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生利分利18

說中國是個窮國嗎?《大學》說:“有了人就能開墾土地,有了土地就能生成財富。”沒聽說過擁有數十萬裏土地,數萬萬人口,而擔心貧窮的國家。說中國是個富國嗎?到衙門查核一下,搜羅挖掘也得不到多少東西;到百姓家裏看看,個個麵容憔悴生活艱難。即便有善於辯論的人,也不能不承認中國的窮。窮的原因不止一個方麵,下麵專從民事方麵談一談。

《大學》說:“從事生產的人多,從事消費的人少。”這話說得太對了!後世的經濟學家,談創造財富的關鍵,沒有能超越這句話的。一個國家的年產值,是全國人民年產值的總和。一個國家的人民,不管是從事勞動的還是沒從事勞動的,從事勞動的人中,不管從事的是生產性勞動19還是非生產性勞動,他們都要依靠土地產出和勞動製造所提供的產品生存。在一個國家年產值有限的前提下,隻有當它需要負擔的不從事勞動或從事非生產性勞動的人口少,而從事生產性勞動的人口多時,國家的生產總值才會增高。反之,國家就沒有不走向貧窮的。

經濟學家說財富的產生有三個來源:土地、資本、勞力。三方麵結合在一起,財富就生成了。所以同樣一塊土地,落到野蠻民族手裏,就是石田;落到文明民族手裏,就是奇貨。是什麽原因?文明人能利用資本、勞力開墾土地,而野蠻人不能。所謂利用資本與勞力為的是什麽?為的是有所收益。

申而言之,一個國家的興衰,主要看它總資本、總勞力能不能有所收益。有所收益,利潤增加,資本也跟著增加,經濟學家稱這種現象是“創造財富”。無所收益,利潤為零,資本也跟著虧蝕,經濟學家稱這種現象是“消耗財富”。下麵我講一下創造財富和消耗財富的種類和區別。

我聽經濟學家說,從事生產性勞動的人有兩種:一種人是直接創造財富,像農民、工人等;另一種人是間接創造財富,像商人、軍人、政治家、教育家等。這兩種人創造財富所需要的力也分為兩種:一是體力,二是心力。心力又細分為兩種:一是智力,二是德力。要是按照這兩種人創造財富的事業劃分,那麽可以劃分成六種:

第一,發現及發明。(發現,是指找到了新的天然物,或是得出了某天然物的新用途。比如哥倫布發現美洲新大陸,再有,二三百年前有人得出煙草中有一種特質可供人享用等都是。發明,是指將天產物加以改造增加它的用途,而改造的方法是以前人們沒用過的。比如最近發明無線電報等都是。)

第二,先占。(先占,付出勞動獲得沒有主權的天產物。如伐木、獵獸、漁魚、采礦之類等都是。)

第三,提供生貨的事業。(生貨是指沒經過加工製造的物品,即原材料。這種事業包括農業、森林業、畜牧業等。各種製造品的材料,都是由這種事業提供的。)

第四,提供熟貨的事業。(熟貨是指原材料經過加工後的物品。比如把穀麥製作成麵包,把木材製作成家具,把瓷土製作成陶磁,把金屬製作成機械,把綿絲製作成布帛,其他各種製造產品的事業都屬此類。)

第五,提供貨物交易的事業。(通過運輸交通變更貨物的位置,以方便民用。比如商業等都屬此類。)

第六,提供保護輔助的事業。(像官吏、軍人、醫生,都是通過提供保護間接創造財富的人,雖不能直接創造財富,但他們的職能像保險公司一樣,所以不屬於消耗財富。像教育家、文學家,都是通過提供輔助間接創造財富的人,雖不直接創造財富,但是他們提供的輔助,能夠使人智識增長、性質改良,更有利創造財富,所以他們也不屬於消耗財富。)

以上說的都是創造財富的事業,不在上麵說的範圍內的,都屬於消耗財富。下麵我就我們中國屬於消耗財富的人分一下類,並附論一下。

消耗財富的人的種類,大類別有兩個:一是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二是從事非生產性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

