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小紛爭,大學問

這是三嫂和我說的一件事情。

有一次三嫂帶曼曼去麥粒兒家。曼曼是我的小侄女,麥粒兒是朋友家的孩子,兩個孩子我都很熟悉。兩個小朋友自己鼓搗著玩,曼曼拿一個東西,放在兩個人中間,說那是她的“寶石”,過了一會兒,麥粒兒就把這個“寶石”據為己有。不過同時,她把一個貼紙給了曼曼。

又過了一會兒,麥粒兒反悔了,想要回貼紙,但堅決不歸還“寶石”,曼曼不答應,麥粒兒便哭了起來。三嫂調解的方法非常溫柔,試圖說服她們雙方。結果曼曼不給貼紙,麥粒兒非要不可,一直在哭。後來三嫂想出一個辦法——用拋硬幣的方法來解決紛爭,可是兩個孩子都不接受。最有意思的是,三嫂大概實在沒辦法,便說如果麥粒兒答應,就拿這個硬幣給她們買零食。

矛盾解決到這裏,已經離題萬裏了,三嫂也連連說自己在這個地方沒處理好。

麥粒兒和曼曼因為玩耍而產生糾紛,大人沒必要馬上幹涉,而應該盡量讓孩子自己去解決,或者找個別的玩具給麥粒兒即可。當然,麥粒兒也有可能“執著”地哭下去,如果大人非介入不可,也要思路清晰地介入。

從處理過程來看,三嫂顯然低估了調解矛盾的難度。她以為溫柔地說幾句便可馬到成功,因此根本沒有考慮溫柔勸說無效怎麽辦。結果兩個孩子都不接受,三嫂的心中又沒有第二方案,臨時想了拋硬幣的辦法,試圖用偶然性來解決問題,這顯然亂了章法。兩個孩子拒絕以後,三嫂的第三個辦法就更加莫名其妙——索性“賄賂”孩子,如果孩子答應便用硬幣去買零食。孩子玩耍中的小糾紛,最後竟然試圖用錢去解決,有飲鴆止渴的嫌疑。我們本來是想解決問題,卻製造出一個更大的問題——以後遇到糾紛,孩子會趁機提出“補償”要求,比如買玩具、買零食等等。

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如果我們不假思索地處理問題,就會成為“糊塗教師”,反倒破壞了孩子對一件事情的基本判斷。

與小孩子打交道,我始終保持一個習慣:一件事情過去,總要回頭想想是否妥當,如果做得好,好在哪裏?孩子的感受會是怎樣的?如果處理得不妥當,問題出在哪裏?下次應該怎樣改進?在我看來,所謂的“教育悟性”,就是不斷反思,不斷作出修正,養成不厭其煩想辦法的習慣。最終總是證明那句名言“辦法總比困難多”。這件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也不需要我直接去解決,但我還是忍不住把前因後果仔細思量了一遍,如果再次麵對這樣的情況,要怎樣處理呢?

麥粒兒想同時得到“寶石”和貼紙,被拒絕便哭鼻子。如果我來介入,我會嚐試用協商的方式幫她拿“寶石”換回貼紙。不管麥粒兒哭得多傷心,都不會強迫曼曼單方麵交出貼紙,那樣有違公平的原則,這是我的底線。如果麥粒兒一直哭,堅持兩個都要,我便放棄調解,除非曼曼主動給她,否則她也隻能接受現實。我不會因為麥粒兒哭而偏袒她,也不會因為曼曼是我的小侄女,就逼著她作出讓步。

在我看來,哭有兩個功能:通過哭來處理情緒,用哭的方式達到目的。通常,在饑餓、疼痛、傷心、委屈、沮喪、恐懼的時刻,孩子會用哭來宣泄情緒,這種哭是真實的情感表達,也是孩子釋放出來的求救信號。此時此刻孩子需要幫助、理解、撫慰。有時候孩子也會把哭作為一種達到目的的手段,通過哭向他人施加壓力,這樣的哭是刻意的行為,甚至有表演的成分。通常孩子的哭,兩種功能都有,隻是側重點不同。麥粒兒的哭雖然也有被拒絕的難過,但主要是用來解決問題,想同時得到“寶石”和貼紙。想明白這一點便不會被她的哭聲所“綁架”。如果孩子用哭來解決問題,通常會越安慰越哭,因為孩子看到了解決問題的希望,會通過大哭來加快問題解決的進程。我們的重點不是阻止孩子哭,而是解決問題,問題解決了,她自然就不哭了。

我和三嫂詳細討論了這件事情的處理方法。首先,切入點非常重要。所以建議三嫂先問麥粒兒一句話:“這兩樣東西,你要一樣,還是兩樣都要?”這似乎是一句廢話,因為前麵的過程已經很清楚,麥粒兒肯定是兩樣都要。但一定要她親口確認,重點在後麵這句上:“兩樣都要,是不可以的,你隻能要一樣!”

