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追隨者到自由探索者學習的培養期 (1)
愛玩是孩子的天性,
引導孩子從玩樂中開發智慧
玩,也是開發孩子智力的一種重要手段,是孩子動手動腦、開發智力、培養能力的好方法。家長不要一味地反對孩子玩耍,不要粗暴地剝奪孩子玩的樂趣,而要充分利用孩子愛玩的天性,開發孩子的智力。
——甘海燕《讓孩子在玩中開發智力》
3歲的辰辰最近很不快樂,從兩歲半開始,媽媽就剝奪了他和小朋友玩的權利,給他報了鋼琴、形體、象棋、書法等各種各樣的培訓班。媽媽說,不讓辰辰一開始就輸在起跑線上。辰辰每天在各個培訓班之間穿梭,有時候,從幼兒園出來就直接去上培訓班。辰辰每天看著和他同齡的小朋友在跑來跑去地玩耍,羨慕極了。他多想和其他小朋友一樣無憂無慮地玩啊!
琴琴雖然3歲半,但她認識好幾百個生字,會背幾十首古詩。每次家裏來客人,媽媽就會讓琴琴給客人表演,每次客人都誇琴琴聰明。為了讓琴琴認識更多的字,學會更多的東西,媽媽開始讓琴琴勤學苦練,不讓她和小朋友一起玩,媽媽說,那是浪費時間。把她的玩具也收起來,隻讓她拚命地認字、背詩、學算術、背英語單詞。媽媽說,這是為上小學打好基礎。可是,琴琴的記憶力卻越來越差了……
很多父母把孩子的智力理解為能認識多少個漢字,會背多少首古詩,會算多少位的加減法,會念多少個單詞……甚至我們不惜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送孩子去學鋼琴、舞蹈、美術、書法等,而我們這樣的做法真的能讓孩子增長智慧嗎?
◎了解孩子智力開發的特點
依據埃裏克森“心理社會發展階段理論”,0~3歲的孩子的思維活動以直觀行動思維為主,他們的思維活動離不開對事物的直接感知,並依賴於其自身的行動。
兩三歲的孩子的直觀行動思維表現很突出,也常常在三四歲的孩子身上體現出來。這種思維更多地依賴於具體情境,依賴於對具體事物的感知和對動作的概括。處於這種思維水平的孩子在解決問題時不能離開實物,離開了玩具和實物他們就不會遊戲。比如,男孩子手裏要是有一輛玩具汽車,他們就會用它做出各種遊戲動作,並且在遊戲中刺激大腦進行思維;如果女孩子手裏有一個布娃娃,她就會和娃娃一起玩過家家的遊戲。但當孩子手裏沒有了汽車和娃娃,遊戲就會馬上結束,思維也立刻停止。
這個思維階段的孩子,他們的思維隻能在動作中進行,常表現為先做後想,邊做邊想,動作一旦停止,他們的思維活動也立刻結束。比如,孩子畫畫的時候畫一個圓,說是太陽,後來看著不圓,他可能就會說是月亮。
從埃裏克森的人格發展理論來看,枯燥古板的灌輸教育對兩三歲的孩子來說是很少會起作用的。他們需要在玩耍中學到知識,開發智慧。
◎玩耍對開發孩子智慧的作用
孩子在玩耍中會不停地運動,孩子動作能力的發展直接影響著智力的發展。因為動作能刺激孩子的大腦皮層,使之更加活躍,更加精確地支配孩子的動作。另外,動作能加快神經纖維髓鞘化,這是神經係統成熟的標誌之一,更使得神經傳導速度加快。
哥斯達黎加兒童教育學和心理學家加夫列拉?馬德裏斯曾在《國民報》上撰文指出,運動、玩耍是兒童學會觀察、認識、理解、說話和活動的最佳“工具”,能促進兒童的大腦智力開發。他又指出,科學實踐證明,2~5歲的兒童中,愛玩耍的孩子大腦比不玩耍兒童的大腦至少大30%。因為,在運動和玩耍的過程中,兒童要完成幾十種與大腦和思維活動有關的動作,例如掌握平衡、協調心理、處理問題等。通過玩耍和運動,孩子能提高識別物體的能力、語言表達的能力和思維想象創造力,還能消除心理壓力和恐懼感等。因此,成人不應忽視對孩子運動、動作能力的發展和訓練,要盡量為孩子創造適宜的環境、條件,鼓勵孩子去活動、運動,從而促進其智力和心理的發展。
◎引導孩子從玩樂中開發智慧
我們應該引導3歲左右的孩子在玩耍中通過具體形象來學習。比如大多數孩子喜歡玩水,我們就要讓他知道水的物理形態,當孩子興致勃勃地拍打著水花,我們就要告訴孩子:“你看,水是**,因為它是流動的。但它會變化,你見過不流動的水嗎?”我們可以把水放到冰箱裏,過一段時間拿出來讓孩子看看固體的水,他就認識了水的物理形態。
由於我們的引導啟發,孩子在玩耍中就會主動觀察思考,這樣,孩子的智慧就會得到很好的開發。
特別提醒:
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玩,如果剝奪了孩子玩的時間和權利,就等於剝奪了孩子學習成長的機會。我們不但要讓孩子玩,最好也能陪著孩子玩,在玩中開發孩子的智慧,陪著孩子一起長大。
不要過嚴斥責孩子出格
但未出原則底線的行為
麵對孩子的諸多出格行為,如果父母將其簡單地看成越軌、破壞紀律而加以批評和限製,可就會把一些孩子的主動性和創造性扼殺在框框裏。反之,如果父母能夠正確地對待孩子的“出格”行為,對他們加以正確的引導,調動他們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培養他們的創造精神和戰勝困難挫折的勇氣,那麽在“出格”的孩子中間一定會出現更多人才。
