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世相百態 (9)

主人的要求不容易完全滿足,所以仆人總是懶懶的,總是不能稱意,王褒的《僮約》雖是一篇遊戲文字,卻表示出一般人唯恐仆人少做了事,事前一樁樁地列舉出來,把人嚇倒。如果那個仆人件件應允,件件做到,主人還是不會滿意的,因為主人有許多事是主人自己事前也想不到的。法國中古有一篇短劇,描寫一個人雇用一個仆人,也是仿王褒筆意,開列了一篇詳盡的工作大綱,兩相情願,立此為憑。有一天,主人落井,大聲呼援,仆人慢騰騰地取出那篇工作大綱,說:“且慢,等我看看,有沒有救你出井那一項目。”下文怎樣,我不知道,不過可見中西一體,人同此心。主人所要求於仆人的,還有一點,就是絕對服從,不可自作主張,要像軍隊臨陣一般地聽從命令,不幸的是,仆人無論受過怎樣折磨,總還有一點個性存留,他也是父母養育的,所以也受過一點發展個性的教育,因此總還有一點人性的遺留,難免頂撞主人。現在人心不古,仆人的風度之合於古法的已經不多,像北平的男仆,三河縣的女仆,那樣地應對得體,進退有節,大概是要像美洲紅人似的需要特別辟地保護,勿令沾染外習。否則這一類型是要絕跡於人寰的了。

駕馭仆人之道,是有秘訣的,那就是,把他當做人,這樣一來,凡是人所不容易做到的,我們也就不苛責於他,凡是人所容易犯的毛病,我們也加以曲宥。陶淵明介紹一個仆人給他的兒子,寫信囑咐他說:“彼亦人子也,可善視之。”這真是一大發明!J.M.Barrie爵士在《可敬愛的克來頓》那一出戲裏所描寫的,也可使人恍然於主仆一倫的精義。主仆二人漂海遇險,在一荒島上過活。起初主人不能忘記他是主人,但是主人的架子不能搭得太久,因為仆人是唯一能砍柴打獵的人,他是生產者,他漸漸變成了主人,他發號施令,而主人漸漸成為一助手,一個奴仆了。這變遷很自然,環境逼他們如此。後來遇救返回到“文明世界”,那仆人又局促不安起來,又自甘情願地回到仆人的位置,那主人有所憑藉,又回到主人的位置了。這出戲告訴我們,主仆的關係,不是天生成的,離開了“文明世界”,主仆的位置可能交換。我們固不必主張反抗文明,但是我們如果讓一些主人明白,他不是天生成的主人,講到真實本領他還許比他的仆人矮一大截,這對於改善主仆一倫,也未始沒有助益哩!

五世同堂,乃得力於百忍。主仆相處,雖不及五世,但也需雙方相當的忍。仆人買菜賺錢,洗衣服偷肥皂,這時節主人要想,國家借款不是也有回扣嗎?仆人倔強頂撞傲慢無禮,這時節主人要想,自己的兒子不也是時常反唇相譏,自己也隻好忍氣吞聲麽?仆人調笑謔浪,男女混雜,這時節主人要想,所謂上層社會不也有的是桃色案件嗎?肯這樣想便覺心平氣和,便能發現每一個仆人都有他的好處。在仆人一方麵,更需要忍。主人發脾氣,那是因為賭輸了錢,或是受了上司的氣而無處發泄,或是夜裏沒有睡好覺,或是腸胃消化不良。

Swift在他的《婢仆須知》一文裏有這樣一段:“這應該定為例規,凡下房或廚房裏的桌椅板凳都不得有三條以上的腿。這是古老定例,在我所知道的人家裏都是如此,據說有兩個理由,其一,用以表示仆役都是在臬兀不定的狀態;其二,算是表示謙卑,仆人用的桌椅比主人用的至少要缺少一條腿。我承認這裏對於廚娘有一個例外,她依照舊習慣可以有一把靠手椅備飯後的安息,然而我也少見有三條以上的腿的。仆人的椅子之發生這種傳染性跛疾,據哲學家說是由於兩個原因,即造成邦國的最大革命者:我是指戀愛與戰爭。一條凳,一把椅子,或一張桌子,在總攻擊或小戰的時候,每被拿來當做兵器;和平以後,椅子——倘若不是十分結實——在戀愛行為中又容易受損,因為廚娘大抵肥重,而司酒的又總是有點醉了。”

