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地中海的兒子:置身苦難與陽光之間

——加繆《反抗者》閱讀劄記

古希臘人製造了絕望與悲劇的觀念,那總是通過美製造的……這是最高的悲劇,而非像現代精神那樣從醜惡與平庸出發製造絕望。

——加繆

拒絕“革命”的反抗者

人如何對待“人”的遭遇?

在《西西弗斯神話》中,加繆闡述了人作為“存在”永遠麵臨的困境:荒謬。具體現實總充滿罪惡、迫害、壓抑、瘋狂、混亂(尤其20世紀兩次世界大戰和極權主義政治更加劇了這點)……而人性中又時刻活躍著對自由、價值、尊嚴、歡樂的無窮渴望,“荒謬”即生成了,生成於人的美好訴求與險惡境遇的巨大反差。一個人,隻要基本做到了清醒,隻要對自身存在稍加逼問,即會產生荒謬感。但關鍵是:荒謬之後,人的出路在哪?

這正是加繆出場的意義。

雖然在描述荒誕上,馬爾羅、薩特甚至走得更遠,但其理性顯然受到了性格和心靈視線的阻礙,擺脫不了消極與絕望,在“荒謬”被證實後,幾乎拿這個悲劇沒辦法了。比如馬爾羅認為,“人可以接受荒謬,但不能在荒謬中生存”,甚至主張自殺。薩特也隻把微渺的希望寄於“未來行動”(比如1968年巴黎學生風暴那樣的劇烈運動),日常意義上,他沒有方法論。

加繆不,他要反抗命運,他要尋找一種積極的力量,用一種嶄新的理性維護人的尊嚴。其公式是:荒謬——覺醒——反抗——自救。在他這兒,“荒謬”僅是起點,而非終結,僅是對生存真相的披露與哲學實踐的開始,而非宿命。在人生的價值訴求上,他維持古典主義的“自由”主張,但其自由不是薩特那種形而上的絕對自由,而是現實和理性的相對自由,他反對極端價值觀和烏托邦政治,反對“絕對自由”名下的破壞性革命。

這位生於阿爾及利亞的孤兒,從小飽嚐貧困、疾病和孤獨,“我不是在馬克思著作中學到自由的,而是在貧困中學到的。”但命運剝奪不了他對人間溫情的體驗和吸收,剝奪不了大自然對他的恩賜:地中海的波濤和陽光。奔走於冷酷與溫煦、陰霾與明亮、底層苦難和上天關愛之間,他很早懂得了人生“正反”的道理,這種生存體驗決定了其哲學思維中豐富的辯證含量。

與隻習慣於說“不”或“是”的哲學家不同,加繆以古希臘的自由精神為依托,提出了以追求“均衡”“相對自由”“和諧的自身完整”為核心價值的“正午的思想”。他對付荒謬的方法是和諧的反抗——對這個世界既說是又說不。他對“是”的解釋是:在荒謬的世界上生活,本身就意味著反抗;承認荒謬並決意生存,在有限世界中帶著傷痛生活,絕不放棄夢想和權利,本身就構成了“反抗者”的精神立場;說“是”,意味著選擇積極和現實。那麽,又如何實踐“不”的主張呢?應恪守什麽規則?

加繆是一個熱愛生命並堅決抵製暴力的人,他既對荒謬的世界說“不”,又反對隻會說“不”的虛無主義。為此他充分肯定生命的尊嚴與內在價值,頑強地反對自殺和他殺——西西弗斯和《鼠疫》中的裏厄醫生都彰顯了這點。他反對暴力,反對任何名義的威脅生命的“曆史的反抗”(即政治革命)。加繆認為,“反抗”不同於“革命”:反抗是生命自救,是在有限世界中選擇自主的人生方式,堅持獨立存在和清醒認知,反抗是有邊界的,即隻為人自身的權利和內在的價值完整而抗爭——絕非對外部的掠奪和對他者的征服。“革命”則不同,它早早養成了隻說“不”的習慣,堅持不擇手段的行動綱領,主張以剝奪懲罰剝奪、以統治刷新統治、以擄掠填補己虧。加繆認為,“革命”的顛覆性源於“恨”而非“愛”,會導致無度的暴行,由反抗走向反抗的反麵。

