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律勞卑之死(3)

9月2日,盧坤再度發布命令,全麵禁止通商,直至律勞卑離去。這道命令不像往常通過行商和渣甸轉達,而是直接派士兵張貼在律勞卑下榻的商館大門上。律勞卑派人通知“伊莫珍號”戰艦艦長布萊克伍德(為渣甸一艘鴉片飛剪船的船長),命令“安朵瑪琪號”和“伊莫珍號”從穿鼻火速駛入黃埔,並下令若在虎門被阻,必要時可強行闖過。律勞卑已經無視巴麥尊所下“非不得已不得求助於武裝力量”的指示,無視外交的基本法則。

此時正在廣州的美國旗昌洋行商人亨特對接下來的情況記載道:“各事辦妥之後,(律勞卑)勳爵閣下及其隨員退回商館,並將大門上了閂。到了半夜,羅賓臣爵士離開了廣州,乘一隻小快艇去與那兩艘軍艦會合。海軍很快就到達商館,廣場上滿是中國士兵,河麵上集結了許多帆船、戰船和小艇。和黃埔的所有船運聯係都被截斷了,英國船艇禁止來城。總督還要求美國商人如無緊急事情不要讓他們船隻的駁艇駛來。不用說,整個口岸的對外貿易已完全停頓了。”

這正合渣甸之意,他要的正是雙方的攤牌。軍艦的到來,要麽是盧坤屈服,要麽是律勞卑撤退。矛盾的不可調和,對渣甸·馬地臣行的鴉片生意並不構成威脅,而且最終將會改變英國國內輿論,直至派遣遠征軍前來,徹底打開中國對西方貿易的大門。

06

律勞卑之死接下來發生的一切,是英國的兩艘戰艦在闖入珠江內河到達黃埔的過程中,與清軍發生了一係列零星的相互炮擊。在9月7日強行通過虎門炮台時,爆發了一場曆史上被稱為“虎門之戰”的戰役。11日黃昏,這兩艘戰艦抵達黃埔。

就在軍艦開往黃埔的途程中,住在廣州英國商館裏的律勞卑卻病倒了。一來廣州炎熱而潮濕的天氣,讓他難以適應;二來與兩廣總督的交往並不順利,讓他心急。但是,患了間歇性高燒熱病的律勞卑,並不願將工作交給第二商務監督德庇時而撒手不管,事實上他也很少聽從這位前東印度公司人士的意見。

9月8日,律勞卑通過馬地臣擔任主席的廣州英國商會,向盧坤遞交了一份公函。在這份盛氣淩人的信函裏,律勞卑不僅斥責盧坤獨斷專行,還就虎門之戰指責盧坤,並威脅稱兩艘戰艦將戰鬥到底,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將由兩廣總督和廣東巡撫負責。

11日,也就是律勞卑的兩艘戰艦抵達黃埔的當天,盧坤發布文告,同樣對律勞卑的行為進行了嚴厲斥責;同時就其軍艦闖入內河,並開炮打死打傷清朝官兵的惡劣行徑進行譴責,並強調清朝的軍隊已經作好一切準備。不過,如果律勞卑及時撤出廣州、前往澳門,也還來得及。

兩艘軍艦被盧坤封鎖在了珠江,盧坤的底線已經亮明。有病在身的律勞卑沒有任何辦法,渣甸和馬地臣也無計可施。充當律勞卑醫生的安德魯·江斯同勸他前往澳門,這樣至少對身體的恢複有益。14日,律勞卑通告所有在廣州的英國商人,他打算離開廣州。

5天後,律勞卑與行官舉行會談,渣甸、浩官、茂官均有出席。會談達成的協議是:律勞卑同意命令戰艦撤到伶仃洋,自己則向清朝申請通行證乘坐私船前往澳門。

26日,律勞卑與妻子、女兒在澳門會合。由於病情加重,兩個星期後,律勞卑不治而亡。

目睹了整個事件原委的美國商人亨特,後來在其《廣州“番鬼”錄》中寫道:“律勞卑勳爵閣下不答應以行商來做與總督往來的媒介,而這卻是當時中外關係中唯一可以行得通的方式。總督不能置未廢除的製度於不顧,也不能與任何外國代表作私人的接觸。如果要這樣做,必須由帝國政府特別授權。因此,全部的麻煩都是由於女王陛下的代表堅持要求總督做他所不能答應的事而引起的,這樣自然便引出了這場律勞卑戰爭,或如當地人所稱的‘律勞卑的失敗’。”威廉·C·亨特著,馮樹鐵譯:廣州“番鬼”錄,廣東人民出版社,廣州,1993,98頁。