這一段諷刺的意義是十分明白的,雖然對我們國情並不甚合。我們國裏仆人們坐的凳子,固然有隻有三條腿的,可是在三條以上的也甚多。一把普通的椅子最多也不過四條腿,主仆之分在這上麵究竟找不出多大距離,我覺得慘的是,仆人大概永遠像莎士比亞《暴風雨》中的那個卡力班,又蠢笨,又狡猾,又怯懦,又大膽,又服從,又反抗,又不知足,又安天命,陷入極端的矛盾。這過錯多半不在仆人方麵。如果這世界上的人,半是主人半是仆,這一倫的關係之需要調整是不待言的了。

匿名信

郵局遞來一封匿名信,沒啟封就知道是匿名信,因為一來我自己心裏明白,現在快要到我接匿名信的時候了(如果竟無匿名信到來,那是我把人性估計太低了),二來那隻信封的神情就有幾分尷尬,信封上的兩行字,傾斜而不潦草,正是書法上所謂“生拙”,像是鄭板橋體,又像是小學生的塗鴉,不是撇太長,就是捺太短,總之是很矜持,唯恐露出本來麵目。下款署“內詳”二字。現代的人很少有寫“內詳”的習慣,猶之乎很少有在信封背麵寫“如瓶”的習慣,其所以寫“內詳”者,乃是平常寫慣了下款,如今又不能寫真姓名,於是於不自覺間寫上了“內詳”雲雲。

我同情寫匿名信的人,因為他或她肯幹這種勾當,必定是極不得已,等於一個人若不為生活所逼便絕不至於會男盜女娼一樣。當其蓄謀動念之時,一定有一副血脈忿張的麵孔,“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硬是按捺不住,幾度心裏猶豫,“何必?”又幾度心理堅決,“必!”於是關門閉戶獨自去寫那將來不便收入文集的尺牘。憤怒怨恨,如果用得其當,是很可寶貴的一種情感,所謂“文王一怒”那是無人不知的了,但是匿名信則除了發泄憤怒怨恨之外還表現了人性的另一麵——怯懦。怯懦也不希奇。聽說外國的殺人不眨眼的海盜,如果蓄謀叛變開始向船長要挾的時候,那封哀的美敦書的署名是很成問題的,領銜的要冒較大的危險,所以他們發明了RoundRobin法以姓名連串地寫成一圓圈,無始無末,渾然無跡。這種辦法也是怯懦,較之匿名信還是大膽得多。凡是當著人不好說出口的話,或是說出口來要臉紅的事,或是根本不能從口裏說出來的話,在匿名的掩護之下可以一泄如注。

匿名信作家在伸紙吮筆之際也有一番為難,筆跡是一重難關,中國的書法比任何其他國的文字更容易表現性格。有人寫字勻整如打字機打出來的,其人必循規蹈矩;有人寫字不分大小一律出格,其人必張牙舞爪。甚至字體還和人的形體有關,如果字如墨豬,其人往往似“五百斤油”;如果筆畫幹瘦如柴,其人往往亦似一堆排骨。匿名信總是熟人寫的,熟人的字跡誰還看不出來?所以寫的人要費一番思索。匿名信不能托別人寫,因為托別人寫,便至少有一個人知道了你的姓名,而且也難得找到誌同道合的人,所以隻好自己動筆。外國人(如綁票匪)寫匿名信,往往從報紙上剪下應用的字母,然後拚成字粘上去,此法甚妙,可惜中國字拉丁化運動尚未成功,從報上剪字便非先編一索引不可。唯一可行的方法是竭力變更字體。然而談何容易!善變莫如狐,七變八變,總還變不脫那條尾巴。

文言文比白話文難於令人辨出筆調,等於唱西皮二簧,比說話難於令人辨出嗓音。之乎者也的一來,人味減少了許多,再加上成語典故以及古文觀止上所備有的古文筆法,我們便很難推測作者是何許人(當然,如果韓文公或柳子厚等唐宋八大家寫匿名信,一定不用文言,或者要用語錄體罷?),本來文理粗通的人,或者要故意地寫上幾個別字,以便引人的猜測走上歧途。文言根本不必故意往壞裏寫,因為竭力往好裏寫,結果也是免不了拗澀別扭。