簡言之,“反抗”使人成為自身,成為合理和健全的人,“革命”則要在推翻敵人的同時推翻自身,通過攻掠和奪取,實現社會角色的移動和轉換(奴隸成為奴隸主,農民成為封建主)。反抗者是恪守人道並服務生命的人,革命者是渴望權力並投靠政治的人,彼此目的與手段皆殊異。加繆推崇古希臘的均衡思想,即“適度原則”和“相對自由”——在矛盾中堅守人生、堅持自我不被異化;而“絕對自由”屬於過度自由,很容易越過矛盾的平衡界麵,導致絕望、殘暴與。在《反抗者》中,加繆尖銳批判了法國大革命的激進模式和斯大林的極權主義。

作為反抗者,極端主義和虛無主義是加繆最警惕的,這也是他與薩特的鴻溝所在。薩特是主張“絕對”並擅用“無限”邏輯的人,他認為“反抗”隻是內在的、感情的,甚至帶有自欺性,反抗沒有硬度,低於革命,反抗的缺陷靠革命則迎刃而解。因此,薩特對中國“文革”的紅衛兵造反、法國“紅五月”運動都予以狂熱的吹捧——甚至不顧年老體衰,衝上巴黎街頭拋撒傳單,他讚譽造反的中國是“一個偉大的民族,正為一個更人道更公正的社會製度而努力。”

乍一看,你會覺得加繆不過是一種折衷主義,和激情萬丈的薩特相比,明顯透著“右”的味道。實則不然,他對待悲劇的嚴肅性和誠實性、對人類命運的負責精神,是任何一種自以為正義的革命浪漫主義無法比擬的。正出於對人類的大悲憫大關愛,他才主張“正午的思想”——“地中海思想”:明知世界冰冷,卻要盡力燃燒!反對悲觀與虛無,反對極權與暴力,反對踐踏人性和人道的行為——一切威脅人類的“鼠疫”。他頌揚愛和理性,認為它們暫時解決不了的,靠恨與征服更無濟於事。

回顧一下曆史上的鬥爭,你會驀然驚醒:所有殺戮理論莫不以發誓取消矛盾的“對立麵”為起點,莫不以“剝奪敵人一切權利”為手段——法國大革命的領袖們把恐怖當成了美德,馬拉以數學方式索取了27.3萬顆頭顱,夜以繼日地高呼“用烙鐵給他們打上恥印,砍下他們的姆指,割下他們的舌頭”;羅伯斯庇爾更是血脈賁張,“恐怖——不是別的,而是快速、嚴格和不屈不撓的公正,因為它是美德的表現!”可憐的是,這些英勇的刀斧手在累得胳膊發麻後,即被身後的刃斧削平了脖子。

半個世紀後,恩格斯對大革命作了反思,1870年9月4日,他在給馬克思的信中說:“恐怖多半都是無濟於事的殘暴行為,都是那些心懷恐懼的人為了安慰自己幹出來的。”遺憾的是,到了20世紀,革命是曆史的動力、暴力是解決社會矛盾的唯一手段——這些論調非但沒受到尖銳質疑,反而變得更真理更權威了:希特勒把日耳曼之外的民族都列入了“邪惡”,斯大林則將一千萬同胞劃為“社會主義的對立麵”,還有紅色東歐和東亞……

曾任蘇聯宣傳部長的亞·尼·雅科夫列夫,在《一杯苦酒——俄羅斯的布爾什維克主義和改革運動》中寫道:“赫拉克利特說,‘不和’是萬物之父。這個思想常被馬克思主義者拿來作武器,但他們卻不想去發現,赫拉克利特還有一個對應的原則:和諧、和平是萬物之母,沒有這個‘母親’,一切就不可能誕生。該原則向來無人注意,因為它同鬥爭理論相悖……黑格爾——馬克思的精神之父,盡管喜歡古希臘人愛用的比喻,對赫拉克利特也有好感,但未注意到弓和琴的象征……弓是一個兩極對立的係統,但弓弦可變成琴弦。弓會帶來死亡,而琴會帶來生命的喜悅。”(《一杯苦酒》,新華出版社1999年版)

“弓”與“父”,象征著威嚴與鎮壓,隱含“不”的殺機;而“琴”與“母”,是生存和繁衍的象征,孕育“是”的文明。前者顯示了恨與仇,後者表達著愛與和。

是否可以說,加繆基於荒謬提出的“反抗”——正像兩千年前的赫拉克利特那樣——在“不和”的生存危機中尤感“和平”“和諧”的珍貴、發現了她作為“萬物之母”的價值和美感?