07

沉默政策與矛盾公開化律勞卑死後,德庇時繼任駐華首席商務監督職位。德庇時無意再去重叩廣州清政府的大門,而是坐等英國外交部新指令的到來。他給倫敦方麵寫信說,在未得到來自外交部的訓令之前,將保持“絕對沉默的態度”。馬士著,張匯文等譯: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上海書店出版社,2006,一卷,166頁。

與此同時,廣州英國商會內部發生分裂。以顛地行(寶順洋行)的顛地(LauncelotDent)為首的一派,與以渣甸·馬地臣行(怡和洋行)的渣甸、馬地臣為首的一派,將分歧公之於眾。英國曆史學家格林堡認為,寶順與怡和交惡,源自1830年加爾各答商行紛紛倒閉的事件。當時傳出“普魯士藍”既便宜又好,正可取代藍靛,於是藍靛價格暴跌,不少商號因此倒閉。其中主要的藍靛交易商——柏馬行與寶順、怡和均有生意往來,怡和洋行的飛剪船將商號倒閉的消息帶到廣州,渣甸佯裝沒事而暗自部署,因此損失有限。但他並未讓顛地知道消息,致使寶順洋行損失慘重,從此結下梁子。英國史學家布雷克認為,顛地和渣甸交惡,政治或許也是原因之一。顛地是英國保守黨員,渣甸與馬地臣則屬輝格黨,後來相繼成為輝格黨在阿什伯頓地區的國會議員。大致說來,來自蘇格蘭和北方勢力的輝格黨對華較為強硬,而保守黨中的一些人受有“保守黨堡壘”之稱的東印度公司傳統的影響,相對而言較為謹慎。

顛地對由渣甸和馬地臣操縱的商會並不買賬。1835年10月3日,與顛地關係密切的《廣州周報》(TheCantonPress)發表長文,認為廣州英國商會完全不符合商會的本來旨趣,政治味道極濃,這個“律勞卑的商會”的失敗結局是“無須爭論的”。文中寫道:“我們可以斷言,它的建立是缺乏權威性的,它被賦予的使命是這類機構從未有過的,它與一般商會的功能、優勢以及實際可行性相抵觸,也與商會約定俗成的合法目標相違背。”

渣甸和馬地臣對顛地等人的分裂商會行為憤怒不已,甚至指責顛地在律勞卑失敗事件中與廣州政府方麵暗中有交易。直到1836年11月雙方的爭鬥才告一段落。11月28日,“廣州外國居民全體會議”召開。顛地和馬地臣同時參會,並被安排在第一、第二個發言。顛地提議並全體通過成立廣州外僑總商會(CantonGeneralChamberofCommerce),馬地臣則當選為首任主席。

不僅如此,渣甸和馬地臣對德庇時的“沉默政策”更是難以忍受。

德庇時發布告示向在華英商宣示“沉默政策”,強調鑒於廣東當局拒絕承認其“官方身份,不允進行官方交往”,商務監督們“認為自己應該保持絕對沉默以等待國王的最終決定”,並告誡在華英商以克製的審慎行為給中國政府和人民留下好印象。

1835年1月,德庇時在一份寫給巴麥尊的報告中指出(此時巴麥尊已下台,但澳門尚不知曉),與中方對抗“收效甚微,或者說完全無用”,甚至會損害英國利益,但也不主張向本地政府的行徑立即屈服,“在等待國內的意見期間,采取徹底的沉默,絕不與廣州政府進行任何談判,這樣或能產生有利的效果”。幾個月後,德庇時辭職,羅治臣繼任。雖然倫敦方麵已要求他盡快與廣州官方直接接觸,但因為有律勞卑的前車之鑒,1835~1836年擔任首席商務監督的羅治臣同樣隻是“安靜地工作”。他的目標非常明確:保持貿易暢通,而不是挑起事端。

廣州的鴉片貿易依然在繼續,伶仃洋上的非法交易愈做愈大。住在澳門的羅治臣,麵對顢頇的清朝官員和貪婪的鴉片煙販,與他的前任、東印度公司同事德庇時一樣,對此視而不見。隨著廣州政府不時掀起的禁煙風潮,覺得在澳門辦公有所不便的羅治臣,幹脆在1835年11月將辦公室搬到了鴉片走私天堂——伶仃洋的一艘船上。

