還是大吃一驚。
離婚協議
男方:李守傑,籍貫:北京市××區××街,身份證號××××××××
女方:張佳麗,籍貫:安徽省××市××縣,身份證號××××××××
一、雙方確認感情破裂,同意離婚。
二、雙方共有住房3套,其中:
1、平安大街××豪庭×單元×號歸張佳麗所有;
2、左家莊××小區×單元×號歸李守傑所有;
3、團結湖××花園×單元×號歸李守傑所有,但李守傑需支付張佳麗補償人民幣一百萬元整。
三、李守傑曾出版的《個人計算機常用程序運用指南》一書,其版權由李守傑和張佳麗各享有50%,或由李守傑一次性支付給張佳麗人民幣二十萬元,張佳麗放棄所擁有的50%版權。
四、李守傑與張佳麗育有一女,學名李婷,歸張佳麗撫養。
1、李守傑每月需支付人民幣五千元的撫養費用,教育費用及醫療費用支付50%,其他臨時性費用支付50%(如有)。
2、考慮到張佳麗撫養孩子的辛苦,李守傑在按月支付撫養費教育費及醫療費的基礎上,離婚時應一次性補償張佳麗人民幣三十萬元整。
3、李守傑每兩個月可探視一次女兒,在張佳麗指定地點,每次為兩小時。
五、雙方有威馳牌汽車一輛,購買價為人民幣13.65萬元,歸李守傑所有,李守傑需向張佳麗補償人民幣六萬八千二百五十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