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與心理困境和平共處(人與自我)

心理困境隻是生命自我發展在某一階段、某一時刻的變現,與過去、未來既相關又不相關。如果認定相關,我們就受製於它;如果能理解其不相關,我們可以更自由地發展。

想象能助你度過困境

我今年27歲,是在讀研究生。我是個名副其實的自作多情的人,從初中一直到現在,凡是對我好的異性我就覺得是對我有意思,這樣造成很多誤會,也給我帶來了很大的痛苦。我談過一次戀愛,可是即便在談戀愛期間,這種狀況也沒有改變。

無意識地希望得到別人的關注和喜歡幾乎是每個人天天都在做的事情,唯一的區別是有人不把它當回事,有人把它當回事。讀初中時正是青春萌動的年齡,是人際關係的苦惱期,也是朋友之間友誼的建立期,對他人的關係聯想會伴隨我們逐步實現自我認同。喜歡自己是自我認同的一個重要心理過程,對一些人來說,喜歡自己有些不容易,這就需要通過感覺到別人喜歡自己來補償自己對自己接納的不足。感覺周遭的男生喜歡自己,是一個充滿內心建構且甜蜜的自我滿足的過程。當我們的自我感慢慢完善,對他人的期待就會相對減弱。通過美好的自我想象來度過困境,曆來就是人類麵對複雜世界的最佳途徑。

我猜想,你在青春期內心既孤單又熱烈,孤單時幻想有一段關係就不那麽孤單了,熱烈時就把這種想象的愛投射給別人,期待別人給予回饋,結果願望落空。現代人的心理痛苦基本上都是人際間的痛苦,除了不去期待沒有更好的處理策略。幻想別人喜歡自己也許是人際不安全的外顯,如果一個人喜歡自己就不會傷害自己,喜歡是一種生命的結盟關係。不過,愛不是,愛需要付出與獲得。心理學認為,愛與情感大多是被我們自己投注而成,你感覺對方喜歡你是因為你心中有喜歡,不然不管別人如何在意你,你都覺察不到。別人說:“你為什麽老看我?”那你可以說:“你不看我怎麽知道我看你!”生活就是愛恨情仇的事,你心中有愛是你的幸福,不必為此事煩惱。

對情愛的白日夢是生命最節能的行為,對異性的想入非非並不妨礙你美好的生活與愛情。是因為你認為這樣不好,想終止這樣的感受才妨礙你自如與自在地活著。

從不叫他爸爸

我今年26歲,有一個嚴厲的爸爸,他總是動不動就訓斥我,20多年了,我從不叫他爸爸。我心裏難受,爸爸心裏更難受。我和母親相處比較融洽。爸爸常年出差在外,我對他既親近又陌生(有時很討厭),我們時常鬧矛盾,誰都不讓誰。我心裏很矛盾,不見想他,可見了又恨他。

女兒與父親永遠有一種微妙的親密,父親是女兒生命中第一個親密接觸的男性,作為男性象征的父親會對女兒在性別角色與性意識發展中起重要、深刻的作用。很多女性找男朋友會下意識地把父親作為參照。父親與女兒在關係上要經曆三個階段:女兒5歲以前對父親既排斥又吸引,厄勒克特拉情結正是指這一階段。此階段父親如何形成女兒對自己的依戀和接納很重要。如果父親嚴厲或者情緒暴躁,讓女兒感覺到害怕與不安全,那麽女兒對父親可能終身存在著一種既想吸引又排斥的心理糾結。如果父親沒有恰當地表現出對女兒的愛,或者女兒在發展與父親的關係時遭受到嚴重的挫敗與創傷,那麽隔離對父親的愛,就是一種正常的心理防禦。拒絕叫爸爸正是這樣的一種心理狀態。

如果期待不能實現就去否定這個期待,那就類似於狐狸與葡萄的故事。愛是容易受傷的,當我們滋生出恨就好受多了。我們恨一個人就會總去想他,這樣想會合理化自己對父親的情感糾纏。在你的故事裏缺少對母親的描述,不禁讓我聯想,會不會是母親的“弱”,增強了你與父親的對峙,很多女孩似乎是為了幫母親才和父親糾纏的,這種母女同盟在某種意義上是對父親的控製。在心理學看來,入骨的恨與銘心的愛是同質的,都是一種因期待而發的情緒。如是,你對父親的洶湧澎湃的恨也可以慢慢轉化為涓涓細流般的愛。問問自己,如果父親在這個世上就剩一天的時間,你會做什麽?建議趁父親還健在,你能鼓起勇氣直接說出對他的愛,並告訴他因為愛得深,才會有這些理不清的糾纏。

為什麽潛意識會抵抗婚姻?

