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私奔迷情 (1)

黃鶯出事了,這讓呂遠十分意外。黃鶯在他眼裏幾乎就跟法律代言人一樣,是個永遠不會被打敗的律師,可是她被刑事拘留了。電話是薛建業打給呂遠的,當時呂遠正和夏鴻雁去霜花啤酒集團,研究中外合資企業建立健全黨組織的試點方案。

接到電話後,呂遠半晌無語,他坐在奧迪車的副駕駛座上,火燎屁股似地動來動去的,坐在後座上的夏鴻雁關心地問:“呂遠,你是不是遇上什麽緊急事了?”

呂遠回過頭來對夏鴻雁說:“夏部長,我確實遇到急事了,想請幾天假,去一趟省城。”

夏鴻雁琢磨了一下,說:“那好吧,一會兒把我送到啤酒廠以後,就讓王聖把你送回去,然後你從秘書處給我派來一個人,陪著我聽聽啤酒集團的方案,做做記錄就行了。”

呂遠麵露難色對夏鴻雁說:“夏部長,我頂多去兩天就回來了。”

夏部長看了看麵部表情凝重的呂遠,勸他:“你多待幾天也沒什麽大關係,把事情辦完再回來。”

呂遠匆匆忙忙地坐長途大巴趕到省城春都市,結果卻發現自己不知道應該找誰了解黃鶯的情況,隻好給張蕾蕾打了電話,問到了她舅舅楊程光的手機號。

下午2點,等在辦公室裏的楊程光,看見急三火四的呂遠進來找他,就勸呂遠先坐下歇歇,喝杯茶水,有什麽事慢慢商量。

呂遠急三火四地喝了兩口茶,就對楊程光說:“舅舅,有個叫黃鶯的女律師在明江市的時候對我幫助很大,我求她給調往到組織部的那個副部長湯震江做律師,保住了湯震江犯殺人罪的兒子的性命,結果她被人報複,腿都撞骨折了。可是不知道怎麽回事,我今天聽你的同學薛書記說她被抓起來了。”

楊程光想了半天也沒想起這個黃鶯是誰,就從抽屜裏拿了一包中華煙遞給呂遠,說:“你先抽煙,這個案子我還真不了解,可能不是我們省公安廳辦的。我打個電話,讓人了解一下,也許是春都市公安局辦的案子。”說完,他給手下部門打了電話,讓一個叫小張的人去了解了解情況。然後,讓呂遠耐心等著消息。

楊程光根本無法體會呂遠的心神不寧,邊等電話邊有一搭無一搭地跟他嘮著閑嗑。他說:“小呂,你什麽時候和我外甥女結婚啊?等你們結婚的時候,新婚旅行的費用舅舅我全包了。去趟韓國濟州島玩玩,你看怎麽樣?”

呂遠連忙擺手說:“舅舅,那得花不少錢呢,到時候再說吧。”

“這錢是我應該花的,俺就蕾蕾這麽一個外甥女。你說的對,到時候你們就等著辦手續,拿機票開路就行了。”

正閑聊間,被安排了解黃鶯案情的小張把電話打過來了,說黃鶯的案件是由春都市公安局打黑支隊辦的,她因為涉嫌偽造證據串供,已經被刑事拘留了。楊程光問道:“她是為誰的案件辯護時犯的事?”

小張在電話裏說不清楚,楊程光就告訴小張親自去春都市公安局跑一趟,詳細了解一下。說到這裏楊程光問呂遠:“今天晚上你還趕回去嗎?要是不著急趕回去,可以上我家裏去住,要不到蕾蕾姥姥那兒去住也行。”

呂遠已經知道了黃鶯是被春都市公安局打黑支隊抓的,其他的細節還得等小張去了解完情況,才能了解個究竟,就對楊程光說:“那舅舅你先忙吧,我要去看幾個同學,晚上可能就留在同學那兒住了。”

楊程光說:“那哪行啊,舅舅怎麽也得請你吃吃飯,要不蕾蕾還不跟我急呀。”

呂遠說:“我今天不走,明天我再過來,明天再一起吃飯吧。”

楊程光正好手頭也有事在忙,就說:“那好吧,今天你去會同學。明天過來聽黃鶯的消息,中午我們一起吃飯。”

呂遠出了省公安廳,並不想去看什麽同學,可他因為來打聽黃鶯的事,也不想去張蕾蕾的姥姥家住,就到公安廳旁邊一家每晚隻收80元的紅星小旅館住下了。

第二天上午的十點半,呂遠才去找楊程光。楊程光手頭的事非常多,就讓呂遠等他處理完公務,中午一起吃飯的時候再細聊。

中午,楊程光把呂遠帶到了一家川菜館,邊吃飯邊告訴他,黃鶯是給一個叫梁富年的黑社會老大辯護時,收了梁富年他們家50萬的律師費。她進到看守所裏告訴梁富年,出庭時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一律說不知道、不了解,還得說當初承認罪行是警察刑訊逼供的結果,其他的事都包在她身上。然後,她在外邊就開始和梁富年的手下串供,讓有案底的小弟兄趕快逃跑,還花錢收買了兩個證人,證明梁富年的房屋拆遷公司在拆遷過程當中,沒有打砸搶燒等野蠻拆遷的行為。

