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律勞卑之死(2)

事實上,對於當時的中國朝野而言,沒有人真正清楚英國國內的政治和經濟製度,也並不真正了解東印度公司與散商之間的關係。當聽說東印度公司壟斷特權被取消後,很多人都對頗為緊張的中英關係鬆了一口氣。在當時對英國算是了解頗多的學者葉鍾進寫道:“近聞公司之期久滿……公司一散,海疆可保永綏。”他的“海疆可保永綏”的依據是,公司解散後,蠻夷“散後則各管各船,各自牟利,此為易製”。1834年,葉鍾進撰有《英吉利國夷情記略》上下卷。卻不知早在1834年以前,英國對華貿易的半數以上已經握在了英國散商手中,而且這些散商們已經被亞當·斯密的自由貿易理論所武裝。正是他們,聯合英國國內新興的工業階級,合力破除了東印度公司的壟斷特權。雖然這些散商們極其擅長以走私和行賄等手段來逃避清朝固有的外貿體製,很少真正照著清朝的貿易規則行事;但是,東印度公司壟斷特權終結後,衝破凡事通過公行的廣州一口通商製度,將對華貿易置於一個“永久的和體麵的基礎”之上,正是他們的下一個目標。

05

律勞卑:傲慢強硬與勞苦卑下律勞卑在澳門和廣州的故事,充滿了許多戲劇性的情節。對於曾經是海軍軍官的這位英國首任駐華商務監督,帶來的訓令既含混不清,其本人又無外交經驗;既不熟悉中國國情,又一味地聽從強硬人士的主張,從而導致衝突不斷,並最終上演了一出悲劇——既對於他本人,也對於中英兩國的關係。

下榻馬地臣私宅

1834年7月15日下午,律勞卑帶著妻子和女兒抵達澳門。雖然初來乍到,但英國政府給他配了熟悉情況的副商務監督,他們是前東印度公司廣州管委會的德庇時(JohnFDavis)和羅治臣(又譯為羅賓臣,GeorgeRobinson)。同時,讓已在廣州生活多年的傳教士、漢學家馬禮遜任中文秘書兼翻譯,他在1817年曾擔任阿美士德使團赴北京覲見嘉慶皇帝的隨行中文翻譯。此外,阿斯特(JHAstell)任書記官,皇家海軍艦長義律(CharlesElliot)任船務總管。

律勞卑到達澳門的第一個大的舉動便不同尋常。他沒有下榻於澳門東印度公司商館,而是住進了馬地臣的私宅。

在澳門的一個星期裏,律勞卑具體入微地聽取了渣甸對中國時局和中英貿易,以及如何與清政府打交道等問題的看法。人還沒到廣州,律勞卑已經在形成和強化自己對待清政府傲慢與強硬的做派。

的確,律勞卑沒有打算遵守清政府的製度。7月23日,律勞卑一行離開澳門,搭乘“安朵瑪琪號”(Andromache)軍艦向廣州進發。按照常規,以往即使東印度公司的大班上任,也都要跟兩廣總督打招呼的。何況律勞卑乃“夷目”(即夷人頭目,後被英人譯為thebarbarianeye——野蠻人的眼睛,使律勞卑心生不快),如欲前往廣州,更須“待先行奏明請旨”,即先通過行商向兩廣總督投遞稟帖,稟帖呈送兩廣總督後,再向北京奏明,等待皇帝恩準。隻有在澳門收到準許前往廣州的牌照,始可繼續旅程。

其實,律勞卑抵達澳門的消息,很快就有快報報到了兩廣總督盧坤的官衙裏。盧坤於7月21日令行商親往澳門向夷目問明因何來澳,東印度公司解散後如何另立章程等,並讓行商告知夷目不得違禮擅來廣州。公行於是立即組成代表團,沿內環水路趕赴澳門。然而,他們還沒有趕到澳門,律勞卑的“安朵瑪琪號”已由外環水路向廣州進發了。

7月25日淩晨,律勞卑在渣甸護送下,抵達廣州英國商館。

投函風波

律勞卑抵達廣州的第二天,伍浩官和盧茂官雙雙來到夷館,為兩廣總督傳話,稱律勞卑不待奏明即擅自前來,有違定例。兩廣總督念其初來,決定不予深究。不過,在處理貿易事畢,須立即返回澳門。同時再度申明,“事關創始,應候恭折奏明”。