我是一名普通白領,和男友交往8年,我們是大學同學。但到現在為止我一直非常抗拒婚姻,總想到結婚後要涉及財產權益的問題。還沒結婚就想到離婚會非常麻煩。朋友說我有婚姻恐懼症,我是否真有這樣的問題呢?

你的症狀好像不能算是標準的婚姻恐懼症。有婚姻恐懼症的人在結婚前是渴望婚姻的,談及婚姻時也會產生一種輕度的興奮與恐懼,多半未意識到恐懼與結婚有關。隨著結婚日期慢慢逼近,也許焦慮會越來越嚴重,有歇斯底裏發作,客觀上使結婚這件事泡湯。最經典的要算茱莉亞·羅伯茨演繹的《落跑新娘》(RunawayBride)。不過,不管一個人對婚姻的恐懼有多強,隻要還想結婚,總會遇到一個男人比較安全、耐心、不著急,像脫敏治療般讓你平息恐懼。或者,遇到一個夢中的白馬王子,還在一種熱戀中,來不及多想已經嫁了。你不願結婚顯然不是潛意識中的抵抗,而是理性思維的結果,要算是一種生活態度。21世紀的人都有一種自在的生活態度,不太能容忍別人,愛情是簡單的,生活卻極其複雜。

為什麽潛意識會抵抗婚姻呢?心理學比較常見的說法是,早年與親人間的關係模型影響了孩子對親密關係的信任。孩子在與母親或父親的關係中體驗到一種矛盾的感受,如依戀與分離、安全與害怕、親密與冷漠……孩子小時候長久地處在這種情境中,長大後難以形成穩定的對親密關係的信任。當然,我不太喜歡這樣的解釋,因為這樣的因果推論會讓人感覺自己似乎有障礙,非要經過自我成長與關係更新才能得以解決。另一種解釋是,最能走入婚姻的愛情一般是戀愛的前兩年,因為相處久了,互相探索的動機就喪失殆盡,結婚的意願也變得低下。

不過最好是用接納的方式來解決。如果我們承認人是不同的,人對情感與親密距離的需求也是不同的,就像大自然有獨居動物與群居動物一樣。獨居的動物隻在**的時候會與異性在一起,群居動物則不管有無性興趣,彼此依戀是生存所需。權當自己是獨居動物好了,喜歡的時候在一起,但各自有自己的巢穴與領地。如果我說婚姻中的男女其實還是精神層麵的獨居動物,你會怎麽想?相愛8年的你依然還沒被男友控製(也許是他想娶你的原因),真是不簡單。你的男友愛你8年依然沒有迷惑或征服你,內心也真夠柔軟。世界就是這樣,上帝把自己造成什麽樣,就照單全收吧,至於別人愛怎麽說就讓他說去好了。

自由自在做自己

信念是精神層麵的,人的信念是如何產生並持續的呢?我想成為人格完善的人,可總有很多雜念讓我放不下。怎樣做才能自由自在地做自己又不影響他人,或不被他人影響?

真正的人格完善是靠成長來解決的,生命是一個緩慢展開的過程。就像蝴蝶的蛻變,人的生命在青春期前是“蟲”,青春期自我結了繭,青年期後生命開始從繭裏突圍,慢慢晾幹自己,到了成年期我們展翅高飛。我們不能說作為蟲、繭,作為濕漉漉皺巴一團的我錯了,或者人格不完美、不完善。成為蝴蝶之前的每一瞬間生命都是美的、完善的。人的內在蘊含著生命的全部信息,在不同的階段不同的人格魅力會呈現出來。一個竭力想完善自己的人潛台詞是不那麽喜歡當下的自己,如果作為蟲子的蝴蝶不喜歡自己,認為飛翔的她才是完善的,那麽等我們能夠飛的時候已經被自我否定磨滅了展翅的勇氣。我不認為人有一個真實的自我,或者人真的有一個叫人格的東西,這些隻是語言的建構物。人對自我的認同其實也是觀念與言語的產物。

