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第6章辨太陰病脈證並治
(第273條~第280條)273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硬。
講解:同在裏位,為熱為實者稱陽明病,為寒為虛者稱太陰病。裏虛停飲則腹滿,內有水飲則吐,脾虛生濕,不能運化水穀則食不下,裏虛收持無力,未服瀉下藥而自下利,越利越甚,寒飲刺激胃腸,重則腹痛,輕則稍緩。此為虛寒在裏,以下法為禁,若誤以此虛滿為實下之,必更虛其裏,水飲衝逆更甚,至胸下結硬成痞。
本條主要說明太陰病特征,與陽明病病型恰好相反,乃一派虛寒之證。
274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
講解:由太陽中風證傳裏轉屬太陰者稱“太陰中風”,太陽病為陽證,若傳裏多入陽明經,但亦有少量傳入太陰者,四肢煩疼,為太陽中風證未愈之征。脈陽微,即浮脈見微,主外邪已衰。脈陰澀,主裏虛,雖陰澀為轉屬太陰而有虛象,但脈不短而長,說明胃氣有所恢複,津液尚存,表邪既微而裏氣欲複,故為欲愈。
275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醜上。
講解:此為例文,無大意義。
276太陰病,脈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
講解:本條所言實非真正太陰病,乃針對下利這一症狀而言,僅形似太陰而已,真正太陰病,雖有表證,亦不能發汗,前文已經論述,當先救裏。本條可與第32條“太陽與陽明合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相比較,同是下利,二者有虛實之分,虛實在表證而不在裏證,若兼表證而脈浮,可發其汗,實者無汗脈浮緊,治以麻黃劑之葛根湯,虛者有汗脈浮緩,治以桂枝湯。故雖下利為裏證,但其表現為表證之時,施以汗法,裏證亦可解除。
277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髒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講解:本條呼應提綱證條。渴為辨別寒熱之眼目,若自利而渴者則不屬太陰。髒有寒而無熱,故不渴,當宜溫裏,宜服四逆輩,其中就包括了理中湯、四逆湯、通脈四逆湯、附子湯、真武湯等方劑,具體使用何方當辨其方證。
278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係在太陰;太陰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講解:本條大意於陽明篇中已有提及。太陽傷寒脈當浮緊,津液充斥於外,若津液在表不能抗邪,血弱氣盡,向裏轉移,津液不足於表則脈緩而不緊,久之則浮脈轉沉。若傳於陽明,則一身手足俱熱,僅僅手足溫,說明內尚有寒濕,與太陰有聯係,入裏之熱與太陰之寒濕相結,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濕有出路則不能發黃。太陽傳裏有三種轉歸:第一種,邪盡入裏,汗出、小便數、大便硬而為陽明熱結;第二種,雖然邪氣被包圍於胃腸中,有借大便通利而驅邪外出之勢,但其髒氣虛衰,達不到盡去邪熱的目的,反累及髒氣更虛,發為太陰病,身黃;第三種,胃氣強驅邪外出,則大便不硬,暴煩下利日十餘行,腸中腐穢之物盡去,則利止而病愈。
279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桂枝加芍藥湯】
桂枝(去皮)三兩,芍藥六兩,甘草(炙)二兩,大棗(擘)十二枚,生薑(切)三兩。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分三服。本雲:桂枝湯,今加芍藥。
【桂枝加大黃湯】
桂枝(去皮)三兩,大黃二兩,芍藥六兩,生薑(切)三兩,甘草(炙)二兩,大棗(擘)十二枚。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講解:本為太陽病法當發汗,不可瀉下,若反下之,虛其胃腸,引邪入內,而作腹滿時痛,由於太陰病具有“腹滿”、“時腹自痛”症狀,類似太陰病,但以加大黃可知實非太陰,仲景用意即在於太陰病腹滿時痛與本方證做一鑒別。對太陽病誤下,引邪入裏而腹滿為實滿,痛為實痛,且表邪未解,故以桂枝湯解表,加重芍藥用量而治腹滿而緩攣痛,芍藥性寒,治熱不治寒,治實不治虛,故可知此證非單純的太陰病。如果大實痛,滿痛增劇而痛不可近,大便當硬,不僅加入芍藥,還要加入大黃,非隻緩其痛,且攻其實,更證其並非虛寒性之太陰病。由“大實痛”三字,可知桂枝加芍藥湯亦是實痛,僅是程度較輕而已。
280太陰為病,脈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
講解:真正太陰病,脈一定是虛弱的,或沉細、或沉微,均不出“弱”字,其人繼續自下利,而複見腹滿時痛,假設方中有大黃、芍藥者,宜減去二藥不同,因其人胃氣虛弱,一用寒藥,必瀉下不止。此條與上條相應,亦可知上條所述方證非屬太陰。
太陰病小結
太陰病為裏陰證,其症狀可見“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其脈弱,其髒寒,治宜四逆輩,故全書各篇中四逆輩方,皆為太陰病方藥。太陰篇看似簡短,但太陰、陽明皆為由表或半表半裏傳來,二者陰陽相對,陽明篇中所用治法皆是太陰禁忌,反言之,太陰治法亦可自陽明篇中推想得之。若病人素虛或氣血虛竭,一發外感便為少陰之表陰證,其正氣在表支撐時間最短,很快並發裏陰證,即太陰病。這裏應注意的是,太陰病的死證、危證皆置於少陰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