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世相百態 (6)

衣裳穿得合適,煞費周章,所以內政部禮俗司雖然繪定了各種服裝的式樣,也並不曾推行,幸而沒有推行!自從我們剪了小辮兒以來,衣裳就沒有了體製,絕對自由,中西合壁的服裝也不算違警,這時候若再推行“國裝”,隻是於錯雜紛歧之中更加重些紛擾罷了。

李鴻章出使外國的時候,袍褂頂戴,完全是“滿大人”的服裝。我雖無愛於滿清章製,但對於他的不穿西裝,確實是很佩服的。可是西裝的勢力畢竟太大了,到如今理發匠都是穿西裝的居多。我憶起了二十年前我穿西裝的一幕。那時候西裝還是一件比較新奇的事物,總覺得有點“機械化”,其構成必相當複雜。一班幾十人要出洋,於是西裝逼人而來。試穿之日,適值嚴冬,或缺皮帶,或無領結,或襯衣未備,或外套未成,但零件雖然不齊,吉期不可延誤,所以一陣**,胡亂穿起,有的寬衣博帶如稻草人,有的細腰窄袖如馬戲醜,大體是赤著身體穿一層薄薄的西裝褲,凍得涕泗交流,雙膝打戰,那時的情景足當得起“沐猴而冠”四個字。當然後來技術漸漸精進,有的把褲腳管燙得筆直,視如第二生命,有的在衣袋裏插一塊和領結花色相同的手絹,儼然像是一個紳士,猛然一看,國籍都要發生問題。

西裝是有一定的標準的。譬如,做褲子的材料要厚,可是我看見過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穿夏布西裝褲,光線透穿,真是駭人!衣服的顏色要樸素沉重,可是我見過著名自詡講究衣裳的男子們,他們穿的是色彩刺目的寬格大條的材料,顏色驚人的襯衣,如火如荼的領結,那樣子隻有在外國雜耍場的台上才偶然看得見!大概西裝破爛,固然不雅,但若嶄新而俗惡則更不可當。所謂洋場惡少,其氣味最下。

中國的四季衣裳,恐怕要比西裝更麻煩些。固然西裝講究起來也是不得了的。曆史上著名的一例,詹姆斯第一的朋友白金翰爵士有衣服一千六百二十五套。普通人有十套八套的就算很好了。中裝比較的花樣要多些,雖然終年一兩件長袍也能度日。中裝有一件好處,舒適。中裝像是變形蟲,沒有一定的形式,隨著穿的人身體變。不像西裝,肩膊上不用填麻布使你冒充寬肩膀,脖子上不用戴枷係索,褲子裏麵有的是“生存空間”;而且冷暖平勻,不像西裝咽喉下麵一塊隻是一層薄襯衣,容易著涼,褲子兩邊插手袋處卻又厚至三層,特別鬱熱!中國長袍還有一點妙處,馬彬和先生(英國人入我國籍)曾為文論之。他說這鍾形長袍是沒有差別的,平等的,一律的遮掩了貧富賢愚。馬先生自己就是穿一件藍長袍,他簡直崇拜長袍。據他看,長袍不勢利,沒有階級性,可是在中國,長袍同誌也自成階級,雖然四川有些抬轎的也穿長抱。中裝固然比較隨便,但亦不可太隨便,例如脖子底下的鈕扣,在西裝可以不扣,長袍便非扣不可,否則便不合於“新生活”。再例如雖然在蚊蟲甚多的地方,褲腳管亦不可放進襪筒裏去,做紹興師爺狀。

男女服裝之最大不同處,便是男裝之遮蓋身體無微不至,僅僅露出一張臉和兩隻手可以吸取日光紫外線,女裝的趨勢,則求遮蓋愈少愈好。現在所謂旗袍,實際上隻是大坎肩,因為兩臂已經齊根劃出。兩腿盡管細直如竹筷,扭曲如鬆根,也往往一雙雙的擺在外麵。袖不蔽肘,赤足裸腿,從前在某處都曾懸為厲禁,在某一種意義上,我們並不惋惜。還有一點可以指出,男子的衣服,經若幹年的演化,已達到一個固定的階段,式樣色彩大概是千篇一律的了,某一種人一定穿某一種衣服,身體醜也好,美也好,總是要罩上那麽一套。