——成墨初《不打不罵教孩子60招》
山山是一個3歲的男孩,近些日子,媽媽發現他越來越不聽話了。一天傍晚,媽媽做熟了飯,叫了山山好幾遍他都不答應。媽媽走過去拉他,他拿著玩具怎麽也不肯放手。媽媽從他手裏奪走玩具,山山開始哭鬧起來,還是不肯放開。媽媽使勁一拽,玩具汽車把媽媽的臉劃破了。這下媽媽可生氣了,媽媽認為,山山的表現太出格了,不僅把山山好一頓訓斥,還打了他的屁股。
俊俊的爸爸特別喜歡擺弄花草、養小動物。星期天,爸爸從商場買回來一個大魚缸,還有很多漂亮的小金魚。俊俊可喜歡這些小金魚了,她趴在魚缸上左看右看看不夠,還問爸爸:“魚怎麽是紅色的呀?它們怎麽不眨眼睛呀?”爸爸要去陽台收拾花草,囑咐俊俊別離魚缸太近。俊俊答應了。過了一會兒,爸爸聽到一種異樣的聲音,趕緊跑過來,一看,原來俊俊站在小板凳上從魚缸裏撈出一條金魚,沒有抓住,金魚掉在了地上,在光滑的地板上正翻騰著身子。爸爸趕緊把金魚撿起來放回魚缸,嚴厲訓斥了俊俊一頓。
我們經常會遇到上麵例子中的問題,不少孩子經常會幹出一些“出格”的事情,讓我們大為發火,嚴厲地斥責孩子,甚至為了解氣還可能打孩子一頓。我們不明白,孩子為什麽總幹一些“出格”的事呢?
◎了解孩子為什麽總幹一些“出格”的事
3歲左右的孩子正處於第一反抗期,這個階段的孩子的特點就是反抗“權威”,越是父母不讓做的事情他偏要做。他們的自我意識比較強,認為自己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了,經常會說“不”“不要”“我自己”,這是他們的獨立宣言,對著幹是他們在爭取獨立,做出“出格”的事情有時是他們對自己的反抗不能很好地控製的結果。當然,有時候他們會故意做出一些奇特的動作和事情來考驗父母的權威,如果父母表示出驚訝、失態、憤怒,正是他們要達到的目的。
另外,現在的孩子接觸社會和新鮮事物更早、更廣泛,從孩子平時的表現中我們都發出這樣的感慨:現在的孩子越來越聰明了。聰明的孩子更容易突發奇想,有意無意地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不要過嚴斥責孩子出格但未出原則底線的行為
孩子適當的“出格”有利於發展獨立性和創造性,能適當地調節孩子的情緒,發展孩子的求異思維。如果我們引導得當,孩子就會朝著建設性的健康方向發展。
隻要孩子的“出格”行為沒有超出我們的原則底線,我們都應該寬容對待,對孩子加以引導,調動孩子的主動性、創造性,將“出格”的孩子培養成出色的人才。
比如,上麵的例子中,山山喜歡玩玩具,媽媽做熟了飯,可以和氣地對山山說,該吃飯了。如果他還想玩,沒關係,就讓他玩去吧,媽媽可以不等他吃飯。等他不玩了,他再自己去吃。孩子愛玩、愛鑽研玩具不正是可貴的科學探索精神嗎?即使山山無意間用玩具傷到了媽媽,媽媽也要冷靜,因為這是教育孩子懂得愧疚和知錯的最好時機。如果看到媽媽捂著臉難過的樣子,山山會怎麽做呢?他一定會問媽媽怎麽啦,也一定會乖乖地去吃飯。
第二個例子中俊俊的做法是表達對小動物的喜愛,雖然在方法上有些問題,但出於孩子可貴的好奇心,這些做法都是可以諒解的。雖然是爸爸喜歡的東西,但多好的東西也比不上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索精神重要。所以,爸爸不應該斥責孩子,應該趕緊把金魚放進魚缸,安撫嚇呆的孩子,告訴她魚離開水是活不成的。可以再問問孩子抓魚時的感覺,告訴她魚身上的黏膜有什麽作用。這樣的做法,既讓孩子明白抓魚出來是不對的,又能讓孩子學到很多科學知識。
如果我們看到孩子做了一些出格的事情,比如,雪白的牆上被孩子用彩筆畫得亂七八糟,家裏的廚房發了大水,等等,我們都先要調整好心態,想象孩子做這些“出格”事情的背後有什麽積極因素,然後再適當加以引導,將孩子“出格”的舉動變成把孩子引入天才之路的敲門磚。
特別提醒:
如果我們想讓3歲左右的孩子像個乖寶寶一樣從不惹事,從不做“出格”的事,那麽,我們就要擔心孩子是不是在智商和情商上出現問題了。我們要尊重孩子獨立自主、積極探索的需要,允許孩子做一些“出格”的事,如果沒有違背原則,就不要嚴厲斥責他們。否則,我們就有可能親手“扼殺”了一個天才。
對由於探索發生的傷害或破壞要淡化處理
孩子“破壞”的過程,是一個手、眼都在活動的過程,能夠促進他們思維的發展。鼓勵孩子適當地“破壞”,就是在鼓勵孩子的創造力,以及對更多事物的探索興趣。所以,當家長看見孩子把機器人拆了,應該蹲下來參與到孩子的活動中,“機器人裏麵是什麽啊,怎麽會動的啦?”……引導、幫助他們一起尋找結果,然後再跟孩子一起把拆開的玩具恢複原樣。這樣才能讓孩子在“破壞”——探究——重建中獲得心理的滿足。
——太平洋親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