先來看第一類“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

(一)乞丐。這類人也不是老得不能動彈,也不是小得剛會走路,也不是殘疾人(殘疾人還能解決自己的溫飽呢),四肢健全能吃能拉,竟然不自己養活自己,而跪在街上磕頭要飯!不是浪蕩慣了,就是懶得要死,二者必居其一。人要是可憐他們給他們一碗飯吃,就等於是為社會培養了一群虱子。所以這類人不是讓人可憐,而是讓人厭惡。(要是因為統治者的政策導致部分人無法謀生,或是天災、戰亂過後導致人們無法謀生,這類行乞者不是我批評的對象。)

(二)盜竊。強盜未嚐不用體力,竊賊未嚐不用心力,然而這不能以勞力定義。因為他們所用的力,見不得人。這是消耗財富最明顯不過的一幫貨色,犯不上浪費口水。

(三)棍騙。神棍和騙子也屬於強盜竊賊的一種,不過他們的謀財手段“技術含量”稍高一些,被人看穿也較難,所以他們對社會的毒害也較深,而消耗財富也更大。神棍和騙子的種類繁多,不能一個一個地列出來。像聚賭的人,像巫婆、神漢、看風水的、看手相的、算命測八字的,等等,都屬於這類。此外,不懂醫術卻冒充神醫給人看病的,也屬於這類。

(四)僧道。歐洲教會的牧師、神父,有的人認為是國家的蛀蟲(亞當·斯密就持這一觀點)。到近世,革命屢屢發生,他們的特權也被取消跟平民等同,之後歐洲的局麵穩定下來。即使如此,歐洲教會雖然有名無實,但畢竟名義上還是為了引導人向善,而中國的僧道,既無名也無實。

(五)紈絝子弟。西方人養育子女,養育到他們接受教育的年齡,便讓他們到學校接受教育,學有所長,以便日後他們走上社會能夠自食其力。父母的責任,就是這些。等到子女能夠自謀職業,獨立生活,便讓他們出去自己找地方住。將來父母的遺產,是不是要留給子女,子女也不知道。所以有錢人家的子弟,都斷了依賴根性,不敢托庇前人的餘蔭混日子。中國的情形卻不是這樣,家裏有幾畝薄田,子弟就驕奢淫逸,整天混日子啥事都不幹。而豪宦富商的子弟,就更不用說了。同時中國人又把幾代同堂、不分家產當成盛德,往往有一家人口達百數十人的。假使這戶人家有萬金家產,那麽這百數十人中的女人、孩子,就都忘乎所以:“我們家,家產萬金!”卻不想一想,這萬金家產,百數十人平均下來,各人所占,能有多少?但這百數十人,都照著家產萬金的標準買東買西,而對於家中的生計,不負半分責任。我看到的所謂有錢人家,所謂名門望族,像這種情形的比比皆是。也不必單說有錢人家和名門望族,就拿普通家庭來說:大概一家裏麵,創造財富的不過一兩個人,而消耗財富的動不動就十幾號人。憑一個人的資本、勞力養活自己,即使能力中下等,也不至於解決不了溫飽,但是如果憑一個人的資本、勞力要養活十幾號人,即使渾身能耐也力不從心!沒辦法不得不每年貼補老本供一大家子消費,這樣下去最終肯定陷於窮困。我國國民的總年產值,之所以不能多拿出來投資用,主要原因不能不說是由家族製度不合理造成的。所以老話講:“富不過三代。”假使能善用財富,那麽即使十代百代也不成問題。創造財富的就一個人,而消耗財富的達一百人;創造財富的人一天掙的,而消耗財富的卻當成一百天花。即使有巨額老本,又怎能夠堅持到下一代?西方國家的法律之所以側重保護富人,是因為富人為國家積累資本。積累得越久,那麽資本的數額越大,投入資本興辦實業,創辦者和工人都獲利,而國家的資產也年年遞增。中國卻是,窮有世襲,而富沒有世襲。這也是資本消耗的最明顯結果,而造成這種局麵的首惡就是紈絝子弟。紈絝子弟真是國家的大蟊賊!不過話說回來,追本窮源,罪責也不專在紈絝子弟,他們的父兄也有責任。當父兄的,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被子弟白吃白占了,同時自己又剝奪了子弟自食其力的機會,眼睜睜看著他們變成混吃等死的廢物!真是愚蠢到家了。