女子的衣裳則頗多個人的差異,仍保留大量的裝飾的動機,其間大有自由創造的餘地。既是創造,便有失敗,也有成功。成功者便是把身體的優點表彰出來,把劣點遮蓋起來;失敗者便是把劣點顯示出來,優點根本沒有。我每次從街上走回來,就感覺得我們除了優生學外,還缺乏婦女服裝雜誌。不要以為婦女服裝是瑣細小事,法朗士說得好:“如果我死後還能在無數出版書籍當中有所選擇,你想我將選什麽呢?……在這未來的群籍之中我不想選小說,亦不選曆史,曆史若有興味亦無非小說。我的朋友,我僅要選一本時裝雜誌,看我死後一世紀中婦女如何裝束。婦女裝束之能告訴我未來的人文,勝過於一切哲學家,小說家,預言家,及學者。”

衣裳是文化中很燦爛的一部分。所以,運動除了在必要的時候之外(如洗澡等等),我總不大讚成。

雅舍

到四川來,覺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經濟。火燒過的磚,常常用來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磚柱,上麵蓋上一個木頭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單薄得可憐;但是頂上鋪了瓦,四麵編了竹篦牆,牆上敷了泥灰,遠遠的看過去,沒有人能說不像是座房子。我現在住的“雅舍”正是這樣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說,這房子有磚柱,有竹篦牆,一切特點都應有盡有。講到住房,我的經驗不算少,什麽“上支下摘”,“前廊後廈”,“一樓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間”,“茅草棚”,“瓊樓玉宇”和“摩天大廈”各式各樣,我都嚐試過。我不論住在哪裏,隻要住得稍久,對那房子便發生感情,非不得已我還舍不得搬。這“雅舍”,我初來時僅求其能蔽風雨,並不敢存奢望,現在住了兩個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雖然我已漸漸感覺它是並不能蔽風雨,因為有窗而無玻璃,風來則洞若涼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來則滲如滴漏。縱然不能蔽風雨,“雅舍”還是自有它的個性。有個性就可愛。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馬路約有七八十層的土階。前麵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遠望過去是幾抹蔥翠的遠山,旁邊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糞坑,後麵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說地點荒涼,則月明之夕,或風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遠,路遠乃見情誼。客來則先爬幾十級的土階,進得屋來仍須上坡,因為屋內地板乃依山勢而鋪,一麵高,一麵低,坡度甚大,客來無不驚歎,我則久而安之,每日由書房走到飯廳是上坡,飯後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覺有大不便處。

“雅舍”共是六間,我居其二。篦牆不固,門窗不嚴,故我與鄰人彼此均可互通聲息。鄰人轟飲作樂,咿唔詩章,喁喁細語,以及鼾聲,噴嚏聲,吮湯聲,撕紙聲,脫皮鞋聲,均隨時由門窗戶壁的隙處蕩漾而來,破我岑寂。入夜則鼠子瞰燈,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動,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順坡而下,或吸燈油而推翻燭台,或攀援而上帳頂,或在門框桌腳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對於鼠子,我很慚愧的承認,我“沒有法子”。“沒有法子”一語是被外國人常常引用著的,以為這話最足代表中國人的懶惰隱忍的態度。其實我的對付鼠子並不懶惰。窗上糊紙,紙一戳就破;門戶關緊,而相鼠有牙,一陣咬便是一個洞洞。試問還有什麽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裏,不也是“沒有法子”?比鼠子更騷擾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風之盛,是我前所未見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當黃昏時候,滿屋裏磕頭碰腦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別處蚊子早已肅清的時候,在“雅舍”則格外猖獗,來客偶不留心,則兩腿傷處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絕跡,明年夏天——誰知道我還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勢較高,得月較先。看山頭吐月,紅盤乍湧,一霎間,清光四射,天空皎潔,四野無聲,微聞犬吠,坐客無不悄然!舍前有兩株梨樹,等到月升中天,清光從樹間篩灑而下,地上陰影斑斕,此時尤為幽絕。直到興闌人散,歸房就寢,月光仍然逼進窗來,助我淒涼。細雨濛濛之際,“雅舍”亦複有趣。推窗展望,儼然米氏章法,若雲若霧,一片彌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頂濕印到處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擴大如盆,繼則滴水乃不絕,終乃屋頂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綻,砉然一聲而泥水下注,此刻滿室狼藉,搶救無及。此種經驗,已數見不鮮。

