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中的社會管理與社會穩定(2)

當集中過多、統得過死的矛盾開始變得突出的時候,黨中央有所覺察。在1956年作了《論十大關係》的報告,以蘇聯為鑒戒,總結了我國自己的經驗,強調了要處理好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係,處理好中央和地方的關係。認為,把什麽東西統統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給地方或企業一點權力,地方沒有一點機動的餘地,沒有一點利益,是不妥的。實踐證明,隻講統一,取消地方必要的獨立性,就限製了地方的積極性,不利於社會主義建設。在指出蘇聯把什麽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一點機動權也沒有的弊病後,強調要解決中央和地方的矛盾,應把統一性和獨立性二者相統一。“目前要注意的是,應當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擴大一點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讓方辦更多的事情。這對我們建設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比較有利。”

1956年9月,中國召開了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針對當時中央對地方、企業管得過多、過死的情況,提出應當保證企業在國家的統一領導和統一計劃下,在計劃管理、財務管理、幹部管理、職工調配、福利設施等方麵,有適當的自治權利。在這次大會上,周恩來針對改進經濟體製作了重要講活。他說:“現在,我國的社會主義改造已經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人民民主專政已經更加鞏鞏固,這就使我們有必要也有可能,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因地製宜、因事製宜的方針,進一步劃分中央和地方的行政管理職權,改進國家的行政體製,以利於地方積極性的充分發揮。”

在統一性與獨立性相統一的原則下,調整了中央和地方、國家和企業的關係,把一部分權力下放給地方和企業,以便進一步發揮它們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因地製宜地完成國家的統一計劃。但這一原則由於**沒有真正執行下去,把正確的措施當作“資本主義”來批判,這就加重了原有計劃經濟體製的弊病。

(三)社會管理和社會穩定是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核心內容

1.社會管理是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核心內容。

從文獻學意義上看,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是一致的。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做出的《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在“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推進社會管理體製創新”標題下,闡述的內容全部是社會管理問題,提出了關於研究社會管理規律,完善社會管理體係,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建立社會管理格局、更新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等要求。《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能力專題研討班上的講話》中,在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工作”之一的社會建設和管理方麵,講的主要也是社會管理問題,在各類社會組織建設、各級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方麵提出明確要求。為什麽不能把它們分開來講呢?因為從內容看,社會管理也是社會建設,兩者有相互包含的成分,建立健全社會管理的體製和機製本身就是一個社會建設問題,一種具有社會建設意義的實踐。一些工作雖然是管理工作,雖然理論上可以被列入管理範疇,但這些工作其實又都具有直接的社會建設意義;而所謂社會建設工作,在表現形式上又往往是管理方麵的工作,社會建設通過人民和政府及各社會組織對各項社會事務的管理來促進社會係統協調運轉,從而實現社會建設事業的發展。這就是說,社會建設和社會管理盡管在概念或邏輯上可以分開,它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實際的差別,但就構建和諧社會而言,它們的一致則是主要的。這兩項工作在實際過程中很難分開,也沒有必要明確分開。

在社會主義建設中,社會建設離不開社會管理,它們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在社會建設中各部門、各組織在社會中都承擔著一定的功能,隻有它們分工、協作,社會才能保護平衡、正常運轉。如何運行協調問題就是社會管理的問題。社會建設是通過社會改造和社會改良的行動為出發點,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會破壞社會秩序,產生社會矛盾,所以在整個社會建設過程中,利用有目的性的、有係統的社會管理手段來對其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製,從而實現社會良性運行是必不可少、貫穿整個社會建設過程中的,同時為保證社會建設的順利進行,就需要不斷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各項職能,社會管理是社會建設核心內容。

2.社會穩定也是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核心內容。

社會穩定是社會的有序發展狀態,是社會的政治秩序、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正常運行。社會穩定與社會建設也是有機統一的,與社會管理一樣是社會建設的核心內容。社會結構的變化及社會利益矛盾的出現,社會上總會出現不穩定的因素,社會不可能在動蕩中建設和發展,要使社會建設在良好的社會環境中又快又好地發展,就應加強社會的管理,維護社會的穩定,社會穩定是社會建設的基礎和保障。

