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7)

明岐疾走了一陣,漸漸緩下腳步,天色已沉,落花滿肩,頹然道:“我承認,去年跟他分手,是我跟他慪氣,心裏其實對他很篤定,或者說我對他心存試探。我一直在想,他一定會找回我的。現在,我剛剛被他找回,剛剛在失而複得的喜悅之中,卻發現以前那麽久我一直跟隨他,從南京到北京,是因為我心甘情願。倘若要我現在再放下學業前去美國,我是不願意的。我做不到像周淩雲那樣撂下工作跑到美國去讀書。去美國很花錢——我家也不像周淩雲家那樣富裕。我很珍惜我的專業,我也不想和另一個人爭搶一個男人。不是我不喜歡他,而是我真的沒有把握。

我不想讓自己變得更糟……”明岐鼻翼微翕,聲音更低:“林鷗,你盡情鄙視我吧……我這一次不會再試探他。我不想要了……這七個月我過得很傷心。我一個人住在原本是和他一起住的屋子裏,我想,是不是自己永遠慢他一拍呢?我以前的生活裏一直有他,一起買書,一起去圖書館占位,一起吃飯,一起複印資料……他對我十分關愛,以前畢業答辯,還在答謝詞上感激我,說,‘感謝我的未婚妻’。那一時我真的很高興,高興得有些難過,覺得自己特別圓滿……圓滿得幾乎不真實。隻是我很不懂得珍惜,去年他要去美國,我跟他大吵,說了很多傷人的話。現在周淩雲居然去了普林斯頓……她說得很對,應該對男友關愛到方方麵麵,我做不到,也不想作出多大的犧牲。而且他已經隱瞞我……他應該告訴我周淩雲跟他有來往,他不讓我知道,我也會懷疑,擔心,生氣……”

漫漫無有邊際的黃昏,城市一片混沌。林鷗忽然發現明岐臉上有淚——凝在頰邊久久不曾滾落。

林鷗與明岐雖做了大半年舍友,但明岐去年住在外麵,她們少有交往。過去隻聽說氣象學專業的顧明岐學習很好,卻不知原來這副女孩兒心思。先前林鷗還覺得她過於矯情,此刻聽她這一番話不免慨然:男人永遠有自己追求的事業,女人很難一直跟男人保持同樣的奮鬥步伐。少年時的感情往往最難經曆雙方日後發展不同的考驗,明岐既然不想現在去美國,那麽維持這份異地戀的確很難,更何況還有另一個舍得放下一切的競爭對手。

她們突然發現吳嘉南一路追過來,遠遠喊著:“明岐!”

明岐立定。

吳嘉南急道:“明岐,你聽我說。”

“嗯?”明岐倒也冷靜,微笑望他。

“周淩雲——她現在的確在普林斯頓大學。”吳嘉南解釋得艱難,“我們也的確有來往。明岐——你別生氣,我跟她其實沒有什麽。我不告訴你是怕你多心……”

“你是要跟一個更喜歡你的人在一起,還是要跟你喜歡的人在一起?”明岐說著,緩緩收回落在吳嘉南身上的目光,聲音極輕,極靜,“說實話,周淩雲喜歡你更多。”

“林鷗,我們走吧。”明岐離開,很快闖過一道紅燈,吳嘉南追了幾個路口,發現茫茫人海,哪裏有他的明岐。而明岐的手機也是再也無法撥通。

他黯然,也有一絲輕鬆——終究免不了這樣的結局。也許周淩雲真的說得對,自從向明岐隱瞞申請大學開始,他已經對明岐有了背叛。他是自私的,什麽都想得到。他苦笑,明岐長大了,有了自己的選擇、決斷。隻是他把事情想的太過簡單,以為明岐會歡天喜地接受自己的一切安排、一切給予。

他坐在路邊石凳上抽了一根煙。煙灰撣盡,他回到學校賓館。不出所料,周淩雲正在大廳含笑等他。

“怎麽樣,我說明岐不會相信你的。”

他默然。

“有時候我僅僅覺得,我比她更適合你。”周淩雲道。

他看一眼周淩雲,麵無表情道:“我不認為自己值得你做這麽多。而且我很不需要,我早就告訴過你,離我遠一些,‘朋友’這個身份是我們之間關係的極限。”

“隻要跟你近一些,什麽身份都無所謂。”周淩雲輕輕一笑。

10

這幾天張元朗一直想找機會告訴明岐:小丸子丟失了。

自從那對情侶入住,廚房便開始投入使用。這一天廚房下水道堵塞,請來社區維修工人,屋門開著,小丸子忽然從張元朗房間探頭探腦跑出來——它已經六個月大,長成了俊美的小白貓,有琥珀般動人的眸子。那對情侶忽然發現小丸子在門口徘徊——最近他們已經跟小丸子建立了和平友好的關係。女人叫:“別出去!”小丸子一驚,倏忽閃出門外,女人連忙追趕,小丸子越跑越快,在樓道裏狂奔,不一會兒女人就找不到它了。