對此,律勞卑沒有絲毫退讓之意。他禮貌而堅定地表示,他來正是要開創一套全新的貿易製度。

行商無功而返。從律勞卑還沒有到達廣州開始,行商們已經知道接下來的一段日子會艱難無比。作為身處外交一線的行商,雖然隻能做些穿針引線的事情,但遇到“夷目”和“番鬼”們不服管束時,卻需擔當責任。至於為律勞卑所乘小艇作保的行商——興泰行嚴啟昌,已經對此事負責,被傳入城內監禁了起來。

不過,律勞卑對於這些行商的處境並不抱任何同情,他要建立的正是直接與官方來往的製度。他的行動才剛剛開始。

7月27日,馬禮遜將律勞卑要交給兩廣總督的信函譯成中文之後,律勞卑派書記官阿斯特前去投遞。一般而言,稟帖均由行商代為投遞,更不要說律勞卑這封信函,封麵係平行款式,是“函”而非“稟請”,且混寫“大英國”等字樣。

阿斯特依照律勞卑的指令,在行商陪同下,來到城門投遞。等了約一刻鍾後,官員出現了。他看了看信,沒有接受,但表示很快他的上司會來。在隨後的兩三個小時裏,一些不同級別的官員走馬燈似地前來,但沒有誰膽敢違背外交政策,去接收這樣一封特殊的信函,更不要說拆開來看了。

城門周圍人越聚越多。隨行的行商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一個勁地勸阿斯特讓他們代為投遞。然而,阿斯特不為所動。

就在這時,廣州將軍的副將來到,伍浩官走到副將麵前耳語了幾句後,向阿斯特建議,由他和副將一同接下這封“稟帖”,然後呈交兩廣總督。

阿斯特知道這萬萬不可,因為別人看到的是他把信交到了浩官手中,而這實際上同樣是在經由公行轉交。不得已,阿斯特帶著未被接受和拆閱的信函返回英國商館。

僵持不下

麵對律勞卑一而再地不遵守清朝的外交慣例,28日,盧坤對行商訓話,律勞卑實在不講規矩,直接投遞公函是絕不會被接受和拆閱的,“夷館”不能與天朝疆吏書信平行。他必須立即返回澳門,如果有商業上的什麽情況,也得先行奏明,等待皇上恩準。這個“勞苦卑下”的夷目不守規則,你們行商負有責任。必須立即將表明以上態度的公文轉交律勞卑,好讓他盡快離開廣州,回到澳門。

第二天一早,公行送來浩官的一封信函,稱下午一時,浩官將前來拜會。馬禮遜一眼就看到了這封信函中,將Napier譯成了“律勞卑”。“勞苦卑下”的名字並不是馬禮遜這位中文高手的原譯。這個名字雖然是英文譯音,但似乎含有貶損之意。當時清人為了表達不滿,對一些鴉片商人曾有貶損譯名,如將著名的鴉片販Dadabhoy和Merwanjee分別譯為“打打庇”、“罵骨治”;而在當時傳教士所譯清代官方文書中,這兩個名字分別譯為“打打皮”和“馬文治”。他當即把這個改譯鄭重地告訴了律勞卑,尚處在兩廣總督不接信函餘怒中的律勞卑,麵對浩官帶來的具有侮辱性的中文譯名心中更加不快。

雙方處在僵持之中。

7月31日,浩官拿著連日來下發的數份文告來到夷館,這些文告措辭一份比一份嚴厲。然而,律勞卑就是不予理會。在渣甸等人的“顧問”下,律勞卑非但沒有打消留在廣州的決心,反而更堅定了繼續留下的意誌。

已經明顯帶有渣甸行事風格的律勞卑,從內心裏愈來愈蔑視清朝官員及清朝的製度。8月9日,律勞卑在一封寫給倫敦巴麥尊的信中表示,他相信兩廣總督最終將會被迫接受他的信函。在5天後寫給巴麥尊的另一封信中,律勞卑甚至要求英國外交部對清朝這個“低能”的政府下最後通牒:“對此政府,我太過鄙視,以致隻能覺得它可憐複可笑。”

兩廣總督方麵,盧坤見律勞卑如此不守規矩且蠻橫無理,開始采取行動。8月16日,盧坤下令局部停止中英間貿易。

席次之爭

這時,搭載律勞卑來華的“安朵瑪琪號”已停泊在虎門外海的穿鼻,另一艘準備接替將要返航回國的“安朵瑪琪號”的軍艦——“伊莫珍號”(Imogene)也同時來到。兩艘軍艦的到來,增加了律勞卑的底氣。合適的時候展示一下武力,不失為一個籌碼。