匿名信的效力之大小,是視收信人性格之不同而大有差異的。譬如一隻蒼蠅在一碗菜上,在一個用火酒擦筷子的人必定要大驚小怪起來,一定屏去不食;一個用開水洗筷子的人就要主張燒開了再食,但是在司空見慣了的人,不要說蒼蠅落在菜上,就是拌在菜裏,驅開摔去便是,除了一刹那間的厭惡以外,別無其他反應。引人惡心這一點點功效,匿名信是有的,不過又不是匿名信所獨有。記得十幾年前(就是所謂普羅文學鼎盛的那一年)的一個冬夜,我睡在三樓亭子間,樓下電話響得很急,我穿起衣服下樓去接:“找誰?”“我請×××先生說話。”“我就是。”“啊,你就是×××先生嗎?”“是的,我就是。”這時節那方麵的聲音變了,變得很粗厲,厲聲罵一句“你是□□□!”正驚愕間,呱啦一聲,寂然無聲了。我再上三層樓,脫衣服,睡覺。在冬天三更半夜上下三層樓挨一句罵,這是令人作嘔的事,我記得我足足為之失眠者約一小時!這和匿名信是異趣同工的,不過一個是用語言,一個是用文字。

天下事有不可預防不便追究者,如匿名信便是。要預防,很難,除非自己是文盲,並且專結交文盲。要追究,很苦,除非自甘暴棄與寫匿名信者一般見識。其實匿名信的來源不是不可破獲的。核對筆跡是最方便的法子,猶之核對指紋。有一位細心而嗅覺發達的人曾經在啟開匿名信之後嗅到一股脂粉香,按照警犬追蹤的辦法,他可以一直跟蹤到人家的閨閣。不過問題是,萬一破壞了來源,其將何以善其後?尤其是,萬一證明了那寫信的人是天天見麵的一個好朋友,這個世界將如何住得下去!MarcusAurelius說:“每天早晨我離家時便對自己說:‘我今天將要遇見一個傲慢的人,一個忘恩負義的人,一個說話太多的人。這些人之所以要這樣,乃是自然的而且必然的,所以不可驚異。”’我覺得這態度很好。世界上是有一種人要寫匿名信,他或她覺得憤慨委屈,而又沒有一根夠硬的脊椎支持著,如果不寫匿名信,情感受了壓抑,會生出變態,所以寫匿名信是自然的而且必然的,不可驚異。這也就是俗話所說,見怪不怪。

寫匿名信給我的人以後見了我,不難過嗎?我想他一定不敢兩眼正視我,他一定要臊不搭地走開,或是搭訕著扯幾句淡話,同時他還要努力鎮定,要使我不感覺他與往常有什麽不同。他寫過匿名信後,必定天天期望著他所希冀的效果,究竟有效呢?無效呢?這將使他惶惑不寧。寫了匿名信的人一定不會一覺睡到大天光的。

房東與房客

狗見了貓,貓見了耗子,全沒有好氣,總不免怒目相視,齜牙咧嘴,一場格鬥了事。上天生物就是這樣,生生相克,總得鬥。房東與房客,或房客與房東,其間的關係也是同樣的不祥。在房東眼裏,房客很少有好東西;在房客眼裏,房東根本就沒有一個好東西。利害衝突,彼此很難維持人與人之間應有的常態。

房東的哲學往往是這樣的:“來看房的那個人,看樣子就麵生可疑。我的房子能隨便租給人?租給他開白麵房子怎麽辦?將來非找個妥保不可。你看他那個神兒!房子的間架矮哩,院子窄哩,地點偏哩,房租貴哩,褒貶得一文不值,好像是誰請他來住似的!你不合適不會不住?我說得清清楚楚,你沒有家眷我可不租,他說他有。我問他是幹什麽的,他死不張嘴,再不就是吞吞吐吐,八成不是好人。可是後來我還是租給他了。他往裏一搬,哎呀,怎那麽多人口,也不知究竟是幾家子?癟嘴的老太太有好幾位,孩子一大串,兔兒爺似的一個比一個高。

住了沒有幾個月,房子糟蹋得不成樣子,雪白的牆角上他堆煤,披麻綠油的影壁上畫了粉筆的飛機與烏龜,磚縫裏的草長了一人多高,溝眼也堵死了,水龍頭也歪了,地板上的油漆也磨光了,天花板也薰黑了,玻璃窗也用高麗紙給補了,門環子也掉了……唉,簡直是遭劫!房租到期還要拖欠,早一天取固然不成,過幾天取也常要碰釘子,‘過兩天再來吧’、‘下月一起付罷’、‘太太不在家’、‘先付半個月的罷’、‘我們還沒有發薪哪,發了薪給你送去’……好,房租取不到,還得白跑道。腿杆兒都跑細了。他不給租錢,還挺橫,你去取租的時候,他就叫你蹲在門口兒,砰的一聲把大門關上了,好像是你欠他的錢!也有到時候把房租送上門來的,這主兒更難纏,說不定他早做了二房東,他怕我去調查。租人家的房子住人的,有幾個是有良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