可是不知道為什麽,當黃鶯提出讓梁富年老婆再拿出50萬元請北京的專家開研討會、提供法律谘詢時,梁富年害怕了。他怕拿了錢又保不了命,一槍兩個眼,損失更慘重,如果再加上一條偽證罪,自己就死定了。他索性就在檢察院提審時,把黃鶯叫他作偽證和串供的事檢舉出來。現在黃鶯已涉嫌製造偽證、詐騙嫌疑被刑事拘留了。她收了梁富年老婆的50萬元錢,並沒有按正常手續開律師所的收據,而是給打了50萬元的白條,這就有可能讓她背上詐騙的罪名。

聽到這裏,呂遠覺得這些不像黃鶯幹的事,就哀求楊程光說:“舅舅,能想辦法讓我見黃鶯一麵嗎,我總覺得她不應該犯這些錯誤才是。”

楊程光說:“呂遠啊呂遠,你都當上組織部的副處長了,可我要告訴你,你就是一個法盲。你們機關裏太多人都沒法律知識了,包括有些市長和書記。犯罪嫌疑人在沒判決之前,誰都不能接見的,即使是律師,也隻能在正式批準逮捕,進入起訴階段才能見到當事人。”

“那我這次不是白來了嗎?”

“你白來不白來我都沒辦法幫你,因為梁富年這個案子是新聞媒體關注的焦點,誰都沒辦法插手,誰插手誰就會惹禍上身。我聽說黃鶯是省裏的十佳律師,可你看看,她現在不就栽到這個案子上了嗎!”

“唉,那我怎麽才能讓黃鶯知道我來春都市幫她來了呢。”呂遠刨根問底地想找到幫助黃鶯的途徑,至少要讓黃鶯知道他在外麵幫她活動。

“老話說,盡人事,聽天命,你幫朋友是要有限度的,盡到心盡到力就好。有很多事情是我們沒法改變的,她犯了法,恐怕就難逃脫法律的追究了。不過,你要是看在朋友的份上,想讓她知道你來幫助她了,你可以采取兩種辦法:一個是到春都市關押她的看守所去給她存點錢;再一個是你出錢為她聘用好律師。這樣,她在裏麵就能知道誰在給她存錢,誰在幫她打官司了。”

聽到這裏,呂遠似乎理清了幫助黃鶯的基本思路。他和楊程光吃完飯,就去紅星小旅館結了賬,返回了明江市。他現在麵臨的最大難題是兩個:一個是錢,估計律師費也得好幾萬塊錢,還一個就是請哪個律師出麵。

自從幫張蕾蕾買完雅坤特車後,呂遠的存折上隻有不到四千元,這錢用來打官司請律師,實在是杯水車薪,可他又不能開口跟張蕾蕾家伸手借,思來想去沒了主意,他幹脆就跑到薛建業的辦公室去了,看看薛建業能不能有什麽辦法,至少先提供一個能夠為黃鶯辯護的律師。

薛建業聽完呂遠的打算,說:“呂遠,你太重感情,太意氣用事了。黃鶯是我們大家的朋友,我們都應該幫她,但是幫人也是有限度的,要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去做。現在,以你的身份參與這件事過多,恐怕影響也不會好。幹脆我來找個律師,讓他先不收錢,幫黃鶯打個友情官司,等黃鶯案件有了判決結果,再由黃鶯付錢,你看怎麽樣?”

呂遠一分析,以自己目前的經濟實力,薛建業說的是唯一可行的方案,就點頭同意了。薛建業為黃鶯安排的律師,正是呂遠和黃鶯相識那天請客的吳啟政,他也知道黃鶯出事了,毫不猶豫地答應出馬幫助黃鶯。

呂遠第二天就搭乘吳啟政的帕薩特返回了春都市,還一起去了黃鶯被關押的春都市看守所。呂遠用自己的名義給黃鶯在夥食賬上存了3000塊錢,還再三囑咐進看守所裏讓黃鶯簽委托辯護協議的吳啟政,給黃鶯捎信說外邊的朋友都在想辦法幫她打官司。吳啟政心裏明白,呂遠是想讓黃鶯知道自己正在幫她想辦法,就點頭答應下來了。

吳啟政出了看守所,對等在車裏的呂遠說:“黃鶯已經知道你給他存了錢了,她當時眼睛就紅了。她讓我轉告你,在裏邊一切都好,她也沒犯什麽大事,即使判刑,刑期也不會太長。她還說自己的事自己扛著,讓你們別太為她費心了。”

呂遠聽到吳啟政的描述,心裏也一陣淒涼,還隱隱有些後怕。如果黃鶯在裏邊供出來,自己通過夏部長把劉廣川弄成司法局長的事,那後果就嚴重了。

回到明江市上班的呂遠,老是心不在焉。夏鴻雁趁沒人的時候,把呂遠叫到房間問道:“你最近到底是怎麽了,打不起精神來?有什麽話說出來,我好替你拿個主意。”

呂遠猶豫再三,滿臉羞愧地對夏鴻雁說:“部長,我有事瞞著你,可我又不得不說,我很怕你被這件事牽連,那我的罪過就大了。”

夏鴻雁聽呂遠說話的語氣很沉重,不由得也緊張起來,勸呂遠說:“有些事在你自己心裏壓著,你會覺得不堪重負,可要是跟別人說,換個角度來看這個問題,也許並沒有你想象當中那麽危險。”

呂遠吞吞吐吐地說:“夏部長,去年你在北京學習的時候,我跟你提到一個人,說他跟我有點親戚,你還記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