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合群

自從地球上出現生物一直到今天,經過生殖繁衍,地上爬的、水裏遊的、天上飛的、道上跑的、有知覺的、沒知覺的、有情緒的、沒情緒的、有靈魂的、沒靈魂的……算起來種類、數量何止京垓億兆,現在存活下來的有多少?自從地球上出現人類一直到今天,經過生育繁衍,黃人、白人、黑人、棕人、有族群的、沒族群的、有部落的、沒部落的、有國家的、沒國家的……算起來種類、數量何止京垓億兆,現在存活下來的有多少?一樣的軀殼,一樣的血氣,一樣的類聚群分,而存活下來的不過萬億分之一,剩下的都幹淨徹底退出曆史舞台。難道有別的原因嗎?自然淘汰的結果,劣者不得不敗,而讓優者強勢勝出。優劣區分的項目不止一個,而能不能組成群體,最為關鍵。

應該組成群體的道理,今天國內稍有知識的人,都能說得頭頭是道,然而問大家能不能舉出組成群體的事實,就集體沉默了。不單是國民全體組成個大群體辦不到,就連一部分人組成個小群體也辦不到;不單是頑固愚陋的人組不成群體,就連號稱賢達有誌的人也組不成群體。唉!如果這種組不成群體的惡性始終得不到矯正,那麽我們中國四百兆人,就必然不能避免劣敗的命運,就必然跟曆史上那些永久退出曆史舞台的生物同一命運。這樣的現狀怎不讓人痛心?這樣的現狀怎不讓人恐懼?

我分析組不成群體的原因,發現有四個:

一、缺乏公共觀念。人們之所以不得不組成群體,是因為單憑個人的力量無法滿足自己的需求和,是因為單憑個人的力量無法承受、應對自己所麵臨的苦痛和急難,於是就一定要相互支持、相互依靠,才能夠更好地生存。像這樣的觀念,稱為公共觀念。公共觀念,不用學習就知道,不用思考就產生。而生物進化界物種的優劣,就根據具備這種觀念程度的強弱區分。既然說不用學習就知道,不用思考就產生,那麽又說有強弱程度的區分,這怎麽講?是因為公觀念與私觀念往往不能避免矛盾,而眼前的小的個體利益,往往是將來的大的公共利益的蟊賊。所以真正具有公共觀念的人,常常不惜犧牲個人利益的一部分,以維護公共利益;甚至覺悟更高的人,還會犧牲他現在自身利益的全部,以維護未來的公共利益。這麽做不是違背人性,是深深懂得在這樣的講求物競天擇的世界上,想要靠人力戰勝環境,除了這樣沒別的辦法。愚昧的人不懂得這個道理,采取完全相反的做法,隻知道私利實惠不顧一切追求,卻不知道這麽做對公共利益的危害,以及長此以往潛伏的未來恐懼。這是不能組成群體的第一個病因。