1951年,主張和諧均衡、反對革命的《反抗者》出版。薩特惱羞成怒,發表《致加繆》長文,宣布與朋友決裂。

1960年,加繆在車禍中頸部折斷,享年46歲。

他說過:“向著山頂所進行的鬥爭本身就足以充實人心……我依隨我的心靈行事,我毫無遺憾。”

為生命辯護

曆史上,每次革命都是以實現“絕對自由”“無限利益”為動員令的,這種誇張性的許諾確實刺激,總能招募到大批渴望成為自身對立麵(由“被統治”到“統治”)的民眾,而鬥爭結果也往往由“以多勝寡”——這一算術邏輯給預定了。

問題是,革命究竟實現了什麽?絕對自由的烏托邦真符合人類的生存理性嗎?

盡管化妝師不斷給“奴隸暴動”“農民造反”塗抹史詩光環與正義臉譜,但透過油彩,仍不難看出:他們幾乎無一例外地走向了自己的對立麵,從一極走向另一極。為成為對手的那個樣子而鬥爭!為成為貴族而殺死眼前的貴族!

鬥爭的原因自然是出於恨。何為“恨”?舍勒認為:人們往往羨慕自己不擁有的東西,正是這種產生了“恨”——在封閉環境中因長期的無能為力而分泌的一種有毒的心理。該判斷基本成立,中國的項羽“彼可取而代之”之嗟歎,1917年俄國街頭對戰利品的擄掠,都印證了這點。

加繆在《反抗者》中,對“革命”作了揭穿——

“理論上,‘革命’這個詞保留著它天文學的意義,這是一種環形運動,這種運動經過完整的轉移由一個政府過渡到另一政府。它的確切含義是:‘確信會出現新政府!’……普魯東說:‘認為政府會是革命的,這說法自相矛盾,因為政府就是政府。’對此,還可再補一句:‘政府隻有在反對其他政府時,它才是革命的。’革命的政府多數情況下必然是好戰的政府,革命越發展,戰爭賭注就越大。1789年誕生的社會願為整個歐洲而戰,1917年革命中誕生的社會為統治全世界而戰。整體的革命最終要求建立世界帝國。”

正因看清了“絕對自由”的真相,識破了政治烏托邦的不誠實性,加繆才反對任何形式的整體革命。他認為,從古羅馬到現代俄國,“革命”從未貼近過人的自由,因為“革命”以對他者的征服為目標,其途徑是暴力,其後果僅僅是權力轉移。而在這場轉移中,統治雙方的訴求與手段同出一轍。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無疑,“平等”具有天然的神聖性、合法性,但關鍵是和誰平等、如何平等?平等的終極目標是什麽?若和奴隸主平等是為了自己當上奴隸主,那該訴求本身就有問題,就暗含倫理和邏輯的犯罪;若反抗迫害和暴行竟是為了有朝一日對他人施暴——即使對奴隸主和暴君,那隻能說明,該奴隸骨子裏就窩藏著奴隸主的卑鄙和汙垢,他早就是靈魂意義的奴隸主了。

加繆以斯巴達克斯為例,“奴隸的軍隊解放了奴隸,又把過去的奴隸主供給這些奴隸奴役。起義軍還把幾百羅馬公民組織起來角鬥,奴隸們在看台上欣賞,狂歡作樂。然而,殺人隻能導致更多的殺人……一個羅馬公民被釘在十字架上,克拉蘇以處死數千奴隸作回答。6000座十字架矗立在從卡布到羅馬的公路上。奴隸主成倍地計算自己鮮血的代價。”

以血腥報複血腥,以殘酷懲罰殘酷。劉邦項羽們得手後,第一件事就是縱火燒宮殿,就是拿仇人頭顱來祭祀。

薩特有過一句著名的話: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其實,加繆更徹底地詮釋並履行了這一理念。“倘若他是一個徹底的反抗者,無論如何也不會要求毀滅存在和他人自由的權力。他所要求的那種自由,他為所有人去爭取它;他所拒絕的那種自由,他禁止任何人去取得它。反抗追求的是生命而非死亡。它深刻的邏輯不是破壞的邏輯,而是創造的邏輯。反抗的行動是保持純正。”(類似的話魯迅也說過:革命是教人活而非教人死的。)

不侮辱任何人,不奴役任何生命;既反對少數人剝削多數人,亦反對以多數的名義迫害少數;任何自由都不以剝奪他人自由為前提……這正是加繆賦予“反抗者”最醒目的行為準則、最高的道義律令。正像伏爾泰所言:“即使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堅決捍衛你發表意見的權利!”人類最深刻的“自由”要義恐怕即於此了。據這樣的準則,我們可斷定,曆史上的大部分革命都構不成“反抗”意義,不過是奪取利益的拚命而已。

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