(六)浪子。浪子裏麵紈絝子弟占一多半。這類人是乞丐或盜騙的候補。他們整天幹的就是:飲酒看花、鬥雞走狗、馳馬角戲、賭博踢球、吸鴉片、狎遊妓……除了這些,啥也不會,並且穿衣挑色,吃飯挑食。這類人的結局,要不就是盜騙,要不就是乞丐,二者必居其一。

(七)兵勇及應武試者。經濟學家評論軍人,有的認為他們屬於創造財富的人,有的認為他們屬於消耗財富的人。我認為當今世界上文明國家的軍人,決不能說他們是消耗財富的人。為什麽?如果沒有國防,那麽國難屢起,人民將不得安生。所以,軍人實在是創造財富者的保護神。即便說他們屬於消耗財富的人,也應該把他們歸入從事非生產性勞動的一類。中國的情形卻跟文明國家不一樣。中國的兵勇,實打實屬於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中國的兵勇,實在是兼有浪子、盜騙、乞丐三類貨色之“長”的動物!兵勇既然都屬於消耗財富的人,那麽應武試的人,像武童、武生、武舉、武進士之流,更不用說。

(八)官吏的一大半。中國的官吏,都屬於消耗財富的人。然而在這裏麵,從事非生產性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占一小半,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占一大半。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的官吏,在京官中,除了軍機大臣、章京及各部主稿司員外,其餘的都是;在外官中,凡候補需次人員及道班、同通班、佐雜班實缺者的大半都是。這類人的性質,跟後麵要說的從事非生產性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中的第三類即讀書人略相似。至於官吏中屬於從事非生產性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以及這些人消耗財富的理由,後麵會說到。

(九)緣附於官受豢養者。這類人範圍比較廣:官親、幕客、胥吏、仆役、皁隸、訟棍等。他們的性質大略相等,我沒時間細分,大致給他們都分在這一類。這類人,大致上強的、陰險的形同豺狼,弱的、蠢笨的就像螞蝗!對社會的危害則旗鼓相當。一個州或一個縣的衙署,豢養這類貨色就達好幾百人,其他衙署就可想而知。總共算下來,全國吃這口飯的,差不多有好幾百萬人,這樣的規模簡直可以組成一個國家!

(十)土豪鄉紳。土豪鄉紳,大致上都屬於紈絝子弟、讀書人、官吏以及緣附於官受豢養者四類人的變相。不過,也有不屬於這四類人,而仍然不得不稱他們為土豪鄉紳的人。即便本來分屬於四類,但既然已經變相,那麽也自然變成一群新孽種,所以不得不另立一門概括他們。這群孽種是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人裏麵最凶猛的。

(十一)婦女的一大半。有的論者認為婦女都屬於消耗財富的人,這是個不通的結論。婦人生育子女,這是對人類社會的第一義務,這就不用說了。單說她們操持家務,安頓好家裏的事,也跟經濟學上分工勞動的理論相符合。因為如果沒有婦女,那麽男子就不得不兼做家務,這樣工作技能不能專精而創造財富的成效也就減弱。所以給普通婦女扣上消耗財富者的帽子不合理。即便這樣,中國婦女,屬於消耗財富的占十分之六七,而不屬於消耗財富的僅占十分之三四。憑什麽這麽說?每個人都應當盡自己的能力,婦人的能力雖有劣於男子的地方,但也有優於男子的地方;如果能把優於男子地方的能力發揮出來利用上,那麽對於社會經濟的增益實在是非常大的。觀察西方國家的學校教師和商店會計職位,由婦女擔任的有一多半。從這上麵就可以知道論定中國婦女十分之六七屬於消耗財富者的依據所在了。大體上把一國婦女全算上,應當從事於室內創造財富事業的占十分之六(養育兒女,操持家務,就屬於室內創造財富的事業),應當從事於室外創造財富事業的占十分之四。(西方社會的成年未婚女子大都有一定的職業,自食其力,即屬於從事於室外創造財富事業的婦女。)而中國婦女,隻有前者而無後者,所以說消耗財富的婦女已占十分之四了。而所謂從事於室內創造財富事業的婦女,又不能發揮出她們的全部作用。不讀書,不識字,不知道會計的方法,不懂得教子的方法,整天就知道打麻將。所以按照全國的總率統計,屬於消耗財富的婦女占十分之六七,不屬於消耗財富的婦女僅占十分之三四。

