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與自己和解:浮躁的世界,軟弱的內心(3)

法國哲學家加繆說:“自殺是對個體生存意義的否定和對個體所在社會的否定”。王小波說:“人的一切痛苦,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的無能的憤怒。”在中國,90%的“自殺”是有條件的,如果能解燃眉之急,或是了卻心願,他不會自殺。

近期網傳天津一名50歲婦女因為婚房及彩禮和兒子發生爭執,從自家5樓跳下自殺,第二天晚上她的兒子也從小區6樓跳下不治身亡。

一起爭執,兩條人命,多麽令人痛心!死是解決問題的一種選擇,但絕對不是唯一的。死是最沒出息的做法!如果死亡能解決問題的話,這個世界上就沒有人了,大家都去死吧。

生命是神聖的,是高於一切的,一切的痛苦和糾纏都不應當通過舍棄自己的生命為代價;或者我們可以說,如果一個人連死的勇氣都有,難道還害怕活著嗎?

看看曾經感動整個中華大地的洪戰輝的經曆,11歲那年,親妹妹死了,父親瘋了,父親又撿回一個遺棄女嬰,母親和弟弟後來也相繼離家出走,生活的重擔全落在了他一個人稚嫩的肩膀上。就像他詩歌中寫的,他是背負著整個家園前行,扛著家園卻擁有無家的感覺。

沒有幾個人能比他的故事更為悲慘,此時,他的選擇是什麽?也許逃避、放棄可以使他跑得飛快,也許放棄生命就能讓這些一了百了。但是他在貧困中求學,在艱辛中自強,從沒有希望中走出希望。生活讓他過早地開始收獲,他由此從男孩變成了苦難打不倒的男子漢。

掙脫困頓魔爪的方式有很多,自殺是最無力的解脫之道。人生中誰不曾失意過,可是除了失意,真的就沒有值得人留戀的東西了麽。不選擇自強不息,卻在自己的軟弱中選擇逃避,是這個世界越來越浮躁不堪了,還是人們越來越看輕生命了?

準新娘,婚房必須加上我的名

BBC的旗艦節目《新聞之夜》曾經播出了一段視頻,是記者賈斯廷·羅拉特在北京采訪後製作的,標題很搶眼——《中國男人:買房是結婚的前提》,內容說的是中國男人找老婆之難對世界經濟的影響。

在他的采訪中,在北京擺攤兒賣手機、租住在地下設施改成的“公寓”中、夢想攢足了錢買房子的小楊說:“沒有房子,永遠不會有好姑娘願意嫁給我。”和兩個朋友合租一間散發著“汗水和臭襪子”味兒的違章建築,月收入超過1000美元的電腦軟件工作人員龔本如說:“中國姑娘很實惠,有房子才能成為夠格的單身漢。”

羅拉特說,中國男人買房和娶妻之間的關係也是世界經濟麵臨的一大問題。我們姑且不論這事兒到底和遏製全球經濟的發展有沒有關係,但羅拉特有一點說對了:對於中國男人來說,買房就是結婚的前提,不買房就意味著不娶妻。

但是隨著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釋的公布,這一重磅炸彈又成功的製造了最新一輪的婚姻條件:不但要有房,而且結婚時婚房必須加上我的名字。

不必瞠目結舌地望著這些沒被愛情衝昏頭腦的準新娘,她們會委屈地說,這也是不得已呀,否則一點兒安全感都沒有了。為啥?因為《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意見稿”第八條明明白白地規定了: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也就是說,父母為兒買房兒媳沒份。

於是乎這給眾多圍城內和圍城外的男男女女,提出了一個不想提及卻不得不麵對的難題。調查顯示,有超過95%的男女對“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這件事高度關注。已婚的人紛紛谘詢如何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未婚的人更是要防患於未然,要求婚房加上自己的名字,以防一旦婚姻破裂,落個被掃地出門、流落街頭的慘劇。

古語有雲:“人無遠慮,必有近憂。”未雨綢繆是好事,但如果過度地糾結於此,讓我們不得不懷疑起婚姻的實質,它到底是房產證上的一個名字,還是愛情的載體?婚姻的解體到底是因為感情的破裂,還是因為利益不能均沾的憤怒?

幾千年前,孔雀東南飛,劉蘭芝和焦仲卿的愛情悲劇,是因為焦母的拆散。而如今,愛情的大廈卻在房子——一堆無血無肉的鋼筋混凝土堆成的無生命體前轟然倒塌,這是多麽地悲哀!

我們對於房產證加名的熱議,似乎有點兒過了頭,好像中國的男女,無論是已婚還是未婚,都在為離婚分財產而算計,至於愛情、責任都滾到一邊去吧。男人女人都不好糊弄,人人兜裏都揣著一把鐵算盤,見麵的那一刻,臉上笑著,心裏卻在扒拉著算盤珠子。這樣的婚姻更像是一場商業戰略談判,不能達到自己想要的利益,婚姻免談。很多戀人會在婚禮的前夕分手,也有很多的夫妻,結婚後迅速閃離。皆因條件談得太多太具體,讓人對感情的信心一點點消失殆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