“自由自在地做自己”的唯一辦法就是無條件地接納和喜歡自己。生命是一種偶合,也是一種和合。我曾說人有四種關係(與自己,與他人,與社會或現實,與自然),首先是人與自己的關係,人跟自己相處好了,生命本身就自由且圓融。人無意識地否定自己一部分,喜歡自己一部分,結果是內在分裂,心理的衝突與痛苦大多由此而生。所以,喜歡毛毛蟲的你與喜歡蝴蝶的你,在生命中是同等重要的。

生命是一個人的旅程

我工作很忙,很少有時間休息和旅行。可每次休息時,就連休閑娛樂的事情都覺得是趕著去做,急著起床,急著去遊泳、看電影,甚至去旅行都好像是急著到了地方,又急著走。這種感覺從小就一直折磨著我。其實,我很想安安靜靜地隻是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從生的那一刻起,生命就持續地走向死亡。”如果你知道這句話,你還會那樣急匆匆地迎向死亡嗎?古人造字“忙”,指的是“心亡”,沒心的人才會忙。佛學有一個極高的境界,是對曾經發生、正在發生、將要發生的一切不在意,連當下都沒了,那整個宇宙已經與你包容。人生如旅行,那麽旅行的真諦是什麽呢?

1.獨自。生命永遠是一個人的孤獨,隻有一個人的旅遊才能融入當地文化,體驗到萬千世界的美麗。如果你身邊有朋友,那麽旅遊隻是你們的交往,雖然改變了環境,你的體驗、感受大多仍維持在原來的心理現實中。

2.旅遊不需要真正的目的地。多少有些隨心所欲,走到一個地方住下,呼吸那裏的空氣,感受那裏的山水與人文,有一天突然想走了就走。生命中的隨性更能體現生命的價值,但是誰又真的能看破事業的羈絆、親情的牽掛、責任的拖累呢?隻有在生命結束的時候,人才會意識到那些才是生命的本真需求。

3.旅行的真諦是愛。愛這個世界,愛全世界的人與跟人有關聯的文化、習俗、情感。你對生命充滿愛,愛自己,愛他人,愛社會現實中的全部存在,那麽,你的心永遠在旅行的路上。

旅行中不需要幻想,要把每一次行走本身看成是約會。當遇到一個感覺很美好的地方時,停下腳步,從此與之相守再也不離開,這也是一種生命極致的美。正如我們尋覓愛人,當一個人真正走進了我們的心,我們也走進了他的心,於是從此廝守再也不分開。愛需要勇氣,需要我們放慢腳步去體味對方,融入並穿透彼此。

匆匆忙忙地旅行更像是逃避。一個女子還不想與人分享愛的時候,正是靠匆忙來逃避與人深層接觸的。慢節奏的生活可能是我們最需要倡導的生活!

你不是被他珍惜的那個人

兩年前我喜歡上一個人,他風趣幽默的講課風格深深吸引了我。他的夫人兩年前出車禍去世了,他一直痛苦得不能自拔。我喜歡重情義的男人,之後,我開始給他打電話、發信息,可能我的攻勢太猛,他拒絕了我,但我一直沒有放棄。

前兩天他終於主動約我了,我們聊得很開心,彼此都有些緊張,很興奮,我感覺幸福極了。但接下來的日子,他仍然和過去一樣。一直主動的我,覺得好累,有時想幹脆放棄算了。

你不曾擁有他,也就談不上要放棄他。你要放棄的是你內心的一個影子,被他吸引而產生的美好感覺,這是你內心、幻想、喜悅等情緒的外化,隻是你以為是他的存在給你帶來的。愛情永遠是一個人的,你愛他就會看到、感覺到他的言辭、表情、行為中也帶著對你的關切。不過,大多數情況下隻是自己喜歡墜入這種感覺而已,與對方關係不大。

你喜歡人的方式值得分析。他是外在幽默風趣、內心卻飽含創傷的人,他有卻因為重情義而隱忍,他在愛情上“被動”,卻又會回饋你發出的邀請(開心交談),他甚至挫敗過你,但你不放棄。他本身豁達開朗,有卻會壓抑;他從不主動親近你,但也不拒絕你主動去親近他。