(十二)殘疾人。殘疾人屬於消耗財富的人,不說大家都明白。即使這樣,如果是在文明國,有訓盲、訓啞等學校,雖然有殘疾人,也往往讓他們操作工藝,足以自養。所以他們消耗財富不多。中國人如果遇上這事,那麽都消耗財富而不創造財富。因為天然的缺憾加上政府的失職,使得他們不得不這樣做。

(十三)罪人。人犯了罪而獲刑,他必然明顯侵害了社會的利益。所以罪人差不多十分之屬於消耗財富的人。然而今天文明還沒有完善,法律還不健全,獲刑的人未必真的有罪,未必都侵害了社會利益。即使這樣,獲刑的人因為關係到社會的治安,必須要關到牢裏跟社會隔離。一旦關到牢裏,除了受淩虐,幹不成任何事,這樣就使他們再度消耗財富。關他們十年,那麽他們就消耗財富十年;關上一百人,那麽就是一百人在消耗財富。每天都耗費國家的資本養活他們,他們蛀蝕社會利益的程度就更嚴重了。所以各文明國懲罰犯人,不是對他們施虐刑,而是讓他們受苦役,實在是個好辦法。中國卻是監獄裏麵的犯人人滿為患,他們既自討苦吃,又沒辦法自給自足,不得不吃國家的或是吃親屬的。這也是消耗財富的一大群體。

兒童不從事勞動,為什麽不說他們是消耗財富的人?理由:他們還沒到創造財富的年齡,理當讓他們儲備力量,以便將來為社會創造財富。兒童,實在是一個國家未來的真正資本。(經濟學家認為,人身的德、慧、術、智屬於生產力的一種,也稱作無形資本。所以兒童可說是一個國家的無形資本。)老人不從事勞動,為什麽不說他們是消耗財富的人?理由:他們已經過了創造財富的年齡,他們之前所創造的財富,已經有所儲備,現在享用,不算作消耗財富。《禮記》說,十六歲以下的人,他們的父母有撫養他們的義務;六十歲以上的人,他們的子女有贍養他們的責任。所以說老人在社會上的地位使他們不需要再從事勞動。至於荒嬉學業,不想著掌握技能將來報效國民,這樣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不說他們屬於消耗財富的人。再比如壯年時遊手好閑,蹭吃蹭喝,沒付出半分勞動貢獻社會,等到老不中用了,仍然等著國家養活,像這樣的人,即便七老八十了,也不能不說他們屬於消耗財富的人。我們中國的兒童、老人,像上麵說的這種現象,也占十分之六七。所以說,我們中國的兒童、老人中,屬於消耗財富的,也占十分之六七。

地主往往不從事勞動,而經濟學家不認為他們是消耗財富的人(也有經濟學家認為他們是),為什麽?他們之前之所以能夠擁有土地,沒有哪個不是通過勞動得來的。現在他們坐收地租,就是在享用他們之前付出的勞動成果(跟老人不屬於消耗財富者的道理一樣)。至於繼承父兄產業得到土地“所有權”,這樣的人本身沒付出過勞動,現在又啥事不幹專收地租神氣活現,當然不能不算作消耗財富的人。所以我們中國的地主,屬於消耗財富的,也占十分之六七。(各個國家都一樣)然而這類人都可算作紈絝子弟,所以不單列一類。

以上關於“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講完。

再來看第二類“從事非生產性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

(一)奴婢。奴婢付出的勞動,有的比普通人多好幾倍。即使這樣,她們所付出的勞動,隻是為了迎合主人的一顰一笑,供主人差遣,勞動付出後也無所收益,所以說她們屬於消耗財富的人。

