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引言:《佃農理論》的前因後果

(發表於二〇〇〇年四月十三日至二〇〇〇年六月十五日)

《佃農理論》是我作學生時的論文習作,大約一九六六年五月動工,一九六七年四月交卷。那時在加州長灘大學任教職,每星期要教十二課,又要在長灘藝術博物館開什麽個人攝影展覽,所以真正下工夫的時間不到六個月。六六年的秋天,我有三個月昕不知音,食不知味。

一九六七年九月到了芝加哥大學,見到那裏的圖書館有很詳盡的資料,就把論文加長了四分之一。芝加哥大學出版社把該書精裝麵市時,已是一九六九年了。

《佃農理論》這本書有兩個特色。其一是曆久猶新:出版後三十年,該書及書內的文章每年還被引用大約二十次;另一方麵,好些學者朋友認為該書是今天大行其道的合約理論(ContractTheory)及代辦理論(AgencyTheory)的“始作俑者”。其二,作為一本“名著”,這本書的滯銷可能破了世界紀錄。

天下間怎會有這樣可憐的事?一九六九年芝大出版社印製了一千本;世界各地的大學圖書館自動買了五百本;作者及其學生、朋友等買了大約三百本;二十五年後芝大出版社決定把版權交還給我時,竟然還有“貨尾”二十多本送給我。可以這樣說吧,真正在市場出售的,四分之一個世紀不到二百本!

今天朋友們要求重印,而北京的商務印書館又花了三年時間搞中譯本,我就閑筆回顧,好叫後學的知道《佃農理論》的一些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