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內容之一就是以什麽樣的社會機製來解決所麵臨主要社會問題,並以何種方式發展和穩定社會。所以說社會穩定不僅是實現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基礎和保障,而且是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重要目標和重要內容。我們說社會建設的目標是一個和諧社會建設的目標,社會的和諧,主要是指社會成員共同遵守社會規範、社會要素之間保持必要的秩序或均衡,是以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鞏固和發展民主團結、生動活潑、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麵,這是一個政治和社會穩定的局麵。實現社會的和諧,不僅是個社會管理的問題,也是社會穩定的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社會穩定正是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核心內容。

社會的穩定包括全局性社會穩定與局部性社會穩定。全局的穩定是由局部穩定構成的,全局性的穩定有賴於局部的穩定,局部穩定為全局穩定奠定基礎。在處理不穩定因素時,應高度重視局部穩定問題,因為,局部穩定問題,一般是當時社會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局部社會的不穩定如果處理不好,可能會引起連鎖反應,使社會矛盾擴大化,從而導致全局的不穩定,並嚴重影響社會建設的進行。

二、社會主義社會管理理論的內容

中國人是在生產力很不發達、經濟文化十分落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基礎上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我們不可能從馬克思、恩格斯、列寧那裏找到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全部現成答案,必須結合我國實際、通過實踐來不斷加以回答。以為核心的黨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對這個重大課題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形成了豐富的社會管理思想,雖說沒有得到全麵的貫徹,但是,“同誌關於社會主義社會建設的正確思想,對我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把具有悠久文化傳統的中國從帝國主義列強和經濟貧困雙重災難中拯救出來,建立一個獨立、富強、民主、公正的社會,是一生的孜孜追求。新中國成立後,在探索社會主義社會建設過程中,對加強社會主義社會管理,提出了應處理各方麵關係和進行社會管理和政府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具體措施。下麵就具體內容作一闡述。

(一)社會管理必須處理好各方麵的關係

我們前麵講過,社會管理主要是人民、政府和社會組織為促進社會係統協調運轉,對社會係統的組成部分、社會生活的不同領域以及社會發展的各個環節進行組織、協調、監督和控製的過程。所以如何協調處理各方麵關係,至關重要,1956年,發表了重要的《論十大關係》的講話。提出要正確處理當時社會中存在的十大關係,也就是十大矛盾,針對於社會主義社會管理也提出要正確處理幾方麵關係。

1.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和個人三方麵的關係。

對於國家、生產單位和生產者個人的關係,鑒於蘇聯把農民生產的東西拿走太多,給的補償又極低,對農民挖得很苦,使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受到極大的損害的教訓,指出,兼顧國家和農民的利益,主張國家和工廠、合作社的關係,工廠、合作社和生產者個人的關係,不能隻顧一頭,必須兼顧國家、集體和個人三個方麵。還指出:“國家和工廠,國家和工人,工人和工人,國家和合作社,國家和農民,合作社和農民,都必須兼顧,不能隻顧一頭。無論隻顧哪一頭,都是不利於社會主義,不利於無產階級專政。”他稱統籌兼顧是一個戰略方針。實行這樣的方針,才能少出亂子,維護社會穩定。

在處理三方麵關係時,強調要把國家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但同時也注意集體的積累,並強調要給人民以看得見的利益,要求正確處理要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長遠利益和眼前利益的的關係。