這對情侶向張元朗道歉,並說不如一起下樓尋找。張元朗心裏覺得渺茫,小丸子從來沒有自己出過門,而且貓也不像狗,有能力自己找回家。

他們在小區內溜達了一圈,問了院子裏打麻將的大媽:“看到一隻這麽大的白貓麽?長毛的,很漂亮。”

人家都說沒有注意。

張元朗想,小丸子大概是真的走丟了。途中遇見去年冬天和明岐一起吃飯的小店,正是在這裏他們抱回了小丸子。起初幾天張元朗還把小丸子的飯碗水碗置於門前,心想萬一它聞見熟悉的氣味,興許還能回來。不過兩隻碗後來不見了,大概已被保潔人員清理掉。

那對情侶表示,他們可以賠一隻貓。張元朗說沒關係,走了就走了吧,反正也長大了。

隻是不知道該怎麽告訴明岐。他想起那個雪夜出門買藥、抱著貓挨過整整一晚的姑娘,又無端想起那姑娘一雙清亮的眸子,心裏覺得歉疚。

高中同學裏已有人相繼結婚,張元朗陸續收到請柬。老同學借此重聚。其實也不過幾年時間,大家已與過去大大不同。胖子王磊沒有念正經大學,職業學校畢業了滿大街尋找賺錢的生意。後來去了南方,做翡翠生意。不知怎麽就發達起來,人更加圓胖,剃了拉風的發型,腦門溜光,頂心一簇短發,身邊跟著個秀氣的小姑娘。一問,還在讀大學。當著小姑娘的麵大家也不好嘲笑王磊,隻是可個勁兒擠眉弄眼。班長曹毓方剛讀完碩士,男朋友還在讀博,曹毓方決定自己先工作,表示自己無心做學問。目前最關心的是什麽時候能買得起五環內的房子。在法院工作的呂婕已順利轉正成為正式法官,留在民庭。席上談論的話題離不開婚姻財產糾紛。大家說以她的形象、氣質、口才,十分適合到中央台某頻道的法製欄目講解婚姻家庭案例。呂婕樂不可支,表示自己也這樣認為。來得最晚的是鄭文紓,他是醫生,時間從來沒有定準,他能趕到婚禮現場已經是個奇跡。飯吃到中途他接到電話,大家很體貼:你先忙去吧。鄭文紓便抱歉離席,出門打車迅速離開。倒是有一個人沒有改變,那是高三時從初中部直接升級上來的劉瀚宇。他在科大讀書,即將去往美國,依舊是高中時清瘦白皙的模樣,無框眼鏡,話極少。

酒飯畢,各自散去。張元朗回公司,這一天又漫無目的到了黃昏。出京方向擁堵如常。每一個滯留不前的人都保持了相當的寬容與耐心,見怪不怪地做著自己的事。發呆,小寐,聽音樂,看書,電話,看移動電視的節目。隨便什麽節目都好,導購,交通谘詢,相聲,房屋裝修,隻要畫麵閃動,就可讓人感覺這個世界就沒有停止運轉,一切依舊有條不紊。

張元朗後悔選擇公交車。地鐵雖然需要轉換若幹次,卻也好過這一路直達公交的龜速移動。手裏一份財經刊物,做完封底的填詞遊戲便沒有其他消遣。公交車擠滿人,有很小的孩子放聲哭泣,大人懶得理會,那哭聲聽著很難受,漸漸嘶啞下去。穿校服背書包的中學生三三兩兩結伴站在一起,書包上掛著叮叮當當的小玩意。

周日例行回家,向父母匯報一周工作狀況,說月底又將加薪,原先每月給父母一千元進賬,如今增至一千五。

母親嘴上一味責怪兒子給得太多,其實心裏是高興的。家裏定規,兒子有了收入須得貼補父母。盡管父母退休工資都不低,但他們要的就是這種規矩,這種老有所依的踏實。

吃飯的時候母親說:“有合適的女朋友了嗎?早點領回家瞧瞧。”母親小時候在胡同長大,嗓門很大。

父親咳了一聲:“工作成家兩不誤。”

張元朗答,目前還沒有的。母親道:“咱們家的媳婦學問相貌都不能差,比你可以遜色些,但不能差太遠,不然將來沒有共同語言。家境也不能太離譜,門當戶對很重要。原則上我和你爸不反對你找外地人,但我們還是希望你找個本地的。一來兩家都在北京,來往方便,雙方家庭觀念也沒有太大距離。你唐叔叔家的兒子找了個外地女朋友,本來都快結婚了。但女方家裏一味要求買房買車,還要求地段品牌。唐叔叔說這樣的媳婦倒貼一百個都不能要。我說,你一外地姑娘能在北京落腳,找個咱們土著婆家就已經萬幸。居然還有開口要這要那的,這也是意識形態的差異。所以這點你千萬要注意。二來不必考慮戶口問題。我單位的小張,夫妻倆在北京工作有十幾年了吧,戶口卻一直沒辦成。一會兒說工齡不夠一會兒說這個那個。各種優惠政策都享受不到。今年女兒考大學,還是給送回老家去。你想,在北京念書,又回老家考試——這能考好嗎?那裏的競爭多激烈?唉。”

吃完飯原本想陪父母聊天。但他們各自都有活動。母親要到社區廣場打太極球,父親要去合唱隊練曲子。母親說:“一起打球吧,有什麽好唱的!”父親氣哼哼:“那球有什麽可玩兒的,猴兒才耍球呢。唱歌好,高雅藝術,陶冶情操。”“算了吧,還高雅,還情操。”父母你一言我一語拌嘴出門。

他給明岐電話。

“有件事兒想跟你說。”

“嗯?”