(二)優妓。優妓固然生存得很是勞苦,然而他們的勞苦沒什麽收益,並且還牽動他人,一同成為消耗財富的人。所以他們消耗財富的毒害也很重。

以上兩類人,他們消耗財富未必是本人願意的,是有逼迫他們不得不這樣做的人存在。所以消耗財富的責任不在他們本人,而在逼迫他們這樣做的人。凡因為受到逼迫而消耗財富的人,都適用這一說法。(衙署的皂隸跟奴婢是同一層級的人,但他們主動消耗財富,並沒有受到他人逼迫,所以他們必須自負消耗財富的責任,因此把他們歸入“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中。)

(三)讀書人。“士、農、工、商”號稱國家中的“四民”,而讀書人莫名其妙排在第一位。依據亞當·斯密的觀點,即使是西方國家的讀書人,他也認為屬於消耗財富的人。不過我平心而論,西方國家的讀書人,消耗財富的即便占十分之一二,但創造財富的仍然占十分之七八。這話怎麽講?他們學成之後,不是當醫生,就是當法官、當律師,再不然傳教,或是到學校當教師,像他們學工商專業的,直接創造財富,更不用說。所以亞當·斯密的觀點,針對西方國家的讀書人而言,我不能完全讚同。但是他的觀點對我們中國的讀書人而言,卻是再恰當不過了。我們中國讀書界的現象,最奇特的有兩方麵:一是無所謂結業不結業,二是即便結業了,也不知道學的東西到底有啥用。潦倒的讀書人,抱著八股八韻,住在風簷矮屋,頭發白了,牙齒掉了,虛度晚年;騰達的讀書人,妻妾成群,貪汙,成為社會的蛀蟲。說他們引導人們學習文化知識嗎?我發現讀書人越多而國家越愚昧。說他們教導人們提升道德嗎?我發現讀書人越多而社會風氣越墮落。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偷奸耍滑,窩囊怕事,不要臉,好吃喝……讀書人實打實是一種寄生蟲!(像考據家,像詞章家,以及近來不負責任好說風涼話的所謂時勢評論家,都是消耗財富群體中的主力。他們或許辯解自己雖然對社會沒啥貢獻,可也沒啥危害。卻不知道他們提倡那種謬種學說消耗青年的腦力,國民的道德,危害就海了去啦!退一步說,即便暫且承認他們對社會沒貢獻也沒危害,但空耗國家的資本,難道不算危害嗎?當然,像弘揚王陽明學說,提升民德,為國家培育元氣的人,不在此論。而可惜我們中國的讀書界,類似這樣的人,萬億人中找不到一兩個。)

(四)教師。讀書人中當教師的,似乎不應歸在消耗財富的人裏麵。即便如此,所教成的人,如果為社會公益做貢獻,那麽這樣的教師屬於創造財富的人;所教成的人,如果成為社會蛀蟲,那麽這樣的教師屬於消耗財富的人。今天的讀書人,都是之前教師的“教育產品”;明天的讀書人,又將是今天教師的“教育產品”。這些“教育產品”屬於社會蛀蟲,他們的老師還不算是消耗財富的人嗎?