二、分不清敵友。一個群體得以組成,必定是為了應對外界。如果對於外界沒有競爭的需求,那麽群體的精神與形式就都無所附著。這是人類的常情,不必要諱言。所以說,群體,實在是把“為我”和“兼愛”兩種相對立的性質,加以和合而結構在了一起。產生“我”的概念並且自私,並不一定對群體有害,但即便這樣,一個人跟一個人打交道,那麽“內”指自己,“外”指他人,這裏產生的“我”的概念是從個體出發;一個群體跟一個群體打交道,那麽“內”指自己所在群體,“外”指所打交道的群體,這裏產生的“我”的概念是從群體出發。同樣是“我”的概念,而存在“大我”和“小我”的區別。有我那麽必然有我的朋友和我的敵人。既然是群體,那麽群體中的人都是我的朋友。所以善於組成群體的國民,當認識到有群體外的公敵出現,那麽就必然放棄了群體內有私敵的概念。過去希臘列邦,彼此征戰,一遇到波斯國來侵襲,他們就立刻放棄彼此對抗而團結在一起共同對外。這樣做是因為從群體出發產生了“我”的概念。過去英國的保守黨和自由黨,爭鬥不休,互不相讓,等到克裏米亞戰爭爆發,即使是反對黨,也全力支持政府。這樣做是因為從群體出發產生了“我”的概念。過去日本的自由黨和進步黨,政綱各異,相互對峙,等到藩閥內閣要解散議會,兩黨便馬上相互提攜,結成一個憲政黨對抗內閣。這樣做是因為從群體出發產生了“我”的概念。所以凡是要組成一個群體,一定要首先明確對手在哪裏,即明確跟自己群體競爭的公敵在哪裏。今天的誌士極力號召國民組成群體,不是為了愛國嗎?不是為了利民嗎?既然是為了愛國,那麽環伺我們國家、欺淩我們國家的,屬於國仇!是我們的公敵!除此之外就不存在別的敵人。既然是為了利民,那麽壓製我們國民、搜刮我們國民的,就是民賊!是我們的公敵!除此之外就不存在別的敵人。如果內部相鬥,那麽群體沒有不被外敵摧陷而消滅的。然而誌士看不到這一點,往往放過公敵、大敵不問,卻老是在本群體內搞派係之爭。這沒有別的原因,就是隻有“小我”觀念而沒有“大我”觀念,用對外的手段對內,鷸蚌相爭,而使漁人得利。這是不能組成群體的第二個病因。

三、不守規則。一個群體能夠存立,不管是成員少至兩三人,還是成員多至千百兆,都離不開法律的維係。法律或是由命令產生,或是由契約產生。從學理上說,由契約產生的法律,稱為“正”,稱為“善”;由命令產生的法律,稱為“不正”,稱為“不善”。從現實上說,能有正且善的法律最好;如果不能,那麽有不正不善的法律,也好過沒有法律。這是社會學家和政治學家都認同的。今日誌士號召組成群體,難道不是認為不正不善的法律弱國病民,而決心革新嗎?然而看他們的實際做法,反陷入沒有法律約束的境地,這樣一來,還有什麽不被他們以革新的借口鏟除呢!不光這樣,他們這麽做,還會使本群體沒有了團結人心的平台,已加入群體的人心生去意,想加入群體的人裹足不前,旁觀者引為大戒,那麽群體的力量還怎麽可能得到擴張?革新的目的又哪一天才能實現?我觀察文明國人善於組織群體的,小到一個地區一個市鎮的法團,大到一個國家的議會,無不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議事原則,從而所有事情得到表決;而我們國內的群體組織,僅僅憑一兩個人的意見對事項進行武斷、反對——這是不守規則的第一個表現。善於組織群體的,必定委立一個首長,讓他代表整個群體,執行事務,授以全權,聽其指揮;而我們國內的群體組織,隻知道有自由,不知道有製裁——這是不守規則的第二個表現。問他們這麽做的緣故,就表示,以少數服從於多數,這是讓少數成為多數的奴隸;以黨員服從於代表,這是讓黨員成為代表的奴隸。謔!這怎麽是奴隸?個人不可以成為個人的奴隸,但不可以不成為本群體的“奴隸”。不成為本群體的“奴隸”,勢必會淪為敵對群體的奴隸。服從多數,服從職權(即代表),正是為了保護群體不使它名存實亡。不這樣做的話,人人對抗,不肯相讓,人人孤立,無法統一,那麽勢必大家競相表現野蠻的自由,跟沒組成群體之前的情形一樣,即使沒出現公敵,也存立不住,而況且每天還有反對者躲在暗處虎視眈眈呢。這是不能組成群體的第三個病因。

四、相互嫉妒。我過去讀曾國藩戒子書中的《忮求》詩,很是震撼!詩文如下:

善莫大於恕,德莫凶於妒。

妒者妾婦行,瑣瑣奚足數?