不知你是否知道,愛父親的孩子永遠會感覺累,因為這樣的男人從不會當真。這樣說並不是想告訴你你有戀父情結,而是要提醒你,我們對別人的印象,其實是我們的內心在不停地尋找我們過去也曾有過的感受,這種感受會無意識地投注在被你關注的人身上。

你“幸福極了”,這種感覺值得懷疑,這種幸福感源於長期的欲求不滿,內心壓抑的許多幻覺終於有了出口,精神分析學把此稱為肛欲期的滿足方式。從你的敘事方式來看,我猜你們在一起發生了許多事情,“緊張”和“興奮”這兩個詞一起使用跟描述初次快感沒有區別。如果身體沒有,那麽精神上是做了的。好吧,放棄那個男人吧!最好的解脫就是這樣想:他隻是在孤獨與不能滿足時才會找你,你不是被他珍惜的那個人。

何謂自我探索?

我40歲,屬於自我探索比較深的人,可是我覺得自己並不快樂。我發現,探索越多、越深,從現實生活中獲取快樂和幸福的能力越弱。在探索自我的同時,一些負麵情緒也不時地糾纏我。我身邊有一些人活得很簡單,從不想深刻的問題,但依舊快活。探索自我一定有必要嗎?人可以不自我探索得那麽深嗎?

我猜你並沒有真正了解自我探索的意義與方法。現在市麵上流行的“自我成長小組”不能算是自我探索,隻能算是用心理分析,或者用被老師篡改、誤讀的心理學語言重新編譯或建構我們的過去。這樣的自我探索充滿創傷感,盡管這樣的探索背後有所謂的整合與療傷,但據我的經驗,老師往往把更多的精力放在“發現”你的問題上,把痊愈的責任更多地推給你自己。這就是為什麽自我探索會激發更多的負麵情緒,增加人的喪失感—傷口被打開,卻沒有人告訴他怎麽把它縫合好。

自我探索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按照某種理論或言語模型去梳理自己的過去與現在、內心與現實、自我與人際。可這不是探索,而是重新把自己言語化,因為結論是現成的,你隻需要知道,不需要思考。盡管這樣的重新建構是一種對過去的解放,會在短時間有釋放感,不過,新的言語詮釋又會像枷鎖一樣,讓你失去被解放的滋味。你的信裏有一個字—深,這是經典的精神分析說法。有沒有更深的自我,或者有沒有確實的自我邊界,心理學至今都說不清。人能夠知覺到的自我仍然是自我的投影—鏡像自我。

第二種自我探索是對自我覺知。沒有言語、分類、對錯,沒有批評與判斷,你能知覺的一切都是自我的部分,宇宙、自然、人與物、存在與虛無、生與死,你能感覺到的都構成你的自我範疇。自我探索就是擴大知覺的能力與範圍,類似於“達摩十年麵壁”,從對自我的知覺展開對宇宙、生命的探索。

真正的自我探索是不能借助言語的(心理分析是很暴力的言語)。唯一的工具是感覺,唯一的技術是接納與認同,要達到的唯一境界是無限。

不然,所謂的自我探索得出的結果隻是言語產物,這樣的探索當然還不如那些活得簡單、從不對自我探索的人。

學習讓情緒自然地表達

父母對我很好,我表麵上對他們也很好,但心裏總覺得他們像是熟悉的陌生人。我奶奶最近檢查出癌症,家裏人都在哭,可我連一點兒傷心的感覺都沒有—我在朋友圈裏不是這樣的。

與親人間產生陌生感,可能是每個人都曾有過的體驗,但大多數人沒有把它當一回事。當我們把這種感覺與倫理焦慮連在一起時,這樣的感覺反倒被固著下來,成為影響我們內心寧靜的情緒。

心理學一般認為,與父母的陌生感源於早年的依戀障礙。孩子出生後在與親人形成深層依戀關係時屢屢受挫,比如父母長期缺席,不夠耐心細致,情緒急躁等等。缺少依戀能力的女子,跟任何人都可以保持輕鬆、親近的關係,事業也比較成功,但與親密的人,如愛人、情人就顯然缺乏維持親密關係的心理能力。