(五)官吏的一小半。亞當·斯密認為西方國家的官吏屬於消耗財富的人,後來的經濟學家糾正了他的這一觀點。即使這樣,像中國的官吏,不管是從事非生產性勞動的還是不從事勞動的,都不能不說他們屬於消耗財富的人。官吏中從事非生產性勞動的,像京官的軍機大臣、軍機章京、各部署的掌印主稿司員,像外官的督撫乃至實缺的提鎮司道、府廳州縣、各要局的委員,以及出使大臣領事等,都是。人數大概占官吏總人數的十分之一二。這些人覺著自己為朝廷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然而看看他們的鞠躬盡瘁表現在啥地方:表現在走路上,表現在磕頭上,表現在作揖上,表現在抄寫公文上!這些跟國民公益有半點關係嗎?沒有。英國學者邊沁曾經說過:“政府是有害物。然而之所以設立它,是因為要用小害物對付大害物。”日本學者西村茂樹引申這番話說:“政府害民的事少,而能製止其他大害,算是良政府;害民的事多,而不能製止其他大害,屬於惡政府。”這樣看來,官吏的消耗財富以及為害人民,已經鐵案如山,不容狡辯。隻看看他們為害人民的頻率和程度怎樣吧。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他們真能夠利用自己的職位和權力,為人民捍禦其他大災害,那麽他們間接創造的財富,足以抵償他們直接消耗的財富且有餘。所以文明國的官吏,不屬於消耗財富的人。國民所說的大災害包括哪些?像水旱瘟疫的肆虐,豪強的欺淩,盜賊的猖獗……再嚴重些的,像外侮的入侵,喪我主權,奪我公產等。像這些,都不能不依靠政府解決。政府如果能捍衛人民的利益,那麽人民即便獻出血汗所得權利的一二贍養官吏,也不過像營業者買保險一樣,不會吝惜不出的。然而在中國是什麽情形呢?民間遭遇災情不去搶救,百姓受了冤屈不給伸張,路上餓死的人隨處可見不去管,山上群盜出沒為害一方不去抓。久而久之走火入魔煽動民氣惹來兵禍,一遇挫敗,就割地賠款磕頭求和;久而久之畏敵如虎,“寧贈友邦,不予家奴”,“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照前一種情形看,有官吏等於沒有官吏;照後一種情形看,有官吏反而不如沒有官吏。官吏不能為人民抵禦災患,就已經夠造孽的了,何況因為官吏使得人民遭受更深更重的災患!算起來,如果其他種消耗財富的人消耗一分價值,那麽官吏就消耗兩分。從事非生產性勞動而消耗財富的官吏,罪責是不從事勞動而消耗財富的官吏的兩倍。所以說,中國的官吏,實在是消耗財富的罪魁,而其他種消耗財富的人,大都是由官吏催生出的。

以上關於“從事非生產性勞動而消耗財富的人”講完。

大體上消耗財富的人,多出於上等社會、中等社會,而下等社會的人比較少。因為隻有挾持強權的人,才有機會消耗他人創造的財富。以上所舉消耗財富者的各類別中,除乞丐、奴婢、罪人、廢疾等數種外,其餘大都是以一人而分數人創造的財富。我曾經計算過,不搭上三四人創造的財富,絕不足以抵償一個人的消耗。我們中國四萬萬人,消耗財富的人就有二萬萬多;而這二萬萬多人,又不是隻消耗夠供他們日常穿用的財富就罷手了,必定得擴大二倍、四倍。唉!像這樣,我們的人民怎麽可能不窮呢!也幸而我們地大物博,小民勤勞、能吃苦、能挨餓,才勉強維持到今天。不然的話……唉!恐怕早就沒人煙了。然而這種局麵能夠長久維持下去嗎?創造財富的二萬萬人,他們如果自己生產自己消費,那麽生活肯定會優哉遊哉。如今卻每人加上三四倍的負擔,即使他們再強,再有力,能扛得起嗎?把他們逼上窮路,翻身無望,那他們不得不轉向乞丐、盜賊、棍騙、罪囚等的路途。這樣一來,消耗財富的人越來越多,而創造財富的人越來越少;消耗財富的人越增加,那麽剩下的創造財富的人負擔越加重,那麽不得不加入消耗財富的隊伍中。這樣惡性循環,發展到極端,可以使一個社會的人,消耗財富的人占十分之七八,而創造財富的人不到十分之一二。到了個人消耗一兩個人所生產的財富的地步,那麽消耗的人還有啥可慶幸的?!最終還不是一起完蛋?!我一想到這些,不禁汗流浹背,淚濕雙眸。

我們中國的土地第一,勞力第一,生產三要素中已經占據三分之二優勢,所缺的隻是資本。假使獲得比今天多八倍、十倍的資本,那麽同各國在國際上展開商業競爭,誰會是對手?這還隻是就勞動分工不細、生產設備缺乏的情形而言。假使勞動分工到位、生產設備齊全,再加上我們中國人人盡其力,地盡其利,那麽國家富裕還不是指日可待?!國家富裕了,還受別人欺負,我沒聽說過。

今天我們最需要做的是,一定要讓國家中創造財富的人增多,消耗財富的人減少;要進行的順序是,先要自己避免成為消耗財富的人,接著闡明學理,向國人宣傳,使大家都以做消耗財富的人為恥;接著再研究政策,務必提供崗位安插之前那些消耗財富的人,使他們有自新之道,轉變成創造財富的人。唉!說到政策,那麽誰去研究呢?誰去執行呢?我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