己拙忌人能,己塞忌人遇。

己若無事功,忌人得成務。

己若無黨援,忌人得多助。

勢位苟相敵,畏逼又相惡。

己無好聞望,忌人文名著。

己無賢子孫,忌人後嗣裕。

爭名日夜奔,爭利東西鶩。

但期一身榮,不惜他人汙。

聞災或欣幸,聞禍或悅豫。

問渠何以然?不自知其故。

唉!這雖說是老生常談,然而對於今天誤解邊沁學說的人,實在堪稱當頭一棒的話語。我們試著深夜自省,能夠全部避免曾國藩的告誡嗎?我們中國人這種嫉妒他人的不良品性,積澱了數千年,受著種性的遺傳,受著社會習慣的傳染,幾乎深入每個人的腦中不能自拔。以這樣的品性想組成群體,跟想把磚頭磨成鏡子、想把沙子蒸成米飯有啥區別。

宗旨如果不相同,那麽可以在言論上批評;地位如果不相同,那麽可以分工去盡己所能。如果宗旨相同,地位相同,那麽戮力同心,以共大業,善莫大焉!所謂戮力同心,不是一定要強行將甲的事業合並給乙。同歸而殊途,一致而百慮,目的既然共指向一處,那麽成功了,必然有彼此握手的一天。即便不是這樣,或是甲失敗了而乙成功了,或是乙失敗了而甲成功了,然而目的終歸是實現了。事情隻要辦成了就好,何必一定要是我辦成的?仁人君子的用心,不應當這樣嗎?再說回來,就算覺悟沒到這種地步,而隻想著要爭勝於一時,好自己專享美名,那麽也應該光明磊落,用自己的聰明才力去競爭。如果自己果真優秀,即便千萬個人跟我競爭,又何必擔心不會取勝?如果自己果真實力不足,即便沒有一個人跟我競爭,又靠著什麽來保證不敗?世界上可供人一展身手的事業多了,難道非要排擠掉所有人,而隻保留自己一個席位?唉!想想吧,外有國難,內有民箝,同胞多半還在酣夢中,前途已經岌岌可危。我個人的力量能做到,就去拯救;我個人的力量做不到,就跟別人協力去拯救。我的力量不頂半點事,就希望他人拯救成功,怎麽能夠摧殘拯救的萌芽而替一國的仇敵效死力呢?這是不能組成群體的第四個病因。

以上隻說了個大概,如果詳細論述,那麽像傲慢、執拗、**、迂愚、嗜利、寡情,都堪稱是組成群體的大障礙。隻要有一個沒有克服,群體就無從組成。孟德斯鳩說:“國家的元氣在威力,立憲國家的元氣在名譽,共和國家的元氣在道德。”道德,不管幹什麽都離不開它。然而在以前的中國,一人為剛,萬夫為柔,國家之所以能夠成為一個大的群體,是靠強製而不是靠公意,那麽即便稍,稍渙散,也還能夠維持住架子一直到今天。當前的君子,已經知道這樣下去難逃優勝劣敗的規律,但要另尋出路改造它就非得有完全的道德不可,有別的辦法嗎?有別的辦法嗎?我聽到那些頑固者說:“今天的中國,一定不可以提倡共和,一定不可以提倡議院,一定不可以提倡自治。因為提倡這些,隻能使國內局勢混雜紛擾,使國民相互傾軋殘殺,最終毀滅我中華。不如繼續幾千年政治,還可以避免發生滔天之禍。”我鄙視這種觀點!即便這樣,我也為這種觀點悲哀,我也為這種觀點慚愧。唉!我們中國的有誌之士還不自省?還不自戒?他們的觀點不幸言中,還是小事,而因為我們的道德不達標,以致自由、平等、權利、獨立、進取等最美善高尚的主義,將永遠被天下萬世詬病,天下萬世談虎色變說:“在二十世紀初,中國所謂有新思想、新知識、新學術的人,那樣那樣。使中國滅亡的,正是他們!”唉!如果這樣,我死一萬次也不能贖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