當然,並非所有的陌生感都源於早年的依戀障礙。記得我12歲前後,有一段時間覺得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老幻想有一天自己的“親生父母”

會來找我。孩子在成長中,曾神化了父母在內心的印象,當我們發現原來父母不是那麽完美與權威時,內心對父母的印象(客體)就破裂了,我們突然失去了依戀的根,陌生感油然而生。如果我們早早離家,沒有機會重組父母在內心的良好投影,那麽,陌生孤獨感也許會維持終生。

此外,女性的內心世界的非現實感也會造成這樣的體驗。所以,發展內心的世界是平衡現實不適應的有效辦法。你也許需要一種歇斯底裏般的情緒來擺脫理性的控製,或者你要刻意培養一種悲情,看悲劇,關心遇難小動物,為別人的故事流淚,或者生一個孩子,陪他長大,這都可以幫助你找到深層的依戀情緒,並讓這些情緒自然地表達。

把愛還給自己

20歲的我,為愛兩度輕生後,仍然與他在一起。曾經試著離開過,但在麵對一張新的麵孔時,卻發現靈魂中仍舊是舊的人。明明是害怕的事物,卻一再地興奮、投入。我在尋找什麽?我缺失的是什麽?

人們總是在新麵孔中尋找舊愛的影子。愛是一個悲劇,因為一個我們永遠愛著的某人,大多數情況下隻是我們幼年依戀、少年夢想、青春渴望中,混雜著的依附、叛逆與激情,慢慢在內心建構的客體影像。這個“客體”實際上是本我、自我、超我對性與愛解讀的混雜體,它讓我們的精神、身體、哪兒都爽,又不敢爽得很徹底,未曾滿足。

精神分析理論認為倫理與社會道德的壓抑使這個客體變得既可愛又猙獰。那麽,當一個人的某種行為、言語、氣味激發我們內心對那個客體熟悉的親密感時,我們會把壓抑的情緒(被合理化為愛)不假思索地投注給對方,以為是對方給我們帶來的狂喜,其實這種歡喜來自內心曾給我們帶來隱秘快樂的客體。如果一個人引發的我們的客體投射很強烈,會形成一個心理印刻,讓人終身不忘,甚至導致今後無法再對他人產生這樣的喜悅感,不再有愛的能力,這在人性層麵是很可悲的。所以,我們不能愛一個人很深,愛得越深,自我丟失和靈魂缺失越厲害。感覺到我們過分地把內心愛的能量投注給某個人時,就要學會節製,並把部分愛還給自己。

你用一種愛的成癮行為來描述你自己,顯然是誘導我相信你有一種被心理學標簽的依戀障礙:明知關係傷害自己,卻欲罷不能,強迫性地重複這一種情感創傷模式。這樣的問題往往需要三個前提:1.從不曾真正地愛過自己;2.幼年時在母體依戀中受挫,客體殘缺;3.低自尊與性感缺乏。愛被表現為強烈的關係依附,性被用於關係的建立與固著,外表似乎很開放、很性感,內心卻充滿壓抑與欲求不滿。不過,我不喜歡以上這樣的分類與解讀。某種意義上,這些分類係統隻是精神分析的言語產物,不是存在本來的樣子。人對愛的癡迷應該是人性中最美妙的東西,如果先把自己愛得好好的,善待自己,不輕易犧牲自己去迎合他人,那麽,無論你渴望、體驗、得到多少愛情與性,你仍舊是身體健康、靈魂飽滿的。

怎樣擺脫父母的控製?