2.正確處理中央統一領導與各地、各方麵獨立自主兩方麵的關係

強調統一性與獨立性的對立統一關係,指出要在中央統一領導下,各地、各方麵要有獨立性,這樣社會才會發展得更加活潑。

對於中央和地方的關係,鑒於蘇聯把什麽都集中到中央,把地方卡得死死的,過於高度集中的管理體製的弊端,提出,在鞏固中央統一領導的前提下,應當注意發揮省、市的積極性,下放一些權力,給他們更多的獨立性,省市也要發揮地、縣、區、鄉的積極性,擴大一些地方的權力,給地方更多的獨立性,讓地方辦更多的事。他指出,對地方不能夠框得太死,不可以和不應當統一的,就不能強求統一,要有獨立性,“正當的獨立性,正當的權利,省、市、地、縣、區、鄉都應當有,都應當爭。這種從全國整體利益出發的爭權,不是從本位利益出發的爭權,不能叫做地方主義,不能叫做鬧獨立性。”同時,也強調中央統一領導的重要性,指出要告訴下麵的哪些事必須統一,不能亂來,可以和應當統一的,必須統一。

3.正確處理政府管理和社會管理兩方麵的關係

在社會主義社會建設實踐中重視政府管理和社會管理兩方麵的作用。在社會管理方麵,他堅持人民權利至上的觀點,提出“我們不能夠把人民的權利問題了解為人民隻能在某些人的管理下麵享受勞動、教育、社會保險等等權利。”社會主義製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利,最根本的權利就是勞動者管理國家的權利,不僅可以管理國家,還可以管理軍隊、管理企業,管理文化教育等等,他認為,這種權利是至關重要的,是勞動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和重要保證。在政府管理方麵,強調,政府的權力是人民所賦予的,應受其監督,對它負責。政府必須做好該做的事,“決不可以嫌人多,嫌人落後,嫌事情麻煩難辦,推出門外了事。”但是,“是不是要把一切人一切事都由政府包下來呢?當然不是。許多人,許多事,可以由社會團體想辦法,可以由群眾直接想辦法,他們是能夠想出許多好的辦法來的。而這也就包括在統籌兼顧、適當安排的方針之內,我們應當指導社會團體和各地群眾這樣做。”這是強調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觀點。

提出的這些重要原則和方針,既是對整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正確指導,也是對社會主義政府管理和社會管理的正確指導。在這些原則的指導貫徹這些原則,實質上是要努力形成各方麵的協調發展,國家、集體、個人利益協調,努力建設和諧的政黨關係、民族關係、人際關係。

(二)社會管理的核心理念——保障人民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利

堅持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保障人民管理社會事務的權利,是社會管理思想的核心理念。這一核心理念,是“人民當家作主”思想在社會管理問題上的具體體現。可以說,這一理念在的管理思想與實踐活動中表現得非常充分。

我們黨領導人民推翻剝削階級統治、建立人民政權,就是要組織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意誌和利益。這是我們黨執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礎。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離開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當家作主的權利,黨的領導就會成為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在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價值取向的前提下,又高度重視國家必須真正保障人民利益,重視人民管理國家權利的實現。而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有利於實現、維護、發展中國人民的整體利益、根本利益和長遠利益。建國後,在一次談話中說道:“所有製問題基本解決以後,最重要的問題是管理問題”。強調,社會主義製度下勞動者最大的權力,最根本的權力是管理國家、軍隊、企業、文化教育的權力。這是勞動者的工作權、休息權、受教育權等等權力的保證。但是國家如果想保證人民管理權力的實現,就必須實行人民民主。在如何保證人民實行民主權力這一問題上,在回答民主人士黃炎培關於中國如何跳出曆史周期率的問題時說:“我們已經找到新路,這條新路,就是民主”,民主是人民權益的一項重要內容,是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時也是其他權益的保障,沒有人民的國家就沒有人民的一切。

我們黨建設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毫無疑問是人民當家作主。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建設,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積極性,這不僅是人民整個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而且也是其他各項權益得以實現的保證。闡明了民主政治權利是人民國家賦予人民的眾多權益的一部分,是人民生活的一部分,人民可以享受廣泛的政治權益,並用它來管理國家、管理社會,使各項權益都能按照人民的意願實現。這一理念也是無產階級政黨和國家的管理工作,與一切剝削階級政黨與國家的管理工作的根本區別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