“雅舍”之陳設,隻當得簡樸二字,但灑掃拂拭,不使有纖塵。我非顯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醫,故無博士文憑張掛壁間;我不業理發,故絲織西湖十景以及電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張我四壁。我有一幾一椅一榻,酣睡寫讀,均已有著,我亦不複他求。但是陳設雖簡,我卻喜歡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譏笑婦人喜歡變更桌椅位置,以為這是婦人天性喜變之一證。誣否且不論,我是喜歡改變的。中國舊式家庭,陳設千篇一律,正廳上是一條案,前麵一張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兩旁是兩把靠椅夾一隻茶幾。我以為陳設宜求疏落參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無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從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閑情偶寄》之所論,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萬物之逆旅”,人生本來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給予之苦辣酸甜我實躬受親嚐。劉克莊詞:“客裏似家家似寄。”我此時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實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長日無俚,寫作自遣,隨想隨寫,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寫作所在,且誌因緣。

拜年

拜年不知始自何時。明田汝成《熙朝樂事》:“正月元旦,夙興盥嗽,啖黍糕,謂年年糕,家長少畢拜,姻友投箋互拜,謂拜年。”拜年不會始自明時,不過也不會早,如果早已相習成風,也就不值得特為一記了。尤其是務農人家,到了歲除之時,比較清閑,一年辛苦,透一口氣,這時節酒也釀好了,臘肉也醃透了,家祭蒸嚐之餘,長少畢拜,所謂“新歲為人情所重”,大概是自古已然的了。不過演變到姻友投箋互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回憶幼時,過年是很令人心跳的事。平素輕易得不到的享樂與放縱,在這短短幾天都能集中實現。但是美中不足,最煞風景的莫過於拜年一事。自己輩份低,見了任何人都隻有磕頭的份。而純潔的孩提,心裏實在納悶,為什麽要在人家麵前匍匐到“頭著地”的地步。那時節拜年是以向親友長輩拜年為限。這份差事為人子弟的是無法推脫的。我隻好硬著頭皮穿上馬褂緞靴,跨上轎車,按照單子登門去拜年。有些人家“擋駕”,我認為這最知趣;有些人家迎你升堂入室,受你一拜,然後給你一盞甜茶,扯幾句淡話,禮畢而退;有些人家把你讓到正大廳,內中闃無一人,任你跪在紅氈子上朝上磕頭,活見鬼!如是者總要跑上三兩天。見人就磕頭,原是處世妙方,可惜那時不甚了了。

後來年紀漸長,長我一輩兩輩的人都很合理的凋謝了,於是每逢過年便不複為拜年一事所苦。自己吃過的苦,也無意再加在自己的兒子身上去。陽春雪霽,攜妻室兒女去擠廠甸,凍得手腳發僵,買些琉璃喇叭大糖葫蘆,比起奉命拜年到處作磕頭蟲,豈不有趣得多?

幾十年來我已不知拜年為何物。初到台灣時,大家都是驚魂甫定,談不到年,更談不到拜年。最近幾年來,情形漸漸不對了,大家忽的一窩蜂拜起年來了。天天見麵的朋友們也相拜年,下屬給長官拜年,鄰居給鄰居拜年。初一那天,我居住的陋巷真正的途為之塞,交通斷絕一二小時。每個人咧著大嘴,拱拱手,說聲“恭喜發財”,也不知喜從何處來,財從何處發,如癡如狂,滿大街小巷的行屍走肉。一位天主教的神父,見了我也拱起手說“恭喜發財”,出家人尚且如此,在家人複有何說?這不合古法,也不合西法,而且也不合情理,完全是胡鬧。

胡鬧而成了風氣,想改正便不容易。有一位不肯隨波逐流的人,元旦之晨猶擁被高臥,但是禁不住家人催促,隻好強勉出門,未能免俗。心裏忽然一動,與其遊朱門,不如趨蓬戶,別人錦上添花,我偏雪中送炭,於是他不去拜上司,反而去拜下屬。於是進陋巷,款柴扉,來應門的是一個三尺童子,大概從來沒見有這樣的人來拜年過,小孩子亦受寵若驚,回頭就跑,正好觸到一塊絆腳石,跌了一跤,腦袋撞在石階上,鮮血直噴。拜年者和被拜年者慌作一團,送醫院急救,一場血光之災結束了一場拜年的鬧劇,可見順逆之勢不可強勉,要拜年還是到很多人都去拜年的地方去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