我28歲,隻身在外地工作,家裏有一對控製欲很強的父母,每隔幾天給我打一個電話,要求我過他們指定的生活。接他們的電話讓我感覺非常累。他們沒什麽愛好,對我的興趣也毫無興趣,我不知該怎麽跟他們相處。

感覺被人控製有時不隻是源於控製本身,也源於自己有一個尚未成熟、缺少自由感的內心。是不是你還有一些可以讓他們擔心的事情?或者在你離家前沒有贏得他們足夠的信賴與放心。一般來說,在自然狀態下,歲以後,孩子開始有自己的主張,並向父母索要一些空間和自我作決定的權利。開始,父母不放心,會亦步亦趨地指導著。但慢慢地,孩子贏得父母的信任,確立了自己在家庭中的位置。到20歲,孩子開始對家庭事務發表看法。由於孩子總會比父母更適應現時的社會,結果是父母全方位地接納孩子為一個家庭的決策者,而非一個需要被照顧的人。當然,父母由於長期養成的生活方式,盡管讓出空間接納孩子相對新潮的生活,仍會有些不適應。等孩子長大離家後,父母回歸自己習慣的生活,也讓自己的孩子在全新的世界裏展翅飛翔。

如果你在離家前總是讓父母很操心,那麽你離家以後父母變本加厲地想操控你的生活就不奇怪了。當然,也會有些特例,父母對孩子產生了深層依賴,但自己不能察覺,把這種依賴投射在孩子身上,總覺得孩子幼稚,依賴著自己。這是一個自我求證的過程,因為父母內心已經先行認定孩子是可依賴的,就會從孩子身上看到許多證據。是否是依賴孩子的父母可以根據以下表現判斷:1.缺少自我價值,孩子是他們唯一的價值;2.家庭內部缺少邊界,不能容忍,包括進入孩子的私生活;3.權力欲,習慣替代孩子思考,不允許孩子有自己的主張。這樣的父母會感覺—沒有你,生活就不再有意義。

如果你的父母真是這樣,以下方法可以幫助你:1.可以對父母的話“言聽計從”,甚至添油加醋,讓父母感覺你比他們更小心。該幹什麽你依舊去幹,隻是不讓父母知道。2.報喜不報憂,把好消息提前告知,抑製父母打電話來關心你的興奮性。3.幹擾。告訴父母必須每周什麽時間來電話通告最近的生活與身體狀況,不然你會吃不好睡不香。這樣,你就主動“改寫”了父母打電話的行為意義—“控製電話”會大大減少!

莫讓遺憾成癮

今天看寶寶小時候的錄像,總是覺得自己對她不夠好。因為我一直是很理智的媽媽,做事有原則,不會溺愛。所以她現在性格也不錯,沒有什麽壞毛病,但是再回想以前,心裏隱隱還是有點內疚,看著她可愛的小臉.總覺得關愛少了。

很想擺脫這種感覺書上說所有人對第一個孩子總是充滿內疚,我不敢想,怕自己陷入怪圈,越來越覺得自己以前忽略了孩子,或者沒有給她充分的溫暖。這個債欠下的話就還不完了。

很多時候,我們會突然產生一個想法或者有一種感受,在不清楚這個想法與感受到底怎樣的情況下,我們可以想一想,有了這個感受(想法),我們的生活有何不同,我們與他人的關係又有何不同。如果一個感受引發了我們某些行為與情感的變化,我們先要平靜地想想這樣的改變自己喜歡嗎?自己快樂嗎?自己能從中獲益嗎?如果是,那麽無論這種感受在道理上多麽糟糕,結果卻是甜美的。如果不是,無論這個感受多麽正確也要放棄它。比如,讀格林的《灰姑娘》引發了孩子對那個後母和兩個懶惰的姐姐的強烈憎恨,那麽就不要讓他繼續讀《白雪公主》。

人在3歲以前與雙親的經曆可能決定他一生的情感與行為。但人有兩個補償期:一是戀愛時,戀愛讓我們自我更新,重新獲得依戀與信任的能力,獲得飽滿的自我感與幸福感;二是生育時,在養育孩子的過程中,很多兒時未完成的情結隨著孩子的成長自己內心的孩子也在成長。讀你的東西感覺你的內疚感不是指向孩子的,而是指向自己內心的。也許孩子的錄像勾起了一些你未處理好的情緒,投注在孩子身上。看孩子的錄像時你是孩子,你對自己的理智與嚴厲內疚可能是指向你自己的母親,這樣想會不會幫助你處理一些早年的創傷?人們總會去遺憾自己曾經做過的事情,尤其是在不能彌補的時候,這種回憶不斷地重複與強化,有時容易成癮。在綠色環保的今天,我們也要有精神的環保意識,對已經發生的不在意,相信一切的發生都有自在的意義,這樣想是不是讓我們感覺輕鬆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