更讓律勞卑感到欣喜的是,兩廣總督盧坤不知何故,好像有些妥協了。因為在8月22日,盧坤讓浩官和茂官通知律勞卑,他打算派包括廣州知府潘尚楫在內的3名官員前來夷館造訪。這無疑讓律勞卑感到欣慰,因為來到廣州這麽久,他連清朝官員的影子都還沒有見過。

23日上午9時左右,負責布置現場的通事們抬著幾把官椅來到了夷館。將它們置於會客室,3把麵南而放,接下來兩邊各放5把,考利斯的《鴉片戰爭實錄》記載的是兩邊各放4把。此處從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一卷)151頁所記。東西相向。其中,律勞卑及其隨員坐在牆上掛有英王喬治四世畫像的西邊。對於這樣擺放座椅,在清朝官員看來是理所當然,律勞卑則極為不快,因為很顯然這是以清朝官員為主角擺設的會場,沒有體現他的地位。

律勞卑立刻要求重新安排座位。他讓人搬來一張桌子,他將隔著桌子麵南而坐;桌子兩側是3位中國官員和羅治臣;行商則在桌子稍後的地方坐成一排,麵朝喬治四世的巨幅畫像。考利斯的《鴉片戰爭實錄》和布雷克的《怡和洋行》記載有所不同,其中“羅治臣”的位置是“德庇時”,此處依據馬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一卷)“一八三四年八月二十三日會議”席位圖所記。

當浩官和茂官來到夷館,見到這番桌椅擺放法,立即要求重新擺放。浩官說,畢竟這是在清朝的領土上,應該以清朝的習慣行事。不然,官府的板子又要因為我們安排不周而打下來了。然而,律勞卑哪裏肯依,而且清朝官員沒有按時到達,已使他頗為憤怒。事實上,這是行商們費了兩個小時試圖說服他恢複原來座位擺設時,3位官員因等待座位爭執的結果而來遲。

潘尚楫等人到達後,雖然已經注意到桌椅的擺放,但還是克製住了自己,沒有讓不滿情緒流露。當落座後律勞卑對他們的遲到喋喋不休時,他們同樣以沉默應對。

會談在針鋒相對中進行,並沒有取得任何成果。律勞卑不肯口述信函中的核心內容,聲稱隻要他們同意代遞給總督信函,可以先行啟閱。當然,這些官員並不會替兩廣總督接下信函。

劍拔弩張

律勞卑終於取得了勝利。潘尚楫等人回去之後即被解職。

不僅如此,律勞卑在渣甸和馬地臣等人的出謀劃策下,進行了一係列的謀劃。首先是力促“意見分歧和相互之間有惡感”的廣州英國商人組織起來,其次是對兩廣總督盧坤展開“文攻”。

在廣州的英國商人並不是鐵板一塊。渣甸·馬地臣行與顛地行之間本來就矛盾重重,8月16日盧坤下令局部中止貿易後,分歧與爭吵更加激化。以顛地為首的一部分英商對律勞卑的強硬作風所引發的危機頗為不滿,而律勞卑則對顛地等商人的不滿感到憤怒。麵對這些“不關心國王尊嚴,無視商務總監存在”的商人,律勞卑決定將“存在著意見分歧和相互之間有惡感”的廣州英國商人組織起來,以確保他們行動一致。

8月25日,廣州英國商會(TheBritishChamberofCommercialofCanton)確定成立。商會的工作是與英國商務監督聯係,並就有關問題與中國行商交涉,在中英外交僵局無法緩解的情況下擔負居中交涉的使命。馬地臣為商會實際負責人。

8月26日,律勞卑派人在街角張貼告示,攻擊盧坤政策“無知與頑固”,並對10天前盧坤下令局部停止中英間貿易的做法表示不滿。

對此,在外交上已表現出仁至義盡的盧坤,開始了反擊。8月28日貼出的一道沒有落款的告示稱:“不法番奴律勞卑私貼告示,不知爾外國何等狗夷,膽敢自稱夷目……煽惑百姓,違例抗上,罪大惡極,必以國法,恭請王命,斬梟示眾,以儆刁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