在這裏,羅治臣天天目睹著渣甸·馬地臣行等所擁有從印度駛來的飛剪船,將鴉片一箱一箱地運到躉船上,然後再從躉船上轉售給客戶和分銷商。非法鴉片交易是如此猖獗,羅治臣感覺到自己作為駐華首席商務監督,身為英國國家代表,有必要對此稍作管束。1836年2月,他向巴麥尊寫信表示,如有必要的話,他打算采取一些措施約略地限製一下。對此,巴麥尊明確予以否定:駐華商務監督的任務,是保護與扶助英商在廣州的貿易,而不是壓製與阻擋英商的發展與擴張。即使鴉片貿易實為非法,但有益於英國商人而無損於英國國家利益,也不宜橫加阻礙。於是,羅治臣繼續天天看著飛剪船在他麵前繁忙地穿梭,直至1836年年底退休,義律接任。

當德庇時和羅治臣在無所用心地執行所謂的“沉默政策”時,渣甸和馬地臣則在加緊他們對於“激進政策”的要求。

08

馬地臣返英聯手工商界律勞卑去世後,馬地臣伴送律勞卑夫人及女兒返回英國,他希望拜會外交部,催生出一個對中國采取比較強硬的政策。同時,渣甸發起廣州英商聯署請願書,要求重新指派一名官方代表接替律勞卑,並派遣一支艦隊給以軍事支持,作為對這位“不幸人士”、對英國國旗和這個國家所受羞辱的補償。

當請願書與其他有關律勞卑失敗及去世的文件到達倫敦時,輝格黨內閣已經倒台,接替它的是短命的保守黨政府。當外交大臣威靈頓公爵(DukeofWellington)收到這些文件時,他對請願書中的激進建議興趣不大,認為將律勞卑的遭遇說成是對國家侮辱的說法更是誇大其辭。讓獲取大量稅款的茶葉生意、換取大量白銀的鴉片生意正常運轉,這種不作為也許是最好的作為。

威靈頓認為,對中英爭執帶來貿易停頓之後果應負責任的正是律勞卑,他“不應背離約定俗成的交往方式”。

馬地臣到達倫敦後,前往謁見外交大臣。他遇到的同樣是威靈頓冷淡的麵孔。馬地臣寫信給渣甸,直罵威靈頓是“一個冷血的家夥……一個恭順和奴性的熱烈倡導者”。

當與渣甸和馬地臣同屬輝格黨的巴麥尊重返外交部後,英國的對華政策也沒有立即作出改變,這讓對新政府抱有急切希望的馬地臣感到失望。

馬地臣轉而聯絡渣甸·馬地臣行在英國的往來戶,即與曼徹斯特、利物浦和格拉斯哥等城市的工商界接觸,發動他們向外交部上書,對政府施壓。渣甸與馬地臣此前還同曼徹斯特棉紡織業巨頭建立了直接的聯係,並注意爭取工業界支持他們的對華強硬政策。

1836年,馬地臣在倫敦出版了《對華貿易的現況與展望》(PresentPositionandFutureProspectsofTradeinChina),要求人們注意旅華英商處在“危險的、毫無防範的地位”,並籲請英國政府“立即出麵幹涉並且認真監督我國對華通商製度的改造事宜”,使貿易置於“一個安全、有利、體麵而又持久的基礎之上”。

1836年2月,曼徹斯特商會草擬了一份名為“我國對華貿易的無保障狀況”的陳情書,上呈外交大臣。陳情書提請注意對華貿易對於英國商業、工業和航運業的重要性,以及作為貿易媒介的旅華英商毫無保障的處境。繼而指出,對華貿易不但為英國航運業提供了10萬噸的業務,並為英國製造品提供了市場,而且提供了每年300多萬英鎊印度產品的出路。同時,對華貿易有大大擴充的可能。如果沒有適當的保障,貿易就勢必任由行商或中國官吏擺布、動輒封禁。英國財產天天處在險境之中,英國工業容易陷於癱瘓,稅收則須冒著每年500萬英鎊損失的危險。英國政府必須防止這些弊害發生。

來自英國本土工商界的力量,逐漸被發動起來,與以渣甸為首的激進的廣州英商遙相呼應。正如英國曆史學家格林堡所說:到1836年,英國國內工業界的力量已經被投入到了對華激進政策之中。格林堡著,康成譯:鴉片戰爭前中英通商史,商務印書館,北京,1961,175~178頁。

巴麥尊顯然比威靈頓公爵更讚同廣州英商的論點,也更重視他們的聲音。隨著長期執掌外交部(1835年4月至1841年9月),巴麥尊正沿著支持采取對華強硬路線的方向邁進。

而對清政府來說,麵對猖獗的鴉片走私帶來日益嚴重的社會和經濟問題,同樣采取了更加嚴厲的禁煙措施,一場史無前例的禁煙風暴眼看就要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