這句話是一箭三雕。首先,當時麥粒兒正在哭,這一問一答可以穩定她的情緒。其次,單刀直入地表明大人的立場讓麥粒兒知道,兩樣都得到是不可能的,但順便埋個伏筆:大人會通過調解,盡量讓她得到最想要的那件。再次,給曼曼吃個定心丸,讓曼曼知道大人會主持公道,不會因為麥粒兒哭鼻子就完全站在麥粒兒的一邊。

明確告訴麥粒兒她隻能得到一樣,她肯定會繼續哭。她已經在哭了,既然不可能立即止住她的哭聲,索性讓她哭著。這時就該轉向曼曼:“你看,麥粒兒妹妹特別想要回這個貼紙,她拿‘寶石’和你換,你願意嗎?”假使曼曼不願意,還可以懇求一下:“你看,麥粒兒妹妹哭得好傷心,還是換一下吧!而且,‘寶石’本來就是你的呀!”如果曼曼依然不答應,調解就到此為止。轉過身告訴麥粒兒:“曼曼姐姐不同意交換,你就隻能玩這個‘寶石’了,或者我們去找一些其他的玩具好嗎?”麥粒兒可能還會再哭一會兒,大人如果不畫蛇添足地安慰她,過一會兒她自己就會接受現實。

假設曼曼同意了,那麽調解將繼續進行。根據我對曼曼的了解,她比較遵守規則,很在意公平。如果兩件東西都給麥粒兒,她肯定不答應,如果是交換,她答應的可能性極大。

如果曼曼同意,麥粒兒就獲得了優先選擇權。接著大人可以繼續問麥粒兒:“現在這兩件東西,你可以任選一件,你要‘寶石’,還是要貼紙?”如果麥粒兒要“寶石”,那就維持現狀。如果麥粒兒要貼紙,就引導她倆交換。此時要順便肯定曼曼的謙讓,同時也幫麥粒兒總結一句:“曼曼姐姐很講道理的,你好好和她說,她會願意和你換的。”麥粒兒得到貼紙,部分地滿足了願望,應該不會再哭了。

這雖然是一件很小的事情,想要公平合理地處理,大人就要站穩立場,並選好切入點,同時要考慮好各種情況的應對策略。也隻有這樣,才不會跑題到拿硬幣買零食的路上去。

孩子之間鬧矛盾是極其平常的事情。其實每個孩子都很有生存智慧,他們會積極地想辦法。如果我們急切地幹涉,反倒是對孩子成長機會的剝奪。不妨先觀察一下,趁機想好介入的策略和步驟。到了非介入不可的程度時,我們不但要解決當下的糾紛,還要給孩子作出示範,讓他們學會處理糾紛的新思路。3年前,鵬鵬和曼曼總是為了搶玩具發生爭執,我介入幾次後,確立了一個簡單的規則:誰先拿到誰先玩,5分鍾後雙方互換。很快兩個孩子就學會了用這個原則處理糾紛,一旦發生爭執,先拿到的孩子會申明“這是我先拿到的,我一會兒就給你”,這樣我們就非常輕鬆,不必天天麵對兩個孩子不停“告狀”的局麵。直到現在他倆都玩得特別好。

處理糾紛的過程不可避免地要麵對孩子的哭鬧。許多人怕孩子哭,認為哭是不好的行為,孩子一哭就心煩,所以總是把止住孩子的哭作為首要目標。這樣處理問題是偏離了重心。我總是給家長打比方,如果一個人感冒了打噴嚏,醫生會對症治療他的感冒,而不是隻想辦法止住他的噴嚏。感冒好了,噴嚏自然就消失了。孩子的哭也一樣,我們要關注孩子哭的原因,而不是武斷地阻止孩子哭。用哭來宣泄情緒是一種非常健康的行為。因此我不讚成生硬地警告孩子“不許哭”,也非常反對用“你是男子漢”之類的理由製止孩子哭。不管男孩女孩,都有相同的淚腺和等量的喜怒哀樂。哭,隻是情緒的表達,與堅強勇敢無關。所以我曾寫道:哭是孩子的權利,也是孩子的福利!

同時,我不鼓勵孩子用哭來解決問題。孩子通過哭來要挾他人,也常常能達到目的,但這會損害他所擁有的人際關係的質量,影響彼此的信任。家長也會從負麵判斷孩子的動機,並且會防範孩子的糾纏。如果孩子過於依賴哭這個辦法,就很難發展出靈活的、富有彈性的解決問題的方式。當孩子走入學校、走向社會,就算不再用哭的方式處理問題,也會用負麵情緒達到目的。比如用憤怒、沮喪、威脅等方法引發對方的內疚感,迫使對方作出讓步。這種方法既傷害自己,又傷害他人,且容易被大家排斥和疏離。我們肯定不希望孩子走入這樣的境地。因此我們要盡量引導孩子通過其他途徑達到目的。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很多種,很顯然,通過誠懇的請求、友好的協商、善意的溝通,更容易達到目的。