“貓——我是說小丸子,丟了。”

“丟了?”

“門開著,沒在意,它就跑出去,追也追不上,我也找過了。”

那邊有一段沉默。

“你別難過啊,別生氣。”他突然有些擔心,也覺得抱歉,“如果你想要養貓,我再去找一隻。”

“不用的。”她忽而輕聲說,“我一開始,就沒有說要養貓。”

“現在在哪呢?”他有些尷尬,努力另起話頭。

“實驗室。”

“今天周末啊,也不休息?”

“嗯。”

他們已無再多話題。誰說兩個陌生人之間至多通過七道關係網便可有聯係。他們之間隻有一個小丸子,小丸子失蹤,他們就沒有任何理由繼續聯係。

有時候他會想起過去的那個冬天,那個懼怕黑暗的姑娘,一雙清澄眸子,照亮整副容顏。他想再找她吃一次飯,聽她講一些事——他喜歡聽她說話,很尋常的細節,草木風煙,她都能講出來。她懷抱幼貓的姿態婉順溫柔,她有許多細膩溫潤的心思。他一度想去了解,但後來的幾次,都找不到由頭聯係她。又擔心貿然聯係會惹她戒備,令她拒絕,如此隻能作罷。

光陰一宕,轉眼已經入夏。張元朗在公司小獲升遷,擔當部門主管之責。與他同期進公司的一位姑娘,叫做盧思語的,對他頗有好感。盧思語是西安人,在京讀書,畢業後便留在北京工作,和許多外省進京的大學生一樣。

七月裏公司到北戴河做拓展活動。盧思語與張元朗儼然同進同出,已經有了交往的意思。拓展歸來,傳聞他們開始正式交往。張元朗也有些恍惚:原來結束一段感情那麽容易,隻需沈緹一個電話講清。而開始一段感情也如此容易,不過是多說了幾句話,多走了幾段路——盧思語高挑瘦白,是個好看的姑娘。他們在一起的費用一律AA。這是最初盧思語便提出的。張元朗也沒有覺得不好。他們在不同部門,辦公室不在同一樓層,中午盧思語過來,兩人一起吃飯。公司不少大齡單身女,個個是女強人做派。找男朋友需得在學曆、收入上勝過自己,才貌也不能遜色。這樣一來周圍能入眼的男人便少之又少。而看得上的男人往往是成功人士,不是已婚便是身邊不乏新鮮得能滴水的年輕姑娘。眾女悲歎:可見戀愛方麵果然下手要趁早,一不留神便高不成低不就。如今盧思語能內部發展成功,找的又是一名大有前途的土著男,難免令人羨慕:又一支潛力股成為別人的私有財產。

跟盧思語相處,張元朗總是要想起沈緹。似乎世上再無一人如沈緹這般,予他喜樂、予他傷悲。周末如果有空,他會去東四的胡同探望沈緹的祖母。老太太倒還健朗,重新翻修的四合院租出兩間屋子給一對外鄉夫婦。老太太不大認得張元朗,隻知他是沈緹的同學。

“緹緹有段時間沒回家了。”老太太坐在門前的小凳上,身邊有兩隻大貓。

張元朗也不知說什麽,通常隻是買些水果來,陪老人家坐著說會兒話。離開的時候覺得惘惘。自家祖父母早已過世,外祖父母是他沒有見過的——在他出生前已經逝去。

十月初國慶長假,盧思語一直說想去旅行。張元朗父母聽說兒子有了女友,極力勸他多花時間陪伴,又說發展順利明年結婚也可以。婚姻在張元朗想來是極遙遠的事,他不敢應承,隻有答應盧思語,商定旅行路線。

平日裏在公司盧思語一向綰發、套裝,襯衫潔白的衣領直直削著臉頰,露出一截細膩的頸子。這幾日她作家常裝束,長發垂肩,寬鬆衣衫,張元朗看了,憑空多出一種親切。

“我們去雲南吧。”盧思語仔細研究了各大旅行社退出的方案,告訴張元朗,“我想去麗江。”

張元朗對旅行的興趣原本就不大,因此她說去哪裏都可以。

盧思語仔細打點行裝,從衣物到常備藥品一應俱全。張元朗冷眼瞧著,覺得她或許真的適合做妻子——盧思語側首對他微笑:“發什麽呆?你就帶兩套衣服夠不夠啊?”

“夠的。”

“再帶一件外套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